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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店员工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2023-04-20 22: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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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型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

一、 收入管理

1. 点菜单、加菜单、酒水单专门印制(印制通号),实行专人管理,连号结算。

2. 收银员每天做好收入明细帐,在当天的业务结束后将现金如数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将银行存款单与收入单据一并交财务人员。

二、 支出管理

1.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收坐支。

2. 货款实行按15天/次结算,由两人到场,按据付款,签字认可。

3. 水、电、气、税收等按正式发票结算。

4. 工人工资造册本人签字领取。

三、 采购管理

1. 菜品、调料等原材料采购实行一人购买,一人收货,两人签字认可,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

2. 管理人员随时入市了解掌握市场行情,确保采购物品物美价廉。坚决杜绝出现虚报数量,提高价格等现象,如发现一次,扣供货商500元。

四、 前厅管理

1. 服务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协作配合,做到热情服务,高效服务。

2. 安排专人兼职负责开关招牌灯,每天下午六点钟开、关门离开关。

五、 厨房管理

1. 厨师要坚持节约成本、提高质量的原则,杜绝出现浪费等情况,达到让顾客满意、增加收益的双赢目的。

2. 保持厨房干净整洁,注重个人卫生,坚决杜绝出现菜品污染等现象。

3. 厨师要根据气候时节,顾客喜好,不断加强菜品创新。

六、 财务管理

1. 坚持日清月结制度,收支凭据。财务人员每月5日前,通报上月收支情况。

2. 财务人员要做好资产管理、收支结算、帐务核算等工作,做到严格核算、准确无误,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 帐务核算要做到收支清楚,账目清楚,并做好成本分析。

4. 库存酒水等物品实行明细帐管理。

第二篇:小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Z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品负责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金星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所有加工的食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3、对留样食品的时间、菜名等其他留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负责人签字。

4、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留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情况,食品负责人检查、签名,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品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l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条款和标准。

3、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存放且有明显标记,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记录工作,对消毒的器具数量及其它情况进行记录,负责人签字。

第三篇:小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饭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饭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持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人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熟食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物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有专用加工间,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它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用1%的食醋洗刷消毒5分钟。

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冷拼间要靠近餐厅,并设出菜窗口。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堆存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它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干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每天进行消毒处理。不使用时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过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将手洗净,用75%的酒精擦洗或用对皮肤刺激性小的药物消毒,并用流水冲净残留药物。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拌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夏秋季不做、不吃火候菜肴,以及未经严格灭菌处理的生鱼片等生食品。各类海产品禽蛋类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食用前必须回锅加热。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肠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主、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清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DDD10分钟后取和、出,用消毒抹布擦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得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擦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品中毒

1、河豚鱼必须经经批准的加工单位按规定“去内脏、去皮、去头”,洗净血污,再用盐腌处理后方可使用。否则禁止食用。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角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及桐油(误用作食用植物油)。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销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洗净,可去物尽量去皮。大量采购果皮蔬菜,应了解瓜、菜农药情况。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其他违反规定的,按《处罚细则》执行。

第四篇:小型饭店员工的规章制度

一、全勤及全勤奖

员工月内无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的工作时间离岗、旷工及各种请假的、被认为全勤,并获得当月全勤奖。

注:上述“迟到”指迟到次数少于二次(含二次),且每次低于15分钟。

二、休班

按照企业各岗位规定休班或补休.

三、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一次,不大于5分钟,口头警告一次,处罚10元;

迟到(早退)一次,不大于15分钟,口头警告一次,处罚20元;

迟到(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警告一次,处罚50元,元全勤奖;

一个月内迟到二次,警告一次,超过二次作记过一次处罚100元(不另收迟到罚金)。

四、旷工

未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经批准及无故在上班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岗60分钟(含60分钟)以上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次记过一次,处罚80元,旷工二次记大过,罚款300元,旷工三次除名。

五、请假

1、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店长同意后方可休假,店长权限范围2天,如需增加天数,需在向店长申请同时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休假员工无全勤奖。

2、病假

执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书面申请,休假者无全勤奖。

3、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继续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地员工,可享受10天探亲假,探亲假期间无工资,有全勤奖。

4、各类请假须由本人(病假可由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申请,不得以短信、电话、网络或同事转达等方式申请,请假申请须本人送上级主管签署意见,不得由同事转交(病假可由直系亲属交),否则请假人视为未请假,按旷工处理;准许者警告一次.罚款20元.

5、提前上岗或结束休假须履行销假,经店长同意方可上岗,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愈证明方可销假。

第五篇:小型饭店员工的规章制度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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