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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产成品仓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成品仓库(包括露天临时堆场)的管理。
第二章 入 库
第三条 产成品办理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确认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入库,未经允许不合格品不准办理入库手续。当天生产的合格产品原则上当天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条 办理入库的产成品,生产车间要按产品品种、包装规格、质量等级,分区域码放整齐,便于清点、出库。如堆放混乱、标示不清楚,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条 办理成品入库时,保管员要根据ERP入库单所列成品,及时到车间现场清点数量、核实包装、计量、质量等级和生产批号等。做到入库货物、账物相符。库管员每日必须做当日产成品、半成品台
帐,每天的帐物卡必须一一对应 。 第六条 根据公司成品库房的实际情况,入库产成品仍有生产车间代理管理。
第三章 出 库
第七条 产成品出库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第八条 成品出库(或调拨)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由销售部门责任人出具的货物出库(或调拨)通知; (2)有确认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绝不允许手续不全的产成品出库。货物出库时,保管员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通知所列各项内容,逐一核实,避免发错货物。
第九条 保管员在发货时,要协调好车间(库房)、运输车辆、装卸、上站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 产成品发货,必须确保发出的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包装规格、生产批号等准确无误;外包装无污染、无破损。并做好产品发货原始记录。
第十一条 在装卸时,如装卸人员野蛮装卸或故意造成产成品包装或产品受损,发货保管员应做好记录(同时由责任人在《出库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报告主管,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顾客自提或汽车(调拨)装运发货,货物装完后,必须由提货人或承运人核实后在装卸记录上签字并办理提货手续。(注:公司内部车辆转运货物出厂,由保管员开具出门手续,司机签字认可车载货物)
第十三条 外购产成品出(入)库,保管员要认真核实规格、数量,并向质检部门了解产品是否合格,如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任何货物出库,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输入ERP系统,做到日清月结。
第四章 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产成品仓库一般不允许闲杂人员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内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方可入内。
第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进入产成品仓库的外来人员,要有公司有关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库房。
第十七条 成品库房要保持干净整洁,若发现屋顶、门窗、水、电等损坏,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成品入库后,根据ERP系统库存量经常查验库存产品,做到账、物一致。如发现有包装损坏及产品异变,要及时通知质量部、车间进行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九条 成品存储要求: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第二十条 保管员须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防漏、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
第二十一条 保管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态度和蔼、热情主动。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发放物品。
第五章 盘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每月月底保管员应对产成品实物进行盘库。要求数
据真实、准确,盈亏分析实事求是。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产成品月度入库、出库、库存以及分析情况。
第二十三条 年终保管员应会同生产、财务等部门对产成品进行年度盘点。并将产成品盘盈、盘亏情况在《库存盘点表》中明确体现,如实反映产成品的真实情况并做出年度分析总结汇报。保证产成品的账物相符,数据真实、准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做到责任落实。
二、入库验收,对入库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2、货物有无随货同行的化验单或合格证;
3、对入库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查验有无异常或变质;
4、食品馐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
库房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入库。
三、食品验收入库时做好入库食品的验收记录,供货方提供的化验单、合格证等与验收记录一起妥善保存以备查。
四、入库食品应存放在货架上,隔地、离墙,分类存放,标签立卡。
五、库房保持良好通风,无蝇、无鼠害、无虫害。
六、库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霉变、生虫、变质或超过保持期的食品要及时废弃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库房应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工作,并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八、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存放于食品库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