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民营医院的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民营医院的规章制度》。
为了增加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针对建院以来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凌乱的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汇总,部分内容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做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以便加强医院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当日后勤值班人员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1)、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2)、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提成制度
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六、科室负责人奖惩制度
所有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调整,考评成绩突出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聘用、解聘、辞职制度
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如需辞职, 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八、奖惩制度
医院制定奖惩制度的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部分
1、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新业务,在临床实践中受到病人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给与奖励50~200元。
2、抢救病人积极主动,获得成功的主要成员奖励100~200元。
3、避免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的主要成员(上报事情经过),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4、凡介绍病人来我院治疗,经查实情况属实者,给与奖励50~200元。
5、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建议并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奖励100~200元。
6、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苗子和严重差错可给予50-100元奖励。
7、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对医院建设有突出贡献,年终给予一定金额的红包奖励。
(2)、处罚部分
1、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的30%。
2、凡以医谋私,私自给亲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疗,未经办公室同意者,除照价赔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罚收取现金外,给当事人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5、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于5~10倍罚
3 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6、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7、收费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如漏收费用、误收假钞,按损失的金额全额赔偿。
8、无论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不爱护医院公共财产,造成设备、物资、仪器、器械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各科室、部门的设备、物资、材料不得私自外借,违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工作时间着装不整、化浓妆、披头散发、不戴头花等,未到下班时间提前脱工作服者。
2、工作时间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将饭盒带入诊室吃饭者。
3、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者。
4、值班下班未打扫卫生、空调未关、紫外线灯未关、门未锁好者。
5、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私自调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接班药品、器械交接不清,未作交接记录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2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未造成后果者。
2、医疗器械、备用物品丢失,由当班人员按价赔偿后,罚款20元。
3、通知参加院及科室内活动或学习,无故不来、不请假者。
4、治疗、处置时间接听电话,发信息者。
5、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聚岗,看非业务杂志、玩游戏者。
6、出入手术室未换鞋者。手术期间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5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诉者。
2、沟通不到位,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者。
3、巡视不及时,造成药物外渗或针头脱落未及时发现者。
4、无菌包过期,未发现者。
5、术后记录与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对制度不严或违反无菌操作规程,未造成后果者。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此协议(试用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协议制(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协议期限:
(一)聘用协议有效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月。
(二)协议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协议。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及医院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七)聘用协议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并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当地劳动部门和医院的有关规定,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并将调整原因向乙方说明;
3、次月15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或提前;
4、医院根据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员工工资为医院机密,任何人不得询问对方工资,也不允许向外透露,否则将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二)福利待遇:
1、协议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假。每年国家法定休假:元旦节一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每月休假(4,2天),其它婚假3天、双方父母及配偶子女死亡3天按事假处理。按甲乙双方约定休假日办理。因为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医疗行业的特点灵活安排乙方的休假时间,以不违反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强制性法规为准。
2、食宿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它事项参照医院《员工手册》。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违犯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二)保密制度:在协议期内及解除本协议后乙方都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乙方在甲方供职期间所完成的公文编辑以及录入的其它与企业相关的文档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占有或私自拷贝。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医院名义对外开展与医院相似或相关的业务。乙方应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对于涉及到商业机密的电脑文档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或未授权方。
3、乙方在离职时,应在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整理电脑文档和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删除和拷贝与医院相关的文档。
4、乙方离职之后(无论以何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获悉的资料信息和商业机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5、如有违约,将根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聘用协议的终止、解除
(一)聘用协议的终止
1、聘用协议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医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二)聘用协议的解除
1、聘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协议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或者3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岗培训、学习或者培训结束后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科室、其它科室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伪造个人履历、隐瞒个人劣迹及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聘用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一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5、乙方如要解除协议(试用期需提前15天以书面辞呈提出,试用期过后应提前30天以书面辞
6、乙方在协议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协议要求。
六、 经济补偿: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协议且未满培训协议所约定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的情况除外),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月工资__尚未履行的月数__%;
七、其他约定
1、根据甲方宣传工作的需要,如甲方需要使用乙方的肖像时,乙方应将本人肖像无偿提供给甲方用于广告宣传。如乙方不在甲方供职时,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贬低或不诋毁乙方名誉的前提下,继续无偿使用本人肖像用于广告宣传,但甲方不得将乙方所属肖像用于宣传以外的其它用途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协议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八、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时,经医院办公室调解未成的,可向本协议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费用管理范围
医院的费用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待摊费用。
一、医疗支出是指医院在医疗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技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进修培训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费用摊销及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是指医院在医疗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药剂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进修培训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消耗、管理费用摊销及其他费用。
三、管理费用是指医院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医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
2、工会经费,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费用、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利息支出、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等。
四、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各项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五、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领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如印刷费、报刊费等。
第二条费用计划管理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医疗业务的特点及管理情况,按照第一条规定的费用管理范围,列支费用,由财务科负责汇编医院费用。
第三条加强费用审批管理
1、医院的费用应纳入财务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实施。
2、对计划内的费用计划由各归口部门掌握使用。
3、对超计划使用的费用,须写明超支原因,经院长同意后,财务科才能予以支付。
第四条加强费用控制管理
本着节俭、精打细算、挖掘潜力的原则,要求各部门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并结合部门进行考核,
1、合理调度资金,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抑制逾期利息的发生。
2、严格控制职工医药费支出,执行医院职代会通过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3、按规定预提费用、待摊费用,不得任意多计,少计和利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人为地调节各期利润。
第五条差旅费地开支与控制
1、参照绍兴市财政局绍市财行(2001)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具体实施办法另定)
2、职工因公外出,应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去财务科予以领取差旅费。
3、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均须医院院长同意,才能预领差旅费。
4、出差补贴费用标准,按差旅费开支实施细则办法报销。
5、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在五天内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清帐手续,同时提供批准后的审批单和报销凭证,否则不予办理
第六条费用分析
1、对各部门费用使用情况应按月逐项进行分析,尤其是对超支的费用项进行重点分析,采取措施,控制费用膨胀。
2、将应该由本月承担地各项费用,全部列入当期成本,核算方法应做到前后一致。
第七条做好成本的控制和分析工作
按年度成本计划,按月按部门对成本进行控制,分析成本增减原因。
为了加强药品使用安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行为。本制度针对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宜临床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召回过程的管理。
一、成立药品召回管理小组
由分管药学部门的院领导及院办公室、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分管院领导负总责,院办公室统一指挥安排,各部门根据具体分工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药品的召回工作。
各部门职责:
1、院办公室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批准及药品召回全过程指挥,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发布和召回过程的控制。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并向患者或使用部门解释药品召回工作的必要性;负责召回药品的存放与管理工作,并向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通报;负责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报告及总结。
3、医务科负责协调临床科室的药品召回及开展后续诊治工作。
4、护理部协同药剂科开展临床科室药品召回及开展后续诊治工作。
5、财务科负责召回药品的货款及帐务处理。
二、药品召回的范畴
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紧急报道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
8、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药品召回分级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级
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出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四、药品召回的时限
1、一级召回应在24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2、二级召回应在48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3、三级召回应在72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五、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
1、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2、药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药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规范要求,药品经营过程是否符合GSP规范要求;
3、药品主要使用人群的及比例;
4、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数量、批次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5、其它可能影响用药安全的因素。
六、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
1、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2、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3、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4、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5、危害导致的后果。
七、药品召回程序
当有本制度药品召回范畴内须召回药品时,医院应按规定确定召回等级,制定召回计划并发放召回通告,按规定时限开展召回工作,规范处理召回药品,及时整理药品召回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问题药品国家通报,药剂科应及时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登记等待处理。
2、积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供应商履行药品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3、在医院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供应商,必要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具体操作程序、办法如下:
①、临床科室发现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后应及时与药剂科联系。
②、药剂科派人到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必要时封存该药品。并通知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对药品不良事件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③、如确定为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④、如系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事件,药剂科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4、调配、发放错误的药品应紧急召回
①、在门诊发现药品调配、发放错误,药剂科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病人本人或家属,了解病人是否使用和有无异常反应,并嘱其停止使用,要求返回医院合理处理,做好差错报告并登记。
②、住院药房发现药品调配、发放错误,药剂科应第一时间通知病区护士,了解病人是否使用和有无异常反应,并嘱其停止使用,由护士尽快把调配、发放错误的药品返回药房处理,做好差错报告并登记。
八、其它要求
1、召回药品应填报药品召回登记表,召回药品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剂科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2、属医院工作人员责任问题导致药品召回造成各项损失的,应当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3、病人用的所有用物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4、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5、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6、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7、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8、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9、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0、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剂用500mg/L含氯制剂。
11、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2、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3、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云南南疆医院。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病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云南省民政厅;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云南省卫生厅。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通路57号。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黄传贵。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3000万元;出资者:黄传贵、刘家鸣,金额:黄传贵2000万元、刘家鸣1000万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内科、肿瘤科、中医科、检验科等科室。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7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 章程的修改;
(二)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黄传贵。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0年3月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