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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生应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2、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否则将按校纪校规处理,与老师谈话必须文明礼貌语言,不得大声与老师顶撞。
3、严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用餐、就寝,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签名准假条,回宿舍时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声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上床休息,并保持室内安静,不讲话、不串寝,不吃零食、方便面不准带回寝室。
5、贵重物品及手机、mp3、mp4一律不准带到寝室。
6、搞好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衣服和鞋袜要常换洗,衣着保持整洁,按规定着装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内务,东西摆放有序,做到整齐一致。
7、爱护公工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长安排,全体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自带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1、进了寝室一律不准关门,以便教师巡视。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精选7篇)
高中是高级中学简称,而全中国的中学从字义又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普遍简称初中和高中),两者同属于中等教育的范围。以下是小编准备的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篇1】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为了你能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中学习好、生活好、工作好;为了你能在本班有更大的发展,为了你能够顺利地考上大学,特制定班级管理制度,但愿通过你的努力,C177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面为扣分、加分的具体细则:
一、早操
缺操者扣2分(值日人员除外),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
二、课间操
1、缺操者(除请假外)扣2分,迟到扣1分
2、体育委员不在扣2分,没有带班牌扣1分;
3、课间操后不按要求回教室者扣1分
4、队伍没站整齐、不认真、乱讲话者扣1分;
三、眼保健操
溜出教室者扣2分;在教室里走动、闲谈等其他的没做操者酌情扣1分
四、集会
缺席者扣2分,不遵守集会纪律者酌情扣1——5分;
五、卫生
1、没有打扫者扣3分;不听安排者扣3分没有带劳动工具者扣1分
2、打扫不干净者扣2分;大扫除未到或没有者(未经检查离开者)扣2分
3、没有倒垃圾者扣2分;走廊没有打扫扣2分;
4、乱丢、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等扣2分,劳动工具没整理扣2分。
六、就餐纪律
1、提前就者扣1分(值日人员外);乱倒饭菜、水等扣1分;
2、不在规定地点或插队就餐者扣1分;
七、课堂纪律
1、迟到、早退、讲小话、走离座位、调座位、睡觉等违纪者扣2分;
2、旷课、与老师顶撞、吵架等严重违纪者扣2——3分;
3、打架、侮辱老师等重大违纪者扣5——10分
4、写字时间不认真者2分/次。上课吃零食扣2分/次。
八、其他纪律
1、课前乱起哄者扣2分;没有按要求穿校服者扣2分;
2、打架者扣5分,请人聚众斗殴者扣10分;
3、唱歌时吵闹、没有唱歌者酌情扣1——2分;
4、吸烟者10分,赌博者扣10分,进电游室、网吧者扣10分;
5、在电脑室、阅览室不听从老师的安排者扣2分;违纪者酌情扣2——5分;
6、对老师不礼貌者扣2——5分,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1分;
7、破坏值日表或辱骂值日班干部者扣3分;
8、每退步10名(年级组排名)扣1分;
9、缺作业(包括课外的)者每次扣1分;
10、班干部没有履行职责扣2分;
11、学校或年级组扣分者,班上加倍扣分;空档缺到扣2分/次(班主任批准者除外),迟到、讲话、干扰他人扣1分。
九、加分
1、举报他人违纪者100%奖于举报人;
2、学习成绩每进步10名(年级排名)奖1分;班上进步1名奖1分
3、在学校、年级组奖分者,班上加倍奖分;
4、为本班获得荣誉者加分1——10分;
5、在各项活动、竞赛等中取得名次者,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9分…最后一名4分;
6、上课积极回答问题且得到表扬加1分/次;
7、唱歌、早读认真且仪态得体者1分/次;
8、为班上积极服务且得到好评加1——3分,
9、班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有成效者加班2—5分;
10、乐于奉献、助人者奖1——10分;
11、其它未涉及的,酌情奖分。
说明:
1、若有没有涉及的方面,值日干部酌情处理;
2、扣分、奖分情况将由当天值日干部公布;
3、值日干部必须及时、详实、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记载;
4、每周累加、统计,并公布;一月一总结。本组成员分的总分为本组分;
5、奖罚:
(1)未扣分者给予通报表扬,有评先评优的优先权;
(2)本组一周扣分人平超过或到5分或本人一周扣分超过或到10分(并连你在的组一并)给予义务劳动。
(3)个人一周扣分多于或到15分者,处以献爱心活动。并给予义务劳动,还要进行“六个一”教育。
(4)每周扣分合三名的,给予义务劳动或学雷锋活动
6、对每周表现最好和学习最认真的同学给于物质奖励,并在本组加5分进行奖励。
7、值日情况监督;班主任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篇2】一、考试组织
1、适用范围
本考试管理制度适用以下各种类型的考试:
(1)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
(2)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统一考试;
(3)省内部分学校联合考试(限于高三);
(4)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5)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禁止年级组、备课组单独组考试。禁止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
2、组织管理
(1)管理权限
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并责成教务科具体负责在市教育局高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省、市统考,联考,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
(2)考室安排
凡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必须按规定重新排定考室;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
考室由教务科安排的考室负责人布置,考室负责人按本考室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摆好桌凳,粘贴座位号并书写编排序号;考室负责人负责本考室考试期间清洁卫生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时间规定
(1)全国高考、省市统考按上级教育研究和教育考试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2)高三年级实行月考,考试密度包括统考、联考、月考在内每月一次,确有必要时个别月份可以组织两次考试;凡遇省市统考和联考时,月考可取消。时间上有冲突时高三年级可以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
高一、二年级实行学期考试,每学期学校统一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高一年级上学期可以由教务科组织入学考试。
(3)所有类别的考试应由负责人提前向校长室通报并提交组考方案。
二、试卷命制
1、命题
(1)凡由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教务科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校内命题必须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命题;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
(2)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3)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特别是由教务科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应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
(4)高三试卷满分一般与高考试题满分保持一致,为统计登分方便可作适当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一般为150分;其他各科10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其余各年级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试题容量依据考试时间确定。试题题型与高考试题题型保持一致。
2、制卷
所有考试试卷均由教务科组织统一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
三、考试实施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一般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高三为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高三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为60——90分钟。
2、所有考生必须按学校或班主任教师要求按时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学生考试规则》;
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教务科说明;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教务科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科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监考规则。学校组织的所有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
4、试卷管理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科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2)年级组和备课组组织的考试分别由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指定教师收卷、装订、保管,有必要时要对试卷密封。
四、考试阅卷
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
2、不同年级同时进行的考试,如高一、二年级期中、期末考试,采取年级之间交叉阅卷。阅卷任务悬殊较大时由教务科统一调配阅卷教师。
3、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
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科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成绩管理
1、成绩统计登记
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年级组、教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
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教务科长、分管校长、校长;并按要求反馈给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2、成绩应用
(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
(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
(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凡由教务科组织的考试,教务科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校长室。
六、补考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和高三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应参加补考。
2、补考对象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各年级组长确认后报教务科备案。原则上各科参加补考的人数不得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
3、补考命题、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确认一律由教务科负责。
4、补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务科与考生及考生家长共同协商是否再补考、留级或转学等。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篇3】1、教室要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追赶打骂。
2、教室内保持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每天要打扫一次。
3、门窗玻璃每周擦洗一次,以保证室内采光。
4、值日生要做好每堂课的课前准备,课前学生全体起立向老师问好。
5、不准穿拖鞋和无袖汗衫、短裤进教室内,学生要佩戴校徽,否则,任课教师有权拒绝让其上课。
6、爱护国家财产,不准损坏玻璃门窗,不准在课桌和墙壁上乱刻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7、上课时间不会客,晚自习教室内要保持安静。
8、不准将外人引入教室,不得乱拿同学的学习用品。
9、贵重物品、现金和餐票不准放在教室内过夜,严格锁门制度,非开锁时间,任何人不准撬锁或翻窗入内。
10、教育内不准升火取暖或带烘笼进教室。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篇4】一、学生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入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二、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熄灯。
三、宿舍里学校配有固定的设施,不得将学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
四、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宿舍卫生”标准,做到“整齐清洁、团结友爱、爱护公物、确保安全”。
五、学生在宿舍内做到:
1、禁止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嬉闹。
2、禁止往窗外、门外泼水、抛杂物。
3、禁止往便池、水槽倒剩饭、剩菜等杂物。
4、不随地吐痰。
5、禁止私自拆、改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
6、禁止使用功率较大的电热设备。
7、不在宿舍内打球、踢球等。
8、不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乱挂。
9、不在宿舍焚烧物品。
10、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和在校外过夜。
六、宿舍内住宿学生每天轮流值日,积极清扫卫生。
七、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禁止从暖气内采水。
八、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九、凡上述违规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篇5】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二、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执行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四、收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对可能演变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五、定期组织修订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开展预案演习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规范信息报送、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七、接报突发公共事件后,应记录好接报时间、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存在的隐患、采取的措施等,并立即向校长报告,马上赶到突发事件事发地点,及时参与事件处置。
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用书面材料或电话的形式立即向街道应急管理中心报告。
九、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处置、调查报告工作。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篇6】1、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考虑天气,学生承受能力。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篇7】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冠市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第一章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归属于服务公司管理,它是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的直接部门。
第二条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学生不准擅自进住及调整宿舍。未经物业管理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同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新生入学时,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物业管理部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第四条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物业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家具、电话、热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物业管理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二章家具设备管理
第五条宿舍的家具、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物业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家具、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学院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宿舍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不准擅自拆卸,违者应在限期内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第七条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违纪人员的情况下,家具、门窗等设备维修的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同样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学生实习需要搬运宿舍里的家具设备,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请示,并办理有关手续。实习归来后,要将原物归还,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将按原物予以赔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如有家具、门窗及有关设备属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第三章纪律、安全管理
第九条每幢学生宿舍楼设有学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非本院的学生、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进入学生宿舍楼的学生需佩带胸卡方能出入。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自觉出示出入证件,说明来访情况,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学生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学),特别禁止留宿异性同学。
第十三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学生必须在上课、晚自修预备前10分钟离开宿舍。宿舍大门的上锁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关门。凡超过关门时间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记,并按迟归处理。爬墙、爬铁门或夜不归宿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四条午休时间(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寝时间(23:00熄灯以后)。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扑克、下棋、开录音机、弹琴、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给予纪律处分。如确因学习需要开录音机的同学必须在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情况下配戴耳机。
第十五条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
第十七条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务损坏的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新生宿舍安排后,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配置,每人一把,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经物业管理部调整住房的同学必须按时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毕业生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本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的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自配置钥匙。凡发现非本宿舍人员持有本宿舍钥匙时,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四章水电管理
第二十条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吹风机、排插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第五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宿舍区的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道)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内(含门、窗)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内。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点。
第二十五条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六条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
第二十七条不准在浴室、厕所乱丢杂物。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六章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条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包括家住本市内的),必须经院系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九条每间宿舍选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凡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必须配合学校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1、每天安排住宿人员进行卫生打扫,随时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清洁。违者一次扣2分。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等不良行为。违者一次扣除200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锅、电火锅、电热毯等,一经发现扣除物品所有人50分并没收该物品。(若为合资共有物品,每人各扣除50分)。
4、男生宿舍住宿人员在公司未批准下严禁带异性在此逗留,违者扣除40分。
5、严禁将异物倒入水池,一旦发现并影响水池正常使用,扣除50分。
6、未经批准,严禁夜不归宿。违者一次扣除100分。
7、宿舍关灯、锁门时间为每天晚上11点30分,违者扣除50分。特殊情况除外。
8、严禁在宿舍偷窃,一经发现立刻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每个人都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当日值班人员最后离开时要及时检查、关闭窗户、电灯、插排电源等。
10、宿舍物品若有损坏,马上上报宿舍长,宿舍长进行上报得以维修。
11、因个人违犯以上条例造成宿舍物品损坏,将由个人承担所有新物品以及维修费用。
12、宿舍内严禁养宠物,违者扣除200分。
13、严禁私接电源、电线,违者扣除300分。
14、严禁在宿舍内嬉戏打闹,以免影响周围邻居休息,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违者扣除50分。
15、住宿人员严禁用脚踹门、踹墙等物品,违者扣除80分。
16、严禁从窗户向外扔异物、吐痰等,一经发现立刻开除。
17、不服从宿舍长安排或顶撞宿舍长,扣除150分。
18、宿舍内严禁藏有管制刀具、棍棒等物品,违者扣除400分,并没收该物品。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
(7)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箭等处分。
3、宿舍卫生: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2)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4、宿舍文明: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书刊、信息、图片等。
5、其它
(1)违《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箭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