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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所有在包头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专卖店工作的员工,并对其进行管理约束。
第一条工作时间管理
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在总部住宿的销售人员按照出车时间准时上下班。
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人员按照各店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货车到店之前必须到店,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3.营业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需外出必须经店长同意并上报区域经理批准方可离岗,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4.公休由区域经理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调休或换班,必须经区域经理批准。
5.店内签到表不得代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着装管理
1.公司要求销售人员淡妆上岗,按公司要求统一着工装,短袖工衣不得套长袖衣物,工作时间不得穿膝盖以上五厘米的短裤或短裙。工裤和工鞋以黑色为主,店内最多留有一双工鞋,并有盒子统一放置。
2.工帽、口罩佩戴整齐头发不许外露,上班前头发梳理整齐,工作场所不允许梳头发。不许留指甲,染指甲,戴戒指、戴夸张首饰。
3.工装一天一洗,做到无污渍、无褶皱;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手。店内卫生做到四无:无灰尘、无杂物、无污渍、无异味;店外卫生做到无垃圾、无杂物;要求每周二进行大扫除。
第三条卫生管理
专卖店每天最少进行两次卫生清理,卫生项目包括柜台、橱窗、电子秤、货盘、毛巾、地面、卫生间、墙壁等,必须做到保持物件本色。
第四条行为管理
1.工作时间禁止接打私人电话玩手机或看电子产品。
2.工作时间禁止会客,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柜台外,会客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营业区域或工作间,禁止员工带孩子进入工作区域。中午或晚上没有顾客时柜台前必须留2名工作人员(特殊门店除外)。
第五条服务管理
1.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能够不断提升个人的业务水平,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意识,听从店长的工作安排;服从区域经理的调动。
2.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坚持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您好,需要点什么或来点什么等,不得直接发问要点什么),去有送声(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等);唱收唱付,对销售过程中顾客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处理,不得与顾客发生口角或争执。
第六条财务管理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财、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店长或区域经理,批准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销售管理
1.店面账目要清晰、完成、无误。退货单、赠送单需顾客签字方为有效,特殊情况需两名或两名以上营业员签字。否则该小票金额不能算入退货或赠送金额。具体内容见《公司损耗制度》。
2.每售完一次货物后要对货物进行整理,保持盘内整齐,案板清洁。
3.员工在店内消费享有公司优惠待遇,禁止为自己或亲朋称货收款,要由店长或其他店员代为称货收款,员工不可同时享有打折优惠和赠送,只能享有一项优惠。
4.公司所有数据均属于公司机密,不得对任何公司以外的人泄露公司数据。
5.顾客物品或找零如有遗忘在店内,员工应妥善保管,等待顾客索取,不得将钱物藏匿占为己有。
6.店面员工均有责任把好质量关,如发现质量问题不允许出售,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有书面反馈信息。
7.按照公司规定时间闭店,货车到店时间未到店内人员要控制闭店时间,闭店前货物不得装箱更不得拒绝售货。
第八条日常管理
1.各店店长每天要组织店员开例会并做记录,单人店要有工作日志,每月公司店长会交由销售经理。
2.离职员工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一份,经公司同意方能离职。否则,扣除培训费。如不申请擅自离岗,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3.员工不得用店内无纺布袋装私人物品,工装只能用白袋,不得用印字袋。
第九条附件
本制度由店长对店员进行监督管理,并执行。公司不定期巡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加以处罚,按比例连带两级且作为晋级和评星的依据,。如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严厉处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有较强责任心,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坚守岗位、不谋私利。
2、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会话能力,热情主动、有礼貌地接待来客,仪容端庄、反应灵敏、应变能力强,善于动用语言技巧为顾客提供最佳服务。
3、负责顾客的安排、接待、预订及选样、取件等工作。
4、熟悉影楼专业知识,能满足顾客提出的要求和解答疑难问题。
5、严格遵守影楼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不擅离职守,讲求职业道德,努力把门市工作做好。
6、向顾客做推销工作要有诚实、热情的态度,要自觉维护影楼的声誉,严禁出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
7、送客时注意送上祝福语,服务中“请”字开头,“谢”不离口。
8、顾客走后,及时检查是否存遗留物品,如有,报告主管,一起清点,记录并通过顾客。
9、服务中一定要留下顾客档案,服务后送交客户服务部。
10、及时清理桌面、相册相框,桌?恢复原样以保持大厅的格调。
11、服从主管安排,配合部门其他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12、客服时提醒顾客拍照时?足金额,如当日未?齐经手人负责。
13、按规定站班列位,站班时严禁依靠桌椅、门柱,开单据(预约单、流程单、水单等)必须详细完整。
14、选片时,看样门市必须在小样后标明规格并让顾客确认,若发生错误,更改尺寸写错或出件数量写错,照价赔偿。
15、门市赠送应确实依靠权限范围,具有成本观念,必须主管签字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第一条、个人仪表
一、所有人员服装整齐清洁,仪态、微笑自然大方得体,做事彬彬有礼。
二、发式要求:男员工必须短发,头发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整洁,无头屑。女员工短发应经常清洗,梳理整齐,留海不盖眉。长发必须扎起。男女员工均不许夸张染发。
三、工作服要求:清洁、合身熨烫,整洁无破损,工号牌须佩带于上衣的左胸处。衣袖裤管不准卷起,不得穿高领内衣。男员工衬衣纽扣必须齐全并扣好。佩带项链或其他饰物不能露出制服外。
四、身体要求:常洗澡,无体味,保持牙齿清洁,口气清新。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女员工必须化淡妆,口色以红色为主,不许留手指甲,经常洗手,除佩戴结婚戒指、手表外不许佩戴其他饰物。
第二条、工作服
1、公司按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工作服,员工应在工作期间穿着,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员工应按规定更换服装,保持制服整洁,如遇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人为损坏须按价赔偿。
第三条、考勤记录: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上下班打卡确认签到,进行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托人或代人进行属违反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第四条、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保管好自己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店内,若有遗失,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第五条、拾遗:
员工在店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店方处理,统一保管及登记。
第六条、私人控访及电话
1、员工不准在店营业场所内接待私人访客。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接打私人电话或玩手机,手机要开无声。
第七条、所有员工的茶水杯要统一摆放在指定的地方,喝好水后请整齐摆放在规定的位置。
处罚条例制度
第一条、处罚原则:
处罚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以帮助下属员工为出发点,给予员工改正错误的机会,主要以通过教育、提醒、批评的方式为主,处罚形式为辅的管理原则,使公司与员工获得共同提升。
第二条、纪律执行程序: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及公司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工作,反之员工如有犯规行为,将视情轻重以纪律处分。
第三条、员工纪律规定:
一、甲类过失:(10~50元)
1、上班不打卡(签到)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3、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卡者;
4、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5、当班时不注意个人仪表、仪容;
6、不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用工作餐者;
7、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流水现象者;
8、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9、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及其他卫生和行为;
10、当班时吃零食、看书、追逐嬉戏,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11、工作间隙时间内喝酒,在禁止吸烟处(营业场所)吸烟;
12、上班时未经批准接待来访亲友;
13、上班时未经批准接打私人电话;
14、上班期间在店内大声喧哗者;
15、上班期间聊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16、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17、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18、一个月内两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9、一个月内两次下班时未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施者;
20、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1、卫生包干区域打扫不认真、不达要求;
22、下班或非工作日无故逗留在店里;
23、未经允许让已离职人员进入门店工作区域者;
2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二、乙类过失:(50~100元)
1、不按工作程序执行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2、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4、因疏忽造成物料遗失,情节轻微者;
5、对下属督导不严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较重者;
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工作任务,情节较轻者;
7、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
8、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9、下班后未将食材收拾整理而造成损失者;
10、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物料、食料者;
11、指定上课或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12、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3、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4、未做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
15、因过失导致门店正常经营工作停止2小时以下者;
16、无故矿工半日以上3日以下者;
17、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18、偷吃门店或客人的食物及饮品。
19、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20、在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21、擅自撕毁,涂改门店通告及张贴栏。
22、恶意中伤同事及上司。
23、伪造骗取病假单,欺骗上司隐瞒事假理由。
24、故意损坏公司,客人及同事的财物。
25、向客人索取小费。
26、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主管指派、不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不良后果。
27、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导致自身或其他同事受伤者;
28、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及声讯电话者;
29、在当班时睡觉。
30、三次触犯甲类过失。
3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关系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发展的要求,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员工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营业前准备:
1、提前十分钟到岗,打卡后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2、检查货架商场及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3、检查和核对物价、标签、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准确无误。
4、做好商场、货架、商品、销售工具的卫生清洁。
5、穿着制服、佩带工牌、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二、商场纪律:(违者处以警告或罚款)
1、不准在商场内吸烟、吃东西、看与业务不相关的书和玩手机。(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移交人事部)
2、不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违者罚30元)
3、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商品。(违者罚50元)
4、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违者罚50元)
5、不得与同事或顾客恶言相向,顶嘴吵架和辱骂殴打。(罚100元/次)
6、不得趴柜台,打瞌睡、无精打采。(违者罚50元)
7、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罚100元/次,累计3次职工移交人事部,信息员退回厂家)
8、不得同部门两人以上在饮水间,导致出现空岗情况。(罚50元/次)
9、未经许可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50元/次)
10、前台收款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收款台。(违者罚100元)
11、执行公司各制度文件,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者罚100元/次)
13、严禁未经部门主管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或对商品打折出售。(罚100元/次)
14、严禁伪造或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券)。(罚100元/次)
15、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涂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罚50元/次)
16、关注货品周转情况,减少断货或滞销情况发生,积极提出促销方案。(奖励50元/次)
17、积极主动处理顾客投诉。(令客户不满意罚50/次)
三、服务纪律
1、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并正确运用。
2、员工应按规定及制定路线做好退场及进场,退场不得携带商品。
3、早进场后,不得出现坐柜、嬉笑打闹、化妆、聊天、串岗、吃零食等违规现象
4、中午、晚间用餐及休息时间没有空岗、空柜、迟到、早退现象,员工休息后准时回岗。
5、员工下班后,不得着便装在营业现场滞留,交接工作或参与销售,如需加班必须着工装、佩戴胸卡
6、工作时不允许有抓头皮、抠鼻子、挖耳、梳头、剪指甲、吃东西、看书报、唱歌哼曲、照镜子、抠手、抠脸、拖拉鞋、涂抹化妆品、剔牙等不规范行为。
7、员工不准聚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会私客及逗小孩。
8、营业期间禁止员工现场换装。
9、员工在销售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代替顾客保管、看护财物。
10、员工不得坐姿接待顾客或因结账、制表、点货等怠慢顾客。
11、专柜营业用电脑或电脑类商品只允许安装体现商品功能的相关程序、软件,不
得随意使用游戏、QQ、MSN等娱乐性程序及软件,禁止工作期间利用专柜电脑网络,看电视、收听(收看)娱乐性影音文件或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员工不准着工装、工牌在商场周围聚堆说笑、抽烟或长时间闲聊。
13、员工等候顾客是站姿标准:两肩自然下垂,两手在身前交叉或自然放于身体两侧;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站姿端正,不随意倚趴货柜、开票桌、立柱等。
14、等候顾客时保持自然站姿或从事简单的整理工作。员工两人以上应分开站立,并处于让顾客看到的明显处。
15、员工在陈列或搬运商品时,充分留意身前身后顾客,不得妨碍顾客的行走、观看及购物。
16、员工应注意商品安全,离柜时应让附近员工代看。
17、员工不准在卖场内佩带、使用手机。员工岗上需接打固定电话应标准站姿接听或拨打。
18、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早迎宾,晚送宾,遵守早晚迎送宾纪律。
19、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代客办理会员卡或将会员卡积分积入自己卡内。
20、员工不得在卫生间内休息。
21、员工不准着工装乘坐卖场内的客用电梯或与顾客争道抢行、推挤、扒拉顾客。
22、员工在营业过程中应主动劝阻顾客或制止拾荒、吸烟、采价、违规发放宣传页、利用中心经营场地从事违规销售等闲杂人员,处理不了及时上报。
23、员工办事需通过卖场时,应成列行走,禁止成排结伴搭伙行走。
24、员工应遵守考勤制度,不得出现迟到、早退,营业期间严禁无故空岗、脱岗、串岗。
25、按时参加早会、并做好记录,及时交接,做到内容清晰、全面。
26、不得在专柜内堆放垃圾、杂物,发现专柜前过道有垃圾、杂物,员工应及时主动清理。
27、工作期间文明送货、理货,禁止运送货物、理货期间大声喧哗。
28、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使用客用电梯上下货,应按规定路线使用四轮小推车在货梯上下货。
29、厂家(厂家人员)在现场不得出现与专柜、临柜员工聊天、说笑或在现场吃东西等现象。
30、厂家(厂家人员)不得直接参与售后处理或在现场与顾客发生争执。
31、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便装参与销售、私收款、私自打折,严禁进入商场调货。
32、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33、员工不得有互相包庇、弄虚作假、通风报信、有损于企业利益的不良行为。
34、员工外出商场应经管理人员批准。
35、不准辱骂、纠缠甚至威胁检查人员及店内专管,不得顶撞领导或不服从管理。
36、在服务过程中严禁与顾客顶撞、争吵或做出侮辱顾客的言行。
37、不准随意讲价、打折扣、私收货款、挪用货款等;不准以工作之便优亲厚友。
38、不准有问不答、答话生硬、以貌取人、嘲笑顾客或与顾客吵架打架(包括员工之间争吵打架)的不良言行
四、员工形象
1、员工上岗,必须穿着统一服装,佩戴胸牌,须着公司规定工装或审批合格店服上岗,专柜员工着统一工装上岗,无破损、脏污、私自更换工装现象,穿着内套衣服不得露出领口、袖口、下摆,不佩戴有色眼镜。胸卡佩戴于左胸上方,不得有破损、涂改、串戴、卡壳上粘贴物品现象出现。
2、员工不得有纹身,一经发现,责令下岗,整改后方能上岗。
3、专柜确需穿着形象装,应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必须穿着商场统一服装。
4、女员工发型标准:自然端庄,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梳怪异发行;发长过肩10CM应扎束并挽起。
5、女员工需淡妆上岗,化妆标准:浓淡事宜,唇膏为自然红色,睫毛膏为黑色,眼影为咖啡色;不留长指甲(1MM为限),指甲油仅限使用透明色。
6、女员工佩戴首饰标准:仅限于一副耳钉、一枚戒指、一条细项链。
7、女员工鞋袜标准:工鞋前掌厚度不超过1cm,禁止穿超过3cm的高跟鞋、拖鞋、凉鞋上岗,无破损、脏污,鞋的颜色为黑色;袜子为统一的肉色或黑色。
8、男员工发型标准:庄重大方,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烫卷发;发长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盖耳,鬓角不过耳朵中部。
9、男员工不准留胡须、长指甲、涂有色指甲上岗。
10、男员工岗上佩戴首饰仅限于一枚戒指。
11、秋冬季员工工装衬衣应平整掖于裤装中。
营业厅是塑造我公司优质品牌的窗口,为强化我公司营业大厅的员工管理,促进服务质量规范化,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遵循“保户至上、服务为本”宗旨,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此规定由财险部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及总经理室负责监督、检查、处罚。
一、工作环境
1.1工作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1.2办公桌上物品必须整洁、摆放有序,桌面干净、无杂物。
1.3办公桌及工作台不可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乱扔垃圾;
1.4柜台内和更衣室内卫生,员工按值班表轮流打扫,确保工作环境清洁。
二、形象规范
2.1 精神状态:精神饱满、心态平和、微笑自然。
2.2仪容仪表:营业厅员工上班期间统一穿着司服并保持庄重、整洁、美观、大方的仪容仪表。
2.3行为举止及工作态度:阳光农险员工要遵循微笑服务的宗旨,大厅员工必须做到“微笑服务”并履行“三个一样”原则。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面对所有保户一个样。与保户对话心平气和,语音适中,有问必答,服务耐心,不与保户争辩,更不得与保户及所辖机构员工争吵,出现意见分歧要耐心解释。
2.4坐姿端正,严禁仰靠椅背或将脚放在工作台上,上班期间不趴在工作台上休息。
2.5严禁在柜台内大声喧哗、谈笑、吃零食、禁止任何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聊天、禁止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禁止观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网上视频。
三、工作纪律
3.1上班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
3.2上班时间内有事需临时离开,应向大厅主任请假并安排好本岗工作。
3.3工作时间不得无故将工作电话摘机,工作电话必须在三声内接起。工作期间不得长时间摆弄手机,禁止用手机玩游戏、浏览网页、阅读电子书、网上购物。
3.4不得未经请假擅自迟到、早退、中途漏岗。
四、服务规范
4.1到岗:每天于营业前5分钟到岗,换好司服,准备好工作材料,开计算机进入核心业务处理系统。
4.2迎客:保户来时主动问好,主动询问需办何项业务;保户多时要兼顾,主动向后面的保户打招呼。
4.3答问:实行“首问负责制”。保户临台时,如所需业务不在本台办理,也应认真解释保户的问题并为其指出正确的办理地点和程序;保户致电时,对保户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查询,并主动为保户联系各相关部门,尽量给保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礼貌用语
5.1吐字要清晰,语调要柔和,音量要适中,感情要亲切,态度要热情,用心要真诚。
5.2正确使用文明用语,实行“三声”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5.3工作中要使用普通话。说话语调亲切、自然,热情。
5.4文明服务、大方热情,“请”字当先。
六、处罚规定
6.1营业厅员工应该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做好个人卫生管理,值日人员应打扫好大厅柜台内部公共卫生。如果检查发现个人卫生较差,影响营业厅整体卫生效果,罚款20元。如值日人员未值日导致营业厅环境卫生较差,罚款20元。
6.2营业厅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司服,一次未穿司服罚款20元。
6.3营业厅员工工作期间应该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保证做到微笑服务,如果出现与保户争吵,影响公司整体形象,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由办公室进行全辖通报批评。如果有保户、所辖营销部、保险社投诉营业厅人员工作态度差,也按照本条所列标准执行罚款500元,并全辖通报批评。
6.4营业厅员工工作期间严谨在柜台内大声喧哗、谈笑、吃零食,出现本条所列现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6.5、营业厅员工工作期间禁止用电脑或者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
页、禁止观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网上视频,禁止玩游戏、禁止访问QQ空间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及购物网站。出现以上现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6.6、营业厅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漏岗。如果未经请假擅自迟到、早退、中途漏岗罚款20元。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