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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表(范文3篇)

2023-01-17 2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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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美容院的规章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严格执行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分配调动;

2、员工应该关心美容院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3、爱护美容院各种设备;

4、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

5、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热情待客,举止大方;

6、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遵守美容院的考勤制度;

7、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8、服饰要整齐;

9、不准向顾客收小费,假公济私;

10、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美容化妆品材料;不得浪费;

二、 美容院日常管理制度

1、定期培训制度;

2、化妆品与仪器设备使用制度;

3、定期开会制度;

4、岗位责任制度;

三、 美容师工作程序

1、上岗前做好美容师的个人卫生;

2、穿好工作服,配戴好卡片;化淡妆;

3、将自己所要工作的用品、用具、化妆品等备齐,并整齐地放在工作推车上;

4、调整好美容床位高低,更换好床单等;

5、礼貌待客,主动微笑向来客介绍美容院服务项目;

6、吩咐客人将物品寄存好;

7、将自己双手用酒精进行消毒;

8、询问客人需要做什么项目,并做好建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10、欢送客人。

美容院的卫生要求

一、卫生的基本知识

1、细菌是一种微生物,几乎存在于任何地方。如果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和营养的条件就会大量地繁殖,细菌进入人体的主要通过皮肤伤口、口腔、鼻腔、眼、耳等;

2、保持清洁卫生;

3、消毒:消毒有煮沸消毒、蒸汽消毒、干烘消毒、紫外线消毒、化学消毒等;

二、美容院的卫生消毒

1.煮沸消毒:将洗净的毛巾、美容衣、床单、美容工具等直接煮沸20分钟,可将细菌全部杀死。

2.烘烤消毒:主要用于消毒毛巾,将洗净晾干的毛巾放入红外线烤柜内消毒,用时取出,具体操作看烤柜说明书。

3.紫外线消毒:主要用于消毒美容器具及净化室内空气。器具也可经肥皂水洗净后再经清水洗净后擦干后在紫外线下消毒,包好备用。

4.酒精消毒:用75%酒精溶液主要用于消毒剪刀、暗疮针、2%的碘酒溶液主要用于皮肤及小伤口等消毒。

5.过氧化氢消毒:3%过氧化氢溶液用于清洗皮肤及伤口。

6.新洁尔灭消毒:0.1%的新洁尔灭溶液用于浸泡各种器械也可消毒皮肤。

美容院的经营管理各家有各家的管理方法和自己的所定的制度但总的原则是:

1、要有定编定岗定制度:不管美容院多大都需要制定员工编制和员工岗位责任制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如服务记录制度、收款制度、产品销售提成制度等);

2、 经营的几条原则:一美容院要有人情与产品销售理念原则;二要让员工树立客户永远是上帝的原则;三是要有小美容厅大作为的原则;

3、基本的经营三要素:成本、销售、利润

(1)成本:包括美容院经营费用、美容用品成本、员工工资、其它额外开支等,其中经营费用包括固定开支(房租、贷款、员工工资、保险费、仪器折旧费等)与非固定开支(包括水、电、煤气费、税金、其它额外开支等)

(2)美容院的销售原则:

a、广告宣传销售原则:广告要根据自己能力做,主要有宣传手册、宣传画、招牌广告、灯箱广告、报纸、广播、电视等,关键要在公众中树立品牌效应,让更多人知道你的美容定位。

b、美容厅内外促销原则:美容院为了提高知名度,常常在美容院门口或外面公众广场做些促销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向过往顾客免费讲解皮肤护理知识、免费测试皮肤、向客人推荐美容护肤品(有的可免费使用赠送品或材料)、当场示范演示、并发放服务优惠卡(包月、包半年、年等)。

c、定价原则:定价原则主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行业价格因素、消费者承受力因素、服务成本高低因素、基础成本(护肤用品、水、电等)因素、国家政策因素、美容院所处因因素等。

d、美容产品的成本控制原则:产品成本控制包括控制产品存货量(尽量采用代销)、减少浪费和消耗、实行产品使用登记制度等。

e、成本核算原则:美容院的成本核算分两部分,一是直接用于顾客美容服务中的美容用品的核算,二是直接在美容院销给顾客的美容用品的核算。前者成本核算可直接计到服务项目中,一般要计算一下美容用品成本百分率m%(m%=当月或日美容用品成本/当月或日营业额*100%);后者售价则用公式:售价=进货价格/1-加成率

(加成率可根据美容院的档次、服务人员服务素质、产品档次以及行业价格因素来定出美容院自己的加成率)。

第二篇:小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遵循规章制度是公司每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实施,执行到位。

一、员工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知情权

①公司有关员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须予以公示;

②员工有权了解个人明确的工作内容、性质;

③员工有权了解个人的薪酬水平;

④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其它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2.工作权

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得剥夺员工正常的工作权;

3.休息权

①员工依法享受相应的法定假期;

②按公司相关规定,员工享有行使事假、病假的权利。

4.申诉权

员工在晋升、考核、工作安排时,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向上一级领导或综合管理部直至总经理申诉的权利,有关部门或领导在受理后必须给予明确答复。

5.其他权利

①员工转正后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②员工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③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2.接受公司分配给的工作内容,并按质按期完成的义务;

3.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4.积极参与有关本公司抢险、处理紧急事故、报告险情隐患的义务;

5.不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6.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义务;

7.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

凝聚力的义务;

8.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的其它义务。

二、基本工作原则与礼仪修养

(一)、基本工作原则

1.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

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托。

2.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

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4.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

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5.部门经理要指导下属正确地做事,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保障下属完成工作。

6.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

客户资料、设计作品(含平面、空间)、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

7.部门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的安排,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对领导安

排的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8.每件工作必须在执行过程中主动的向部门经理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后必须主动向

部门经理及时汇报工作结果。

9.每周对自己所处理的工作进行个人总结,每月底形成书面总结汇报给部门经理,作为

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材料。

10.工作中出现错误,应敢于承认错误,不得相互推诿,逃避责任。

11.积极向上级领导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为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加强部门工作协作,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出表率。

12.由于主观原因对公司利益造成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应勇于承担责任,并乐于接受公司给予的相应处罚。

13.不制造不良言论来攻击、诽谤和中伤领导、同事和客户。

14.严谨违规操作,不得收受与本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之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二)、礼仪及修养

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同事间应相互尊重,互帮互爱,语言文明。

3.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真诚热情,以争取同事及客户之合作。

4.使用电话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5.对外交往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6.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保护办公环境。

7.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打架、骂人、拍桌子、

摔门、砸东西等粗暴行为。

三、员工行为“十不准”

1、不准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或随意在公司内“窜岗”。

2、不准在上班期间用电脑看VCD、玩游戏、放音乐、聊天,及上非法网站。

3、不准在上班期间扎堆聊天,大声喧哗,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及查询与工作无关的收费电话。

5、不准长时间的接、打私人电话。

6、不准用公司的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干私活,或打印、复印私人文件及各种效果图。

7、不准将公司的业务私下转交给他人。

9、不准以公司的名义谈私人业务。

9、不准私自复印公司商务资料透漏给他人。

10、不准在上班期间吃早餐或零食,及在办公室吸烟。

四、考勤制度

(一)、凡本公司员工一律参加考勤。

(二)、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三)、员工签到:早8:30之前在员工考勤表上签到,特殊情况可推迟到8:40,但是一个月内累计3次在8:30之后8:40之前签到的视为迟到1次,8:40之后签到为迟到。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本人及代签者均按旷工处理。

(四)、迟到或早退(含中午)超过1小时不到2个小时者,视为缺勤半天;超过2个小时又不打电话说明情况者,视为旷工。

(五)、签离:凡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要在签离本上签字,写明理由及离开公司的具体时

间。

(六)、下班后不加班者必须在19:00之前离开公司,因工作需要当日晚上或双休日加班者,员工必须事先由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并在加班表上进行登记;加班没有加班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轮休或倒休,并由部门经理通知办公室主任。

(七)、员工外出登记:

1、上班后外出办事,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写清外出事由及详

细地址、电话。

2、员工早晨或中午直接外出办事,应事先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提前在外出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特殊情况如事先未登记外出应给本部门经理打电话,部门经理不在办公室时应给办公室主任打电话,所有未事先登记者回公司后必须补填外出登记。

3、部门经理外出登记并告知办公室主任。

4、员工外出办事不登记或本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不知道去向者视为旷工。

5、早晨直接外出办事者,下班前必须回办公室报到,否则视为旷工。

(八)、员工请假:

1、事假:

①、所有请事假者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

应在8:40之前电话向本部门经理请假,请假者的情况由本部门经理告知办公室主任,本人上班当日补假条并交到办公室。

②、经理请事假,无论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本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天以上(不含)本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应由本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2、病假:

请病假者,应在8:40前电话向本部门经理请假,请病假者的情况应由本部门经理告知办公室主任,本人在上班当日补假条并交到办公室。

3、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离岗几日即算旷工几日。

五、关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

1、违反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

(1)一个月内,迟到3次者,扣罚50元;迟到3次以上者,每迟到一次再扣罚20元。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与补助。一个月内旷工3天或迟到累计9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或迟到累计30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缺勤无工资与补助。

(2)员工请事假一次不能超过7天(含7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婚假、丧假等除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擅自超过者视为自动辞职;员工请病假,应持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如果没有休病假诊断证明休息者,请假按事假处理。

(3)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和调动,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三次(含)以上予以辞退。

(4)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拍桌子、摔门、砸东西以及骂人、打架等粗暴行为;严禁造谣、中伤、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不道德行为。如有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次除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5)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看VCD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一经发现,做如下处罚:第一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50元,罚本部门经理2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进行警告记过并处罚150元,罚本部门经理50元;累计三次(含)以上者,处罚当事人300元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累计三次(含)以上者,进行经济处罚后,予以辞退。

(6)员工在工作期间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接电话除外),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加罚20元;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所在的部门经理5元。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

(7)员工在办公室,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除交清所打的话费外,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6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当事人每被处罚一次,同时处罚其所在的部门经理20元。一人连续三次拨打信息费,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后,予以辞退。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予以辞退。

(8)下班后不加班者19:30前仍不离开公司,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考核时予以扣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每次罚款50元。

(9)最后离开公司办公室不签离的员工,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考核时予以扣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每次罚款50元。

(10)未经允许将公司业务转交他人,或透露公司商业秘密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在进行以上处罚后,还要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上班时间做与公司无关的业务,一经发现,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12)对于损害公司财物、设备、设施或偷盗公司财物、资料文件者以及挪用公款、

贪污受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赔偿;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过失与故意行为

①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赔偿;

②因个人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赔偿外,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③、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考核中予以

扣分;

④因个人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外,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⑤个人工作中,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考核扣分、赔偿和经济处罚。

⑥上述行为一人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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