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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7.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8.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9.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10禁止在旋转设备擦拭和打扫卫生,加油。
11操作人员严禁跨越运输皮带、皮带运行中不准清理皮带滚筒及皮带下的积料。
12电机、减速机对轮防护罩牢固、齐全。电机要有接地线,禁止有明线头。设备检修前先停电,并在操作盘上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13使用电动葫芦首先检查电器设备,钢丝绳是否良好,滑轮要加油检查,严防误操作现象发生。
14停车4小时以上的电器设备需要开车时,要电工测试绝缘,严禁在电气设备上冲水。
15检查电机温升时,必需手背触摸电机,以防触电。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员工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务必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务必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务必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行政中心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状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现场操作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活,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电话,禁止带孩子或外厂人士在车间内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
10、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的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严厉处理。
11、现场人员务必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破坏现象。
三、生产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车间务必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务必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剩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掉,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职责以及生产主管的职责。
7、下班时(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电源关掉。
8、车间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9、员工有职责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四、质量管理
1、车间员工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操作人员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
2、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物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3、严格控制“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示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五、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按照标准、工艺、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2、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在用工装应持续完好。
3、合理化推荐、技术改善、新材料应用务必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贴合标准或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持续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六、定置管理
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3、加强不合格管理,有记录,标示明显,处理及时。
4、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5、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持续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七、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制定专员管理;
2、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一天空上班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位标准,并按照要求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早会
1、早会时间为每周一三五早晨7:20~30之间,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车间主管临时通知。
2、员工在开会时需要求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讲话,不得大声喧哗、相互谈笑并做一些与早会无关之事。
3、早会目的是为了统一员工思想,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贯彻公司发展方向,便于发现问题,并改善问题,达到公司要求及标准。
二、出门及请假
1、上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要亲自处理的,应由主管开具民出门证,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可出门,否则后果自负。
2、如遇特殊事情须亲自处理或事情做完请假的,1天以上必须上报主管,违者给予5元/次的处罚;对没有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未上班的给予20元/次的处罚;对没有请假3天以上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给予50元/天的处罚。
三、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 3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2) 3天必须由分管厂长批准并上报人事部。如遇特殊事情须亲自处理或事情做完请假的,1天以上必须上报主管,违者给予5元/次的处罚;对没有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未上班的给予20元/次的处罚;对没有请假3天以上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给予50元/天的处罚。
四、5S活动
1、吸烟到指定的区域,违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2、不随便在车间内涂写、张贴,违者将给予10元/次的罚款。
3、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每(组)人按照划分的区域负责自己区域内的卫生,没有打扫或打扫的不干净,违者一次给予10元罚款,二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50元/次的罚款。
4、卫生洁具、工具、叉车、托盘、产品、私人物品等用完后须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乱丢,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
5、每月车间内部进行一次评比,评选出1组且得分在85分以上的机台当选车间5S标兵,在车间看板公布并给予50元的奖励,并参加公司的5S周、月、季度、年度之星评选活动及优秀员工评选。
6、当月所有罚款全部奖励给优秀员工。(5S表现良好员工)
五、生产秩序
1、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员工必须穿厂服上班,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
2、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在工作区域内吃东西,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
3、临时需要加工的产品,车间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对因服从安排出错的,由主管承担责任,不听从安排的除承担原本责任外,另处罚20元/次处罚。
4、叉车工须及时把产品运输到车间,产品不能出现占用通道、压线、摆放特别凌乱的现象,并严格按照《流程卡填写流程》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后方可流入下一道工序,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5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
5、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操作,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5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
6、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对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8、员工领取的工具不得遗失,违者照原价赔偿。
8、中午休息时在食堂或吸烟室内休息,不得躺在产品或车间地面上睡觉,违者罚款20元/次。
9、每道工序需严格按照流程信息加工操作,对有特殊情况的拿捏不准时需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如打磨面数,打磨尺寸,切割尺寸等),加工产品时如遇批量性品质问题要及时上报(20%以上),违者按实际情况给予损失价值5%――50%的处罚,对发现重大品质问题及时上报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10、对车间内偷盗者立一经查实,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一经查处给予不低于2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按价值的10%给予处罚,对举报者保密,经调查属实后给予适当奖励。
12、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的处罚或开除处理。
13、任何会议和培训,除特殊原因请假外,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的现象,违者一次给予提醒,二次给予10元/次的罚款,三次给予20元/次的罚款。
14、车间鼓励员工提出好的建议,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六、安全生产
1、车间里,产品、物料等摆放应整齐有序,留出人行道和运输通道;产品堆放应避免超高,超斜、以免出现倒塌危险。产品摆放时不得压碾电源线。
2、照明灯如出现破裂要及时上报主管进行更换。电源开关、接线盒、保险盒等供电设施出现破损,要暂停使用,上报主管进行更换。
3、不得穿拖鞋或赤脚进入车间。
4、严禁在车间内嬉戏打闹,做危险游戏;工作区域内不得吸烟,严禁酒后进入车间工作。
5、加工产品时根据需要戴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
6、人离开或下班后关闭所有自己操作设备。
7、消防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检查或更换;消防通道通畅;员工须掌握器材使用办法。
8、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早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9、在无人指导或无人在场时,非本工种人员、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10、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
11、所有进厂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范,内容如下: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考勤与员工工资、福利紧密挂钩,请各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1、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务必本人打卡(代打卡或超过时间打卡,均视为打卡无效);
2、主管负责监督及记录,除病假、孕产假(需正规医院开具证明)、事假(附主管签字审批的请假条)、待工(主管当天实时记录)外,其它均视为早退或旷工;员工事假主管审批权限为2天,超出2天及以上主管需报生产经理审批(事假每月不超过2天,年累计不超过12天),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
生产人员:早8:30—5:00中5:00—01:00晚01:——8:30每班人员提前20分钟接班做好工作区域5S
办公室人员:早8:30~晚5:00(办公室人员休息日需要值班的另行安排)
4、旷工一天罚款6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不经预告除名;
5、待工三天必须报道,未报道的按旷工处理;
6、迟到、早退按每分钟1元计罚,月累计迟到、早退两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两小时以上的每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7、未到下班时间,不允许在门口聚集,否则主管登记每次扣款10元;
8、工厂实行统一作息时间制,个别工序工人加班需主管书面申请生产经理批准,杜绝闲杂人员工非工作时间逗留工厂。
四、工作纪律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衣着整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调动及指挥,主动积极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3、员工应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保证工作场地整洁,维护企业形象;
4、禁止厂外人员在车间内逗留、玩耍或滥动生产设备,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5、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厂区;
6、车间所有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在生产过程中好料、废料务必分清,并做明显标识,不能混料;
7、工作中做到仔细认真,坚决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8、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清洁设备等。
9、不得私自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除经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对恶意破坏公司财物或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不论价值多少一侓交公司相关领导处理,视情节严重(无薪)开除并处以经济赔偿,或送公司机关处理。
10、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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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资与福利
1、工资以人力资源代发形式结算,每月15日为工资结算及发放日。
2、公司免费为工人提供中、晚两餐,夜班补助夜餐费8元。
4、全勤奖每人每月50元,迟到、早退3次(累计超过20分钟)或有事假、病假的,取消该奖励;
5、生产中停工2天以上按保底(元月)发放补贴;
六、奖罚制度
1、奖励:奖励制度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特殊贡献奖三种。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获奖励:
(1)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实施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重大技术革新,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在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一次性奖励;
(7)品德端正、工作努力,热心助人、有出色或超常工作表现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处罚:
(1)厂区内严禁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电工负责每日检查工厂内任何跑、冒、滴、漏等危险隐患,检查不到位一次罚款50元;
(3)下班时收发或机修检查工作区域内的水、电、汽、门窗未成关门状态,责任人处罚30元/次。
(4)员工须保持工作台面整洁,不许乱扔纱头及垃圾,严禁随地吐痰、倒水,乱放私人物品,否则责任人处以30元罚款。
(5)各岗位员工必须做到在放假时人走机停、关好门窗、关灯,保管好公司贵重物品,发现一次处罚5元;
(6)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及时反馈或书面反应,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如私自做主违规处理,罚款50-100元;
(7)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交货,对工作挑三捡四的员工,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100元;
(8)员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操作,私自移动、改装机台或调换工作位置,罚款20-50元;
(9)因个人疏忽致使机器零件遭受损坏的,视破坏程度处以20-50元罚款;
(10)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物品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处以20-200元罚款;
(11)任何时间在工作区域干私活的,处以50-100元罚款;
(12)上班期间,脱岗、串岗、闲聊、打私人电话、睡觉、看报、吃零食,违者罚款5-100元;
(13)工作中酗酒生事、打架斗殴、大声喧哗者,视情节罚款50-200元;
(14)严禁在机器设备、机台架尤其是电灯、电线上绑、挂、贴任何私人物品,违者罚款5-100元;
(15)严禁在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半成品(含成品)上坐、卧、躺、睡觉等,违者罚款5-10元;
(16)计时人员饭卡不许外借,一份饭菜不许两人同食,不许浪费饭菜,随地乱扔剩菜剩饭,违者罚款10-50元;
(17)不得在公司洗漱(包括洗头、洗脸、洗衣服等),违者罚款10-100元;
七、招聘与离职
1、招聘
公司根据年度生产任务,确定全厂组织生产及模式,确定招收各工序岗位人员;年满18周岁有一定专业操作技能,经招聘岗位考试合格后填写《入职表》,交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照片等,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工人凭审批单到宿舍管理人员处办理入厂手续,并予安排宿舍、发入生产所需工具、器具等,并到所属部门报道后开始工作。
2、辞职
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15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申请,部门主管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作出批示。
离职申请程序:主管(厂部)负责人签字——主管处领《离职交接单》——机修(收回工具、器具等)——宿舍管理处收回宿舍钥匙和其它公司物品
3、解聘
员工有下列(1-3)严重声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时可及时辞退,有下列(4-5)时,需要提前通知结清工资:
(1)带头煽动工人罢工,造谣重伤企业领导或改坏企业想象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者;
(2)对工厂负责人,各部门主管及其家属或其他职工进行恐吓、威胁、殴打或辱骂,情节严重者;
(3)参加两次罢工者;
(4)有意浪费公司物品、资源、电等,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5)生产旺季拒绝服从管理人员临时工作安排、经领导协调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制定了以上十六条基本的规章制度,其中也包含为员工提供了优越的工作环境与福利待遇,我公司以人为本,赏罚分明,希望各位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热忱工作,为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八.本办法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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