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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范文5篇)

2023-01-05 2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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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生产车间的规章制度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6、 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7、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8、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9、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第二篇: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为了严肃厂纪厂规,确保生产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车间成员均须遵守。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牌,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进出生产车间必须立即随手关门,工作服不得穿出厂区,违者罚款10元。

2、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或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3、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工序或班组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30元。

8、生产时严禁带小孩或无关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相关当事人罚款30元。

第三篇: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范,内容如下: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考勤与员工工资、福利紧密挂钩,请各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1、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务必本人打卡(代打卡或超过时间打卡,均视为打卡无效);

2、主管负责监督及记录,除病假、孕产假(需正规医院开具证明)、事假(附主管签字审批的请假条)、待工(主管当天实时记录)外,其它均视为早退或旷工;员工事假主管审批权限为2天,超出2天及以上主管需报生产经理审批(事假每月不超过2天,年累计不超过12天),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

生产人员:早8:30―5:00中5:00―01:00晚01:――8:30每班人员提前20分钟接班做好工作区域5S

办公室人员:早8:30~晚5:00(办公室人员休息日需要值班的另行安排)

4、旷工一天罚款6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不经预告除名;

5、待工三天必须报道,未报道的按旷工处理;

6、迟到、早退按每分钟1元计罚,月累计迟到、早退两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两小时以上的每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7、未到下班时间,不允许在门口聚集,否则主管登记每次扣款10元;

8、工厂实行统一作息时间制,个别工序工人加班需主管书面申请生产经理批准,杜绝闲杂人员工非工作时间逗留工厂。

四、工作纪律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衣着整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调动及指挥,主动积极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3、员工应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保证工作场地整洁,维护企业形象;

4、禁止厂外人员在车间内逗留、玩耍或滥动生产设备,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5、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厂区;

6、车间所有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在生产过程中好料、废料务必分清,并做明显标识,不能混料;

7、工作中做到仔细认真,坚决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8、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清洁设备等。

9、不得私自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除经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对恶意破坏公司财物或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不论价值多少一艚还鞠喙亓斓即恚忧榻谘现兀ㄎ扌剑┛⒋σ跃门獬ィ蛩凸净卮怼

10、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日常管理规范

五、工资与福利

1、工资以人力资源代发形式结算,每月15日为工资结算及发放日。

2、公司免费为工人提供中、晚两餐,夜班补助夜餐费8元。

4、全勤奖每人每月50元,迟到、早退3次(累计超过20分钟)或有事假、病假的,取消该奖励;

5、生产中停工2天以上按保底(元月)发放补贴;

六、奖罚制度

1、奖励:奖励制度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特殊贡献奖三种。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获奖励:

(1)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实施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重大技术革新,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在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一次性奖励;

(7)品德端正、工作努力,热心助人、有出色或超常工作表现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处罚:

(1)厂区内严禁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电工负责每日检查工厂内任何跑、冒、滴、漏等危险隐患,检查不到位一次罚款50元;

(3)下班时收发或机修检查工作区域内的水、电、汽、门窗未成关门状态,责任人处罚30元/次。

(4)员工须保持工作台面整洁,不许乱扔纱头及垃圾,严禁随地吐痰、倒水,乱放私人物品,否则责任人处以30元罚款。

(5)各岗位员工必须做到在放假时人走机停、关好门窗、关灯,保管好公司贵重物品,发现一次处罚5元;

(6)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及时反馈或书面反应,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如私自做主违规处理,罚款50-100元;

(7)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交货,对工作挑三捡四的员工,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100元;

(8)员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操作,私自移动、改装机台或调换工作位置,罚款20-50元;

(9)因个人疏忽致使机器零件遭受损坏的,视破坏程度处以20-50元罚款;

(10)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物品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处以20-200元罚款;

(11)任何时间在工作区域干私活的,处以50-100元罚款;

(12)上班期间,脱岗、串岗、闲聊、打私人电话、睡觉、看报、吃零食,违者罚款5-100元;

(13)工作中酗酒生事、打架斗殴、大声喧哗者,视情节罚款50-200元;

(14)严禁在机器设备、机台架尤其是电灯、电线上绑、挂、贴任何私人物品,违者罚款5-100元;

(15)严禁在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半成品(含成品)上坐、卧、躺、睡觉等,违者罚款5-10元;

(16)计时人员饭卡不许外借,一份饭菜不许两人同食,不许浪费饭菜,随地乱扔剩菜剩饭,违者罚款10-50元;

(17)不得在公司洗漱(包括洗头、洗脸、洗衣服等),违者罚款10-100元;

七、招聘与离职

1、招聘

公司根据年度生产任务,确定全厂组织生产及模式,确定招收各工序岗位人员;年满18周岁有一定专业操作技能,经招聘岗位考试合格后填写《入职表》,交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照片等,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工人凭审批单到宿舍管理人员处办理入厂手续,并予安排宿舍、发入生产所需工具、器具等,并到所属部门报道后开始工作。

2、辞职

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15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申请,部门主管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作出批示。

离职申请程序:主管(厂部)负责人签字――主管处领《离职交接单》――机修(收回工具、器具等)――宿舍管理处收回宿舍钥匙和其它公司物品

3、解聘

员工有下列(1-3)严重声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时可及时辞退,有下列(4-5)时,需要提前通知结清工资:

(1)带头煽动工人罢工,造谣重伤企业领导或改坏企业想象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者;

(2)对工厂负责人,各部门主管及其家属或其他职工进行恐吓、威胁、殴打或辱骂,情节严重者;

(3)参加两次罢工者;

(4)有意浪费公司物品、资源、电等,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5)生产旺季拒绝服从管理人员临时工作安排、经领导协调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制定了以上十六条基本的规章制度,其中也包含为员工提供了优越的工作环境与福利待遇,我公司以人为本,赏罚分明,希望各位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热忱工作,为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八.本办法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工厂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1确保工厂各项生产作业、生产秩序的顺畅、高效运行;1.2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工厂的可持续发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天骄汽车配套有限公司·工厂各车间全体员工。第三条职责3.1副总经理职责

3.1.1本制度自副总经理同意批准后生效执行;3.2生产部长职责

3.2.1对管理条例进行审核、执行过程中督导行政部进行修订与完善。 3.2.2对管理条例的严格执行进行引导监督。 3.3营销部职责

3.3.1由营销部对本条例进行拟定、维护、修改,并协助执行;

3.3.3对本条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与相应的公布通报,接受违反条例的投诉,并即时处理和记录存档。 3.4车间主管职责

3.4.1对本制度进行宣导,让所有新老员工都知悉本条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并要求本车间员工严格执行;员工违反车间主管负连带责任;主管违反部长负连带责任;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四条车间人员管理

4.1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若晚上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车间主任提前安排好当天加班计划并公布通知相关人员;

4.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纸卡严禁代打(包括未上班、加班打卡),请假要经过车间主管以及生产部长的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4.3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在车间走动,其他操作人员禁止窜岗、脱岗、睡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管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私自脱岗(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睡岗:是指在上班期间打瞌睡或睡觉);

4.4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聚众闲聊;工作时间看小说、报刊、玩手机等,严禁现场争吵、打架、聚众闹事等行为,吸烟要在公司指定处进行,违者依《员工守则》相关规定处理;

4.5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员在生产车间玩耍,严禁带宠物进入车间;4.6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看板上乱涂乱画;4.7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的浪费现象;

4.8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管的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营销部按《员工守则》相关规定处理。

4.9员工不得私自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特殊情况经副总批准除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办属实,将予以偷窃论处。

4.10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管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营销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4.11勇于检举揭发损坏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秩序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4.12各车间生产使用资料由部门主管负责保管,严禁车间人员外泄生产资料信息,严禁任何人将工厂生产使用的资料带离公司;第五条车间“6S”管理

5.1员工有责任对工作场所的工具、设备、材料进行整理,把不同类别的物品标识清楚,区分放置好,并把没用的物品清除掉。

5.2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场所清扫干净,保证车间内工作环境的整洁,禁止工作台面和工作区域堆放杂物和废品和积尘现象。

5.3下班时或工作中应随时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和地面,按规定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和设备清洁卫生,下班时应将各自部门负责的门窗、电源关闭;做好失窃等意外事故的防范工作,如不按规定做好以上工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主管的责任。

5.4各部门人员每天下班前5分钟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清扫,并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对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如有产生较多垃圾的应用斗车推到车间外垃圾房内;

5.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部门主管应要对任何新进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否则将究竟主管责任;

5.6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5.7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安全消防设备,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清扫,主管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是否过期。

5.8每周六下午16:10,主管带领车间员工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生产部长进行指导与检查,严禁敷衍了事。第六条车间生产管理

6.1严格按《例会规定》执行早例会,车间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需提作好当日生产任务计划及早例会准备工作;

6.2严格执行看板管理,提升部门生产计划能力,每日对生产人员的任务责任到人,实现各人员工作目标明确,并随时检查工作达成情况。车间主任应合理评价看板计划达成情况,进行必要的计划调整和提醒,下班前应对当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清理检查以及做好明天的工作计划安排,要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6.3车间主管必须跟班作业,负责全程带领和指导监督产品的规范生产,高效生产,保证车间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度,质量,效率符合要求;

6.4物料管理严格按《仓库管理制度》领料、备料、用料,杜绝现场材料浪费。 6.5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作好标志,不能混料;若材料质量有问题生产人员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将由车间负责人及当事人负责;

6.6生产工具管理,专人专用工具自行管理,主管登记上报物资部,公用工具由生产部长、车间主管管理;

6.7生产工艺经确认后,禁止随意更改制作工艺;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共同处理,经相关主管同意并签字后,再进行更改;6.8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标准进行产品制作,有异常问题,有责任报主管处理,不能以“不知道”等理由制作不合格产品;6.9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员工有责任对本道工序质量负责,主管有责任对整个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进度、材料浪费等异常问题进行控制和管理。第七条员工考核7.1考核目的

7.1.1对工厂员工的工作态度、操作技能和工作业绩作出评价,作为晋升、表彰、奖励的依据;

7.1.2促使员工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罚分明,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厂的整体效益。

7.2考核内容主要是个人工作态度(德、勤)、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三个方面7.2.1工作态度包括德和勤两个方面;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勤,主要是指工作心态,是主动接受工作,主动承担责任,还是被动工作,不愿承担责任等;

7.2.2操作技能,主要是该岗位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7.2.3工作业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

以上考核由各部门主管考核,每年报营销部备案。

第三章申诉

第八条申诉处理

员工若认为行政部关于车间管理制度的处罚不当,可以以书面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工厂副总经理申诉,由副总经通过调查核实后,在接到时申诉的6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或手机短信形式答复。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附件

9.1附表1《工厂员工年度考核表》;9.2附表2《车间加班申请单》。

工厂员工年度考核表

加班申请单

备注:如本车间生产不忙,其他车间生产计划比较忙,可主动提出申请加班,由生产计划忙的车间主管以及生产部长视实际情况批准、安排人员是否加班。

第五篇:工厂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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