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规章制度 > 详情页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3-01-05 20:59:3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篇: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一、生产组织

1、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及员工素质的状况,生产部应为车间的生产班组配备最佳的生产工人组合,提高生产效率。选择最适当的人和最适当的工作顺序完成生产任务。要及时做好人员不足时的应急准备措施。

2、要考虑适当的管理幅度,每个班组的人员不宜超过10人。

3、车间管理层次为二级。生产部及生产班组。每个生产班组有一名责任人。每一个生产工人只对一个直接主管负责。生产任务由生产部下达到生产班组,并安排好生产程序。

二、生产管理

1、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车间工人的积极性,吸纳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程序,提高生产效率。

2、要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器物料置放地点,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为保证生产组织系统在大部分时间内始终处于一个均衡生产状态,生产管理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阐明每一员工的职责及其中工作范围。

(2)生产任务的布置,必须清晰明确。

(3)要研究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应尽量画出流程图表明产品的生产操作步骤,比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项设备之能力状况。并编制多个可行的生产进度表。

(4)检查所需材料供应与储存的情形,竞争的供应来源,可替用的材料。

(5)确定维护,材料处理,事务工作,控制程序,运输等所需要的劳务。

4、生产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双方人员在交接班时共同对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

(2)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

(3)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者,交班人员应报车间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直至有人顶班为止。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5)接班人员一经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之后,就表示对“记录”的认可。如交班时的实际情况与“记录”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权拒签。

(6)每班下班前必须认真地填写“交接班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岗位职责

1、生产工人岗位职责:

(1)无条件地服从领导的安排与调派。

(2)在生产车间、库房内严禁吸烟。

(3)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进行加班。

(4)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岗、串岗,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车间工人既是生产操作工,又是设备维护、修理和装卸工,每次卸车、装车时,原则上大家都必须一同劳动。

(6)爱惜公司的一切财产,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财产带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须对整个车间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整理。

2、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1)按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安排本班的生产。

(2)在生产过程中全权负责本班组的人员调动,合理安排各员工从事生产及其它事务。

(3)负责整个车间设备的开、关机及其正常运转,严格按各机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修理各机器设备,并作好原始记录。

(5)负责有关设备易损件的申报。

(6)做好每班的“生产记录”、“交接班记录”和“成品入库”手续。

(7)带领本班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8)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按级汇报,并想方设法积极排除。

3、进料工岗位职责

(1)严格按技术部的配方备料,准确计量每种小料品种的重量。

(2)保证每批料中添加的小料品种及重量都正确无误。

(3)严格按领料手续领取各种原料,不得随便搬取。

(4)每班上班前清理风筒下的粉料,并按规定回制。

(5)每班下班前都应清理永磁筒上的铁杂。

(6)每批原料进完后必须清扫工作场地,将线头、麻绳、碎纸放入指定地点,不得进入生产线中。

(7)协助品控员检查每包原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

4、接料、计量工岗位职责

(1)每班生产前从仓管员处领取本班所需生产品种的包装袋。

(2)在包装物上加盖饲料名称、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

(3)计量时要求每包成品料都在称量的误差允许范围内。

(4)经常清扫计量秤上的清洁卫生,并经常进行回零调试。

(5)监督成品饲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对成品饲料有感观疑问的,及时向当班品控员反映。

5、打包、封口、堆码工岗位职责

(1)上班前领好当班所需的缝包线、不干胶带。

(2)打包时要求不漏钉、针脚均匀一致、缝口平整,双道折线。封口要求不干胶牢固、平顺。

(3)堆码成品料时必须按仓管员指定的地点及堆码高度进行堆码。

(4)每班上班前必须清理粉料初清筛下的杂物,并放于指定地点。

(5)每班上班前必须先清扫缝包机内的清洁卫生,并对该注油部位进行润滑。

6、装卸工岗位职责

(1)必须服从仓管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随时装卸。

(2)装车时,按照仓管员指定的品种、地点及数量装车,并协助仓管员做好装车数量记录。

(3)卸车时,按照保管员要求的堆码高度把货物卸于指定地点,并协助仓管员做好卸车数量记录。

(4)卸下的货物要求堆码整齐、牢固,不能人走包倒。

(5)认真清扫卸车场地的清洁卫生。

四、处罚措施

1、严禁在车间及库房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违者迟到时间在5分钟之内者,罚款5元/次;超过5分钟者,视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计件工资。

3、未请假不上班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4、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每人每次罚5元。

5、严禁坐踏成品饲料及饲料包装袋,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元。

6、下班前未打扫干净工作场地卫生的,每人每次罚2元。

7、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查粉碎机的筛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否则每人每次罚2元。

8、进料工段应准确计量每批所需原料的包数与重量,若发现生产所用原料与配方有出入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进料工段应保证每批料中都按规定加入相应的小料,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进料工段对使用的原料已明显变质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1、进料工段每班下班前必须清理永磁筒和粉碎机上的铁杂,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接料,计量工段对成品料的感观指标明显不合格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3、接料,计量工段用错包装袋、以及打印错了生产日期、批号者,每次罚款5元。

14、接料,计量工段计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者,每次罚款5元。

15、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应保证打包的针脚均匀、整齐、不能漏针,违者每次罚款2元。

16、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如堆码数量不对、堆码品种混乱者(包括卸车)每次罚款2元。

五、车间请假管理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对于非请假不可者,公司旺季三班生产时,必须自行找到顶班者,并报生产部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

2、请假一律使用书面文字,写好请假条,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3、请假期间无工资。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二篇: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车间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第三篇: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第四篇: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车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

2、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车间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厂内专人陪同参观。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未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交给下班或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6、车间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车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灌瓶车间的液化气浓度进行检测。当液化气的浓度达到规定值(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灌装,查找漏气原因并及时排除。

7、车间内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

8、车间内严禁摔、砸、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防止产生火花。钢瓶灌装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钢瓶不得进行灌装。

9、车间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五篇: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总则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1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1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1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14、质量保证材料;

1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专题: 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车间实习报告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