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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生产规章制度

2023-01-05 20:58:4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车间生产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车间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篇: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为更好的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厂区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卫生

1、按照公司规定,各班组认真完成各自班组区域地面卫生、个人设备卫生,要求地面必须干净整洁、备用设备卫生干净、工具摆放整齐。

2、每周生产部将不定时进行检查各车间地面卫生及现场5S情况,对表现较差的班组考核班长20元并责令整改,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进行50元考核;对于检查卫生保持较好的班长20元奖励;班组内部奖励考核由班长自行开展,安全科比较管理按规定另行统计计算。

3、生活区域卫生(中控室、楼梯间、厕所等)每个班未及时打扫或者打扫不彻底的考核班长20元。

二、上班纪律

1、上班期间禁止出现睡觉、刷视频、玩游戏、长时间脱岗(30份钟内)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按总公司制度结合现场管理要求,第一次直接考核200元,第二次500元并由生产科、办公室约谈,再次出现停工学习,扣除对应工资或劝退处理。当班期间,班长应关注巡检人员状态,保持沟通,确保人员巡检安全;班员巡检、外出或上厕所、就餐等应经班长同意或知晓,戴好手机或对讲机等沟通设备,禁止私自外出。

2、工作中、生活中发生异常情况可逐级上报,寻求帮助解决,禁止出现私下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当班期间出现打架斗殴事件,考核双方各500元,若因此出现人员受伤的视情节严重性另行处理。

3、上班期间若发现有人在中控室及楼梯间等生产区域抽烟行为的,考核200元,对于发现抽烟者并实名举报的,奖励举报人50元,在防爆区和库房等吸烟、带火种情况视情节严重性罚款或开除。对于发现在防爆区重点抽烟者并实名举报的,奖励举报人100元,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现场巡检

1、各班长认真督促班员现场巡检,按每小时一次标准执行,若出现前端波动时间较长时,应加强排水频率。因巡检不到位导致工艺设备、分析仪异常的如:压缩机存在异响未及时发现、催化车间排水不及时导致过量氢仪表进水、排油不及时导致油进催化炉的、分析仪无气量导致仪表损坏的,静电除油电极丝断裂等。视产生后果考核50-200元不等,造成系统停机的,考核500元。

2、对于巡检发现隐患并立即上报且及时处理的,进行100-200元不等奖励。

3、班组长每天未对现场进行巡检的、巡检不认真仔细的考核50元,对于每个月都巡检认真仔细且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问题的奖励50-100元。

4、交接班不清楚的不进行交接班,必须将本班现场问题处理完成后交接班,或交接班组双方确定后协助处理,如交接班不清楚导致设备停机的,生产科调查后按责任划分进行处理。

四、工艺质量

1、当班期间班长操作出现氧含量在1.80%以下纯度变坏的,按照公司制度考核班长200元,氧含量在1.80%-2.0%之间变坏的,考核班长100元,氧含量在2.0%以上变坏的免除考核。纯度变坏都必须写调节说明且在一小时内发至“生产异常群”,超过时间未发送的外加20元考核,每次氧纯度变坏由生产科调查曲线核实原因。由生产科统计每季度各班组氧纯度坏次数,对未出现纯度变坏班组班长奖励200元,班员各奖励100元。

2、班长逐步培养班员工艺操作,副操或者外操调节导致产品纯度变坏的,第一次不考核,后续按50元每次考核。

3、重要安全工艺参数如:加氢炉温度(A炉不低于100℃,不高于连锁值20℃;B炉不低于50℃,不高于连锁值20℃;加氢反应惯性控制在20℃以内)、过量氢含量较高(不超过2.0%)、空分系统未及时排水、精馏塔污氮气长时间不调节(30分钟内)在300方/h以上的等;未及时进行调节的考核50元/次,造成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的按情节严重性另行考核,其它原因由生产科分析处理。

4、因工艺异常操作(如阀门开关幅度太大、私自修改报警连锁值)导致设备突然跳机的,考核200元;导致系统紧急停机的考核500元。

第二篇: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一、按点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服从领导安排。 二、上班期间不准干私活,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期间使用的工具要及时放回原处,场地内材料堆放整齐,杂物清理干净。 四、要厉行节约,公司材料不准浪费,已经发现有浪费材料者,视情节给以罚款或辞退处理。

五、按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出勤,每天上班自动划到,设全勤奖(如:25天全勤,上满25天奖励100元,请假3天含3天以上,全勤奖不再发放)。

六、工作服从、分配听指挥,按时按量完成当班任务。不准出勤不出力,磨洋工。一旦发现出工不出力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工作期间必须身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制服,按要求佩戴相应劳保防护用品。

七、产品制造时应按公司下达的工艺技术文件的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 导汇报。生产任务的执行必须有公司的书面文件。制作时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的,做好相关记录。

八、制作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由质检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序。生产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要负责,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其责任,相应处罚工资的10%,经质检人员检查确认当月生产人员工作时的产品质量合格,奖励其当月工资的10%。九、车间生产人员正确使用生产设备,爱护好设备。每天下班前整理好设备。设备使用时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需赔偿相应的费用。设备使用管理当月良好,奖励其工资的10%。

十、每半年考评一次,考评各方面合格的人员前三名,奖励工资的10%。年终考评第一名奖励工资的20%。每次考评最后一名发放基本工资。十一、本制度与公司制度发生冲突,按公司制度执行。十二、本制度不足之处,查看公司奖罚制度。

第三篇: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应该按时上班,上班时间衣着整洁。

二、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向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三、作业时间谢绝探,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四、未经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五、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六、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八、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九、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十、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十一、车间所用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十二、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十三、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十四、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十五、必须如实做好车间生产记录。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

十六、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十七、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十八、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十九、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二十、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机关处理。

第四篇: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内容

3.1质量管理

3.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工艺管理

3.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定置管理

3.3.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3.3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3.3.4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3.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3.4设备管理

3.4.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

第五篇: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第六篇: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1.生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2.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须穿戴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等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3.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要提前开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后关闭,经洗手消毒。即先用肥皂洗手,再经消毒水浸泡3-5分钟方可进行操作。

4.包装、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准长发外露,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5.生产人员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岗位。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食不厌精、随地吐痰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生产人员要临时外出或上厕所等,必须脱去工作衣帽,待再次进入车间内需要重复上述卫生消毒程序才能上岗。

7.生产人员班后对车间内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案板必须每日进行消毒、清洗。工作完毕后,彻底清洗消毒工作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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