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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推荐6篇)

2023-01-05 20: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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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一、人事资料

员工须将以下个人变更事项报知人事部门:

1、更改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家庭人员变更;

二、个人仪表

员工应在工作中保持衣着整洁。男性员工不可留须,头发应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不盖及耳部与衣领为宜。女员工之发型与化妆保持清雅。酒店女员工饰物限于手表、一枚订婚戒或结婚戒及耳钉。

三、铭牌

酒店将发给每个员工铭牌一枚,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应佩带于胸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办理补领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十五元。

四、更衣柜

1、酒店将安排每个员工更衣柜一只,以作更衣使用;

2、员工须经常保持更衣柜清洁整齐;

3、员工应将更衣柜上锁,酒店不负责任何财物之损失的赔偿;

4、员工不得在更衣柜贮藏饮料、食物及贵重物品;

5、员工应使用酒店发给的更衣柜锁,不得私自换用自己的锁或加锁;

6、员工不得私自相互调换更衣柜;

7、员工不得在更衣柜内放置易燃危险品;

8、酒店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连同保安人员检查更衣柜;

五、制服

1、酒店将按照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制服;

2、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出酒店;

3、员工应在岗前或下岗后更换制服,不得在岗位工作时间内更换制服;

4、员工应按要求定期更换制服,应保持制服整洁;

5、员工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损坏制服,按价赔偿。

六、酒店设施

酒店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宾客卫生间。

七、员工签到、签退

1、各酒店除总经理以外,所有员工均需在上下班时间,执行签到、签退手续;

2、代人或托人签到、签退者,均属违犯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3、因公未能及时签到、签退者,应及时与值班经理签名确认。

八、值班时间表

1、酒店员工必须按照酒店编制的时间表当值,不得擅自调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2、值班经理以下人员调班须征得值班经理同意,值班经理以上人员调班须征得总经理同意。

九、事假申请

1、员工如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请事假;

2、员工如有事需请事假,应向总经理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

3、请事假期间作无薪处理。

十、无故缺勤

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餐厅

1、员工应按企业之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餐厅用餐;

2、员工在工作时间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费膳食供应。

十二、保安检查

1、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之通道进出;

2、酒店授权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手袋及包裹,员工应接受检查;

3、员工携带私人物品进酒店应在值勤保安人员处登记;

4、员工携带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离开酒店时,应出具由总经理签署的出店证明,并交保安人员验证。

十三、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的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工作场所,倘有任何损失,企业恕不负责。

十四、拾遗

1、员工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上级;

2、员工在酒店范围内若有私人物品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和保安报告。

十五、维护声誉及爱护酒店财物

1、员工不得擅用企业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

2、员工应注意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以免损坏企业之声誉;

3、员工必须爱护企业之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偷拿。

十六、吸烟

员工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十七、通告

1、企业各类通告及指示将张贴于“员工告示栏”内;

2、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在企业内张贴任何告示;

3、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离职手续

1、凡离职员工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交还企业发给的有关证件及物品;

2、员工如丢失有关证件或物品,应按价赔偿;

3、员工如不交回有关证件及物品,未按规定退赔有关费用,企业将拒绝发给有关离职证明并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权利。

第二篇: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对实验服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技术部负责实验服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对实验服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实验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四、配发数量

每人一套

五、实验服制作

1、实验服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实验服每一年更换一次,由技术部负责统计使用实验服一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3、员工配发的实验服发生丢失、损坏的,在交纳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装领用

1、实验服制作完毕后,技术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后通知相关人员领用。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

2、领用时需填写《实验服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用实验服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数量等。,

3、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实验服,可根据公司实验服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七、备用工装管理

1、技术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

2、技术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当备用实验服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实验服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八、着工装要求

1、技术部所有员工进入实验室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实验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实验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九、工装折旧

1、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者,员工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实验服费用。

2、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成本价100%费用,被辞退收取实验服成本价80%费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实验服丢失、失窃的,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实验服成本价/套,)。

十、遵守事项

1、进入实验室必须着实验服;

2、员工对配发的实验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实验服;

5、实验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技术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篇: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

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第一次:罚款五十元。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二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十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

四、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违者罚一元)

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 (违者罚两元)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零食(违者罚两元),工作时

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五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五元。

七、上班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会客。(违者罚两元)

八、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

九、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 (违者罚两元)

十、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每月末大扫除一次 (违者罚二元.)。

十一、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考勤机上签到签退。

1:做全天班的员工早?前签到一次,晚 后签退一次即可。因当天上班时间不能及时赶到而临时请他人暂代一下班的,则本人来后必须先签到,然后代班者方能签退。 2:迟到(早退)超过一分钟开始记迟到(早退)。

3:一个月内忘签到(签退)一次按迟到(早退)五分钟内处理; 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二次每次按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处理; 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当天工资。

4:因已迟到(早退)而有意不签到(签退)则另行处理。 十二、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三、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

1.针扎反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2.小跑服务.

3. 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打招呼. (违者罚二元)十四、店组长发现部属有违规行为不予以及时纠正和不进行记录的,则与该员工承担相同处罚,超过三次则撤销店组长职务。员工必须服从店组长管理及安排,否则店组长可上报负责人进行处理,行为严重的可由店组长向负责人建议辞退。

十五、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店组长不准随便刁难部属,不准随便呵斥部属。应该尊重和帮助店内每一位员工。十六、半班员工不得请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组长不得与店员换班。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组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换接班必须及时做好货品交接工作。如本店需要加班,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十七、收银台与仓库除负责人员,他人不得入内.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 (违者罚五元.)

十八、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责任班次所有导购工资中平均扣除。月底进行全场大盘,如有责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销售价由全体导购赔偿。仓库失物则由仓库负责人员按正常销售价赔偿。

十九、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二十、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二一、辞职:试用工应提前二天.正式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店组长需提前一个月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领回工服保证金( 元,收银员 元):

1.归还员工牌;

2.归还所领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装损耗按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满半年扣除 元).

二十二、店铺于每天 分准时营业,晚 打烊.二十三、正式员工在本店购物凭指标可享受七折优惠,

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满1个月有购买一套当季服饰的指标,工作时间满半年以上即拥有一年分四季各购买一套服饰的指标。

2.指标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否则作废并给予相应处罚。使用指标购物时需通知组长,并经负责人同意。当季指标未使用可累积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积不超过二套。

3.特价和促销商品不在优惠范围内。

第四篇: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1、上班提前10分钟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工作时间须佩戴统一工号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严禁穿拖鞋上班;

3、女员工化淡妆,涂口红,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有色指甲油,长头发要统一盘起来,不染异色,不梳怪异发型;

4、男员工不得留长发,以发脚不过耳和衣领为准,不得蓄胡须,不得留长指甲;

5、上班时间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能吃有异味的食物;

6、工作期间,绝对服从和执行上司指令、工作安排与调配;

7、在公司范围内严禁打架、赌博现象;

8、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9、不得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0、敬业爱岗,热爱本职工作,乐意为客人服务;

1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2、不得对客人或上司无礼,不得对上司、同事或客人有恐吓、围攻、殴打或恶意中伤行为;

13、要讲文明礼貌,注意个人形象和个人仪表;

14、熟记同事和上司姓名及职位,主动与其打招呼,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和合作精神;

15、不要说和做有损国格、人格及影响公司形象的话和事;

16、要养成使用文明敬语的习惯,随时而自然地使用礼貌而文雅的语言;

17、不得有诈骗、偷窃行为;

18、不准组织小团体与领导或管理人员搞对抗;

19、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加深与拓展个人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广度,养成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0、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饮料、抽烟、喝酒、会见亲友;

21、上班时间不准看书、报、信、电视、聊天、唱歌、哼小调或聚赌;

22、上班时间不准追闹和大声喧哗,不准干私事或睡觉;

23、上班时间不准戴婚戒以外的饰物;

24、上班时间不准接听私人电话,如特殊情况,须经部长或主管允许后方可接听,且不得超过5分钟;

2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司交给的各项工作;

以上制度,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纪律者,部门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者部门将退还人事部处理。

第五篇:保险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为严格保险公司会议纪律,切实保证各类会议的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学习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保险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险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设立会议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是公司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日常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通过各层面会议形式,进行横向、纵向的沟通和战略战术研讨,有效的加以检查和指导,同时通过制度的确立,保证公司会议的有效性、连贯性和会议质量,达到会议预期目的特编制此管理文件。

1、会议类型

公司会议分为高层会议、管理层周例会、员工大会和年会四类。

1.1高层会议

1.1.1会议组织:常务副总组织召集,总经理主持、副经理(分公司总经理)、总监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以电子版形式发给参会人员。

1.1.2会议时间:常态下高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如遇重大事件或亟待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和重大问题时,临时召集。

1.1.3会议内容:

⑴通过对阶段性目标及成果的总结和检验,验证经营目标及方向的正确性;

⑵研究调整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重大事件;

⑶决定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免;

⑷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审议组织机构的变动与调整;

⑸审议公司规章制度修订案;

⑹研究决策公司投资立项、撤项、调整与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案。

1.1.4会议要求:

⑴参会人员必须提前作好会议准备,带着工作成果、制约经营发展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参会;

对于公司经营思路、规划以及内部管理有建设性意见或改进建议的,提前一周提交意见建议书,提请会议研究讨论。

1.2管理层周例会

1.2.1会议组织:企管中心组织召集,常务副总主持,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职或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以电子版形式发给参会人员。

1.2.2会议时间:每周一8:30——9:30(冬季9:00——10:00)时为法定会议时间。

1.2.3会议内容

⑴传达公司高管会议精神;

⑵通报阶段性经营成果;

⑶各部门主管上级汇报总结上周工作进展及成果,通报一周工作安排;

⑷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协调跨部门协作配合事项;

⑸重要或紧急工作以及专项工作布置;

⑹通报重大工作思路调整和重大人事变动或调整。

1.2.4会议要求:

⑴工作总结与计划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向会议作详尽汇报,要求统一格式(见附件),汇报内容包括:

A、本部门上周工作落实情况;

B、本部门本周工作安排;

C、一周工作计划要明确责任人、执行人、时间节点、目标成果;

D、目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及初步做出的解决方案;

E、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解决或公司支持的事项;

⑵总结计划定于每周五下班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企管中心行政前台工作人员。

1.3员工大会

1.3.1会议组织:企管中心负责组织召集,常务副总主持,运营副总作工作报告。

1.3.2会议时间:员工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季度初第一个周五。

1.3.3会议内容:

⑴通报公司季度经营状况,季度表彰和嘉奖;

⑵通报公司经营战略和目标调整及重大人事变动。

1.4年会

1.4.1会议组织:企管中心负责组织召集,运营副总主持,总经理作年度工作报告。

1.4.2会议时间:每年12月下旬召开全年工作会议,时间定在12月20-28日之间。

1.4.3会议内容:

⑴总结公司全年经营管理状况,提出下年战略发展思路和经营目标;

⑵年度表彰和嘉奖;

⑶公司大联欢。

2、会务准备

2.1除高层会议外,其它会务准备由企管中心统一负责,根据会议类型提前做好会议安排;

2.2除管理层周例会外,其它会议提前3天通知到参会人员,并明确会议主题以便做好会前准备;

2.3根据不同会议类型,必要时提前做好会议布置、材料印发等工作。

3、会议纪律

3.1为保证会议质量,倡导高效会议,参会人员必须在会前3分钟到达会场,因迟到影响会议不能准时开始者,请站立参会或自觉缴纳罚金100圆整,否则不可入席,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一次论处。

3.2会议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须无条件、高质量按时提交。

3.3会议开始前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原则上不许接听,特殊情况必须接听时,可短信回复,会议结束后回拨。

3.3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非讨论时间请不要交头接耳,不得退席。

3.4重要会议不能按时出席者需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需指派代表参加,并须提前与代理人员就发言内容进行沟通。未请假、未指派代理人员、未交流的,按无故缺席处罚。

3.5参会期间禁止吸烟。

  保险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为严格部门会议纪律,切实保证各类会议的效果,达到预期目的,经主任会议讨论。一到通过会议管理制度。望全体同仁遵守执行。

一、会议类别

1、主任碰头会,每周一至五早8:20

2、各个营业小组早会,每周一至五早8:30全体人员参加;写工作日志

3、部门早会每周一至五早9:30全体人员参加。

4、营业组主任,例会。每周五下午夕会后召开,部门经理主持。全体主任参加。

5、业务分析研究讨论会,每月中旬召开。部门经理主持,主任及绩优人员参加。(夕会后主任会的扩大会)

6、部门月度工作总结,月末召开。

二、会议准备

1、相关人员必须提前作好会议资料准备工作,早会内容应提前提出安排。

2、主任会议应提前通知研讨内容。

三、会议记录

1、各种会议必须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2、部门应及时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会议记录必须字迹整洁,专人保管,部门,定期抽查。

四、会议纪律

1、在会议中手机响一次罚款5元(震动铃声后,只允许说一句话:对不起,我等下给你回电话)

2、头天的签单应在早会前交给内勤审查。早会不能填单违者罚款5元。

3、会议中不允许到服务台处理问题,违者罚款5元。

4、会议中要求尊重、配合主持人,积极参与讨论。

五、主任会议特别规定

1、时间每周五夕会后。

2、迟到、早退罚款20元(以签到表为准)

3、未到会者,作旷工处理罚款50元。

4、手机响铃声一次罚款10元(震动后可说一句话)出去接听电话罚款20元。

  保险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目的

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和有序化,提高会议形式的行政决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会议制度本着精减、有效、节俭原则运行。

第二条会议类别

1、领导班子会议

(1)由经理本人发起的内部高层会议。

(2)参加人员为经理、各分管副经理或相关议题的负责人。

(3)会议不定时召开,由经理本人或综合办发出通知,综合办负责收集和记录会议议题。

(4)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会议决议。

2、经理办公

(1)经理办公会是由经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经理、各分管副经理及相关的科室负责人。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月________。

(4)例会由综合办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科室。

3、科室例会

(1)科室例会是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原则上定为每周一次。

(3)例会时间由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4、科室联合会议

(1)科室联合会议是由经理或各分管经理发起召开的跨科室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综合办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科室。

5、其他会议管理

(1)综合办每月应将企业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给企业领导和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2)凡综合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____天报请综合办调整《会议计划》。

(3)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综合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三条会议程序

1、会前准备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对定期的常规会议,在会前应明确该次会议主题和临时出席或列席人员。对不定期的重要会议,组织者应提供会议相关资料并上报申请,该资料包括:

(1)会议名称、会议主旨和目标;

(2)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议项;

(3)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员(名单);

(4)会议财务(支出收入)预算、现有筹备情况及进展;

(5)(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及要求、筹划备时间进度表。

该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2、会议通知

根据会议拟订会议通知,并提前张贴或发送。出席会议的重要或主要人员,应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是否能如期出席,并作出相应安排。

3、会场准备

会议组织者及时准备会议场所、会议文件或资料。必要时要进行会场布置、设备调试。对重点发言对象须确保其发言。

4、会议记录

会议进行中要做好记录。记录方式最好为速记笔录,必要时可录音、录像,妥善保存记录材料。

第四条会议秩序和纪律

1、严格遵守开会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需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会议期间手机应调至静音状态,特别事情到会议室外接听。

3、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避免发表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会议主持者有权提示发言人,其他人员无权打断发言人讲话。

4、凡是违反会议秩序者,会议主持人有权给予通报批评,由综合管理部行专人监督执行。

5、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科室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6、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7、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8、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五条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原则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由经理发起、主持的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由与会的综合办主任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经理另有规定的,依据经理指定的办法实行。

2、会议记录员应遵守的规定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第六条会议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权限

(1)会议室由综合办负责管理,各科室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综合办申请,由综合办统筹安排。

(2)会议室卫生由综合办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2、会议室设备管理

会议室相关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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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日常管理规定范文

2.小公司制度范本

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4.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范本

第六篇:保险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诉讼工作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诉讼工作管理办法》、《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诉讼工作实际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以公司各级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保险类诉讼/仲裁案件和其他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以下统称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公司作为诉讼第三人的案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保险类诉讼案件,是指因保险合同、代位追偿和保险公估等引发的诉讼/仲裁纠纷(以下简称保险诉讼)。

保险诉讼以外的民商事案件统一称为非保险诉讼。

第四条诉讼案件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性。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诉讼案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录入风险信息管理系统诉讼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诉讼管理平台)。

(二)完整性。对本办法规定的所有诉讼案件均应当按照诉讼管理平台的要求,完整录入诉讼的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法律文件,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诉讼案件管理权限提交审批。

(三)分级管理。超出分支机构权限内的诉讼,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公司有关部门审批。除公司另有规定,各分支机构有权根据下辖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管理制度。

(四)保护公司权益。涉诉机构应当坚持保护公司权益的原则,重视案件证据的收集和法律问题分析,通过诉讼、调解等各种法律手段灵活处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

(五)自主应诉。公司法务人员应当全程参与案件的处理。一般轻微诉讼案件,应由公司法务人员代理。疑难复杂案件,经审批后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公司法务人员应当全程对代理律师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诉质量。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风险合规部是公司诉讼管理的主管部门。各分支机构风险合规部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应本级机构的诉讼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理赔部作为理赔主管部门,负责保险诉讼的直接管理,但诉讼金额500万以上的案件应当提交公司风险合规部直至控股公司审核。

第七条各分支机构应加大对本级及下级机构法务人员的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懂法律、懂业务的法务队伍。

各分支机构风险合规部应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意见》规定至少应配备一名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的人员,承办诉讼等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对以公司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由公司风险合规部负责诉讼工作;涉事纠纷部门作为涉诉部门,配合风险合规部完成证据收集、整理等相关诉讼工作。

第九条公司风险合规部在诉讼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解释公司诉讼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诉讼管理工作,对公司整体诉讼案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按照控股公司要求请示上报重大诉讼案件;

(四)管理诉讼案件管理平台,提升诉讼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承办公司重大诉讼案件、指导督办分支机构非保险类诉讼案件;

(六)承担其他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理赔部在诉讼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保险诉讼案件直接管理,制定考核方案、实务标准;

(二)审核超出省级分支机构权限的保险诉讼,指导分支机构具体开展保险诉讼案件调查、调解;

(三)监测分析诉讼案件赔付情况,制定管理政策;

(四)建立公司保险诉讼网络;

(五)承担保险诉讼管理中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涉诉部门参与诉讼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完整地将诉讼相关事实报告风险合规部;

(二)积极、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三)配合风险合规部或外聘律师开展起诉或应诉工作;

(四)承担其他配合诉讼管理的工作。

第十二条诉讼案件实行总分支机构分级管理。诉讼金额50万以上的案件,应当报分支机构审批;诉讼金额100万以上的案件,应当报公司审批。

公司各级机构主动发起的诉讼请求金额超过100万且对公司声誉、监管关系维持、整体业务发展、重要合作关系维护等产生重要影响的诉讼,应当通过诉讼管理平台逐级上报公司风险合规部,由公司风险合规部请示控股公司是否发起诉讼。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诉讼案件的起诉(应诉)、一审、二审、再审等诉讼阶段应按照权限报请上级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送达公司的司法文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上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涉及非保险类诉讼的,由公司风险合规部签收;涉及保险类诉讼的,由公司理赔部签收;特殊情况下已由其他部门签收的,应当区分情况立即转交风险合规部或理赔部。

第十四条公司各级机构发生诉讼案件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依照公司《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聘请律师并录入律师库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各级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诉讼案件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机构应当将各类诉讼案件信息及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诉讼管理平台,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以诉讼案件管理平台中的案件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非保险类诉讼,诉讼名称应当以“原告+(诉)被告+纠纷事由”为标题,如“张三诉某支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或“某支公司诉张三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诉基本情况,应当简明扼要描述纠纷主要事实和争议。

保险类诉讼案件,诉讼名称应当以“原告+(诉)被告+险种”为标题,如“张三诉某支公司企业财产一切险案件”。

第十八条各分支机构、中支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法院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诉讼案件上报前,法务人员应当对案件情况进行核实,形成本级机构的处理意见,包括代理方式、程序和实体法律问题分析等。

对保险诉讼,还应当对案件承保、出险、理赔等相关单证进行收集并作为证据上传至诉讼管理平台,并就案件涉及的人伤医疗、财产评估等专业问题向本级机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拟定赔付意见及应诉意见。

第十九条公司原则上应当对基层公司上报的诉讼案件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给出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应包括案件争议焦点答辩、证据分析以及诉讼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第二十条在诉讼案件的审核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涉诉机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一)对不属于受理机构管辖的案件,应及时提出书面管辖异议;

(二)诉讼相对方提出诉前或诉中保全,应及时提出异议;

(三)诉讼相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应及时申请保全;

(四)诉讼案件证据明显不足,应要求相关部门或机构补充。

第四章出庭应诉

第二十一条诉讼案件应当坚持以公司内部法务人员出庭应诉为主、外聘律师出庭应诉为辅的原则,逐步提升公司内部法务人员专业能力。

第二十二条对聘请律师代理的诉讼案件,公司诉讼案件承办人或法务人员(以下简称承办人员)应当全力配合应诉工作,并做好应诉案件管理和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控。

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提交法院或仲裁委的授权书仅限一般授权,授权范围限于“代为调查取证,查阅、复印、摘抄本案有关资料;代为提交证据,出庭质证、陈述、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代为签署、送交、接受和转送各种法律文书等”,未经上一级公司审批不得将“调解、上诉、和解、放弃诉讼请求”等关系公司实体权益的权利授予代理律师。

第二十三条代理律师、公司诉讼案件承办人员等出庭应诉人员,应在出庭前对诉讼案件涉及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仔细分析,形成清晰的应诉策略,并准备证据目录、答辩意见等书面材料。

第二十四条代理律师、公司诉讼案件承办人员在庭审阶段,应严格按照法院的相关规定和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并与公司保持沟通。

第二十五条代理律师、公司诉讼案件承办人员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应立即向所在诉讼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将诉讼结果及法律文书(电子版)录入诉讼管理平台。

第二十六条对跨地区诉讼案件,各分支机构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公司人员应诉或委托诉讼所在地机构处理。对于委托诉讼所在地机构处理的案件,受托机构应当认真负责处理,不得推诿。

委托异地机构应诉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机构承担。

第二十七条公司任何机构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不得缺席应诉。确实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提前与法院沟通,申请变更开庭时间。因未出庭应诉导致公司败诉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五章结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诉讼案件的承办人应当将庭审笔录、诉讼各方的答辩状、代理词、裁定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进行整理,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归档。对理赔所需要的证据,应当上传至理赔系统。

第二十九条公司推行典型案例制度。公司每年从以公司各级机构为当事人的案件筛选出具有代表性、指导性和理论性的案件,总结诉讼经验,加强交流,提高公司作为保险人的诉讼实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十条公司鼓励在案情清楚、损失明确、有利减损的情况下,从维护公司企业形象和长远利益的情况下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但以下案件,不宜采取调解方式处理:

(一)拒赔可能性较大,或存在道德风险的案件;

(二)判决结果预期好于调解结果,或双方调解诉求差距较大;

(三)调解结果可能对同一案件的理赔或追偿产生不利影响的;

(四)其他调解结果可能明显对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不利于公司企业形象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案件调解的请示及审批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当事各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后,应当在法院主持下调解,以保证纠纷解决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对生效判决和调解书,各级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公司财产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公司应及时审核先予执行的范围是否超出当事人请求范围、公司保险责任范围等问题,并及时提出异议。

第三十五条对法院要求公司协助执行的案件,若不属于公司保险责任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提出执行异议;否则,各级机构应当按照法院裁定书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及时完成。

第三十六条对法院执行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执行标的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要求法院撤销或修改执行决定。

第六章奖惩机制

第三十七条为提高公司诉讼实务能力和水平,公司各级机构应加强对法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费用予以报销,具体报销额度由各分支机构确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级机构应当就法务人员或诉讼承办人员及代理律师诉讼表现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对诉讼中避免或挽回公司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法务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对在诉讼中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未能认真负责做好证据收集、法律论证、出庭应诉等诉讼工作,导致法院罚款、公司财产被冻结等公司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的,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四十条对未及时将诉讼案件有关信息录入诉讼管理平台、未按照本办法或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报送诉讼案件的,导致公司在诉讼案件统计、准备金提取、信息披露、偿付能力编报等方面违反监管规定的,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风险合规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对公司已发布的诉讼案件管理制度与此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风险合规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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