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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店规章制度(范文5篇)

2022-12-28 08: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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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美容院管理制度

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健康危害事故启动紧急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和疫情报告。做好突发危害事件的报告,最大限度的控制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或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计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二、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工布江达县卫生局(0894―5412884)和工布江达县疾病控制中心(0894―5412165)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时,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二篇:美容院管理制度

仪容仪表制度

一、服务人员在营业中,应身着工作服,将工号牌佩戴在左胸处,不得遮盖或佩戴在其它部位。

二、工作时间,要求化职业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发型要简洁大方便于工作(过耳长发须盘起、不做怪异发型),服务人员不涂抹指甲油,指甲不能留得太长。

三、营业环境服务人员不佩戴戒指、项链等饰品,不得使用味道过浓的香水。

预约制度

一、“预约表”应由总台填写,如客人直接与美容师预约,美容师须告知总台,以便于总台的调度。

二、预约程序:客人打电话或口头预约,总台须准确填写被预约美容师的姓名、客人姓名(全名)、预约的准确时间及所做项目的内容,当客人被安排做项目时,总台应填写服务流程的实际开始时间,服务完毕后,总台填写实际结束时间(都必须完整清楚,不可涂改)。预约表详见附表。

三、美容师应根据不同项目定时服务(留有充足的咨询时间),若因美容师擅自延长或缩短服务时间而造成预约失败,除跳筹、不参加轮筹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处罚。

四、总台应安排好每位美容师的预约时间、服务时间、再预约时间的衔接,确保客人在预约时间得到准时服务。

五、正常情况下,美容师不得单独与客人约时间,必须有收印员在场。

六、如客人超过预约时间15―20分钟,则作为放弃预约,总台根据“轮筹制”安排被预约美容师从事不影响下一轮预约的服务项目。如客人15―20分钟后到,总台需耐心并征求客人意见以便尽快为其服务。

轮筹服务制度

轮筹原则

(1)按顺序轮筹(未预约,顾客无选筹,前台无选筹,前台按此型轮筹)。

(2)按美容师有资格轮筹的项目轮筹。

(3)按顾客的点筹进行轮筹。

(4)按经理的要求进行轮筹。

第三篇:美容院管理制度

一、员工必须注意人考勤,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每次罚款5元,超过10分钟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扣发当天工资

二、每月享有一次天带薪病假,事后应提供病历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应提一天向店长申请,获准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事假一天扣一天半工资,全月事假超过5天,则扣除当月奖金,全年事假超过15天,则扣除年终奖金。

四、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二天,当自动离职。

五、员工辞职需书面向直属上司申请,美容师及助理须提前15天,管理人员须提前一个月,经公司同意方可按程序办理手续,未经许可自行离职,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扣发当月工资、奖金、提成。

第四篇:理发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需挂在显目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五、定期清理室内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卫生组织制度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成员及职责:(客房、消毒等)

第五篇:美容院管理制度

(一)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三)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应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饭前便后、工作前后洗手,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

(五)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清面时应带口罩,为每一名顾客理发、美容后必须洗手。

(六)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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