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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推荐6篇)

2022-12-28 08: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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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餐饮规章制度

1.严禁任何人乱拿、盗窃餐厅,厨房任何财物。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2.严禁在厨房内乱吃、乱喝、一经发现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重罚。

3.晚班当班人员收餐下班后要关闭所有水、电、煤气的阀门,不要出现漏水、浪费电源现象,煤气关紧消除隐患,如有发现以上现象,当班人员重罚。

4.所有员工必须注重个人卫生,不留长发、长指甲、勤洗手、洗澡、提高个人卫生素质。

5.厨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每位员工的工作岗位严禁出现卫生死角,边工作边整理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厨房内每人应穿戴整齐,围裙、帽子必须佩带,鞋子除工作以外要穿黑色皮鞋,平时注重个人卫生,工作中尽量避免弄脏制服。

7.同事间不准在工作中发生争吵、斗殴现象,任何工作矛盾应反应给当班人,由当班人反应到厨师长解决争端。任何人不得先动手打人,发生矛盾不得动用厨房刀器,违者当即开除。

8.每个星期六全厨房卫生大扫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打扫卫生,违者重罚。

9.厨房内不准吸烟、大声喧闹,出菜口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干净,形象端正,客人如有问题,服务要热情。

10.每天各自物品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物品短缺,及时报给厨师长,不得出现断货现象,蔬菜、海鲜及肉类必须严格把关,发现问题马上和厨师长反映,联系供货商及时退货、换货。

11.晚班定菜人员开菜单,要查询现货情况,不得重复进货,也不得第二天短缺物品。

12.所有遭顾客投诉的菜肴要认真对待,发现责任人,谁做谁负责。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3.任何人员必须节约厨房物品、严禁浪费,发现乱丢、乱扔现象的,一律重罚。

14.无故不得到处串岗,在其他岗位逗留,无事不得到餐厅外面。离开厨房上洗手间或其它事情、当班人员必须知道去处,无故离开厨房任何人不知者以早退论处。

15.每日不得迟到、不得早退,有任何原因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厨师长。如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矿工论处,矿工一天着重罚。

16.必须服从厨师长安排,如有顶撞,不服从管理,必定重罚,严重顶撞者立即开除,给厨房造成严重损失着,立即开除,一经开除永不录用。

17.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当面向厨师长书面递交辞职,允许后一个月方可离职,在离职前把酒店物品归还结清,工作服需洗涤干净后亲手交于厨师长保管。

第二篇:餐饮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促进管理积效,提高全员工作士气,并使其所依据及遵循,特制订公司章程法,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应遵行。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职、调任、支援、临时员工及非正式职员。

第三条凡公司之所属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章所制定之任何事项及条文内容,若有未规定之事项,另行公告实施,并增列于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条因本公司在全的营业方式和生活作息皆与大小月份有关(淡旺季),因此设定大小月之分。,每年叁、陆、柒、捌等四个月(淡季)。

第五条公司章程法若与部门制度有相冲突条例者,一切仍以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为总则,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总经理研议并公告通过后裁定。

第六条聘任员工和约制度与公司章程法属平行制,在行政管理及各项福利法中,仍以公平、公正、公开赏罚为原则。

第七条在本公司章程法列为晋级考试和加薪升职等必读手册,凡新人到职或表现较差之员工皆应实施在职教育的基础。

第二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新进人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开始上班日起,前一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并录用,晋升为正职人员,享有公司正职福利。

第二条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店长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若考核成绩太差,切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之。

第三条新人进公司须办理的手续如下: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交履历表及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照两张,经核对后发还身份证正本。

第三项仔细阅读员工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和上岗培训。

第四条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第五条新人到职一律配挂工号牌,并在转正后核发正式工作服。

第六条新人在考核使用期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在予以调整薪资。

第七条新人到职满一个月者,方可享有部门轮休假制度及公司福利与权益。

第八条新人到职在职培训期间,公司为提升人员专精专业之精神,可视情况调往其它部门受训,新人必须服从调配。

第九条未经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工,一日扣薪三日,二日扣薪六日,三日以上者且无正当理由者将接受开除处分。

第十条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它个人因素而欲自行离职者:

1、在一个月内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内以书面上呈公司,否则将扣抵15日薪水,以补偿公司损失。

2、职满一个月以上,已签转正员工,若须请辞时,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上呈公司,经公司总经理批示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以一个月薪水扣抵,以补偿公司损失,并不得请领上月奖金。

第十一条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请辞报告”,经核准后,再填写“离职手续表”。

第十二条员工请辞以签离职报告书及店长签名之日期为准,正式生效,口头呈报,不予承认,不得生效。

第十三条请辞员工在离职之前,必须将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财物、资料、设备和工具移交给职务代理人,并经职务代理人签字确定后可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完整,导致公司资金及所有财务有所损失时,须负赔偿之责,公司方面依法有权追诉法律。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之当月薪资,须在离职手续办理完结后。

第十五条请辞员工之请辞方式或请辞手续未按照公司制度及章程办理时,以影响公司运作,将不予核发上月薪资。如不预先通知或不告而别,其行为将会被视为擅离职守与旷职,公司有权开除,并按开除之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表现恶劣,或影响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视同违纪开除论。

第十七条员工正常请辞,手续如下:

一、即将请辞之员工,请于起意时,先亲自与店长沟通,不得事先在同事之间传播。

二、30天前书面呈报总经理核准。

三、30天内与职务代理人详细办理各项交接。

四、离职前三日凭店长签名办理离职手续,结报及退回在职期间所领公司之所有公物及资料和识别证等。

第三章员工出勤管理规章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勤务作息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分两班

早班时间:9:00――19:00

晚班时间:12:00――22:00

星期六至星期天全体通班

上班时间:9:00――22:00

说明:

1、8:50为到公司时间,9:00为晨会和到岗时间;

2、用餐为轮流制,各部门人员不得全体同时用餐,必须保证各岗位有人员在岗,以应付工作需要;

3、个人用餐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值班为轮流制,具体人员安排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第一条正式员工每月可休假3天。临时员工或试用员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月计算,不得累积。

第二条员工不得迟到与早退,每超出1分钟迟到者,罚扣人民币贰元,依次累计,每超出1分钟早退者,罚扣人民币拾元,依次累计。

第三条因公司业务及部门之需要而必须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绝,以服务精神为重,若因此造成严重影响公司运作者,扣个人考核成绩。

第四条公司不鼓励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加班者,必须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且不得申报加班费。

第五条公司之各项会议无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列为加班,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

第六条员工因公事外出须向部门所属主管列报,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之畅通,且在一定的时间内须回公司岗位正常作息。

第七条私自外出未向主管报告者,半小时内扣薪半日,1小时以上者,则以旷职论处。

第八条凡出勤违规者,一律不核发全勤奖。

第九条全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可申请全勤奖50元整,

第十条在职员工出勤作息状况,有任何异常现象时,店长应负责考勤记录。

第十一条未经同意,在全体员工已下班后,个人不得借故返回公司内,第十二条休假采取“排表轮休”方式,不可排定周

六、周日以及节假日休息,同部门同日休息者不得超过两个。休假由店长按排,

第十三条排定的休假轮值表,非有重大事由者,不得临时或任意变动,若不得已有变,事先须向店长报备核准后调休。

第十四条病假、事假薪资按日薪资扣除;旷职按日薪资3倍扣除

第十五条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除当日全薪。

第十六条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职论处,并取消全月休假之待遇。若由此带来公司损失,由该人负全责。

第十七条除公司特批外,员工不得在一个月内累积请假超过3天,否则超出天数按旷职论处。

第十八条公司各项会议均列入考勤范畴,按上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得无故缺席,临时请假、迟到与早退。若无正当理由无故缺席者,额外罚扣人民币50元整,并取消全勤奖。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培训亦列入考勤范畴,按上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得无故缺席,临时请假、迟到与早退。若无正当理由无故缺席者,额外罚扣人民币100元整,并取消全勤奖。

第二十条为维持团队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体性活动,如庆生会、公司聚餐、旅游、聚会等一切团体式活动,全员皆须参与,并列入考勤范畴,不得临时请假。

第二十一条任何员工办理病事假超过15天者,上月薪资全额停发,待正常上班满一个月后,统一在次月1―5日发放薪资时一并发放。

第四章会议制度

公司各项会议采用会议主持人制度。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为最高领导,会议主持人负责拟定会议议题、调控会议氛围、掌握会议时间以及维护会场纪律。各项会议以简洁明了为原则。参与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会议主持人统一安排。除晨会外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对所参加会议进行会议记录。会议主持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交由公司进行存档。会议议题必须明确,所议各项事宜条理清晰,会议讨论结果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会议分固定会议与临时会议。

固定会议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全体大会

1、晨会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经理或店长轮流担任。时间控制在6至8分钟。会议时间是每星期的星期六星期天。会议议题必须使全体员工能通过此项会议迅速调整到最佳工作状态并能梳理当天工作计划。

2、每周例会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店长主持。时间控制在30分钟。会议时间为每周日21:30。会议议题为一周工作总结以及下周工作计划;通报表扬与批评该周表现优秀与表现不佳员工;宣达公司政令;该周所遇到的各项工作瓶颈并提出解决方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月总结会议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店长主持。时间控制在45分钟。会议时间为每月尾日17:30。会议议题为当月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工作计划;宣达公司政令;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通报各项政令实施情况以及各项奖惩方案。

4、季度总结会议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总经理或店长主持。时间控制在35分钟。会议时间为每季度第三个月的月总结会议时间。会议议题为该季工作总结以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宣达公司政令;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通报各项政令实施情况。

5、年终总结大会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经理主持。时间控制在60分钟,会议时间为第四季度的季度总结会议时间。会议议题为一年工作总结;公司运营情况;下工作思路及奖励表彰优秀员工。

会议纪律:

1、不得无故缺席固定会议,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会前向店长或经理请假并征得同意方可。

2、会议之前必须交接好手头工作,不得无故打断会议进度。

3、会议期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者把手机调到震动档。

4、不得无故迟到。由于特殊原因迟到,必须向与会者道歉,说明迟到理由。

5、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有新议题的提出必须示意主持人请求发言,征得会议主持同意方可发言。

6、各项会议之主持人必须事先对会议有针对性的有所准备,若无准备,视同工作不负责,记小过一次。

第五章学习制度

为保持个人逐步提高,团队不断完善,公司高速发展,金夫人经典婚纱摄影提倡、鼓励人人参与学习各类技能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特制订学习制度如下:

定期学习:

A、公司学习班:

由公司组织,每周周一14:00――15:00,学习内容为影楼相关专业知识。学习主任由店长担任。学习老师由店长指定。

B:自我学习:

员工为提高业务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须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为帮助公司员工保持良好学习习惯,公司提供阅览书籍。

C:业务培训:

由公司不定期组织聘请专业老师进行专业辅导。公司成员除特殊原因外均须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临时请假。

提升培训:

公司优秀员工可获得公司免费提升培训机会。

学习纪律:

1、学习会场保持整洁、安静

2、学习期间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至震动档

3、无故不得缺课、旷课、早退

4、若有特殊原因须向学习主任请假,获准后方可

5、借阅书籍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双倍赔偿金额或赔偿与所借阅同样之书籍

第六章薪资制度与员工福利

第一条薪资制度

第一项员工薪资由底薪、业绩奖金、综合奖金、公司福利奖金等构成,底薪与业绩提成百分点在各自和约中将会分别注明。其中综合奖金包括:全勤奖、个人单项业绩考核优秀奖、个人综合业绩考核优秀奖、团体业绩奖金等。

第二项员工每做满一年,如公司继续聘用,其薪资自动晋升1级(1级薪资为人民币200元整),此待遇为员工晋级薪资,不纳入底薪范畴。资历愈深,晋级薪资愈多。

第三项公司每月1―5日发放上月底薪、业绩奖金、全勤奖以及福利奖部分,并于1-5日实施员工奖惩制度中有关经济上的奖励与扣罚。

第四项个人薪资及奖金部分属机密事宜,个人不得外泄,若有不合可直接与总经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员工泄露自己薪资或他人薪资而导致其他员工情绪不满,造成人心涣散,进而影响公司日常作业时,该员工以泄密论处,记大过一次。

第六项新人到职后,若表现合格,通过评估,可申请核发业绩奖金,若该员工表现优异,可提前申请核发。

第五项年终奖金发放情形根据公司全年业绩好坏决定,公司业绩愈好,领得愈多,反之愈低。个人年终奖金多寡视个人全年综合考评而定。若公司全年运营状况过差,但个人全年表现优异者,公司仍酌情发给考核奖金。第六项正式员工享受公司免费定购工作制服,并按公司制度于上班期间规定着装。工作制服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任何员工离职或与公司解除和约时,必须按规定缴回工作制服,若遇遗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若在职期间,工作制服遗失、损坏、过脏等,按制服实际金额上缴公司后,方可再度申领。

第七项员工生日,若表现优异者,由主管于生日前三天报请店长,方可实施奖励。

第八项公司会定期与不定期的举办活动,比如晚会、聚餐、聚会、旅游等,凡是公司所属之员工,皆免费享受期间一切福利,但若自动放弃不参加者,除无法要求补贴相应之金额,并按照当月休假天数扣除之。(若公司团体业绩未达标准,或不景气、经济萧条,影响上下公司之财务状况,则酌情实施)

第二条员工消费福利

第一项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结婚,该员工服务满一年依门市价7.5折,主管7折,服务未满一年者,以8折计;资深员工到职满二年后,每多一年,消费下降0.5折,以此类推,

备注:

1、员工消费,一切程序皆须开单作业,维持系统正常化与流程规范化。单子上须有当事人与店长之签名。

2、任何员工未选的毛片、底片,皆不可私自取走,违者议处。

3、本套系外之超额消费、后期消费等,一律7折优待。

4、员工消费,各项销售成本无利可言,因此无法列为个人业绩奖金、各项福利奖金与个人业绩考核。

5、婚纱照之外其它拍摄项目另议。

第一项员工之亲戚、好友、同学与邻居结婚,请事先通知公司,公司方面会给予最大的优惠方式,须事前填单报备为准。

第七章服务规章

第一条不得于上班时间内在职场与工作区域食用零食,亦不得于上述地点睡觉、玩手机及看报纸及与行业无关之小说、杂志等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之事宜。

第二条公司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第三条上班时间于公司内无论是否正常上班还是休假,随时佩挂工号牌。

第四条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工作制服,制服必须保持整洁,扣子全部扣好,不卷袖口,严禁着便装上岗。除特殊任务需要。上班前,职员应检查服装是否干净、挺括。洗净手和指甲,并确保无口臭和体味。

第五条女性员工须化淡妆,整理仪容,要求干净、清洁,必须身着浅色丝袜及有后跟的黑色皮鞋。头发过肩则应扎好。

第六条非正式员工须仪表整齐,并保持穿着干净,不得搞怪另类,影响公司整体之形象。对外表不合要求而上班职员,公司有权责令其穿戴整齐后方可上班。

第七条员工随时保持亲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属范围内遇有陌生人,无论认识与否,皆应点头问好,保持礼貌。

第八条门市人员遇有外进入之客人,无论消费与否,皆须暂停一切不必要之私务,大声说出“欢迎光临金夫人”,且主动上前问候(使用礼貌用语),并加以亲切之服务。

第九条对外来访客、来宾或消费客人皆应安请入座,并以茶水招待,并立刻替其提供最好之服务。

第十条使用电话时,语言尽量简短,切不可过度占线。禁止电话聊天,在工作忙碌时,暂勿接听私人电话。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不得煲电话粥与短信聊天。职员禁止因私使用公司电话。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员工彼此间不得嬉笑吵闹或其它有失仪态之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层皆有权责划分,员工坚持自己岗位,并适时支援其它部门,在责任追加制度里,须层层管理层层发挥,责任追加制度采取连坐式管理,所有与事件相关之员工、干部均须对时间之发生而负责。

第十四条在门市营业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宜,不可播放哀怨低调之音乐。

第十五条不得于公开或私底下恶性漫骂、批评、散播不实谣言及挑拨是非,破坏员工彼此团结与和睦。对同事要有礼貌,并热忱互助。

第十六条门市重视亲切服务,温馨的笑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职责客户,漫骂或批评客人。

第十七条尊重主管人员的领导立场,不可发生争吵、殴斗与冷战,若有缺失,应及时与店长反映。

第十八条客人于公司等待时,相关之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随时关心问候,不可冷落客人。非自己的客户,但凡公司人员皆有义务代为服务,不得推托。

第十九条门市仍有客人时,无论是否超过营业时间,不可催赶客人及关灯等有怠慢之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答应客人的条件,一定要做到、做好,不可敷衍了事,且须白纸黑字,签名为证。

第二十一条没有笑容,没有礼貌,说话口气差,从业态度不良,电话礼仪不足,因而遭客户严重投诉者,立即开除。

第二十二条任何部门皆须维护正常系统,“开单作业制度”尤其重要,公司内各项表格、资料、公告、通告等,一律实行“签名制”,任何员工未正常运作,公司有权不接受其行为成果,并予以相应之扣罚。

备注:第一项被下罚单者,须自行付费,期限自通知日算起核算,一周内必须缴罚罚款,违者累计加倍处罚(未缴罚款者,公司有权暂停核发薪资及奖金)。

第二项任何请辞及离职人员皆须先行缴清各项罚款后,方可请领薪资及奖金。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个人责任制”,部门资产列报、部门环境清洁、部门业务业绩等,皆由个人负责到底,绝不推诿。

第二十四条“门禁管制”是门市现场人员的职责,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于全员下班后再进入公司。

第二十五条美工部员工妥善保管好美工部物品,使用完毕归置原位,其它部门员工非请勿入。有事进出美工房随手关门。

第二十六条随时保持工作场合的干净、整齐、清洁,养成随手关灯,关门、关水等良好习惯。

第二十七条公司内部一切讯息、资料、档案、记录、摘要等,严格保密,不得外泄或携带出公司。

第二十八条随时帮助、支持、支援和配合公司同仁,团结一致是公司之重要精神。

第二十九条上班时间不得私自串岗、离岗。有事离开岗位时,必须事先交代职务代理人。

第三十条服务要求事宜:

1、要求对客人主动握手,大方有礼、亲切热忱。

2、要求一线员工随时派出名片,并不断自我称呼,让客人清楚记住您。

3、要求员工随时称呼客人称谓,并牢记客户名称。

4、要求“一手交一手”,陪着客人走的最高服务理念。

5、要求“送客出门七步远”的送客礼仪。

备注:

1、凡属公司所有之文案、部门系统流程表、各部门章程、客户资料、联单收据、作业文件、展售商品、样本及任何属公司所有之文件文案、资料等,非经公司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拷贝、出让、转借、占有、售卖及携出公司等,否则将予以提出诉讼与要求赔偿。

2、凡违反上述各项条例者,店长可直接进行下单处罚或行政处分,员工亦可向上申诉,申请期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严格区分公司提供给私人使用之物品与提供给客户使用之物品,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开俱罚单一张,至少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三十三条上班时间接受亲友来访不得超过10分钟,且仅限于门市招待,不得领至办公区域。

第三十四条员工就餐后应注意卫生清洁,并随手把简易饭盒等垃圾丢至垃圾箱内。

第三十五条在店内发现客人遗失财物应立即上交公司备案,隐藏失物而不上报者,将视为偷窃并做纪律处分。

第八章惩罚条例

第一条未于正常上班时间穿制服及佩带工号牌者,第一次记警告一次;再犯,记告诫一次;累犯,记记过处分。

第二条因服务不当,遭受客户投诉者,除取消该笔业绩奖金外,另重罚50元。

第三条有关公司内部作业系统及作业程序之任何相关文案、图像等资料,一律不得外流或外借,若经公司查获属实者,一律严惩。轻者罚款人民币200元整,并记大过一次;重者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并记大过贰次,或直接开除。

第四条对公司所有部门系统流程表格、本册及联单客户资料等,凡属责任范围,员工皆有填写作业资料的责任,凡经抽阅、盘查无上述作业时,以延误时效,妨碍作业论之,每个空格罚金伍元整。若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议处。

第五条凡离职员工(不含停薪留职者)或同行作业者,未经店长许可,当职员工不得同意其进入公司下列场所,违者记小过一次:

1、美工部;

2、影棚;

3、后期部;

4、收银台;

5、选片区。

第六条若因公司员工人为疏忽,因而导致发生赔偿或退款等问题,将追究责任归属,金额赔偿部分由员工全额承担。若是由于衔接不力,则由责任分摊人分摊所赔偿之金额。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事项经查属实者,施以公司法告诫之:

第一项不遵守公司各项条例规定者或未能配合公司各项革新制度者。

第二项与顾客或与同事吵架者。

第三项恶意批评顾客、公司及同事者。

第四项未经批准请假,不配合公司调度或无故旷职者。

第五项故意妨碍工作流程效率,或阻碍工作之执行者。

第六项不服从上司督导指正,且态度傲慢者。

第七项服务态度不佳,言语恶劣,表情傲慢,影响公司信誉者。

第八项以公司名义,对外私接生意,抽佣、侵吞公款者。

第十项未按时完成工作进度者,且未呈报汇报者。

第十条违反公司章程制度者,惩戒事项以情节轻重施以戒示方法如下:

第一项罚扣奖金(最少人民币5元整起),直接下单罚款制度。

第二项小过一次:罚扣奖金并提出书面悔过书。

第三项小过两次:扣假(扣假期间上班没有任何薪资)。

第四项大过一次:扣罚当月业绩奖金50%。

第五项大过两次:扣罚当月所有业绩奖金并降级处理。

第六项记满三大过直接开除,并扣罚除底薪之外所有奖金及取消所有福利。

第七项严重违纪,直接免职或开除。

第十一条在个人全责职区内,无论环境清洁、物品保管、器材维护及金钱收支,皆须付最大之责任,若有严重之人为错失,除须负责赔偿之外,并以公司法议处。第十二条各级工作人员在所负责之权责划分及部门资产管理上,应付全责,若有人为错失而导致公司财产、耗材及经营上之损害时,须按门市市价或进货金额的二分之一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部门工作人员凡未按照公司制度开单作业者,一经查获,则该客户之业绩奖金部分,一律不得核发,若发现此种舞弊现象,导致公司财务损失时,将处以10倍罚款。

第十六条客户签约单应主动说明备注条例后,方可让客户签名。

第二十二条未按服务规章正常流程作业者,视情节轻重,公司将开具数额不同之罚单。最低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二十三条未能发现上一环节作业流程缺失并有针对性加以弥补、指正,且未能同时向上汇报者,记大过一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之罚扣(最少人民币10元整)。

第二十四条员工对公司所交付之任务,未能在时效内完成,且又未及时汇报者,形同渎职,记过处分一次。

第二十五条“清洁责任区”是员工每日清洁打扫整理的重点,在职人员应尽其义务与责任,不可敷衍了事,未尽责而经抽查不合格者,记过一次,并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二十六条全月事假、休假等未配合公司业务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店长未能事先准备妥善并未能主持好晨会,每次扣罚人民币贰拾元。

第二十八条未能认真遵守学习制度或学习考核时未能通过,记大过一次,并罚扣人民币伍拾元整。

第三十条当月未完成月初设定下达之目标业绩,记小过两次,并处罚金壹百元整。

第三十一条在店内偷窃顾客或同事之财物将被立即开除,并视情节严重扭送至公安机关。

第三十二条被公司开除之员工,其薪资于薪资发放日一并领取并不享有任何解雇费。

第三十三条未尽事宜,店长有权按公司经营原则与公司章程,参照服务规章以及事发实际情况开具罚单,罚扣金额最少10元整。

第九章员工功过奖惩赏罚制度

A、过失制度:

第一条警告:处罚金贰拾元整。

第二条申诫:处罚金肆拾元整。

第三条小过:处罚金伍拾元整,并于三日内呈写自我检查一份上交公司。

第四条小过两次:处罚金壹百元整,并于限期三日内呈报《书面改过总结书》。

第五条大过一次:全年累计三次小过者,合并另计大过一次,取消当月各项加级奖金与福利,罚金叁百元整,并于限期三日内呈报《书面改过总结书》。

第六条大过两次:调职或降职;取消当月所有奖金;取消当月之各种福利津贴;限期内呈报《书面改过总结书》;罚金伍百元整。

第七条大过三次:全年累计达三次者,于当月即免其职务,一律开除,其余处分如下:

第一项取消当月之各种员工福利、津贴及各项奖金。

第二项对公司业务或财务造成损失时,须负赔偿之责。

第三项当月薪资须待次月再予以核发。

第四项公司不予核发任何遣散费。

B、功奖制度

第一条嘉奖一次:奖金贰拾元整。

第二条小功一次:奖金肆拾元整。

第三条小功两次:当月核发奖金捌拾元整,荣誉假1天。

第四条大功一次:全年累计三次小功者,合并计大功一次,奖金贰百元整,荣誉假两天。

第五条大功两次:奖金叁百元整,荣誉假三天,底薪自动加级1级(每级人民币壹百元整)。

第六条大功三次:奖金伍百元整,荣誉假三天,底薪立即加级2级(每级人民币壹百元整)。并自动晋升为优秀员工。

备注:

1、赏罚条例中涉及奖金与罚扣部分之金额皆当月发给或扣除。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下列三项原则:

第一项具有对公司完全的忠诚度、认同感、向心力之优秀员工。

第二项具有对公司高度责任感、荣誉心、业绩突出之优秀员工。

第三项具有成熟处理事务能力、有沟通协调各部门人员之长才。

备注:此待遇为员工在公司效力期间所享受,若该员工自动离职或与公司解约,被公司解聘等离开公司后,不再享受此待遇。

C、个人奖金制度

第一条有付出才有收获,员工个人业绩的表现,视为奖金发放。

第二条门市人员享受业绩奖金,所完成业绩之前期与后期按事先预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三条实施个人奖金制度,无非是提升公司业绩及营业额,并确保公司与员工相互提升作业,因此指定基本生存下限,每月业绩设定参照当月工作计划,员工超额完成业绩,记小功两次,超额部分按事先预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四条员工该月完成考勤达标,并自动放弃休假,可获全勤奖,奖金人民币壹百元整。

第五条员工在个人业绩竞赛中表现优异,视具体情况,并参照公司运营,核发个人单项业绩优秀奖。

第六条视员工日常表现,当月综合考评优异者,视具体情况,并参照公司运营,核发个人综合业绩优秀奖。

第七条视公司具体运营以及当月活动专案,单独设定“公司专案奖金制”,正职员工可针对自己业务能力,申请评比公司专案奖。

第八条公司内不管任何奖金条例或专案奖金等,皆不得违反下列各项内容,否则一律不予核发:

1、任何人员有私下串联、作假、转让业绩、营私舞弊者。

2、当月未经正常书面请假手续获准,而私自休假者。

3、未依正常上班时间值勤,而私自溜出班外者。

4、当月未能配合部门或公司勤务,如人事调动、公务支援、公司会务与业务培训等规定者。

6、当月被记旷职者。

7、因个人问题,导致客户严重投诉者。

第十章修正增列条例

公司在正常运作及经营下,因工作环境,业务需要,成本变动,竞争压力及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结构性变化,以追求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而设定此一修正条例。在公司一级主管研议商讨后,不定期提出新增条例或修改条例。条例变动后将于部门主管会议中商讨,若无异议后,则编列于此章程中,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未规定之事项另行公告实施。

第三篇:餐饮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6、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8、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经营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9、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10、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人员培训,保障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餐饮服务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餐饮服务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六、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供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9、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10、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11、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12、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1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3、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4、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6、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7、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9、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10、定期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11、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12、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4、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对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3、工作职责

(1)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由经理负责全权处理一切事务。

(2)及进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篇:餐厅员工制度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快捷的服务效率,规范员工行为,确保酒店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奖惩条例,请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二、处理程序

1、员工凡受到任何奖惩,均需在《奖扣分记录本》上列明员工所受奖励或被处罚的过失类别、时间、理由及细节。由当事人和所在部门在《奖扣分记录本》上签字,报负责人审批。员工犯规事实存在,证据确凿,但拒绝签字时,要注明情况,作好谈话记录,由部门和店负责人双方直接签字生效。

2、员工所犯过失,将以积分方式记录在案,在处分有效期内如再次受到处分,积分累计计算。处分有效期过后,积分自然取消。员工在处分有效期内积分累计达100分,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处分。(此项员工所扣分值不能与所获奖分相抵)

3、员工在受到严重过失及以上处分,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评选或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所获奖扣分,以每分计人民币2元计算,在当月工资收入中奖励或扣除(此项奖扣分可相抵)。

5、本条例分为奖励和过失处分两部份,其中过失处分分为“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

三、奖惩权限

1、部门有给予“一般过失”的处分权限。

2、所在店负责人有给予奖励、“一般过失”和“严重过失”的处分权限。

3、凡属“重大过失”和累计积分达100分,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店负责人汇报公司酒店管理中心,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后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4、处分按级实施,上级可以越级给下级实施处分,超越本级权限时要逐级上报。

5、处分者如对处分不服,可在处分决定宣布后三日内向部门领导、人事部直至中心经理提出申诉。在此期间处分决定同样执行。

6、对受处分者应采取说服教育、热情帮助,不得歧视、打击,更不得侮辱人格。

四、奖惩公示、存档

1、处分决定可采取当面、会议或书面形式宣布,并由当事者签字认可。

2、受到“一般过失”、“严重过失”的由所在店存档保存,凡受“重大过失”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五、处分类别

(一)一般过失

1、工作时间仪容不整,衣冠不洁,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工号牌的。

2、引起客人一般投诉者。

3、在营业时间及营业场所吸烟的。

4、在宾客面前与宾客抢道、打断宾客谈话、身靠门壁、打哈欠、伸懒腰、剪指甲、拔胡子、挖耳朵、抠鼻孔等不礼貌行为的。

5、在酒店内洗涤私人衣服的。

6、将头发染成彩色的。

7、留长指甲或涂彩色指甲油的。

8、在店内见到宾客、上级不主动问候的。

9、在酒店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良行为的。

10、工作时间未经同意或在非指定地点接打私人电话的。

11、服务不用问候语、礼貌用语或说脏话的。

12、迟到、早退、串岗的。

13、工作时间嬉戏、吃零食、干私活、看书报、打瞌睡,以及在营业场所聊天、喧哗、勾肩搭背、举止不端的。

14、有各种浪费公物行为的。

15、发现他人有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报的。

16、破坏公物,如在墙上、厕所内或酒店物品上乱涂乱画的。

17、凡检查清洁卫生不合格者,

18、接听电话不规范、不礼貌、不尊重对方,上班时间不说普通话者,

19、值班人员和值台人员收尾工作不齐全、不规范者,

20、业绩表填错者,

21、工作时间有睡觉、吵闹、打牌、看电视等行为的。

22、违反宿舍管理制度1―21条的。

23、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二)严重过失

1、拖延执行上级指令或故意消极怠工3小时以内的。

2、发现酒店财物丢失、损坏时置若罔闻,无动于衷,或被调查时提供假情况的。

3、不接受、不配合上级和酒店授权的有关人员检查的。

4、对本职工作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者。

5、酒后醉态上班或工作时间带有醉意的。

6、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的。

7、未经同意从厨房、仓库或营业场所偷吃食品的。

8、私用、私吃、私送酒店财物或宾客财物。

9、对上级、同事和宾客有挑衅行为举止的。

10、在酒店内或宿舍以任何形式赌博的。

11、未经许可使用酒店的设施、设备、仪表、仪器或酒店其他财物的。

12、在更衣箱内藏有酒店物品的。

13、庇护、纵容各种违纪现象的

1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器设备和物品损坏的。

15、员工之间取侮辱性的绰号,说不利于团结的话,相互争吵、谩骂的。

16、恐吓、制造谣言的或恶意中伤酒店及宾客和员工的。

17、引起客人严重投诉者。

18、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三)重大过失

1、损坏酒店、宾客财物达500元以上。

2、在酒店内酗酒、打架的。

3、不服从管理,当众顶撞领导的。

4、与宾客争吵的。

5、不服从酒店工作调动或安排的。

6、无故不服从上级指令以及消极怠工三小时以上的。

7、私配酒店钥匙的。

8、在酒店辖区内打架斗殴或借故引起纠纷的

9、偷盗酒店、客人、同事财物的。

10、私留宾客遗忘的物品的。

11、向客户、供货商索要小费或其他好处费的。

12、私带、私分酒店财物离店的。

13、违章操作,给公司造成500元以上损失或存在的安全隐患的。

14、不遵守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私藏枪支、弹药及各种伤人凶器以及各种威胁酒店或同事安全行为的。

15、无故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造成不良后果的。

16、不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规定,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

17、伪造、涂改、虚报有关凭证谋取利益的。

18、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贪污、索贿、行贿以及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单据,或向客人收费时故意加收,中饱私囊的。

19、私自向外人提供酒店内部文件或资料的,以及泄露酒店营销、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机密的。

20、因渎职造成物资积压、滞销,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的。

21、因管理不善指挥失或误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价值超过1000元的。

22、任何造成宾客严重不满或重大投诉的,以及被新闻媒介或上级机关批评的。

23、连续旷工二天或一个月之内有三天旷工的。

2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等处理的。

25、有不道德行为或耍流氓,造成不良影响的。

26、违反宿舍制度22―23条的。

27、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六、员工违纪给酒店或宾客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上述处理的同时,可视其情节按经济损失给予当事人罚款或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七、员工在酒店内因打架造成他人伤病的,在给予上述处理的同时,不仅要赔偿对方误工、医药、交通等费用,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对职工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九、无薪停职

1、此条款适应于等待酒店调查及决定是否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调查期间,员工必须给予配合。

2、此期限不超过十四天。

3、凡员工触犯公安条例,而员工需出席案中审讯或等待判决结果,于审讯至判决结果期间,酒店将给员工无薪停职处理。

十、凡构成刑事犯罪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员工申诉

1、在员工感到受到不平等、不公平对待或对某些问题的处理感到有疑问时,可以向其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

2、员工如果认为问题在部门主管处没有得到解决,可向更高一层的部门经理申诉。部门经理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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