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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一、 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 适用范围:
玉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 职责:
3.1玉龙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管理规定
4.1工作期间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工作期间须戴工号牌;
4.4严禁工号牌借给别人;
4.5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工号牌等妥善保管使用。
4.6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4.7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8严禁无故旷工;
4.9上、下班必须签到;
4.10不许代别人签到;
4.11不得涂改签到表。
4.12服从上司的命令,对同事和上级讲礼貌,执行正确的工作指导,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4.13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4.14严禁在公共区域吐痰或丢垃圾;
4.1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吸烟;
4.16工作时不准喧哗、打闹;
4.17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4.18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4.19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4.20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4.21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4.22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4.23热爱公司、团结同事,不说不利于公司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4.24工作上团结协作,不拖拉、不扯皮、不推卸责任。
4.25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不损坏公司利益。
4.26上班时间不会客、不串岗、不脱岗、不办私事、不扎堆聊天。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五、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是员工在公司内一切行动的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认真执行。
5.1总则
5.1.1爱祖国、爱生活、爱公司。
5.1.2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5.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2劳动纪律
5.2.1遵守职业道德,忠诚敬业,钻研业务,恪尽职守。
5.2.2服从领导,服从分配,服从调动,服从安排。
5.2.3高度负责,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5.2.4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签到,不弄虚作假。(一次扣5元)
5.2.5维护公司声誉,提倡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真诚合作,严禁散布流言蜚语,传播小道消息。(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二次开除)
5.2.6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准串岗、聊天、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
5.2.7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工作期间不得办理私事。
5.2.8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亲友或个人谋私利。
5.2.9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5.3、仪容仪表
5.3.1着装整洁、大方、得体,着工作服。
5.3.2员工必须注重仪容、仪表,保持衣冠、头发整洁,按指定位置佩戴胸卡。
5.3.3注意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
5.3.4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3.5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污迹、开线、掉扣,保证定期清洗。
六、胸卡管理
6.1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应按规定佩戴胸卡。
6.2胸卡须自行保管,不得借于他人。如有遗失,应按规定办理交费不领手续。
七、考勤
7.1考勤
7.1.1考勤设专人负责,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7.1.2主管必须按公司统一制定的考勤表认真填报,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隐瞒、虚报、漏报,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2迟到、早退与旷工
7.2.1上班前十分钟为签到时间,员工应在该时间内将自己的名字按规定签入考勤表。(班组长应提前二十分钟到岗)
7.2.2签到时应认真逐日上、下午签写,不准补签、代签或预签,严禁弄虚作假。
7.2.3凡因外出公干未能签到者,由负责人登记证明。
7.2.4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迟到人员不得签到,考勤员将上班时间如实填入考勤表。
7.2.5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下班为早退。
7.2.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7.2.6.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2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
7.3全勤奖与缺勤处理
7.3.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20元。(当月满勤者,可获得60元出勤奖。迟到、早退者罚款5元,并且扣除当天出勤奖2元,事假相同)
7.3.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并处以警告;超过五次辞退。
7.3.3每旷工一天,除不享受当天出勤奖外并扣除2日工资。
7.4.1加班:八小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时间工作的称作加班。
7.4.2加班时间2—4小时的记半天加班(10元),6—8小时的记1天加班(20元),中午不休息的同样记1天加班(26元)
7.4.3凡是加班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且填写加班条(单据)
7.4.4公司安排的拓荒活动,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利用休息时间参加按加班计算。
八、请休假
8.1请假及执行程序
8.1.1如无特殊情况,请假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批准。临时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在四个小时内通知主管。
8.1.2一天以内(含一天)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报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经理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8.1.3所有请假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工论处。
8.1.4请假后及时将假单交主管计算考勤。
8.2婚假
员工婚假三天(带薪休假)
8.3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给假三天(带薪)家住外地者,可根据路程给予假期。
九、奖惩制度
9.1奖励
有以下表现者,应予以奖励:
9.1.1工作勤恳踏实、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奖励20—100元。
9.1.2爱司如家,善于总结学习,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并产生效益者,奖励30—100元。
9.1.3发现并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使公司减少损失的,奖励30—100元。
9.1.4领导有方,使工作成绩显著者,奖励20—50元。
9.1.5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帮助他人的奖励10—50元。
9.1.6每季度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奖励20—80元。
9.1.7每季度评选先进班组一次,奖励100--200元,
9.1.8每半年评选一次先进工作者,奖励100--200元。
以上三项做为年底评先的依据。
9.2违纪处理
有以下表现者,将给予处罚:
9.2.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9.2.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及2天出勤奖;
9.2.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9.2.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9.2.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5元;
9.2.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5元。
9.2.7当班时间饮酒者,给予警告并罚款20—50元。
9.2.8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者,罚款20—50元。
9.2.9贪污、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者,记过并罚款30—100元。
9.2.10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罚款50—100元,或者开除。-
9.2.11工作期间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斗殴,罚款30—100元,或者开除。
9.2.12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罚款30—100元,或者开除。
9.2.13搬弄是非、传播谣言,不利于团结者,警告并罚款30—50元。
9.2.14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处分并罚款50—100元。
9.2.15对于违纪情节严重者,除以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安全与保密
10.1安全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员工要牢记“安全第一”,公司实行“主管谁负责,谁在岗位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10.1.1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
10.1.2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程执行。
10.1.3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
10.1.4及时清理地面油迹、水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1.5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10.1.6不得擅自挪用或动用消防设施。
10.1.7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环境,着重防火、防盗,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上级。
10.2保密
公司的保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格借阅手续。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公司的机密(包括经营决策、市场推广方案、规化设计方案、财务收支情况、预慨算标准、施工订货合同、员工 收入数额等),做到“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作废的资料、单据要及时清理。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2工作服要干净;
**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1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2:00----18:00
**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严禁无故旷工;
**5上、下班必须签到;
不许代别人签到;
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2注意整理整顿;
**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1服从上司的命令;
**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5不准喧哗、赌博;
**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集会示威;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元。
(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
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元,并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