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一、月度优秀员工的分类
部门优秀员工分为部门级、公司级;
二、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二)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比同岗位人员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岗位娴熟的岗位技能为先决条件(详见“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三、名额分配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四、评选办法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二)员工在进行各项工作活动时,应当做好各种基础数据留存工作,以便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时作为数据依据;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符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五、优秀员工的奖励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 、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 、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 、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 、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
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符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4、工作态度端正,包括考勤无迟到早退、工作纪律未因违纪被罚(故意或同一原因再次被罚)等;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为提高仓库配送工作效率,加强配送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工作失误概率,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1、仓管员按单配货,在接到销售出库单后,认真核对其品项规格、数量,准确配货并在配货单上签字。重点核对同类货品的货龄,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配货员配货时如果把品牌配错每个月超过一次罚款__元,每月配错货(包括配错数量、品牌、品项、规格等)在发货清点时发现累计次数超过次以后每再发现一次罚款__元。
2、仓管员在按单准确配完货物后,应按规定分类将其拖放到相应的指定摆放地点:零单区、商超区、货运区,方便装车人员及仓管员清点装货。
3、货物装车时,应由发货人员、司机同时按销售出库单逐一清点,双方对货物的数量及品项确认后装货上车,若在清点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对,应该在告知配货仓管员确认处理,若已发到客户处时发现差错,第一次发现时取消其相关人员(发货员配货员)奖励,第二次发现时发货员、配货员同罚,每次每人罚款__元。
4、装车发运到客户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未送到(比如关门、拒收、地址不祥、道路拥堵等),应由司机找相应业务沟通处理,若未有结果应通知销售主管与仓库主管备案,确实有特殊情况比如客户临时关门(但事后还是要联系继续送)可不追究司机的责任,否则每单货物应按__元/次处罚。
5、仓管员、司机等配送人员完成规定任务工作无差错,则每月额外给予奖励__元。
该制度从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篇一: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生效。
三、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
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篇二:饭店员工奖罚制度]
*告过失
1)由于违规*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内直拨电话 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进出酒店时拒绝*卫检查;
16)为其他员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
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偷窃行为;
15)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告处分;
2、在*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1年
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篇三:咖啡店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四、奖励办法:
(1)本工厂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记功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维护工厂利益,为工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3)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记功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者;
3、向工厂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工厂所采纳,而成效者;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4)有以上表现,工厂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5)记功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
3、工厂总经理批审;
五、处罚办法
(1)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口头*告;
2、书面*告;
3、辞退;
(2)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予口头*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窜岗、滋扰、打盹、进食看报纸、听mp3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属实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工厂安排的培训课程;
6、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属实者;
8、员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员工*外借或不守厂规者及未按要求佩戴厂牌者;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环境卫生。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书面*告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区吸*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非法谋取个人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怠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11、对本职工作不能胜任者;
12、同一事件,两次口头*告,按书面*告处分;
(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工厂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者;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工厂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伤害;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或利用工厂资源制造私人物品;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3、偷窃同事或工厂财物;
14、于受聘时虚报资料,欺瞒公司者;
1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1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1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18、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19、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0、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干扰工作者;
2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22、疏忽职守,违章*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3、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者;
24、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违背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25、*、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
26、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27、泄露公司秘密,把工厂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28、散布谣言,损害工厂声誉;
29、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
30、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3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32、在禁*区内吸*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3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34、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与信用;
35、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36、一年内接受三次书面*告信者;
3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38、在工厂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六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由行政部与人事部监督执行。
[篇四: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和创造*,同时保*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区吸*、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