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规章制度 > 详情页

酒店规章制度奖罚制度

2022-11-01 19:32:5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酒店规章制度奖罚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酒店规章制度奖罚制度》。

第一篇:酒店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一、员工浴室仅限酒店员工当天上班的员工,以及酒店集体宿舍住宿员工使用,严禁外来人员私自使用。

二、员工洗浴一律使用IC卡,至总办申请IC洗浴卡。

三、酒店对IC卡统一设定管理,原则上控制在15次/月(人),女员工10分钟/次、男员工6分钟/次,对超时洗浴所造成的IC使用限制,由员工自行承担充值责任。

四、员工沐浴时需妥善保管自己的衣物和贵重物品,防止遗失和损坏。

五、在使用浴室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滑倒和摔伤、以及烫伤。

六、每位员工都自觉爱护浴室的设备设施,不准擅自改变搬动和破坏、拆移淋浴设施,以及野蛮使用。

七、每位员工应有较好环保意识和节约意识,沐浴时必须节约用水,对浪费者将给予批评和罚款处理,直至取消其在员工浴室沐浴的福利。

八、严禁在浴室大声喧哗,使用水嬉戏打闹,以及打架斗殴等。

九、严禁在浴室洗涤衣物,违者重罚。

十、严禁男女同浴。

十一、自觉爱护室内卫生,不准在室内乱写乱画,乱丢垃圾和衣物,

十二、员工浴室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和作为它用。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制止和向部门或酒店举报上述违纪行为,对于有上述违纪行为者,将给予每次20元以上的处罚。

第二篇: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一、奖励

符合以下条件者,酒店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奖励形式:

(1)表扬:

工作或生活中表现良好者

(2)嘉奖:

A:拾金(物)不昧者

B: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者

C:为顾客解决困难,并得到顾客书面向主管称赞者

D:积极协助推动本酒店各项活动,并有显著成绩者

(3)小功:

A:见义勇为,帮助顾客或同事于危难者

B:拾获贵重物品或金钱,即时申报主管者

C:代表酒店参加对外比赛,荣获前三名者

(4)大功:

A:制止重大事故或意外的发生,使酒店免受重大损失或危险者

B:提出有关营运发展计划,经采纳实施后见较大效益者

C:表现杰出,堪为全体同事楷模

奖励标准:

(1)表扬:表现良好可予表扬,表扬不增加年终考绩,可据实情给予10―20元的奖金。

(2)嘉奖:表扬累积三次为嘉奖,嘉奖一次增加年终考绩1分,并据实情给予30―50元的奖金

(3)小功:累积三次嘉奖为一小功,小功一次增加年终考绩3分,并据实情给予60―100元的奖金。

(4)大功:累积三次小功为一大功,大功一次增加年终考绩9分,并据实请给予100―200元或以上之奖金。

表彰除或颁证书外,还将给予一定之物资奖励(奖励程度参照以上标准,具体由酒店视情况决定)。并记录个人档案,列入员工晋升及评估考核依据之一。

二、纪律处分

酒店的纪律处分制度是学术员工违纪行为及给予处罚的标准。纪律处分是公平、公正的,必须对所有违纪者一视同仁,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实行累积惩罚制。

处分步骤

(1)口头警告――触犯任何轻微过失

(2)书面警告――重复轻微过失及触犯较严重过失

(3)最后警告――再犯轻微过失及重复触犯较严重过失和触犯严重过失

(4)辞退――重复触犯任何过失,辞退

(5)停职检查――酒店在决定与员工终止合同前的措施,酒店在未做出开除前可采用此处分

(6)开除――触犯极严重过失

处罚标准

(1)口头警告,不作工资扣罚,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向当事人提出警告,纠正其不当行为

(2)书面警告,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5%

(3)最后警告,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总额的6%―10%

(4)辞退,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1%―20%,并予辞退

(5)停职检查,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00%

(6)开除,扣除当事人的全部工资及奖金和保证金,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处罚条例

(1)除口头警告外,其他处罚均需作工资扣罚,以示惩处,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2)纪律处分有效累积期,从签单之日起,口头警告为3个月,书面警告为6个月,最后警告为1年,超过有效累积期不累积。

(3)凡被书面警告以上之员工,半年内部获评优秀员工,不列入晋升、转职或调薪范畴。

(4)同一年度内,一大功可抵一最后警告,一小功可抵一书面警告。

(5)所有奖罚结果,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如当事员工不服,则可在7日内提出申诉,确有违规但拒不签字者,经查实或由见证人签名同样生效,并加倍处罚。

处分类别

轻微过失(口头警告):

1)仪容不整,如头发过长或脏乱,指甲过长或脏,手脏或手插口袋,卷袖、裤腿,拖着鞋子等

2)礼貌欠佳,不主动与客人或同事(上司)微笑和打招呼

3)把饭菜带出员工餐厅外进食,转让或借用他人餐卡用餐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经批准且通话时间在3分钟以内者除外)

5)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

6)非因工作需要进入客用场所

7)上班时间听收录机或看电视、报刊、杂志等

8)未经允许带亲友进入酒店办公区域或营业区域参观

9)擅自使用客用设施(如客用洗手间、电梯)

10)未经批准着酒店制服离开酒店或在酒店附近逗留

11)在公共场所聚众闲聊

12)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吹口哨、唱歌或其他任何不雅行为

13)在客人面前倚墙或倚物而立、打哈欠、伸懒腰、剔牙、抠鼻孔或剪指甲

14)在未完成工作任务或下班前就停止工作

15)在工作时间闲逛

16)未经允许擅自撕毁或涂污酒店公告栏上的通知或宣传材料

17)穿着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场所或非吸烟区吸烟

18)擅自撕毁或涂污酒店的表格、文件

19)上班时间不佩戴铭牌,未穿整齐制服

20)非工作时间未经允许在酒店内逗留或串岗

21)当值时间与同事发生口角

22)上班时间吃东西

23)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态度不认真

24)穿越酒店大堂(获准者除外)

25)不走规定的员工通道

26)违反《员工餐厅管理规定》,但情节轻微

27)违反《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但情节轻微

较重过失(书面警告)

1)泄露酒店秘密,但未有较重后果

2)玩忽职守,并给酒店造成轻微损失

3)不按操作规程工作,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4)故意毁坏制服(另照价赔偿)

5)随意挪用酒店物品

6)违反《员工宿舍管理条例》、《员工饭堂管理条例》,情节严重

7)拒绝接受酒店授权人的检查

8)违反酒店规章制度,虽情节轻微但无悔过表现

9)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涂改工卡

10)违反酒店安全条例或安全管理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11)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12)偷吃客人食物

13)语言粗鲁、脏话连篇、恶语伤人、制造流言蜚语,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14)工作马虎

15)威胁、恐吓或胁逼同事

16)参与类似赌博的活动

17)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18)对可能发生的隐患不报告

19)未经许可私自变更班次、休息日或休息时间

20)非工作关系与客人过于亲密

21)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酒店设施的损坏或损坏情况

22)占酒店的小便宜

23)不服从管理,违抗或拒接执行直属主管的指令

24)营业部门员工严禁私带钱币进入工作场所,经查处金额(折人民币)20元―100元的

25)当值时间睡觉

26)下班后在营业场所睡觉

27)旷工半天活连续迟到两次(每次不超过20分钟)

28)当值时间抽烟

29)买卖私物(非禁品)

30)在禁区内动用火种,玩弄灭火器或保安消防设施

31)在酒店内部有不文明行为举止,如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

32)穿着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场所或非吸烟区吸烟

33)越级反映

严重过失(最后警告)

1)玩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给酒店造成较大损失

2)泄露酒店秘密,使酒店蒙受较大损失

3)挑动他人怠工、离职、闹事或蓄意阻止他人工作。参与非法罢工

4)对犯罪行为视若不见、不制止

第三篇:酒店客房奖罚规章制度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按时参加各岗位例会(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前台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点)例会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排休,会后补休。年假按中心规定。

四、员工请病假须提前将医院诊断证明和请假单上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五、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至一周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七、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第四篇:酒店客房部奖惩制度

口头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穿行大堂、正门、暖廊,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

5、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中心外人员进入中心。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第五篇:酒店奖罚管理制度

酒店奖罚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店奖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员工凡签《处罚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处罚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记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过失(每违反以下条例者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旷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饮料(同时按食品、饮料零售价的10倍罚款);

(3)私自在营业场所打电话、看电视或使用客用卫生设施及其他设施;

(4)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瞌睡或干私活;

(5)工作时间饮酒、吸烟;

(6)工作时间擅自离开酒店,但未造成后果;

(7)擅自使用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包括车辆、用品、物品等);

(8)未经保安部同意,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移作他用;

(9)违反安保制度,拒绝安保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检查;

(10)发现酒店财物或财产丢失损坏时,不向上级汇报;

(11)拾取客人遗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规定上缴;

(12)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员工餐厅、浴室管理制度者;

(13)在酒店内出售或推销私人物品;

(14)未经总经理同意在酒店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动;

(15)对客人无礼貌、藐视、骚扰客人私事,没造成后果;

(16)未经保安部同意使用明火或各类器具;

(17)故意损害同事物品;

(18)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欧,造成轻微后果的;

(19)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内);

(20)了解其他员工犯有重大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

(2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服务时,不开消费单者,并处其本人赔偿消费金额;

(22)在员工宿舍或下班后到其它场所赌博;

(23)服务员与技师发生恋爱关系;

严重过失(每违反以下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旷工二天;

2.在更衣柜或办公桌上、抽屉里藏有酒店财产;

3.未经行政办公室批准私配酒店内部钥匙或工作调动后私留原岗位钥匙;

4.不配合保安部进行案件调查,提供假情况或作伪证;

5.泄露酒店机密文件或资料未造成后果;

6.当值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位、睡觉、没有造成后果者;

7.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8.了解其他员工犯有开除行为面知情不报;

开除(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1.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累计旷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并在员工中造成影响的;

3.用污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公然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借故怠工;

5.故意损害宾客财物,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6.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殴,并造成影响;

7.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品(尚未造成客人严重投诉人);

8.私自调换客人处币和套汇;

9.玩忽职守,给客人或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元以内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拾到宾客遗忘的贵重物品隐匿不报的;

11.偷窃宾客、同事、酒店财物;

12.对客人无礼貌、窥视、骚扰客人私事,造成严重后果;

13.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如始记录,偷窃帐单票据,利用客人已付账单,再向客人收取钱财从中谋取私利;

14.与客人或客户私下交易,谋利;

15.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收受好处,使酒店利益受损;

16.泄露酒店内部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酒店蒙受损失;

17.玩忽职守,给客人和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元以上的,本人除赔偿损失外,酒店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18.威胁上级,侮辱客人或在客人面前吸烟;

19.在酒店内聚众闹事,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20.私藏私用公安部门规定的违禁品;

21.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公检法机关拘审;

22.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23.员工凡累计签3张《处罚通知单》。

第六篇:酒店奖惩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推荐专题: 劳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封面 酒店规章制度奖罚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