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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台规章制度

2022-10-20 22:35:5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吧台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吧台规章制度》。

第一篇:餐饮规章制度

员工饭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第二篇:店面规章制度

一、岗位职责

完成店面销售销售业绩指标;保持店面柜台清洁卫生,销售时货品安全;服从店面管理工作与店面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工作时间

1、员工必须准时上班,迟到一次扣10元,累计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

2、员工用餐实行轮流制,同时用餐人员不得超过2人。

5、上班时间不可以在柜台里玩手机,发现一次扣20元,如果在顾客面前接打电话发现一次扣50元,不允许在柜台前接听电话发短信,手机统一调为静音模式

6、在柜台前吃东西发现一次扣20元

8、工作时间内不得聚众闲聊,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9、员工无论什么情况、什么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执,不得因任何事在店内争吵,违反者每次扣50元,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10、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要服从上级调配的工作,上班时间内不可当面顶撞上司,如有违反者一次警告二次处罚,事态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三、请假制度

1、事假、病假要写请假条,并且交予店长审批(附带有效医院依据),待店长、经理、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没有底薪和抽成;超过7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不允许代别人请假,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3、上班时间不允许外出,有事请示老板,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否则发现一次扣50元。

第三篇:餐饮规章制度

收银员管理制度

1、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遵守考勤制度,负责公司的收银工作。

2、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保持个人仪表仪容的整洁大方。以良好的仪表、仪容,饱满的精神向客人提供准确、快捷、礼貌的优质服务。

3、每日按规定时间到公司财务交清前一天的营业报表。

4、按时到岗,备足营业用零钞、发票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及清洁工作。保持桌面的整齐、干净。

5、掌握现金、信用卡、签单、挂帐等结帐程序。

6、准确打印台号的各项收费帐单,熟记台位价格、出品价格及电脑号码等有关收银程序;

7、收银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错单作废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能认可,否则一切损失由承接责任人承担。

8、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每天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上交,特殊情况需向管理人员汇报,做到款帐相符。

9、周转备用金必须每班核对,具有书面记录,每天的营业收入现金未经专管人员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借出给任何人,或私自挪用。

10、收银员不得在收银工作中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损害公司利益,如经发现给予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

11、收银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岗位。如必须暂离岗位,经店长同意,应注意钱款安全,随时锁好抽屉和钱柜;

12、严禁在收银台存放酒水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1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

14、在收款中做到快、准、礼貌,不错收、漏收客人款项,对签单及挂帐者,必须依据充足方可。

15、熟练掌握面额现钞的鉴伪技术及验钞机的使用方法,防止伪钞收入;认真识别现金真伪,发现假钞应立即退还该服务员向客人解释并调换。

16、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17、收银员应严格遵守财务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外界泄露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资料、程序及有关数据;

18、必须严格按指定的收银折扣、管理人员签字权限操作(如有超出及时提醒),否则给公司带来的经挤损失由收银员赔偿。

19、熟练掌握收银、输单、操作过程及退单、转台、翻台的程序,每日负责填写营业日报表,做到及时上交。

20、不得在收银台前与任何人闲谈,非工作人员不许进入收银台。

21、不得使用电脑做其它与收银无关的工作。

22、掌握发票、收据的正确使用方法。

23、认真填写营业后的交款单据,须做到帐物相符。

24、收银员应认真整理好每日帐单,避免单椐遗漏。每日终了,将钱放入钱柜中,并做好当日营业报表.

25、收银员在营业结束后,应认真核对好当日营业收入款,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如出现短(长)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如属收银员自身造成短款,由当日收银员全额赔偿,属其他原因造成的或未查明原因的,报财务部,经财务部查明后处理.

26、熟记公司各部门员工姓名及内线电话号码,在工作中与服务员、迎宾员等公司员工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27、准确、快速地做好收银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办事,在收款时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发,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28、爱护及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电脑、发票机、计算器、验钞机等),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29、以员工手册为准绳,自觉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

30、积极参加培训,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收银员日常用语

一、常用的待客用语

收银员与顾客应对时,应站立服务将“请”“谢谢”“对不起”随时挂在口外边,还应掌握以下用语:

1、欢迎光临M您好!(当顾客走进收银台时、当顾客未走到收银台时,不可盯视顾客,应用眼睛的余光观察顾客,当段不可斜视)

2、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欲离开顾客,为顾客做其他服务时,必须先说这句话,同时将离开的理由告知对方,并将记录本、票据、金钱等物品收至抽屉内)

3、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当顾客等待一段时间时)

4、是的M好的M我知道了M我明白了。(顾客在叙述事情或者接到顾客的指令时,不能默不作声,必须有所表示)

5、谢谢!欢迎下次光临,请拿好您的物品。(当顾客结完帐时,必须感谢顾客的惠顾)

6、您好,您总共消费了xxx元(询问刷卡还是付现金,同时推卡),您好收您xxx元,您好找您xxx元请收好。(为顾客做结账服务时,一定坚持唱票作业,并对大钞进行查验)

7、当顾客出示会员卡、储值卡、优惠券,结账时,一种情况是提醒顾客“请问您有带xxx卡吗?”或“请问您是会员吗,本店对会员有特备优惠,当结完帐时,应说“找您xxx元,请一起收好您的xxx卡,欢迎您的'光临,请走好”。(注意卡券的使用规定和时间限制)

二、接听电话

1、电话报铃二次,即应拿起话筒,接听电话时,应亲切礼貌的先告诉对方:“xxx酒店,您好”。经常将请、对不起、请稍等、让您久等挂在嘴边。(订餐需问清:客人姓名人数,用餐时间,所定桌位,所定餐品要求,电话号码等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回访,并及时通知领班)

第四篇:店面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工作之前必须把分担区卫生打扫干净,包括地面、卫生间、展柜、产品、玻璃,如检查发现分担区卫生不合格,每次罚款10元;

3、工作前必须穿着统一制服,店长事先安排,不听警告者,店长有权对当事人罚款10元;

4、工作时应精神抖擞,除收银外不要倚靠墙壁或者桌椅,除培训、整理、填写资料外不坐,违者罚款10元;

5、员工禁止在工作时间发信息,不在工作期间尤其是接待顾客时接听或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一经发现罚款20元,连续发现3次取消晋级资格;

7、员工在接待顾客时,必须使用标准礼貌用语讲普通话,违者罚款10元;

8、当班时不接受店长的工作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者,一经核实罚款20元,因工作之事顶撞店长、给予严重警告,罚款50元;

9、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员工都有权反映到店长那里,如私自说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一些不利于团结的事,一经核实罚款50元;

10、有意怠慢工作或者工作不努力,不认真负责,没有完成店长分配的工作任务,将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降低服务标准,引起顾客流失或投诉,视情节严重,罚款20-100元;

11、员工在销售给顾客产品时,必须把产品的各方面优势说明白,讲不清楚的罚款5元,顾客交款必须上交收银台,员工不得私自收款,若发现产品的10倍以上罚款;

12、有损专卖店形象利益,泄漏专卖店机密,按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13、执行制度中所罚的'所有款项都开具罚款单,设立台账,所有款项用于奖励各方面成绩优异者。

第五篇:餐饮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6、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8、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经营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9、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10、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人员培训,保障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餐饮服务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餐饮服务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六、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供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9、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10、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11、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12、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1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3、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4、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6、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7、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9、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10、定期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11、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12、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4、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对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3、工作职责

(1)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由经理负责全权处理一切事务。

(2)及进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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