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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区域经理岗位职责(范文5篇)

2023-09-09 05: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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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30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安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经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诉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行政管理: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

1、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2、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3、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4、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6、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7、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8、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9、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

1、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考勤、考核、评级、奖惩。

2、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4、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5、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6、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7、维护公司与职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8、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制度。

9、及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使用、调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控等方面工作。

1、加强法纪观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和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2、加强财务收支计划和用款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不扩大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表,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加强营收、成本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准确计收租车费用。组织对营收稽核抽查,正确核算业务收入,不乱收或擅自少收免收。要认真掌握和审核费用开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控制和监督。

5、严格执行“三个天天”营收制度,确保营收款及时上缴。做好票证的领用和发领工作。严格执行业务人员在用票证限额,督促业务人员正确使用票证。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物资的管理和核对,做到帐、卡、物、表四相符。

7、严格贯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出纳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备用金保管人应定期清点核对库存现金,保证帐款相符。

8、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与本单位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等经济活动。

9、负责缴纳相关税收及相关证照的办理及年检。

10、每天核对保管收纳员交纳的营业收入。

11、做好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

12、办好公司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汽车租赁业务管理:

租赁营销部门负责统筹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带驾业务的安排、日常租赁管理工作,客户管理、跟踪服务等。

(一)经常收集同行业和信息及市场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为开发市场和拓展业务提供基础资料。

(二)车辆原始资料、客户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建立录入台帐及档案。

(三)每日所发生租车业务,即时登记各类表格、台帐。

1、现金流水帐:记录详细的每日现金收取情况。

2、对于自驾租车业务,认真填写《租车单》、《验车单》、《结算单》等。

3、对于不使用租车合同的租车业务,如接机、带驾等,开据《派车单》,详细注明租金、行程、客户结算方式等。

(四)掌握好车辆属性,及时清查车辆,做好准备工作。

1、掌握并熟知所有可租车辆的性能、排量、价格、特点,与客户做好沟通。

2、每次换班、下班都要对车辆点名、详细落实每一部车的状态:待租、已租、送修等,做好交接班工作。

3、本日已预计的租车业务,要提前安排好车辆和人员,与客户联系。

(五)认真做好客户咨询、接待、投诉等工作,车辆调派工作。

1、对于客户的咨询,要热情,礼貌待客,微笑服务。

2、耐心、详细地为客户介绍公司的车型和服务。

3、对于客户的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矛盾。

4、填写车辆预定单,根据客户实际租、还车时间,科学安排车辆及行程,以达到最高的出租率和实载率。

5、随时掌握已租车辆、待租车辆信息,提前做好预定、排班。

(六)客户身份、证件查验、合同手续的办理。

1、汽车租车业务依托身份证监别器、银行卡刷卡等信息手段,详细查验承租方及担保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银行卡等。

2、向客户解释租车合同条款,办理租车手续,收取押金。

(七)违章保证金退还。

1、客户租车前要解释清楚收取违章保证金的规定。

2、根据各银行预授权的解冻日期(约30日左右),在退还违章保证金前,认真查询该车在客户租赁期间有没有违章记录,若没有违章记录,即时退款给客户。

3、若客户在租赁期间有违章记录,及时通知客户处理。

四、机务管理:

机务部门负责小车的新车选型、维修、施救、材料使用、检测等技术管理工作。

(一)新车选型选购、报牌等相关工作

1、选购小车时,对小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修方面、造型方面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的综合考虑进行择优选购,合理配备车型。经技术探讨,选择拟购车型报总公司审批。

2、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配置清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参照厂方说明书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确保小车技术状况良好。并办理“三包”期内相关手续,以便机件早期损坏进行索赔。

3、及时办理新车上牌及相关证件。

(二)小车管理验收人或驾驶员对承租人交车时的小车验收工作。

1、检视发动机的机油、水是否正常,外观、内饰、灯光、雨刮、底盘、轮胎等是否完好。特别注意对轮胎状况的检查及胎号的核对。

2、试车检查转向、制动、发动机、传动系统等状况是否存在异常现象。{汽车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3、小车返回交车时的油箱燃油量,应与发车前的油箱燃油量基本一致。

4、视故障情况,必要时组织值班技术员、检验员等有关人员做好车辆损坏的鉴定与评估。

5、随车证件应完好、齐全。

(三)为提高小车技术状况,确保安全行车,小车一星期出租率达70%以上(即一星期出租5天以上),实行每星期一次的安全例检制度。检验台建立单车单页的检验记录台帐,检验合格的小车开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并将检验车号录入电脑,备于小车派租时查询。小车拟出租前,租赁部派租调度人员应查对小车最后一次“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或电脑录入检验的时间,并根据小车出租率情况,对安全例检到位进行把关。

(四)强制小车按行驶里程维护。严格执行维修行业相关法规规定,按照DB35/T164-2002《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的“轿车一、二级维护工艺规范”标准的维护间隔里程或时间安排小车一、二级维护,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必要时参照小车说明书规定的维护里程或时间间隔安排小车一、二级维护。

第三篇: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一、车辆养护制度

(一)每日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

2、目视四个轮胎的胎压情况。如果某一轮胎胎压低,应及时补充并查明原因。

3、目视车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迹。一旦发现有,应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行驶。

4、进入驾驶室,启动马达着车后,需要观察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工作情况,有无警告灯闪烁或常亮。

5、检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向信号灯工作是否正常。

7、在启动过程中和着车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

8、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无异常声音。

9、检查车内、外卫生,是否干净,有无异味。

10、行进检查,行车前,应先踩几下刹车踏板,感觉刹车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12、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二)每周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机油油面的高度。检查的条件:发动机水温需要达到80°c以上,使发动机不运转,车辆处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钟后,拔出油尺,用干净的针织布或棉丝将其擦拭干净后,再将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检查其油面的位置。

2、检查其它各种液面的高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3、检查备胎的气压情况,标准气压值见油箱盖处。一般情况下,轿车的轮胎气压一般为2.3-2.5巴,备胎2.5-2.9巴。具体数值需参照主机厂的要求。

4、检查全车外部的灯光情况,特别是后部刹车灯,如有灯泡不亮,应及时更换。

5、以上养护必须在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预防,避免病重麻烦多。

6、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7、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三)每月例行养护制度kk

经过一个月的行驶,在每周的检查基础上,需要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1、皮带的检查。有无裂纹、松紧,如出现裂纹应及时更换。

2、发动机的密封性。主要检查发动机表面有无渗漏现象。

3、目视水箱与冷凝器间是否有脏物堵塞。特别在夏季,如果其间隙中有赃物,将会影响到空调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压缩空气进行清理。

4、检查雨刷条的清洁程度和喷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前风挡时,发现雨刷片刮不干净时,需尽快更换雨刷片。

5、检查所有轮胎的气压,包括备胎。

6、检查轮胎的花纹深度及磨损情况。轮胎花纹的磨损极限深度为1.6毫米,轮胎胎面应磨损均匀,如出现偏磨或者磨损异常,需要到维修站进行检查和调整,磨损严重,需更换轮胎。

7、检查电瓶装头表面是否有腐蚀物,如有白色或绿色污染物,用热水冲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装头进行清洁。

8、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9、及时排除、修正异常情况。

(四)强制养护制度

1、保养空气滤清器

每行驶3000公里要进行空气滤清器的保养,拆开空气滤清罩的盖子,取出滤芯查看,如脏得不厉害,用一小棍子轻轻敲敲滤芯掸去污垢即可,如脏得很厉害,就要换新的滤芯了。

2、更换机油

每行驶5000公里要更换机油。

3、四轮定位

当车辆行驶时出现转向发沉、发抖、跑偏、不正、不归位、漂涪颠颤、摇摆或轮胎单边磨损、波状磨损、块状磨损、偏磨等不正常的现象时,就必须进行四轮定位。

5、刹车皮更换

车辆行驶2D3年,要更换新的刹车皮。

6、更换燃油泵

车辆行驶2D3年,要清洗或更换燃油泵。

7、正时皮带更换

车辆行驶7D10万公里,要更换正时皮带。

8、其他

车辆行驶4年后,车内的各种橡胶管老化、硬化,漏机油、漏水的问题就会出现。要及时更换这些橡胶管。5年左右车的水箱被化学物腐蚀,如果水箱漏水,要及时更换。

二、待租车辆标准规范

1、一格

待租车辆必须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准

时间准:准时、准确的把车送到客户手上。

3、三齐

证件齐:待租车所有证件要齐全有效(行驶证、购置证、养路费证、营运证等)

备件齐:待租车所有备件要齐全、完好(备胎、轮胎套筒、千斤顶、防盗锁、灭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灯光齐:前大灯、远近灯光、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应急灯、车内灯。

4、四无

无故障:待租车机械性能、操作系统没有故障存在。

无残缺:待租车外表、车内、车门没有损坏、脱落等现象。

无划痕:待租车外观没有明显划印痕迹。

无异味:待租车厢内没有其它难闻的气味。

5、五清

车身清洁:待租车外观清洁明亮(前后挡风玻璃、左右倒车镜、左右车门、轮胎、轮毂干净)

车厢内部清洁:待租车座椅、靠背、脚垫、扶手、安全带、行李箱清洁干净。

发动机清洁:待租车发动机外表必须清洁干净。

仪表盘清洁明亮:待租车仪表盘必须清洁、明亮没有灰尘。

随车工具及备胎清洁:待租车的随车工具、备胎清洁、干净、没有油污。

三、车辆出勤管理制度

(一)租赁车辆发车管理

1、保证所有营运车辆符合待租标准、处于待租状态。

2、接到发车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客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从接待部领取所发车辆的钥匙、证件、租车合同、验车单等手续。

4、主动与客人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验车、发车准备。

6、见到客人后,主动向客人问好,并检查客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来程机票或其他有效证件。通过gps监控中心核对客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请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以进一步确认客人身份。

7、与客人一起验车。

a、详细查验车辆的外观,从车体油漆、部件、装饰、灯罩到底盘和轮胎,伤痕的长度、面积、部件的数量等,都要在验车单上做详细记录。

b、查验车内饰、部件的完好情况,并记录。

c、发动汽车,查验仪表盘的各项显示,记录公里数、存油量、机油表、水温表等各项数据。查验灯光、空调、雨刮器、音响、刹车、电动门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给客人讲解并示范该车的各项操作:空调、灯光、天窗、音响等。

e、打开发动机盖,给客人讲解并示范如何检查和添加水、机油。

f、签定租车合同,收取押金。

h、给客人安全驾驶的提示和建议。

i、帮助客人解决其他问题。

8、发车完毕后,第一时间将租车合同手续、押金交回接待部。

9、把发车情况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诉接待部值班人员。

(二)租赁车辆收车管理

1、接到收车信息后,及时与将要还车的客人取得联系,确定还车时间、地点、租金计算办法等内容。

2、在租赁结算单上填好已知的'收费项目和应收款金额,准备好租车合同、应退款项、违章保证金收据;安排车队人员负责收车,要当面向收车人交待清楚收车时间、地点、客人联系方式、租金结算等事宜。

3、收发车人员见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问好,感谢客人选择任我行公司的车辆。

4、认真检查车辆外观、内饰、发动机、油量、里程等,并询问客人该车在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或故障隐患,并做好车辆状况的详细记录。

5、根据油量、公里数,计算超油费、超公里费;并填入应收款项目。

6、如果有车损,要及时报告车队队长,根据车损情况,确定客人赔偿金额;严重车损或有争议的要及时到修理厂定损或报保险公司。车损情况及处理办法都要记录在验车单上。

7、收车人必须在结算单上填写应收款项、应退款项、退还押金,并在收款人栏签名。

8、收车结束及时将合同单、车辆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员审查合同手续、结算单、证件、钥匙,在收发车单上登记时间、车况,并签名。完结后将车辆钥匙、证件交专管员保管。

a、有故障的车辆,收车人员应详细登记并向车管责任人报告故障情况,由车队另行办理送修手续。

b、车内外不清洁的车,在交回租车合同手续后,由收车当事人负责送洗。

(三)带驾租车

1、配司机的租车业务,要开据‘营业派车单’,详细注明用车时间、租金、服务费、用途、结算办法等。

2、所有出车业务都要填写发、收车登记表。

3、带驾租车业务结束后,根据营业派车单和实际还车时间,结算租金,并做好详细的登记;填写当日报表、派车单驾驶员联作为凭证,随日报表一起交财务部门。

4、检查证件、车况、钥匙,并在收发车登记表上验收登记。

(四)公务用车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的公务用车,需本部门向公司领导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并由接待部开具派车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接待部方可发放车钥匙和证件。

(五)跟踪管理

1、密切关注并掌握每一台已出勤车辆的情况。

2、出场超过三天的车辆要主动与驾车人联系,询问车辆性能和状况。

3、每天通过gps查询车辆的位置。

4、做好跟踪服务和温馨提示。

5、帮助解决驾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道路救援

1、车队每天24小时都要有值班或待命的司机。

2、在接到道路救援信息后,马上与客人确认需要救援车辆的车号、事故发生的时间p地点p基本情况。

3、将事故信息反馈给车队主管领导,车队主管领导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道路拯救方案,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车队无法处理的情况,就通知修理厂到现场救援。

5、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客人,根据事故的现场情况确定报警、报保险公司。

6、尽量给客人提供替换车辆,费用的结算严格按照租车合同执行。

7、每次道路救援后都要做好书面记录。

四、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一)车辆维修遵守“先申请,后修理”的原则

1、车辆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管理的车辆做好详细的检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到底出现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这个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几种解决办法?

第四、你认为用那种方法合适?

2、填写故障登记表,并报车队领导核查,并确定解决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厂的,要填写“维修申请单”,送修理厂检查。

4、由两个以上的修理厂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单,报送车队领导审核;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车队领导批准并签字确定;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车队领导必须书面报公司领导审核。

5、紧急情况,车队领导不在场的,需有两名以上的车管人员签字,并将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直接报公司领导审核。

6、每辆车送修前,必须查阅该车历史的修车记录,查对本次故障是否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或相关,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如果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相关,或还在保修期内,就由原修理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配件。

7、记录送修时间,并通知接待部该车预计修复日期。

(二)车辆修复后的出厂检查

1、车辆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保证彻底修复完成;

2、由车管员和车队领导对该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记录详细的出厂日期、公里数、维修项目、配件单、结算单、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车辆通过验收回到公司后,车管员将〈维修申请单〉、〈结算单〉交公司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结算单一式两份,原件交财务部门审核,附件和〈维修申请单〉一并存入该车的维修档案。

(三)保险理赔。

1、需要做保险理赔或可以做保险理赔的车辆,一定要进行保险理赔。

2、为保证修车质量,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车辆维修管理”的规定进行。

五、证件、档案及年审管理制度

1、保证所有车辆的证件、手续齐全、有效。

2、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照片、发动机拓号、车架拓号、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证、保险单、营运证等所有相关手续。

3、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的详细档案。包括:每天的车辆检查养护记录、车辆维修申请单、维修结算单、单车修理项目和费用的统计表。

4、所有车辆都要有备用钥匙,并妥善保管。

六、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驾驶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

第三条:驾驶员工作规定:

a、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b、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负责对自己所分管的车辆进行日常例行检查、养护和强制养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c、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检查自己所管理的车辆,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并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d、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e、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值班领导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超过200元的维修项目车队要报公司领导书面批准,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f、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禁止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g、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h、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接听电话文明用语.(您好!我是##,请问有事吗?请稍等……)

i、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j、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k、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甲方责任,车辆损坏视情节须要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l、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m、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n、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o、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之部门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

p、驾驶员对车队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执行。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q、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部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r、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身上必须携带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小灵通等),必须每天24小时开通。对公司呼应随时接听。

s、用车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或开回家。

t、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u、司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300元。

v、加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当日填报审核,由车队每周统一报报销。

w、车队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一次,将考核等级作为月度和年度年终奖金的依据。

x、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没有责任心、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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