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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的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县召开推进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立足本职、主动靠前、一线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县纪委监委如何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如下表态发言。
一、提高认识,凝聚共识
此次“扫黑除恶”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并将其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强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部署2018年工作时,也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个重点,明确“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背后有着丰富内涵,“充分说明我们不但要“掀盖”,而且要“揭底”;不仅要“断血”,还要打掉“保护伞”,既要铲除黑恶势力这个具体对象,也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传递出一种久久为功的定力、韧劲。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治国兴业实政,更是事关人心向背,必须完全服从、完全认同和完全执行,做好办大案、打硬仗,敢于亮剑啃骨头的准备,下定“一扫而尽”的决心,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聚 1
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赋予纪检监察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认真履职,铁腕惩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组织任重道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把党要管党、铁纪执法引入扫黑除恶斗争第一线,认真履行职责,用真作为、敢作为和硬作为斩断黑恶势力身上各种若隐若现的“脐带”,打掉头上形形色色的“保护伞”,揪出黑恶势力背后隐藏在党内和干部队伍当中的“害群之马”。一是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按照《峡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指出的20类打击重点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域、行业,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加大对涉黑涉恶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控破坏基层选举、非法阻扰征地拆迁和园区扩容、破坏环境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乱占乱建的问题。尤其是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二是坚决惩治党员干部袒护、包庇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问题。三是会同公安、发改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采用威胁、暴力等手段阻止他人投标、竞价以及强行买标、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策划、参与、包庇上述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委将从快、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四是提高把握政策能力,更加 2
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五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和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在铁腕惩恶的同时,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协作,合力攻坚
一是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多维度排查问题线索;二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做到联合除恶、合力攻坚, 坚决依法查处行霸、县霸、村霸等违法分子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三是建立与有关单位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四是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纪检等科室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高效运转的快速通道,优先受理,及时督办,快查快结。
同志们,中央决心坚如磐石,扫黑除恶利剑高悬,人民群众鼎力支持,我们当以无私无畏之姿、骁勇善战之行、攻坚克难之功,让“保护伞”身现原形,还那些深受其害的群众以和谐安宁、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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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 同志们: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今年 1 月下旬开展以来,在县 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当前工作 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 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 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治任务。有的错误认为扫黑 除恶是政法部门的事,责任意识不强,主动参与不够。二是 宣传发动不深入。虽然我们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发动,但 与上级要求相差甚远,宣传载体少、投放密度小,没有做到 铺天盖地、人人知晓。三是线索摸排不主动。村霸、路霸、 沙霸、市霸、行霸客观存在,全县各乡镇(处)、各成员单 位没有摸排移交任何线索。要求没有线索也要周报告、零报 告,有的单位没有做到。四是打击战果不丰硕。侦查破案数 量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侦破的案件都是涉恶案 件,目前还没有侦破一起涉黑案件。还没有打击保护伞的案 例。摧毁其经济基础扣押查封涉案资产不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政治 责任和重大任务, 我们一定要担起政治责任, 不负组织重托、 不负人民厚望。各乡镇(处)各部门都要提升政治站位,主 动参与、履职尽责。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 伞”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决不能袖 手旁观、无所作为。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要按照市县扫黑办下发的《“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 主题宣传活动任务清单》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开展形式多 样、 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提高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做到宣传内容随处可见、 家喻户晓。
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奖励举报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犯罪 线索,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宣传警告黑恶违法 犯罪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 立功赎罪、 重新做人。
劝告黑恶违法犯罪人员亲属深明大义, 积极规劝,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二、进一步深入摸排线索 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在 3 月-5 月份,集中开展线索排查梳理和移交工作。全县各乡镇各部 门都要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尤其是国土、住建、交通、水利、 税务、工商、旅游、金融、教育、卫生、公用事业、发改、 农业等部门要积极摸排本行业本系统涉黑恶犯罪的欺行霸 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高利放贷、 校园欺凌、医闹等线索,对娱乐场所、建筑行业、仓储物流、 采沙采矿、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 域,加强管理监控,从中发现线索。没有线索也要坚持周报 告、零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案件侦办 县公安局要确保专案干警专职从事扫黑除恶案件侦破, 确 保黑恶案件优先办理、快侦快破。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做到 快捕快诉,确保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完成批捕和审查起诉工 作。县法院对黑恶案件及时研究,及时审理,及时判决。县 政法各部门要严格控制适用缓刑,严格控制取保候审,对黑 恶案件坚持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带头执行省委约法三 章: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案件,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 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
四、要与村“两委”换届相结合 要加强对“村霸”的打击处理。
各乡镇要加强对矛盾问题 突出多发村的整治工作。政法机关和各乡镇要联合开展对 “村霸”、“保护伞”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工作,加强对 “村霸”的打击处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村霸”干部的打 击。各乡镇要分析研判、提前预警,防止黑恶势力干扰、操 纵村“两委”换届选举,防止黑恶势力渗入村“两委”班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