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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韩庄镇中心小学西,原104国道路北,上下两层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楼东两间住房除外)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年,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26000、00元,计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交纳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以后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10天支付,如乙方超期10天没付租金,甲方收回房屋,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用房期内应交纳的电费。
第六条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
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
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
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经纪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就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购买由乙方代理出售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向。
1、甲方同意按总价款为(¥__________),购买该房屋。
2、甲方为表示购买意向,向乙方交纳购房意向金(¥__________)。
3、本意向书有效期为__________至__________。
4、在意向金有效期内,经乙方协商,如本房屋业主同意以甲方意向价格出售该房屋,则意向金转为定金,甲乙双方与本房屋业主须于日内签署《房屋买卖三方合同》,同时本意向金折抵购房定金;如本房屋业主不同意以甲方意向价格出售该房屋,则本意向金无效,乙方应全额无息退还甲方所交意向金。
5、甲方在委托有效期内单方面取消委托,本意向金不再退还。
6、甲方在本房屋业主同意出售后,如有反悔或不按约定前来办理交易手续,则上述定金(原意向金)不再退回。
7、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意向书签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人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
二.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出租该房屋供住宅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付清年租金的同时,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三.为保证本合同的执行,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定金人民币1000元。
四.本合同租金每年以现金支付,先付后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年租金9.6万元,租金交付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五.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物业、暖气、天然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费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如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本条第四款除外)
2.乙方在居住期间应保持房屋结构、设备、物品、门窗的完整性。如有损坏,需在合同期满前恢复原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物品损坏的,按照价格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应保持房屋整洁,不得以煤为燃料;应注意各方面的安全,乙方应承担任何安全隐患或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出借或转租给他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结构或损坏该房屋。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因市政建设拆除重建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因此终止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电话号码的变更。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本协议适用于城市市区、郊县城镇(包括张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除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和租赁给本单位职工居住的系统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赁,单位房屋租赁协议书。
二、本协议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将房屋出租给承担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签订本协议前,当事人双方应相互交验或出示本协议提及的有关证件和证明。
四、本协议的部分条款,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或另有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五、本协议条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城市房屋租赁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 室(部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协议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 ),其用途为 。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递增 %。
4-3、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合同范本《单位房屋租赁协议书》。
6 -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
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和本协议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协议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协议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协议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协议应经本协议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 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 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协议(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达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 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协议,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条款
11-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协议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协议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拖久租金累计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达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 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_____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