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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 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附件第四条,甲方已就龙吟锦城小区建筑区划内所有地面停车位委托于乙方进入管理,甲乙双方对其共同投资,共享收益,但鉴于双方无相关资质且龙吟锦城业主委员会资金不足无法购买相关设施设备,鉴于以上原因,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均同意将龙吟锦城建筑区划内所有地面停车位(除已划开的大润发用于停放顾客购物车的区域)承包给丙方进行经营、由丙方自主管理,自负赢亏,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时间:合同期共计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包价格:承包费用为每年人民币¥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合同期内承包费用不变,丙方需于每年合同到期前15日内交于甲方,逾期未缴纳,视丙方违约。
第三条 保证金及首年租金的支付:合同签定之时,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 ¥5000.00(大写伍仟圆整),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若逾期未缴纳,视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承包方式:承包采取包干制,即:
(1)、停车收费及其承包区域内现场标志标牌由丙方自行购置、安装、维护;
(2)、承包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由丙方自行负责或与乙方协商支付一定报酬由乙方代劳;
(3)、承包区域内供水、供电由甲乙两方共同协调安装到位,但所需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供水供电所需费用及收取方式由丙方与提供方自行协商。
(4)、承区区域内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车子刮擦、被盗等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乙两方概不负责;
(5)、承区区域内所得收益由丙方全部享受,甲乙两方不参于享受分成;
(6)、承包区域内收费价格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但小区长住业主收费不应超过80元/月/辆,银行及酒店上班人员认定为小区业主,收费价目表应张贴于醒目处,明码实价,对于业主的收费甲乙双方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协调,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
(7)、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的证件,丙方自行办理,甲乙两方有义务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丙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材料,但不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三方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走司法程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甲乙两方违约时,应共同购买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但不赔偿丙方由此所得利润;丙方在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五日内应提供相关票据给甲方留存,否则视为丙方自动放弃此项权利。若丙方违约,承包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丙方不得损坏,搬走,应全部完好交由甲方,且甲方不予退还丙方签定合同时所缴纳的保证金。
第六条 甲乙两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对丙方的工作有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协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关系等。
第七条 保密 签定合同三方对因本停车场承包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四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各自的损失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若甲乙两方签定的龙吟锦城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续签龙吟锦城物业服务合同,均以此合同为先决条件。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位于____市________小区地下车位(车位号: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_)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______元整/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支付方式为________合同签订当日付清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甲方提供御城涵园车辆通行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使用,编号:____________,收取押金________元/张(合同终止时凭卡退回)。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六、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七、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租_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给乙方停放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年(___年___月___日至年___月___日)。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延续租赁期限。一方要求延续的,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第三条 每月每个停车位的租赁费为壹佰元(100.00元),年租赁费一次付清(1200元/年),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当天缴付租金给甲方。如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自动解除租赁合同。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将已租号停车位交付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合作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得将已租车位改变其用途或者转租,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如因使用不当给甲方和其他业主带来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多少?但因规划、防空、政府原因和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也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甲方将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定期巡视、检查。乙方车辆出现刮擦、碰撞或被盗等,甲方应主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调查,但甲方对乙方车辆及车内物品均不负任何保管义务。
2、乙方义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材料进入公司大院及地下车库(如确属施工需要携带相关物品进入的,须报经甲方同意并做好相关保护措施方可进入);
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听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停放在租赁车位,不得对小区的正常秩序造成影响。院内主干道、地下车库出入口及各单元出入口严禁任何车辆停放,违者将锁车并罚款100元/次;车辆停放后,请自行检查并锁好车窗、车门等,车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合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________市________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________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仅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Z;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职责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地点及号码: 。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至 止,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每月为人民币160元(大写:壹佰陆拾元整),逾期一周未支付租金,视为自动放弃车位承租权,甲方有权支配处理。车位租赁期内的车位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交付乙方 车位远程卡壹张,车位锁及钥匙各壹把 ,如乙方丢失按物业收费标准缴费补办,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甲方。
四、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六、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七、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小区物业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九、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十、租约期满,或者未到期,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十堰市小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方明珠小区
邮编:101300
电话:(010)80492299
甲方系位于十堰市茅箭区香阁里拉小区内
房屋(下称该房屋)的业主,甲乙双方就甲方欲将其所购置的车位委托乙方代理出租一事,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订立本协议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证件等资料:
1、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以证明车位为甲方所购买);
2、业主身份证件。
如果甲方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尚须提供由甲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该车位为两人或多人共有,还须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意见书。
二、甲方填写(十堰市茅箭区东方明珠小区委托车位出租情况登记表)。
三、乙方于本委托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为甲方建立出租车位档案,按甲方要求联系承租人并协助租赁洽商。
四、乙方代理出租成功,即甲方与承租人就该租赁车位事宜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1、劳务费的数额:出租1至6个月收取半月租金人民币250元;出租半年以上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人民币500元。
2、在车位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从其车位租赁费中扣除应收甲方劳务费。
五、甲方委托出租车位及出租时间:
1、甲方委托出租车位号
2、委托出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租赁车位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照片,以便乙方对承租人进行管理、服务。甲方应对承租人证件、照片的真实性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七、方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在车位租赁期间该车位的车位管理费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八、甲方如因特殊情况决定不在出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通知引发纠分后查甲方自付。
九、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关于车位租赁的管理规定,拟出租的车位如需办理(车位出租许可证),乙方可为甲方代办,甲方应按相关规定交纳手续费。
十、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代理出租车位服务纯属中介行为。乙方只负责促成甲方与承租人就该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协议,不负责审查承租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所有因履行租赁车位合同发生的问题,由甲方与承租人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不对委托期限做任何承诺。
十、乙方不保证一定能为甲方找到承租人,促成甲方与承租人订立租赁车位合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东方明珠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