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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租赁合同书(范文6篇)

2023-02-05 1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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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山林土地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租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农场管理和承包土地栽种、养殖、经营行为,按照维护现有设施、资产、保值优先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农场的使用管理

为对农场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乙方租赁甲方的全部设备、资产设施、地上栽植物等产权永久归甲方所有。允许乙方自主决定栽植品种和经营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充分提高农场产出效益。

第二条租赁农场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朱碌科镇村,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二条租赁资产清单

双方共同清点乙方租赁甲方的全部设备、资产设施、地上栽植物、建筑物、附属物,及地下工程等产权物,设立清单,共同签署。

第四条 保证维修及保证标准

第五条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赁时间共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构建的固定设施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发包农场所有产权物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维护的设备、设施、和地上物。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农场资源和全部产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农场农业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农场设备、设施、地上栽植物有使用权。对承包后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新栽植树木、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农场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农场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农场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政府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农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撂荒经营。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及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农场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政府农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_________________农场租赁示意图、设施、设备、地上栽植物清单,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山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承包方)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兴果富民”的号召,本着以开发荒山,发展果业的宗旨,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甲方收取乙方山地承包费。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通过协商,签订合同。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利,并确保按时交纳山地承包费。

二、地点、界址及面积

1、地点:

2、界址:

东:

南:

西:

北:

3、面积:

三、承包经营费和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承包费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承包费的交纳方式为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2、承包经营期限:承包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年月日共计伍拾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山地承包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发经营活动,如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经营山地范围内进行有碍乙方生产经营的行为。

4、甲方应将所承包给甲方经营的山地林权转给乙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自主独立经营,不爱他人干涉。

2、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生产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开发生产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按有关政策缴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转包自主权。

5、乙方应按时足额将承包费交甲方。

6、承包经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格守合同的约定,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对方经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计 年。

七、其他

1、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协商解决,作出决定,所做的决定与本合同有同行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山林土地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Z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 村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Z以合同附图为准)租赁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需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承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为: ,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

2、第一年交付方式:合同生效 日之内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剩余租金 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其余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地上附着物的处Z

该地上的房子目前系危房,共 间,甲方同意由乙方进行拆除,拆除后乙方所建房屋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4、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5、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7、乙方建房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若因甲方未及时处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Z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有权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乙方建造的房屋等不动产和其他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对其进行处Z,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本合同转租时,乙方有权对其租赁的土地上的房子等附属物进行处Z,转租所得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国家对该承租土地上乙方建造的房子等各种土地附属物的补偿应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领取相应的的补偿金,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当年租金。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或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由双方协商或由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7、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提前终止合同,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此违约金仍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拖延租金未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按拖延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 月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出 租 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 租 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四篇:山地承包合同

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山地资源,促进农林业生产发展,建设高效绿色产业。现决定在甲方所位于: 开发农林业。甲、乙双方特订立山地承包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甲方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 的山地出包给乙方农林业开发,共 亩。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5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可顺延至下一个承包周期。

承包费每年付款一次。以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计算,共 元/年,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类推,在每年该日一次付款当年承包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

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发包山地范围内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则,乙方有权处理该承包山地范围内一切地上附着物。

1、乙方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5、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续包权。

6、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乙双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7、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毕。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乙方无关。

2、合同的附图及其他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林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书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山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附地形图)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不变,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第六篇:山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承包方)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兴果富民”的号召,本着以开发荒山,发展果业的宗旨,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甲方收取乙方山地承包费。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通过协商,签订合同。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利,并确保按时交纳山地承包费。

二、地点、界址及面积

1、地点:

2、界址:

东:

南:

西:

北:

3、面积:

三、承包经营费和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承包费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承包费的交纳方式为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2、承包经营期限:承包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年月日共计伍拾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山地承包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发经营活动,如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经营山地范围内进行有碍乙方生产经营的行为。

4、甲方应将所承包给甲方经营的山地林权转给乙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自主独立经营,不爱他人干涉。

2、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生产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开发生产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按有关政策缴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转包自主权。

5、乙方应按时足额将承包费交甲方。

6、承包经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格守合同的约定,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对方经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计 年。

七、其他

1、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协商解决,作出决定,所做的决定与本合同有同行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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