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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奥运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保定市卫生局统一部署,20*年4月―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各级医疗机构、县级CD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保障专项检查顺利有序开展,保定市卫生局成立了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根据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保定市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专项检查成效显著
(一)分层次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工协作,依照《方案》分层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348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19家;妇幼保健院26家;乡镇卫生院1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3家;其他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3907家;CDC25家。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4250家;其中予以行政警告3986家;立案264起;行政处罚264家,累计罚款约36万元。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
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市级处置中心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医疗单位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少数医疗单位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相关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按要求及时处置。
2.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其他医疗机构:
大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级CDC:
绝大多数CDC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也有少数CDC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医疗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行政警告和罚款处罚。
(二)内镜消毒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89家。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一般为大型综合医院或规模较大的专科医院,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基本上能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诊疗。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房屋、诊室设置等硬件上原因,内镜清洗与诊疗环境未分开设置,个别单位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时间未达到相关要求,有的未索取消毒剂供应厂家的相关资料。
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三)CDC对学校、幼儿园疫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情况
我市有25个县级CDC。为“迎奥运,保安全”,CDC对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非常重视,均开展了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指导。对发生疫情的学校、幼儿园均及时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各种调查、记录基本完整。
(四)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591所,其中乡中小学211所;县中小学38所;市中小学9所;高、职学校19所;幼儿园314所。各类高、职、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有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些学校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转诊和治疗情况登记不全,给流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因难,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今后工作重点: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2、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3、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清扫、消毒制度,在学校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使老师和学生掌握更多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x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x)21号)、《x省卫生厅x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云卫发(20x)742号)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切实、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力度,使我省医疗废物管理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二、检查重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情况,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行政处罚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重点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是否合法,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措施的监督检查情况和频次,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卫生监督机构
重点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的具体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包括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帮助、纠正执法错误等。
(三)抽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并按下列内容核实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质量和监督管理:
1.制度建设: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2.分类收集: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x)287号)对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分类收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督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识,使用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识是否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3.临时贮存: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对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临时贮存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临时贮存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分层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照以下原则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已有合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除按条例等要求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安全贮藏、集中处置外,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可不再进行毁形消毒,而直接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内集中处置,但针头、刀片等锐器必须收集在防锐器穿透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集中处置。
(2)尚未建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地区:
①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在第一操作环节毁形并作消毒处理;
②可以采用高温热处理技术作为过渡性处置办法的,设施选址应当远离住宅和耕地,并在设施周围设置避免畜禽和无关人员接近的防护设施;
③不能采取高温热处理技术处置的医疗废物,消毒后集中填埋,并在集中填埋地设置固定警示标志。
(3)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其处置方式应至少符合上款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四、检查方式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的办法逐级进行。具体可采用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走访调查与查阅卷宗等多种方法,使此次执法检查能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五、职责划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具体执法检查工作。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直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二)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检查。
(三)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
六、检查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自查整改阶段:x~x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医疗卫生机构就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于20xx年x月x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组织检查阶段:x~x月,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开展执法检查,并至少对2~3个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2~5个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各州(市)要将检查情况于20xx年x月x日前以总结形式报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全省检查督导阶段:x~x月,省卫生厅组织督导组,在各州(市)执法检查总结的基础上抽取4~6个州(市)开展督导检查,全省检查督导情况汇总后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设立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切实抓出实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切实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强化法制观念,狠抓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既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又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使《条例》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
(三)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上报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总结的同时应一并将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报至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岑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卫政[20XX]57号)文件精神,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坏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院于近日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院收到岑溪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岑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卫政[20XX]57号)文件通知后,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并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要求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有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记录本。并有专人负责填写。
(二)建立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定期健全并落实,有兼职人员。定期培训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
(三)建立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医疗废物暂存地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五)住院部、门诊、妇产科等临床科室使用符合标准的塑料袋收集、转运医疗废物。
(六)无污水处理系统。
(七)有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流程。
(八)职业个人防护符合有关规定。
(九)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项目符合规定,执行转移联单。
(十)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十一)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十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专人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十三)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专业性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三是有个别科室将感染性医疗废弃物与损伤性医疗废弃物混装在一起;四是有个别科室登记不规范。
四、整改措施
我院马上召集相关科室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自查情况,再次重申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梳理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再次明确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对个别存在问题的科室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域达标相关工作要求,我县xxxx年狠抓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一次性医塑用品和医疗废物加强了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携带有大量致病菌和病原微生物,管理不善将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我局历来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xxxx年我局印发了“xxxx县医塑用品回收处理及其他医疗废物处理实施方案”。
xxxx年我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域达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一是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让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者学法、知法、守法。
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之掌握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
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
1、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
2、医疗机构设置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点,并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统一移交给合法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
3、镇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机构,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相关工作。
各医疗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性工作机制。
各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积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有效保护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指导,严惩违法行为
县卫生局组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移、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发现隐患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
县疾控中心定期到各镇乡级医疗机构回收医塑用品,随时督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并按时上报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四、xxxx年全县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xxxx年全年全县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量59.9吨,其中医塑用品交有资质机构处置量8.9吨,乡镇级以下医疗机构自行焚烧处置量20.2吨,焚烧后深埋量1吨,县人民医院焚烧处置量30.8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100%。
xxxx年共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8家次,其他医疗机构252家次,未发现各机构有违法违规情况。
市卫生局与环保局联合检查组到我院检查督导工作,对医疗废物管理及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尤其是污水处理不达标问题,指定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检查、督导、落实本院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确保医疗废物处理及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
具体措施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完善医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细致、实操性强的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病区护长、清洁工、污水、污物处理专职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转移、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三、设专职人员负责管理,鉴于此岗位的危险性,除每月增加100元补贴外,每年还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对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者给予预防接种。
四、各科室运送医疗垃圾必须用周转桶,以防渗漏、防遗撒、防刺伤。周转桶每天清洁消毒。
五、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加装防蚊蝇、防蟑螂网窗。
六、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污水处理专职管理员每天清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及污泥,清理出的东西按感染性垃圾处理。
七、根据每天住院病人数,评估医院工作量及污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奥运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保定市卫生局统一部署,20*年4月―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各级医疗机构、县级CD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保障专项检查顺利有序开展,保定市卫生局成立了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根据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保定市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专项检查成效显著
(一)分层次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工协作,依照《方案》分层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348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19家;妇幼保健院26家;乡镇卫生院1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3家;其他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3907家;CDC25家。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4250家;其中予以行政警告3986家;立案264起;行政处罚264家,累计罚款约36万元。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
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市级处置中心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医疗单位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少数医疗单位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相关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按要求及时处置。
2.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其他医疗机构:
大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级CDC:
绝大多数CDC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也有少数CDC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医疗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行政警告和罚款处罚。
(二)内镜消毒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89家。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一般为大型综合医院或规模较大的专科医院,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基本上能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诊疗。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房屋、诊室设置等硬件上原因,内镜清洗与诊疗环境未分开设置,个别单位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时间未达到相关要求,有的未索取消毒剂供应厂家的相关资料。
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三)CDC对学校、幼儿园疫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情况
我市有25个县级CDC。为“迎奥运,保安全”,CDC对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非常重视,均开展了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指导。对发生疫情的学校、幼儿园均及时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各种调查、记录基本完整。
(四)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591所,其中乡中小学211所;县中小学38所;市中小学9所;高、职学校19所;幼儿园314所。各类高、职、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有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些学校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转诊和治疗情况登记不全,给流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因难,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今后工作重点: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2、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3、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清扫、消毒制度,在学校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使老师和学生掌握更多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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