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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为主题,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手段,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查隐患、堵漏洞,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按月报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江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建设质量安全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现将我局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8年在监工程41项、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6.11亿元,其中:本年新开工工程20项,建筑面积18.78万平方米,造价1.6亿元,本年竣工工程17项、建筑面积15.42万平方米,造价1.14亿元,验收合格率100%,其中市优工程2项,省优工程1项,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为认真落实《江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xx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督查市场行为方面: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质量承诺书签订情况、履职到岗情况。
二是督查工程质量方面:在建工程参建质量主体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受检各方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行“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工程监理工作情况等。
三是督查施工安全方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18〕11号)和《江西省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建安[2018]9号)等工作情况,在建工程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等重大风险源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和日常检查情况,安全负责人到岗情况。
(二)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为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广泛地开展了各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各项执法检查(包括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活动、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活动、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施工用电安全整治活动)11次,同时,还不定期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的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对现场查找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都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共102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14份,提出整改意见889条。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的落实。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按月报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于新报监的工程要求其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之前报监未签订的要求其补签,并且每个月我站定期向市站报送《xx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月报表》,使我县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实际情况,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我局参与制定并下发了《xx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于6月上旬和下旬由领导带队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和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针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共检查在建工程10个(其中只有三四个工地在施工),下发整改通知4份,其中停工整改1份,安全隐患19条。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我局进行了复查,企业对我局下发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均能及时落实整改并回复,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较好。
(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18〕11号)及《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建安〔2018〕17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xx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环节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创造稳定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六)实行质量安全隐患曝光。
为提高我县建筑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县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实抓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每次的检查都进行检查情况通报,下发给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同时编写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简报,对不良行为进行了记录,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和下发给了各在在建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
(七)加大了建筑工人工伤保险收缴力度。
按上级有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县社保局,根据在建工程剩余工程量收缴社保基金30800.00元,切实维护了我县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八)实行教育培训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2018年我局共派出5人次到省、市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及3次到省、市标准化工地进行现场参观,增长了知识,提高了监管水平,为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更上一层楼提供了保证,确保了我县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虽然2018年xx县建设工程项目在本年中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但是仍然存在着比较多得质量安全隐患,所以我们的工作不能骄傲自满,反而更要的警小慎微。在面对这些隐患,我局一定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有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到位,坚决不放过。认真做好各项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使我县的建筑市场良好、健康的发展,工程上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完善三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书面承诺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二是永久标牌制度。工程竣工后百分之百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三是信息档案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要记录在案。
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制度。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先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予办理。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创新监督方式,要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差异化监督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和非现场监管执法推进力度。对涉及工程实体质量的钢筋、预拌混凝土等建材、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和涉及工程安全重大风险源要加大抽查、巡查的力度,做到全覆盖,避免出现质量监管漏洞。要加快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检测机构的管理,加大对检测过程的远程监控和检测数据的采集力度,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进一步加强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防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标准化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立即由监督员开工前查看图纸,了解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实施前做好监督检查,严格把关,未达到方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加强见证取样检验试验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行见证取样计划制度,在工程开工一个月之内由施工单位提交经监理审批的见证取样计划,监督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严格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前的告知要求,在使用前必须提供完整的告知资料,否则严禁使用。
加强对厨房卫生间结构防水的监督检查,要求防水上翻梁与楼板整体浇灌,检查钢筋时模板必须已安装好。
加强对外墙粉刷抹灰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张石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冀交投办〔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石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认真贯彻学习。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制度。完善公司安监办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依靠全员参与和支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领战
副组长:李 广、周同文
成 员: 魏延军、唐 烁、张艳辉、刘 伟、郝志祥、苑 威
(二)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
由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的方式进行检查。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自查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一次,以及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
(一)组织重点时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五一”和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此期间集中出行带来的交通运输压力,以路网运行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保畅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节假日期间的路网畅通安全。二是监督检查暑期汛期和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温酷热、强降雨、寒潮大风、雾雪等恶劣天气,以山区公路在建项目和地质不良、易水毁路段等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桥隧路网防汛抢通、除雪保畅,重要设施防风防雷、施工现场支护防护,户外作业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确保暑期汛期和冬季的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公路运营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危桥险隧排查治理,确保路网通行安全。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专项方案审批落实、特种设备进场验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情况,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三是监督检查其他领域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稽查大队、隧道监控所的消防安全等情况,确保道路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年度计划安排,着重监督检查安全体系构建、“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承诺制建设、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等情况,努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取得实效。二是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各级挂牌督办,着重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措施,努力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失职渎职行为受到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落实,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来抓,每次检查做到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时限、验收有签字,确保隐患防范到位,治理到位。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做到问题逐一解决,事故逐一消除,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检查走过场、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汇总查找出的隐患和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上报。各单位每月初要按时上报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表。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每季度安全生产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上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按时向公司办公室报送每季度对下属各对口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天水供电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4.29”农电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对各供电所、供电站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制定我局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安全专项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小组
第一小组:现场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
第二小组:生产管理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20xx年5月18日―7月18日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5月18日-6月8日)
(1)局各有关部门、班站(所)均要按《国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对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规程制度和本方案监督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
(2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各基层站所以及所有施工、检修现场进行100的、不留任何死角的全面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局抽查阶段(20xx年6月9日-6月30日)
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管辖的各供电所、供电站及其施工、检修现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60,即变电站不少于6个,网改施工现场不少于14个。
第三阶段:天水供电公司抽查阶段
天水供电公司对我局实施抽查。对我局有关部门、供电所、供电站要进行检查。
2.监督检查对象
(1)局有关股室。
(2)各供电所、供电站。
(4)农网施工、检修现场。
(5)农村安全用电。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分为两部分:一是全面开展以防人身伤害为目的、以“五查一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检修、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二是开展以全面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全面监督检查我局安全生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现场
1.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独立巡视高压带电设备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及安规考试,经考试全部合格。
2.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安全工器具的配备、试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作要求。
3.现场工作是否制定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并按规定经过审核和批准,在生产现场落实到位;现场监护人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员工对作业任务、作业现场危险点是否清楚;个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名认可。
4.安全规程、“两票三制”、“反六不”、国网公司“三防十要”、省公司“十条禁令”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违章违规行为是否认真查究并严肃处理;对“两票”不合格问题是否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整改。
5.生产人员是否经过触电急救、消防灭火培训并熟练掌握。
(二)农网改造工程
1.农网改造工程是否认真坚持“三同时”原则,即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农网工程建设单位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安全与工程进度、质量的关系;是否能够对工程实施有效安全管理;是否对施工单位实施资质审查;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是否对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
3.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措施,是否在施工前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认可。
4.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
1.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全局三级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局是否设置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供电所、供电站、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人员(数量、素质等)配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是否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操作规程;安全职责是否清晰明确,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标准规程是否及时修订、补充。
3.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级领导是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高度重视各基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亲自抓各基安全生产,亲自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农电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联系点”制度,深入农电生产现场,加强对农电安全工作的指导;是否保证农电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是否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对照天水供电公司《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分解及考核情况
是否将各基层单位安全纳入考核,考核标准是否与主网一致,是否体现以责论处、奖惩分明的原则;各基供电所、供电站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局所属各单位是否对安全目标进行了分解;
5.安全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两措计划是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是否制定了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安排实施。进入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培训,每年是否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
7.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情况
是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是否认真落实国网公司、省公司、天水供电公司及本单位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具体措施;是否积极开展具有“三新”特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心活动”,培育“爱心理念”;是否积极开展“四个好”活动;是否积极开展“两个创建”活动;是否积极开展反“六不”斗争;是否积极建设农村安全用电“三道安全防线”。
8.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情况
(1)各供电所、供电站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网例会;班组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是否召开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班前班后会是否结合实际。
(2)是否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根据季节特点、临时性工作的需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9安全性评价情况
是否高度重视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否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制定了安全性评价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安全性评价。
10.农村供电所标准化作业情况
是否积极推进农村供电所标准化作业试点工作。各供电所是否按照《农村供电所标准化作业流程》要求,结合农电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现场实际,细化、完善了生产作业程序,规范了生产作业行为。
11.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网建立、运转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网,责任是否明确;是否通过乡、村政府设立安全用电义务宣传员,建立安全用电协管网络;是否有效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12.电力设施保护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组织机构、保障体系、工作制度和责任制;是否形成警企联防、群众护线机制;是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护电力设施;是否大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是否制定电力设施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是否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培训工作。
13.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处理情况
(1)事故调查与处理是否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事故上报是否严格执行“及时汇报制度”。
(2)事故统计报表是否及时上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迅速做出具体工作计划和部署,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局生技股。
2.各基层单位首先要抓好安全生产现场和农网改造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4.29”农电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以杜绝人身事故为重点,认真开展以落实安全规程、“两票三制”、“反六不”、国网公司“五查一落实”、省公司“十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
3.要将作业现场、班组作为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在监督检查中,要严格、严肃、认真,不留情面,并适时进行工作指导。
4.各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全面分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整改。要完善相关制度,跟踪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5.各基层单位要及时上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6.各基层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6月30日前上报局生技股。
本月我部主要开展了渠道土石方开挖、桩基施工以及左排建筑物基坑土石方开挖施工,为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根据我标段工程实际情况,6月1~30日,对我标段进行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目前我标段工程施工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全部在建工程未发生影响安全的质量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工程建设整体状况良好。但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加以督促改进。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安质部部长李晓菲牵头并督促执行,达朝忠、赵浩帆负责具体执行,各工区负责人配合的方式对全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项目:对全线消防设施、操作及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对全线深基坑防护、施工道路安全进行检查、对全线高边坡预防滑坡安全进行检查、对全线卫生防疫安全进行检查,严控三检报检及验收制度,对渠道填筑及孔桩钢筋笼制作进行卡控。各受检区域负责人首先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文明施工进行了认真的查看。
(二)受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质量状况良好。我标段以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实施质量自控(三检制度),保证了工程的施工质量。
2、安全施工态势平稳。各工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中线局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监督手续齐全,大部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到位,特种人员能够持证上岗,加大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把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呈平稳态势向前发展。
3、文明施工得到了较好落实。检查过程中,施工单位能够按照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落实“清渣、降尘、减噪、便民”的基本要求,大部分施工现场围挡整齐。各工区能做到沿渠便道及时洒水,有效减少了扬尘。S103省道口还配备了交通协管员,安全警示标志醒目,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中有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我标段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总体发展态势较好,但问题仍存在,还亟待进一步规范。
(一)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还存在差距。部分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记录不全,仍存在部分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进入作业现场。
2、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和对危险源的识别尚有不足。部分施工现场工人对危险源的认识不够,已对工人进行危险源的现场教育。以后将危险源辨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二)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别桩基钢筋笼螺旋筋焊接不牢固,焊接点过少,在项目部质检人员要求下才重新补焊牢固。
三、下一步工作及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管,具体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加强对工程质量行为监管。
工程质量是由质量保证体系作保证的,是形成工程最终产品的直接因素。日后我部将加强日常巡视检查,严格三检制度,严把材料进场关,及时发现和查处不良行为,保证工程质量。
2、继续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注重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管理,要求各工区落实降尘和便民等措施。
继续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工程生产安全有序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