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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2024-01-08 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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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未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

除以上重点排查整治单位和问题外,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排查整治单位和排查整治问题类别。

三、组织形式和排查范围

水利部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对部属重点工程进行排查整治。

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直管在建工程开展排查整治。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负责对本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实行全面排查整治。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项目不少于在建项目的50%。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6月)

水利部印发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10月)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20xx年11月―12月)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总结报告(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专项行动结束后,水利部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xx―2022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

(二)聚焦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

第二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和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目标,特制订创建平江县锦绣天地综合楼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一、管理目标:

争创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二、实施方案:

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该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工作。主要形式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并分四阶段对项目进行检查。

(一)开工阶段:

1、工地大门必须坚固、封闭,并设有企业标志,有门卫和健全的门卫制度。24小时有专职保安员值班,保安员有统一服装,穿戴整洁,进出口人员均实行胸牌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坚固、稳定、整齐、美观,并沿工程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米。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砼进行硬化,道路宽度不小于3.5米,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相应的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在工程大门出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冲洗设施。

4、施工现场大门外侧必须按规定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六牌二图”等标牌,“六牌二图”即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图;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设置宣传栏和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图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主要职责,以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栏。

5、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集中点,并按要求配备相关消防器材。

(二)基础施工阶段:

1、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具体部位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人工挖孔桩孔口设置覆盖和护栏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总配电室内电源进线端总隔离开关前设置配电室专用事故照明回路,配电室上部留有散热空间并能自然通风。现场配电线路采用架空线时采用绝缘导线,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采用埋地设置时在埋地电缆路径处设置方位标志。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严禁采用空越脚手架引入。

4、在起重机械设备的醒目处悬挂公示“责任牌”,包括:产权备案牌、检测检验合格证、安装验收记录、使用登记证等。

5、脚手架地基平整夯实后用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20的砼进行硬化,并设置排水措施。每拉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基础搭设验收完毕后悬挂验收标牌。

6、地下室顶板后浇带两侧支模体系等到后浇带砼浇筑并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地下室顶板后浇带两侧支模体系悬挂“禁止拆除”等安全提示标牌。

(三)主体施工阶段:

1、在建筑物左、右二侧入口处各设置双层防护安全通道。在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作业区等部位设置双层防护棚。地面进出料口处设置双层防护棚。

2、竖向临边防护:电梯口、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楼层和屋面临边、预留洞口等处设置临边防护。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栏杆柱的距离小于2m,采用涂有黄黑相间颜色油漆的`钢管,内侧设密目安全网,下部设180mm高的踢脚板。

3、水平洞口防护: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设;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4、楼层进料口处设置向内开启的防护门,防护门处悬挂楼层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5、电梯井每隔二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水平防护层。脚手架操作层脚手板满铺并固定牢靠,设置双层防护栏杆和180mm高踢脚板;脚手架竖向每隔2层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靠。

6、模板立杆材料符合要求,立杆底部设有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和扫地杆,立杆间距符合要求,模板上堆料均匀,无超载现象,大模板有防倾倒措施,无违规提前拆模现象。

7、配电箱箱门表面标识有配电箱名称、安全责任人姓名;配电箱箱门内表面粘贴配电线路图;线路颜色符合黄、绿、红、淡蓝、黄绿相间的颜色规定;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和选型符合要求;施工用电的设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8、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处、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制定消防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在木工棚、宿舍、工地厨房等处配备消防器材;在作业楼层配备移动式消防器材。

10、材料堆放处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上标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设置警示标示,配备防护器材;施工作业做到工完料清。

(四)装饰施工阶段

1、高空作业人员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2、脚手架连墙件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完好有效。

3、拆除作业时,在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式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派专人监管。

(五)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施重大危险源监管。施工单位履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1、制定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

2、在相关位置张挂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和警示标志;

3、相应的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进行开工审查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4、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

5、进行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并形成记录。

第三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的工作部署,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到20xx年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法规体制、保证体系、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基本健全,“两书一牌”签订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保险、质量担保制度初步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信息化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得到有效推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9%以上;工程安全监管责任措施有效落实,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及以上事故“三个继续下降”。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商品混凝土生产、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等单位的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责任,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严格项目监管,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动态监管,落实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修订出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完善现行工作措施,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投入保障,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三库一平台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执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落实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依法查处违法从业人员。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强制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新竣工工程项目设立永久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对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给予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从业单位的信用管理,对失信企业、个人及其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现质量管理的良性循环。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制订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评标办法以及招标投标范本,改进设计招投标制度,采取有别于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建筑设计招投标制度,优化设计评标、评选模式。制订扶持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指导意见,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设计机构的发展和竞争。完善激励机制,开展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树立勘察设计行业的领军人物。研究构建建筑设计评估制度,对建筑方案、各种建筑思想进行评论。拓展建筑师执业范围,明确其在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制。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研究制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推广质量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样板引路、质量行为标准化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控制。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细化质量关键岗位职责,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将评定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研究探索应用科技手段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监测预警。

4.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督促指导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标准化建设。重点规范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架构,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危险源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各项防护措施落到实处。构建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制定“互联网+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行动计划,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不断完善全省联网的质量安全诚信行为平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装配式铝合金低层房屋技术规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地方标准规范编制工作,完善装配式建筑规范标准体系。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进一步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审查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审查行为,保证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建立减隔震装置工程报告制度和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落实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审计文件审查制度,建设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系统,保证审图留痕,落实审查人员审查责任。鼓励设计总包,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行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检测行业的监管,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和行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公平、有序、诚信的检测市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整治,严厉打击弄虚造假的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完善企业、注册人员、项目和诚信数据库的数据采集质量,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的工程质量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严重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工程质量保险、担保制度,并与现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造价、质量保修等制度相结合,探索研究工程质量追偿机制。

2.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创新和改革现有的监管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整合监管资源,将实体质量监督和行为监管相结合,充分利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移动执法、远程视频监控、现场实时监测等现代信息技术辅助解决质量安全监管难题、激发质量安全监管活力。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落实专家审查、执行审查意见情况,以及减隔震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支持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本方案内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xx年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组织实施(20xx年4月―20xx年12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每半年对部分地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工作中的重大举措、重要行动配合、重要宣传成果、重要工作亮点等。相关信息请于每季度末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总结推广(20xx年1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第四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1、施工准备阶段。自20xx年6月30日至7月10日,重点是设备、材料进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工作重点是:

(1)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办法,制作安全牌匾、旗帜等。

(2)办理开工安全手续,按规程搞好临建安装。

2、预制、喷砂除锈、钻孔打桩阶段,时间7月5日-7月20日,此阶段主要是吊车吊运钢管,钻机钻孔,卷扬打桩机打桩钢管,拦污栅预制。主要安全重点是防止起重伤害、触电、设备伤人及粉尘污染。

3、拦污栅安装阶段和收尾阶段:时间7月20日-8月15日,安全工作重点是防止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

二、保证计划实施的措施

为了保证泵站翻建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把不安全因素降低到零,特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生产方针

本工程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安全生产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主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本工程施工期间,我们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交通、火灾事故;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不超过2起。

3、安全管理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将把施工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经营管理的核心,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为现场安全管理直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质安部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设专、兼职安全员,各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抓好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运行。

4、安全措施

(1)在工程施工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生产的一切规定,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到预防为主,消灭一切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2)建立强有力的安全保证体系,依据安全保证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上报到监理部,发到基层班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级生产机构配齐专职安全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承包内容,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作到齐抓共管。抓管理、抓制度、抓队伍素质,盯住现场,跟班作业,抓住关键。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进行岗位培训,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教育,并认真学习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企业施工安全标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经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

(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m以上作业设防护栏杆,栏杆柱间距不在于2m,并设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按规定使用,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5)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施工现场做到布局合理,施工规范,防护严密,并悬挂施工安全标语,设立醒目警示牌,土石方机械施工时,设专人进行现场指挥、调度,确保车辆机械行走有序规范。

(6)施工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确保施工用电安全,混凝土浇筑仓面布设的电线应用专用木杆支撑,架设稳固,不采用裸线或麻皮线,电气设备绝缘良好,并设有开关或漏电保护器。

(7)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通道应牢固、平整、无障碍、无积水,宽度不小于10m,并设指挥进行交通疏导,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8)汽车运输线路应保持畅通无阻,载重汽车的转弯半径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小于10m,道路纵坡不大于8%。

(9)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材料、构件、设施等按要求堆放、布置,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

(10)施工地点如果临近高压线路,应有安全隔离设施,如邻近易燃易爆、有素有害区域,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生产车间及施工现场要设消火栓,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11)施工现场应设临时防护设施并设有门卫和更夫。

(12)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高处应采用低压安全灯,电气设备必须接零,并有避雷设施,非电气维护及操作人员禁止维修及操作电器设备。

(13)搞好营地及工厂的治安工作,积极与发包人、当地地方政府、公安部门联系,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设安全管理部门,与当地政府搞好治安联防,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4)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的自觉性。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和破坏。

(15)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16)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工地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定期检查,随时准备,及时消灭可能发生的火险。

(17)加强车辆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操作,加强车辆设备的保养维修,严禁带病作业,作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18)根据季节变化作好防暑降温工作,配齐防署防冻药品,做好医疗急救工作,配备有经验的医务人员,并备有必须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19)冬季施工做好人员、设备的取暖、防寒、保温工作,在道路沿线事先备足炉渣、风化砂等防滑材料,安排专人、配备专用设备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工作。

四、文明施工、消防、环保技术措施

1、组织措施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管为成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统一领导、管理检查和监督。

2、制度措施

(1)根据国家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切合实际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制度,贯彻到每位施工人员。

(2)制定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教育制度,在进行职工培训的同时进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教育,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交底。

(3)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落实岗位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与考核、评定相结合,促进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3、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明施工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我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在岗位责任制中明确文明施工责任,每个岗位都有文明施工要求,并与岗位考核、评定相结合,做到奖惩分明,使“讲文明、树新风”成为每个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做到合理、有序、文明施工。

(3)加强与业主、监理单位及当地政府的联系,尊重业主、尊重监理、尊重地方民族习惯,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

(4)加强施工人员法律法纪教育、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思想觉悟。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附近居民休息时间尽可能不安排影响居民休息的作业,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6)使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车辆驶进居民区时,要减速慢行,并禁鸣喇叭,降低机械噪声污染。

(7)生产、生活设施布置,按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方案进行,尽可能减少对道路、耕地、绿地的占用。对工地范围的原有植被、树木、耕地、水利设施做好保护工作,不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如确因施工需要使用征地范围以外的土地,须征得当事人或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施工需要使用当地公共设施时,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为原则。

(8)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和工地附近的治安保卫工作,施工期间,开展与当地群众联防活动。

(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现场设备、材料堆放合理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开展经常性文明施工大检查和文明施工评比活动,奖励先进、惩罚落后,促进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10)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现场各坑、沟、电源点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施工期间开展声势浩大的“安全周”、“文明周”活动,将安全、文明施工推向高潮。

(1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不超载、不酒后驾驶,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

(12)经常对施工道路维修、养护,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完好,夏季晴天施工道路洒水保湿,以防灰尘污染空气。

(13)保持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运到指定场所掩埋或焚烧,生产、生活废水按规定排放。

(14)对开挖的边坡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15)保护本工程附近建筑物、农田及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栅栏、道路、水渠、树木免遭破坏。需拆迁的建筑设施,需经业主或监理批准,尽可能在产权代理人在场时实施。

(16)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文物保护教育,使其懂得文物保护法的基本规定,施工中,一经发现,立即报告监理和业主,同时做好现场保卫工作,防止损坏。

(17)施工结束后,按发包人要求尽快清理施工现场,除业主同意外,拆除其它一切临时设施,清除建筑垃圾,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

五、消防保证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治安消防防范责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经理部治安消防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协同作战,层层签订治安消防责任状。

2、严格执行现场的防火规定,仓库、生活区按规定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包括防火砂、消防水桶、水龙带、防火钩、防火锹等工具,并定期检查配备情况,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和供水系统工作正常及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队员应熟悉消防业务,训练有素,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审批制度,动用明火时,防火监护人在场方可动用。施工区域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灯头。木工间严禁吸烟和燃烧刨花,当天的刨花要及时清理。

4、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设专人看守,建立严格的使用制度。

5、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如发现隐患,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6、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利而发生火灾、盗灾、破坏机械设备等重大案件,影响工程建设的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况予以罚款,违反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个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7、焚烧清除料时,应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设备在现场,以防止火势蔓延和失控,焚烧时不应烧毁工地的财产、树木和社会公用设施。

六、从人、机、环境三个方面充分考虑相关的安全要求。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严把人员进入关,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好、有耳聋、色盲等疾病或有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人员严格控制进入施工现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不识字的文化素质较低的人员不予录用,对患有感冒等疾病的人员不予安排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及有严重违章作业的人员坚决清除出工地,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违章作业人员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同时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是加强机具管理,对行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禁止带病作业;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及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等做好接地保护;禁止非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凡用电设施的接线一律由电工操作,其它人员一律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三是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保持作业现场场地整洁,作业面下方的杂物及时清理干净;洞口及临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作业现场的电缆线只要能埋地的要作埋地处理,不能埋地的要采用架设方式,避免用电线路零乱,防止事故发生。

七、安全备品

配备救生衣、安全绳,夜班人员配备手电筒,现场安装照明电器,机械设备配备灭火器,住区配备灭火器、防火钩、防火桶、消防水泵等器材。

八、设立警示牌,设专人看护

在基坑周边设立警示牌,标有“施工现场禁止入内”等安全标语,重要场所设职工执勤看护,昼夜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九、问题处理

应事先将可能发生的问题考虑全面,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伤人等问题,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火警拨打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

第五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一、管理措施

1、 公司下设技术管理组,负责质量标准、监督,质量安全意识的教育,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以及各方面的联系工作等。

2、 开工前有关人员应对各种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规程、规范及地质资料、施工图纸及会审纪要认真学习,准确、清晰做好施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管理组汇报,技术管理组要及时研究解决。

3、 操作班组管理员以桩机机长为技术骨干为核心,职责落实到人,并且与管理组及建设方、监理方密切联系、合作,负责各项指标达标;值班工程师应经常监督施工质量标准实施情况,严防质量失控。

4、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其它问题,应及时与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联系解决。

二、施工安全要求

1、 打桩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以利于桩机正常运行。

2、 打桩机必须平稳、坚实。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穿防鞋系好安全带。

4、 开工前应作好安全交底,牢记“安全第一”。

5、 严禁酒后上岗。

6、 工作人员必须思想集中,服从指挥信号。

7、 电工一定要穿绝缘鞋,不许负荷接线。

8、 现场电缆,应避免碾压,以防漏电伤人。

9、 六级以上大风雨天,应停止施工。

三、 土方工程

根据天津地区的气候情况,每年的6-10月为雨季,施工期内,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基础施工时间是在雨季,因此,在施工时,重点控制基槽开挖及混凝土浇灌工作。

基坑开挖前需做好各项配合工作,进行全场降水,并在基坑边临时清挖排水沟,集中排向一个积水坑,用潜水泵抽出基槽。在做好基槽排水工作的同时,也做好施工场地的排水工作;采取的措施是根据现场情况,在低洼处设积水坑,将各方向排入积水坑的污水用潜水泵抽去,污水的排放将根据业主方与有关单位协商后提供的排放点进行排放。

四、基础结构施工

(一)施工设计原则

基础工程是我们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具体施工方法如下:

桩基的检测合格后,依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坐标图以及相应的变更图纸、设计详图测放出建筑物的轴中心线及基坑(槽)边线,所有轴线测放准确后采用“龙门桩”将建筑物四边轴线定位,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请监理及业主单位对轴线进行核查,无误后即进行下一道工序。

土方的开挖采用人工挖土,挖出的土方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土方平衡后将富余土方运出场外,主要以方便施工为主。对所施工的基坑(槽)深度的控制,用DS-3水平仪将设计标高引至施工现场,并设置基准点;当挖至设计标高时,通知监理单位及其它单位对基坑(槽)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破桩头工作与挖土方工作同步进行,在土方开挖完成后破桩工作应相应完成。破桩先采用风镐除去桩头上部,在与基底接近的10CM范围用人工清除,直至到设计标高。对于因桩基施工时的质量缺陷,将汇同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如桩头有缺陷、接桩、补桩等。

上述工作完成后,并验收合格,即可进行垫层的浇灌。浇灌垫层时,一定做好基底标高的控制以及垫层厚度的控制工作,该控制工作采用短钢筋预先打入地基中,将相应的标高用水平仪引到钢筋上作为此工作的标高控制。垫层施工完毕有一定强度后,即可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所注尺寸在垫层上测放出各轴轴线,后续工序的钢筋绑扎工作根据所测放出的轴线进行安装。

在对基础钢筋绑扎工作的质量控制,针对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位置等进行重点控制;同时对钢筋的接头位置、搭接长度、焊接质量、绑扎质量等进行主要控制。

对于基础的模板工作将根据施工情况与基础的钢筋绑扎工作同步进行;模板工作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几何尺寸以及其刚度、稳定性。为保证基坑内基础各构件的几何尺寸及模板的刚度和稳定,本工程基坑内的边模采用240×240的粘土砖砖模。

基础的钢筋及模板工作完成后,将承台、地梁的施工标高引至现场,上述两项工作在通过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工作。

基础混凝土的浇灌工作,质量控制重点是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包括对水泥、砂、石等;同时对已经批准的配合比的执行应做好交底和管理工作,派专人对此项工作负责。采取的.具体措施是:计量工作专人负责;施工机械专人负责;混凝土浇筑工作专人负责;取样工作专人负责。

混凝土浇筑工作完成后,当有一定强度时即可进行拆模,拆模后检查合格就进行回填土。对有砌体的基础将按照设计图纸,根据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对涉及到给排水管道要预留预埋的,将会同各专业具体处理,并行成汇签制度。

(二)测量放线

在进行本分部工程前,根据设计文件及业主相关要求、变更指令等,将建筑物各轴在场内进行测放,并将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引到施工场内不至被破坏的地方并做好保护措施。

各轴线在土方开挖前施测完毕后,通过业主方、设计、监理方验收后,在距基坑开挖边设置“龙门桩”,并将主轴引至该桩并标注清楚,当基坑开挖至要求深度时,用经纬仪将主轴线引到基坑,并根据主控制轴线按设计文件测放出其他轴线。

标高的控制工作,按业主方提供的基准点将控制标高引至施工现场,并作好记录,用水平仪按设计标高将各标高点测放至施工所需位置。

对于基坑的沉降观测的测量,按规定在坑壁做六个观测点,定期对其进行观测。建筑物的观测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观测。

(三)钢筋工程

进入场地钢筋品种与性能务必达到标准,钢筋用热轧钢筋应符合国家标准GBJ1499《钢筋混凝土钢筋》的规定;冷拉钢筋可用热轧钢筋加工而成,其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所有进场钢筋均应贮存在有遮盖的棚内或仓库内,地面为混凝土地面,钢筋设于钢架上,并分类堆放,做好标识。

钢筋加工表面应洁净,尺寸、形状及搭接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下料长度应由专业工长负责,加工时依据图纸再次核实。对直径小于22毫米的钢筋可采用焊接或搭接,但应符合国家对此的有关规定。

钢筋绑扎用20-22号铅丝,其中22号铅丝用于直径12毫米以下有钢筋绑扎,钢筋接头应注意数量、位置,使其错开,梁、板、柱等类型较多时,应在模板上标明各种型号构件的钢筋规格、形状和数量,钢筋的绑扎应注意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双排钢筋应保证钢筋间距大于25毫米,钢筋工程属于隐蔽工程,在浇筑前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混凝土工程

桩基混凝土用砂、石、水泥应严把进货检验关,不得含有影响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的有害物质;所有混凝土等级均需试配,现场拌制,严格按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进行配料,并坚持每盘过称。为保证现场运输过程中混凝土不产生离析。

基础工程将采用商品混凝土泵送,在浇灌混凝土前一天应通知监理机构。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木模、砖模需用水湿润,混凝土的自落高度不得超过2米,否则应采用溜槽,混凝土的振捣采用插入式振动器,其中插入式振动器移动间距不应大于作用半径的一点五倍;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应控制在27摄氏度以下,混凝土的表面收浆应密实、平整,施工缝的位置应在结构受力最小的部位。混凝土浇灌10-12小时后及时浇水养护,对不影响后续工作的、体积大的部位用草席覆盖,以保证混凝土有足够的湿润状态,养护时间不小于7天。

浇灌地下室剪力墙及框架时,应从两边同时浇灌,模板的支撑详《江东花城小高层模板设计》。

(五)模板工程

本分部工程基础底板侧模采用砖模,其他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墙、梁、板、柱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面板采用钢模,局部配以木模。

(六)砌体工程

砌筑前应提前将砖湿润;砌筑本分部工程中的高处砌体时,应采用平台架子;砖砌体的留槎应按相关规范执行,先退后进,砂浆应饱满。

(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八)后浇带施工

后浇带的施工涉及到结构安全及支撑系统的计算,届时将另行编制施工方案。

五、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方法

本工程质量控制点有两个,即桩基、大体积钢筋混凝土;在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办事,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政策,以确保工程达到优良。

1、强技术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组织学习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

2、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检验工作,严格材料的检验制度,水泥、钢材等均应有出厂证明和试验资料。

3、积极推行国家有关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坚持质量三检、样板制,岗位责任制。

4、对垂直偏差和高程控制,沉降观测、平面控制按编制的测量方案,设专门测量放线人员执行,测量仪器及工具事先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认真做好测量记录工作。

5、做好工器具的定期检查工作,加强工人的安全意识,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和“五新”战略任务,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陕政发〔20xx〕57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20xx〕18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质量兴业、质量强省的强烈意识,认真查找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工程)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

到2030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三、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住建厅分管工程质量安全同志担任,成员由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处、标准定额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质量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电子政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处。

四、重点任务

1.强化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2.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建设工期科学。坚持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3.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

4.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养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的大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企业。

5.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建筑节能、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

6.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绿色建材应用,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7.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确立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城市生态修复及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加强园林绿化养护水平,巩固城市园林绿化成果。

8.鼓励企业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长安杯”等奖项,大力持续开展文明工地等创建活动,把申报奖项和创建活动作为支持企业经营活动、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社会知名度的`具体措施,同时坚持优中选优,引导文明工地创建向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和节约、环保方向发展。

9.鼓励中小企业优化品牌,培育一批知名建筑品牌企业,打造陕西建筑品牌。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大型骨干企业成立技术联盟,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强化建筑业企业质量立身和诚信经营的理念,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以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以信用赢得市场。

五、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4.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使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和频次,严厉处罚资质资格挂靠、非法转包分包、人员不到岗或到岗不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项目和企业,对整改不力及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曝光,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长安杯评选等工作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1.各地按规定开展陕西省质量奖、陕西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鼓励企业和个人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奖励,各地要按有关规定对获得国家,省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将质量提升行动与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在省厅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技术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给建筑行业争光添彩的施工项目,省厅将以项目为中心予以表彰,在省厅行政许可的范围内,给予政策倾斜。具体为: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直接延期;参建项目的安管人员直接延续;项目直接授予“省级文明工地”;项目竣工前无事故的前提下待竣工后,直接进入“长安杯”现场复查阶段,项目有意愿参加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时,省厅将予以优先推荐。

3.对省厅表彰的项目,如若发现检查前后不一,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管理水平直线下降等情况,省厅将撤回表彰,视项目整改情况予以督促整改、全省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限制招投标、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施工、监理等企业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20xx年8月-20xx年11月)。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行动,重点对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工程、问题较多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省厅每半年对全省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三)总结推进(20xx年12月-2030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不断提升我省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成效,到2030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协调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监管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特别是五方主体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处罚,加大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促使企业把精力放在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技术水平上,引导和推动建筑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行动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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