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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斗争教育学习活动实施方案

2022-09-05 2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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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7·5”事件发生后,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对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了乌鲁木齐“7·5”事件的真相、性质和本质,有效维护了地区稳定大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维护稳定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国际上,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和纵容下,境外以热比娅为首的分裂势力不断调整策略,进一步加大了“文煽”的力度,大肆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大肆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歪曲、篡改新疆历史,蓄意挑拨民族关系,大造分裂舆论。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正是由境外热比娅等民族分裂分子与境内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境外策划指挥,境内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当前,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仍在极尽造谣、诬蔑、蛊惑之能事,加紧对我进行反动宣传,企图在全疆乃至全国制造更大事端。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从历史发展的高度和国际局势变化的大背景来认识新疆的反分裂斗争,进一步认清这场斗争的性质。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三爱”、“三个不忘”、“六好”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弥合民族团结关系裂痕、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的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做好舆论宣传和社会面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维护稳定、共克时艰、科学发展、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地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进一步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实现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和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主要原则。一是联系实际、务求实效。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部署与地区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地开展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着力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二是广泛动员、全面覆盖。要将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建立横向到边、覆盖所有人群,纵向到底、落实到城乡基层的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务必使所有对象都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三是正面教育、以理服人。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解疑释惑,澄清模糊思想,形成正确认识。

工作目标。一是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觉悟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认清“7·5”事件的真相、性质和本质,一是认清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险恶阴谋,认清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的丑恶嘴脸和反动本质,自觉抵制各种分裂渗透活动。二是有效遏制民族分裂主义思想渗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上敌人挑起民族仇恨的当,及时发现、处理散布民族分裂思想、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和事,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坚决堵住各类噪音、杂音和传播渠道,使民族分裂主义思想渗透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接受正面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和完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为抵御民族分裂主义的反动思想渗透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总体安排和步骤

这次开展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总体按照学习教育、深入揭批、自查反思、整改落实、检查验收五个步骤进行,时间为6个月,从2009年7月开始至2009年12月底结束。(一)学习教育(8月31日前)。学习教育要贯穿整个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学习所规定的文件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着力加强各族干部群众的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三爱”、“三个不忘”、“六好”教育。

主要学习内容有:

1、中央、自治区和地区领导就“7·5”事件所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

2、《正确认识“7·5”事件宣传提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

3、法律知识、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4、《加强民族团结 维护新疆社会稳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

6、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自治区、地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学习教育中,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教育的参与率。每个党员干部要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二)深入揭批(9月10日前)。在认真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广泛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召开座谈会、声讨会,联系新疆反分裂斗争实际,结合“7·5”事件深入开展揭批活动。一是要深入揭批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制造的“7·5”事件的真相,深刻认识这次事件使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到的巨大损失,深刻认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遭受到的严重破坏,使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二是要充分揭露热比娅及境外分裂势力甘当西方反华走狗、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极力在新疆煽动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破坏各族人民幸福安宁生活的反动本质,使全体工作人员彻底认清热比娅之流“假人权、假民主、真暴力、真恐怖”的丑恶面目;三是要联系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自治区、地区取得的辉煌成就,、运用翔实的数据、生动的事实,理直气壮地回击热比娅之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社会主义制度、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所进行的诬蔑和攻击,有力驳斥“三股势力”散布的各种反动谬论,进一步肃清其流毒和影响,把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地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通过揭批,使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认清真相,明辨是非,把仇恨集中到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和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分子身上。在揭批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地站出来,亮明态度,表明立场,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领各族干部群众与民族分裂主义进行坚决斗争,形成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强大声势。

(三)自查反思。在深入揭批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自查反思工作。全体地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要从思想深处对照检查自己在反分裂斗争问题上立场是否坚定,态度是否鲜明,鉴别力和敏锐性是否增强,做到“四想、两查摆”。“四想”:想自己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认识是否到位,想自己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渗透破坏和各种表现是否清楚,想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不强,想自己是否对暴力恐怖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知情不报等问题。“两查摆”:一是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上是否有错误认识和行动上的暧昧表现,二是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的根源和危害。要认真查找反分裂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查找责任和制度不落实的原因,认真查找是否建立和完善了长效工作机制。每个人都要认真对照检查和深刻反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于9月底前交由各支部。

(四)整改落实。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来进行,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制定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措施,切实拿出管住阵地、管住人的有效办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一要解决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问题;二要解决责任落实的问题,真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五)检查验收。各县(市)局、法律服务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教育方案,抓好本单位的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同时在宣传教育活动后要及时向地区局政工科报送总结。地区局要认真抓好督查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向前推进。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

针对乌鲁木齐“7.5”事件前后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新动向,加强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按照地委的要求,切实把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周密部署,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

(二)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

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开展维护新疆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法治六进”活动,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机关公务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中组成法制宣讲队,采取走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沟通交流等多种宣传教育疏导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家入户开展宣传教育疏导工作,做好社会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社会主义法制宣传,重点宣传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法治秩序,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保持清醒头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正当诉求。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把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重大社情报告制度、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和苗头,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释疑解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防止矛盾积累激化或处理不及时转化为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不规避法律,不曲解法律,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和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级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进—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部署,大力宣传地区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新疆的成功实践,使各族群众倍加珍惜和维护今天来之为易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和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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