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一、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来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二、建立建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五、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六、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时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的应临时调离岗位。
八、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九、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放在超市内或经营区内。
十、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具有鉴别食品质量的知识和技能。
十一、食品包装物、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工具、容器须及时消毒。
十二、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须分开,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十三、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十四、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十五、所有物品必须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并对储藏、存放温度、湿度等都有明确的条件提示。
(一)责任人员
1、超市总经理为超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卫工程部主管为直接责任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2、针对各部门及岗位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超市各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超市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一)费用的设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二)费用的提取按超市内部确定的百分比提取。
(百分比另行确定)
(三)费用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以其它理由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更换;
4、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
5、安全生产检查;
6、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四)费用的管理由财务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到位。
三、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从超市总经理到各连锁店店长及全体员工,层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超市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每日定期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当天的值班记录。
3、制定重特大节日期间消防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预案救援小组,每个部门都有救援小组成员,以防止节日期间由于客流量大所引起的各类事故,做到防微杜渐,确保超市安全。
4、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保卫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每年定期接受安监部门的年检、复审,使上岗合格率达100%。
6、制定详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
2、超市总经理负责总体消防安全工作。
3、保卫工程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及突发事件现场抢险指挥工作。
遵循预防为主,抢险、救护、灭火、报警及时有效的战略方针。
4、建立防火措施,设立防火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建立义务消防队。
5、消防器材、设备由安全保卫部管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
发现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6、安保科部要做到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7、保卫人员分两班昼夜24小时巡查,实行交接班记录制度。
8、超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超市全体人员学会发现险情、报警、使用灭火器具和逃生等知识和技能。
9、安全保卫人员上岗前,要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监控室内消防、防盗设备的观测及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卖场内禁止吸烟、燃明火,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11、电气线路的铺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必须统一由电工安装、维修,电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电工资质人员上岗作业。
12、专职管电人员对商厦全部电路做到每月检修一次,24小时电工值班,实行交接班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电管制度及消防用电规定。
13、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卖场。
14、建立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1、工作服由超市统一定制、发放或更换。
2、防护用品由超市根据部门、工作环境的需求统一发放。
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等防护用品发给生产辅助人员和后勤人员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发给电工人员使用;另外,卖场还备有雨鞋、雨衣等以备汛期使用。
(二)管理制度
1、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超市统一制定,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和发放。
2、超市办公室负责统一工服款式、颜色和标志。
3、员工在工作中要按超市要求着装,妥善保管好工服,遗失者自费补购。
4、对于超市发放的工作服和劳动用品,任何部门不能随意更改,违者按超市安全管理制度和条例执行。
六、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根据安全情况及年度工作重点,由保卫工程部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
主要内容为: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及需要重点检查的岗位进行监督检查。
2、联合检查:重要节假日,由保卫工程部、企管部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3、安全生产专项整改:由专项整改部门协同安全保卫部对某一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整改。
4、各部门在工作中应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保卫部或上级领导报告。
七、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
1、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有很大价值,被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2、为超市和顾客挽回经济损失的,给超市带来信誉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和失误操作并转危为安的;
4、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在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者。
(二)处罚
1、凡违章操作,不按操作规程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处罚;
2、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器材、安全标志的,给予处罚;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给予处罚;
4、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在卖场内使用电热水器、电熨斗的,经查处,给予批评和处罚。
(三)责任追究
1、对由于工作疏忽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者,进行责任追究;
2、对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领导责任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指定超市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部门对超市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和定期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对新进店工作的员工进行基本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确保每位从业人员懂得防火、防盗、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生产知识。
2、定期聘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对超市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
3、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做好定期复训工作。
4、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5、聘请市公安局保安超市专业教官及安监局的专业人员对超市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专门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
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超市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
2、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安监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6、培训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期进行复训,复训周期按市安监局的要求执行。
凡到期拒绝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作业。
7、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超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商厦有权给予处分。
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各部门必须制定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着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十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每月由保卫工程部主管负责召开1―2次安全生产例会,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2、安全生产参会人员为各连锁店店长、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小组成员。
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的,需经经理批准,要求其它人参加的,经经理同意,办公室负责通知。
3、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向所在部门传达会议精神。
4、通过安全生产会议检查、督促各连锁店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并针对超市安全生产现实状况,提出应对措施。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超市保卫工程部报告,保卫工程部立即告知超市总经理,由超市总经理向上级单位安监局和杨庄乡安监所及杨庄乡政府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类别;
④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⑤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⑥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⑦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续报;受伤人员受伤后30日内死亡的,及时补报。
2、事故发生后,超市立即实施《重特大事故救援预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要做到下列事项:
①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③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⑤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十三、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超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设立安全生产主管副职一职,并确保其持证上岗,按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2、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较强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决策和部署,并有定期向同级安监部门报告制度;
4、协助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5、协助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组织制定超市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督促落实;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7、协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和指导落实;
8、组织实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及超市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到位;
9、指导和督促超市按国家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推荐专题: 安全员岗位职责 小学安全工作总结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