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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绿化和花木管理制度

2024-03-10 2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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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促进校园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校园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总务处主管校园绿化工作,负责绿化养护、工程工作。并对全校的绿化工作实施监督、协调。

第三条、凡有劳动能力的师生员工,应当依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校园义务。

第四条、学校应把校园绿化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资金中安排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第二章、绿化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学校应组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校园绿化规划,并纳入到学校总体规划。

第六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需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按照规定,学校绿化面积应占学校总面积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应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校园绿地应符合绿化规划的要求,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分期进行。主要景点的设计方案,应经XX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核。一般性绿化建设方案,应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方案建设。

第十条、校园绿化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校园绿化建设需要,定期补植和种植。

第三章、养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校园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实行以绿化专业队伍养护和管理为主,师生员工义务绿化劳动为辅的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方法,以增强绿化美化意识。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应对本责任区的花草树木进行管护。绿化卫生责任单位应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清除杂草、卫生保洁等项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由地方绿化部门组织日常养护。

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校园绿地养护面积和养护等级标准,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劳动定额安排绿化养护经费。绿化养护应按照绿化养护规范,做好绿化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和清扫保洁工作。

第十五条、校园绿化严禁下列行为:

1、刻划、攀折树木、穿行草坪绿地。

2、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籽、果实。

3、抛撒、堆放、晾晒物品。

4、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5、取土、采石、取水。

6、其他损坏树木、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

第十七条、因施工、交通事故造成的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学校交纳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按现行价格的3―5倍计价,用以补充花草树木和劳动用工等费用。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八条、对在校园绿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个人给予荣誉或奖励:

1、义务植树并成绩显著的。

2、养护、维护绿化及绿化设施成绩突出的。

3、检举、制止、查处违反绿化管理行为有重大贡献的。

4、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第十九条、对有本办法第十五条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处理;并可处以20元以上至100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赔偿费的3―5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条、对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1、自移植的,处以赔偿3倍的罚款。

2、擅自砍伐的,责令其补植砍伐树木五倍的树木,并处以赔偿费2至5倍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校园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二、总体目标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二、分工职责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三、工作要求

养护要求:

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养护标准:

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

第三篇: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强绿化植物养护,确保绿化植物正常生长,为业主和住户提供空气清新、优美的园林环境。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辖区的绿化养护服务。

3.0职责

3.1 绿化员负责管辖范围内绿化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2 绿化班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安排和现场巡视。

3.3 环洁部主管负责编制绿化植物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对绿化工作检查一次,并填写《绿化巡检记录表》。

3.4 管理处主任负责审批绿化植物年度养护计划;每月对绿化工作检查一次,并填写《绿化巡检记录表》。

3.5 品质督导负责每月对绿化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管理服务检查情况汇总表》。

3.6 综合部负责绿化植物的标识。

4.0定义

4.1 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如:行道树、孤植树等。

4.2 灌木:指无明显主干,生长高度在2米以下的树木。

4.3 地被植物:指贴地或匍匐生长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植物等其它草本植物。

4.4 种植:指将被移栽的植物按要求栽种于新地的操作。

4.5 移植:指在种植成活后的植株还需移动到其它位置以达到绿化、设计效果的栽植操作。

5.0工作程序

5.1 绿化工作是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窗口,是关键服务工作之一。环洁部主管根据本物业小区的'地形、地貌特点,编制绿化工作方案、绿化工作应做到:

a) 小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及道路两侧绿地合理分布,花坛、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b) 新建小区公共绿地达到人均1平方米以上,归区改造的小区人均绿地不低于0.5平方米;

c) 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5.2 环洁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编制绿化乔木、灌木、草坪的种植、整形、修剪、补种、施肥、除草、病虫防治的作业指导书,包括各环节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各种设备机具的使用操作规程及绿化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各绿化人员严格有关作业文件操作服务。

5.3 绿化人员要求,应编制绿化服务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对绿化各岗位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文化、工作经历、技能做出规定,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绿化作业技能较强属关键过程,每年对绿化人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合格才能上岗。

5.4 每日绿化作业结束操作人员应填写《环洁部工作日志》记录作业内容和具体数据,对各种花草树木的种植管理做到对其质量可追溯性。

5.5 绿化的消杀(病虫防治)参照《环境消杀控制程序》执行,喷洒农药的浓度剂量符合有关标准,农药空瓶按规定集中送有资格部门无害化处理。

5.6绿化修剪:注意一观察二修剪三处理;草坪高度不得高于15cm,修剪后的草坪高度为5-10cm,并遵守1/3原则。

5.7绿化浇灌: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夏秋季浇灌水的时间一般是早晨,春冬季浇水时间一般为午后。

5.8绿化施肥:勤施薄施。

5.9 外包绿化的管理,绿化负责人对外包绿化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外包服务也应按公司有关作业文件操作,其绿化质量达到要求才能验收,否则重新种植修剪等服务。

5.10 绿化植物的标识按《服务提供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6.0支持/相关文件

《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环境消杀控制程序》

《环洁部工作手册》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绿化植物花草种植修剪养护管理消杀作业指导书

7.0记录

《环洁部工作日志》

《消杀工作记录表》

《绿化巡检记录表》

第四篇:校园环境绿化卫生和管护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设立校园绿化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工作要以学校的整体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乱栽乱种造成浪费,合理使用有限的绿化资金,以达到最佳效果。

二、绿化工作要强化美化意识,在栽种移植时,品种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开,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环境艺术效果。

三、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地掌握园林化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发生。

四、学校要建立中长期绿化规划,对校内成型树木花草要建立绿化档案并登记挂牌,增强学生绿化美化意识和提高学生科普知识。

五、绿化美化工作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随意践踏攀摘,损毁破坏。因学校建设需要场地,对种植的树木花草,应征得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移植,不得随意毁弃。

六、学校要有相应的财务预算,确保一定比列的.绿化资金并落到实处,做到年年有变化,月月有新意,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第五篇:校园环境绿化卫生和管护的管理制度

1、学校以校园绿化、净化、花园化为绿化建设规划,成立绿化领导小组。

2、凡校园一切绿化举措必须接受校绿化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安排,校绿化领导小组必须按学校绿化的宏观布局统筹安排校绿化工作,克服随意性和短期行为。

3、学校边角地、景点、道旁的花卉树木的`栽植与保护必须由绿化领导小组指导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勤培勤护,对人员稠密的地方,要有妥善的措施予以保护。

4、爱护校容校貌和花木,不得损坏花木,不得在校内种瓜菜和散放家禽、家兽,违者要依情节轻重予以教育,罚款和处分,由绿化领导小组具体执行。

5、校园绿化内容要紧步时代潮流,用常青树逐步取代落叶阔叶树,花卉要多样,常青浅草覆盖面要不断扩展,做到校园年年有新貌。

6、树内禁止开枪打鸟,禁止私人伐树,砍树枝,违者一经发现,由领导小组予以批评和罚款。

7、以上违章处罚条例由校绿化领导小组具体拟定。

第六篇: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绿化美化我校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生化教师、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第三条

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亭、台、回廊等建筑物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第四条

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第五条

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第六条

树木配置做到五结合:

㈠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㈡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㈢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㈣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㈤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第七条

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第八条

建立苗圃、花房等形式的绿化美化基地。利用这些基地,在满足学校园林绿化各种规格、品种、数量(包括各种花卉、盆景、树木)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绿化科研教学活动,培植新的品种,尽可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九条

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了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第十条

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第十一条

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如因图方便跨越护栏造成花木损失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

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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