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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供应商管理制度

2024-03-10 2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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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物流供应商管理制度

1.0总则:

为加强物流部现场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形象,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物流部整体运作的效率,根据物流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流部所有区域,各个区域的卫生将采用责任包干到人。

3.0办公区域的现场环境:

3.1 办公整体环境应整洁划一,地面、墙面、桌面保持干净,办公用品摆列整齐,工作区域不得粘贴,若需要留言,留言条应贴在被留言人电脑屏幕正面;

3.2 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应摆放有序并保持清洁,私人物品不放在显眼处,办公桌内所有文件、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废弃物和无用物品立即妥善处理;

3.3 垃圾篓统一放在靠走道边、办公桌下面或者其他不显眼位置,装满即倒,做到日产日清;

3.4 办公室文员应主动打扫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打扫时间应在上班时间(9:00)之前进行,打扫卫生因注意动作幅度,应以垃圾灰尘不飘起为准;

3.5 上班期间不得私自放(听)音乐(含手机中的mp3/mp4音乐)、高声说笑、不得吃零食

不得交头接耳、不得谈于工作无关的事情;

3.6日常工作中使用安全电压,不乱插、乱拉、乱接、妥善保管办公设备,下班时关闭所有电源插座;办公设备的保养及日常清洗以电器的使用说明书为准;

3.7 文件处理完毕应及时归位,泄密文件不得随意摆放和借阅,文件架摆放文件要分类,要求整齐美观,不得放置报纸、书刊、雨具等其他物品;

3.8 不得利用各种途径散播不利于公司、影响公司形象或对工作产生负面、消极的消息;

3.9 有上网权限的办公室文员,除公司网页以外原则上不允许打开来历不明的网页地址,对造成的病毒攻击损失,一经查明,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0违反本制度中3.1至3.5条款中的任何一条,将处以5元罚款;

3.11违反本制度中3.6条款,但未造成实际损失的将处以10元罚款,否则按3.12条款执行;

3.12违反本制度中3.7至3.9条款,将交由公司处理;

4.0仓库区域的现场环境:

4.1 仓库区域的物品使用、工具、设备实行定置管理,定置管理的要求是将工作需要的物品按照工作的需要科学的确定位置,以保证物流的通畅,提高物品的流动效率;

4.2 库区地面及货架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将纸片、空纸箱、胶带等小物件及废弃物遗弃在地面或者货架上,所有废弃物应放到在指定的专门回收箱或回收桶中,并注意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4.3 商品的'堆放应合理有序,不应出现不同的商品混在一起的情况;

4.4 通道、走廊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随意摆放物品;

4.5 库区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3.5条款中规定的内容;

4.6 长头发女性员工在库区进行上架、挑货、出库、入库等具体作业时必须盘发后进入;

4.7任何设备的不能正常使用,均需向部门经理汇报,不得私自拆卸维修;

4.8 非库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区;

4.9所有登高作业应通知部门经理知晓,且必须使用登高设备,并由专人在侧协助;

4.10上班时间库存员工不得在库区内吸烟或其他使用明火的行为;

4.11违反本制度中4.2至4.6条款中的任何一条,将处以5元罚款;

4.12违反本制度中4.7至4.9条款,但未造成实际损失的将处以10元罚款,否则按4.13条款执行;

4.13违反本制度中4.10条款,将处以立即辞退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0员工着装要求:

5.1 员工在上班时应着正装,不得以明显区别于职业要求的服装上班,例如过于暴露的穿着、过于宽松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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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明显有失员工及公司形象的服装等。出现此类情况,物流部领导应及时予以口头警告,屡教不改可认定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处理;

5.2 员工不得着拖鞋上班,或者脚尖露空可能导致物品意外跌落致伤害的凉鞋,也不得着鞋底光滑可能致其摔跤的鞋子。出现此类情况,物流部领导应及时予以口头警告,屡教不改可认定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处理;

5.3 首饰项链等佩戴,不得着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穿戴,出现此类情况,物流部领导应及时予以口头警告,屡教不改可认定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处理;

6.0 其他事项:

6.1 拖地时不得用未充分挤干水分的拖把进行地面的拖地作业,其危害可能致使地面太过滑而导致员工摔伤的情况出现;出现以上情况将视后果是否发生而处以最低10元、最高不限的处罚;

6.2凡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该条款如有明确处罚规定的按该条处罚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中未规定的,但违反常识性错误的行为将处以每次5元的处理;

6.3 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环境卫生突击评比;

6.4环境卫生考评不能达标的将进行轮岗轮训培训。

7.0附则:

7.1本制度中所违反的规定将作为员工转正、升迁、转岗、调岗、调薪、员工培训(包括轮岗轮训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7.2本制度与公司管理文件相抵触的部分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7.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为物流部所有。

8.0 签阅:

以上物流部现场管理制度本人已阅读,并认为无不合理之处,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以下为本人签名):

第二篇: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客观评价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供应商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二章:供应商调查

第三条:工厂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收集市场信息,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材料相关的供应商信息和供货价格,并建立供应商调查表,记录和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已建立的供应商调查问卷数据。

1、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开展直销等

2、供应商的材料供应情况。

3、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质量状况。

4、供应商的技术专长。

5、供应商的生产能力。

6、供应商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和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正在寻找找到潜在供应商的方法。

1、工厂与供应商之间的历史沟通记录。

2、供应商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引进工厂固定供应商。

5、销售代理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六条:所有愿意与工厂建立供货关系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编制供应商调查表,并随时填写,作为供应商评估的依据。

第七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对于与工厂有供货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详细记录与供应商的各项供货关系,并及时在供应商调查表中填写相关数据。

第三章:供应商评审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不断评审新的和现有的供应商,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供应商应遵守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合法营业执照和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并验证质量体系。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满足工厂所需物资和应急物资的供应。

5、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在同等价格下质量更优,在同等质量下价格更便宜。

6、供方提供的所供材料的样品均经检验合格。

7、如果供应商是代理商,则应调查其制造商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的组成和职责。

1、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评审组由采购总监、质量总监、技术总监、财务经理组成。

第12条:供供应商审查的材料。

1、能力,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创新能力、财务能力、分销能力、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应材料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购买价格的稳定性、相对购买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应急物资的生产周期、订单周期、交付周期、交付时间、交付时间等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能力、人员稳定性、安全措施等

第十三条:对于工厂临时提供的供应商,且供应材料总额在10000元以下的,可由采购部直接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对于工厂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现场评估,并准备评估结果。

第15条:供应商审查时间。

1、一般供应商的一般评审周期为一年。

2、提供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六个月审查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季度审查一次。

第四章:合格供方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采购方应将合格供方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工厂在采购时首先对名录中的供方进行研究。

第十七条:采购部编制的《合格供方名录》必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采购部根据评价得分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并根据评价等级分配采购数量。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并非一成不变。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五章:供应商评估

第二十条:采购部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所有供应商按照不同的'频率进行评估。

第21条:评估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制度,满分100分。

1、90~100为一流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得分低于4、70的供应商不合格。

第22条: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第23条:考核频次。

重点、重要物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评估结果的处理。

1、评估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要求考核结果为80-89分的供应商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要求考核结果为70-79分的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小组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决定是否采购或减少采购量。结果应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4、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终止采购。

5、买方应书面通知供应商评估标准和结果。

第25条: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保存合格供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果产品不合格,应警告供应商。如果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选择另一供应商或在产品质量改善后进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资格,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修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工厂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工厂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适用。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实施后,原相关系统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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