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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文明程度,强化集中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益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实行)》(益创文〔xx〕1号)要求,结合集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激发社会热情,拓展覆盖领域,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
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任务
确保辖区楼群院落整体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无户外非法广告、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强化健康教育和市民文明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院落等活动。规范户外广告,实施亮化、硬化、绿化工程,全面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文明城市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使我园区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龙岭工业集中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组长:谭正祥
副组长:高志荣、王超民、雷桂和、杨应武、金辉
薛兴华、曹建明、蔡文明、刘坤
成员:邹大可、曾世祥、李建明、游容初、段学文
瞿立夏、曹震、刘洋、叶安辉、李建华
文斌
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由段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瞿立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办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基础环境整治组。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龙岭城管执法大队、拆违大队、各社区。工作任务:一是负责辖区内卫生保洁、合理布局封闭式垃圾箱。二是对城市道路两侧的农村房屋和主干道两侧房屋的墙面进行整治。三是进一步抓好违章建筑整治。四是清理整顿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等。五是清理乱搭乱建现象和“破烂王”。
2、问卷调查组。责任单位:各社区。工作任务:社区居民和店铺商家问卷调查引导工作和组织工作。
3、志愿服务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团工委。工作任务:一是建立机关、各社区志愿者组织;二是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人口总数比例10%;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模范作用。
4、法治环境宣传组。责任单位:综治办。工作任务: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5、创建活动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工会、团工委。工作任务:一是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市民素质教育;二是组织文体活动与维护文体设施,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党建、创文宣传活动,主题体现龙岭精神;三是做好文化管理;四是开展科学普及;六是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宣传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和谐创建与创建工作氛围。
(二)广泛宣传动员。在全集中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跟踪报道各社区的'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及时了解创建的进度和创建成果。各社区要紧密结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开辟宣传专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强化督促检查。龙岭工业集中区创建办公室要认真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按照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凡遇紧急、重大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对影响或延误创建工作并经市民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以下发《督办函》的形式交办给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对各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与社区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主体。对在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或被市、区有关部门曝光及被下达《督办函》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社区,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按照集中区年度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严格追责;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向市、区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给予相应处罚。
(五)突出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本社区的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车站、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设置各类宣传标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上,要按照整齐、安全、美观的原则,大力度、经常性地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各社区要通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进家入户谈心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激发市民共同参与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六)增强工作实效。对群众来信(电)来访反映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强烈的重点地段,从为民、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立即着手组织人力,并积极协调城管、环卫等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下大力气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市场摊区、建筑工地及城郊结合部的建设与管理。
(七)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信息整理,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记录,及时向集中区创建办报送各阶段信息,以便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全面掌握情况,正确决策。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
(5)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是否有垃圾箱破损、垃圾外溢、积存垃圾现象;
(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
(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
(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
(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增进民生福祉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20xx、20xx两年我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扎实推进,在全国统一组织的年度测评中取得了优异成绩。20xx年是创建工作关键之年、决胜之年,为确保圆满完成好区创建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经研究,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硬件和软件并举,建设和管理并重,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优化环境、规范秩序、提升服务下功夫,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项目化推进,健全创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规律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我局的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各项创建指标基本达标,通过国家验收,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三、主要任务
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考核细则,结合当前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区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宿豫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突出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打造“诚信宿豫”品牌。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统揽,探索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发布制度,开展企业信用承诺公示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打造不敢不能不愿失信的制度环境,筑牢“诚信宿豫”品牌。加快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失信企业、个人曝光制度。
(二)常态开展集贸市场、餐饮饭店综合整治。采取“正面劝导+规范执法”的模式,深入开展文明餐饮提升、农贸市场秩序规范专项整治等两大专项规范行动,大力推行“分片、包段、定点”的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人员下沉、责任分解、任务处置、奖惩兑现到人。坚决彻底整治集贸市场和餐饮饭店脏乱差问题,有效提升市容环境,打造良好的城市秩序。
(三)深入推动文明实践行动。针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和窗口单位服务人员,深入开展文明引领进机关、文明服务进窗口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单位文明创建志愿者参与常态活动及周末集中活动,进一步提升本单位人员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度。
(四)继续做好星海湾小区包保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深入开展包保创建活动,帮助包保社区解决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如人手不足、资金困难等)。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小区创建工作水平,确保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度及满意度均达90%以上,形成全民共创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态势,全面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要求。
四、人员分工
20xx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属地分局包保,挂钩领导协调和相关科室配合的原则,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创文第一责任人,局挂钩领导负责挂钩分局辖区内创文相关工作的统筹和落实。(具体安排见附表1)
各分局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并按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各项创文工作的`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做好自身分管业务平时统筹的基础上,加强对包保责任单位的重点指导;执法大队作为机动支援力量,根据分管领导安排做好创文配合,主要侧重于有关属地分局对红星凯盛建材市场以及华东农业大市场的创文支持。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局创文工作督查组,组长由朱小宁同志兼任,副组长由立新同志担任,成员主要由局纪委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具体工作过程中的督查督导和追究问责。
五、具体要求
(一)共性要求:
辖区经营户店内及集贸市场经营场所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有“核心价值观24字”或“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张贴悬挂;从业人员必须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和我市道德模范人物、“中国好人”先进事迹等。
(二)分项要求:
1.文明餐饮提升。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街道的小餐饮店、小食品店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店堂后厨卫生安全,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消毒情况每天记录,并准确展示;宣传标语醒目明显,桌卡(贴)保持一桌一卡(贴);宣传公示牌存新去旧,并公示于适当位置。
2.药品监管提升。辖区乡镇、城市建成区的药店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问题药品。
3.市场管理规范。督促指导辖区市场主办方清理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贩,保持环境整洁干净,公厕无异味。同时以市场为中心,对周边有效辐射范围内的各类店铺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规范检查。确保市场内外各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经营户持有健康证;投诉机制健全,有守信优待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以及诚信经营户评选公示;物防人防技防合格;市场内有行业规范张贴悬挂。
4.广告管理规范。辖区无虚假或违法广告。
5.投诉机制规范。场所内有投诉举报电话公示,消费者拨打相关问题举报电话,确保有人接听,用语文明,对接收事项要有分派,有落实,服务过程要有台账记录,力争达到回访全满意。
6.其他工作完善。各分局要加强对自身窗口服务的规范建设,对工作规范、文明知识宣传进行重点要求。且确保辖区学校周边200米和校园内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辖区大型商场、超市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无假冒伪劣、“三无”商品等。
六、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创文工作过程中,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全局创文工作。各责任分局要把创建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同全局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行“条块结合、一事双责”责任制度,一把手要亲自抓创建,对照创建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到人,达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严禁出现工作无人做,相互推诿扯皮,确保创建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二)进一步健全推进机制。健全和落实五项工作机制:一是科室、单位牵头负责机制。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各相关的科室和单位,梳理和排定创建清单,将任务明确到点、责任包保到人。二是月度测评机制。局创建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对各科室、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测评,并发布结果,将得分排名情况作为年度创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目标考核机制。将各科室、单位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四是领导挂钩机制。按照局领导工作分工,实行局领导挂钩指导相应科室、单位、分局创建,定期调研指导创建工作,会办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强力推进创建落实。五是监督推进机制。实行创建工作督查推进,日常创建由局监察室组织督导推动,阶段性和相对重大工作由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督查推动,对工作推诿、不听号令,不按时到岗履职尽责,导致被上级通报、督察和测评失分的,将依据相关问责办法严肃追责。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加强对创建工作投入力度,举全局之力保证对各类创建工作投入,强化创建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创文落实到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持续拓展文明城市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职能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以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紧盯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紧扣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虚假广告、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严厉查处集贸市场内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扎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构筑社会信用建设体系,以诚信守约的信用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平台应用运行和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努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新格局。结合“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在全市树立一批守信企业,形成正面导向,引导经营户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三)完善消费权益保护机制,以人民满意的消费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用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以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高中风险食品为重点,加强食品监督抽检,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多措并举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餐饮风险分级管理,切实提升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在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宣传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推动文明餐桌。
(五)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全面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xx〕84号)《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明晰功能分区和布局,严格食品市场准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完善追溯体系,推进诚实守信经营,营造整洁安全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创城工作,将包联社区的创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包联共建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创城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二是创城工作与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三是创城工作与机关党建和支部建设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志愿者到木松岭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包联共建社区创城宣传等工作。通过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同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二层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靠前,积极协调,切实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强化措施、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疲沓现象,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吃透体系标准,凝聚创建合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二层机构要把创城工作中涉及本部门的任务和标准吃准摸透,做到掌握标准、查漏补缺、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将测评的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测评点位上,确保指标落实、创建达标。同时,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为民惠民内涵,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激发市民参与热情,广泛发动群众和媒体共同监督,形成人人都是创建参与者、人人都是创建监督员的创建格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深化创建实效。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推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应付了事、整治提升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进行追责。同时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涉及的常态长效创建方面测评标准,结合我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实际,归纳总结,将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暨深化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之年,为确保“两城创建”复评顺利通过,根据《宣州区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宣州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宣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成星
常务副组长:张明志、鲍春新
副组长:马亚T、刘彩菊、吴雪辉
成员:各所所长,各科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李瑜娟、宋春红、黄静、汪伟、胡慧慧、何俊、操军、魏巍、徐明旺、王彬、方明星、张觉凤、桂仁刚、李双七、张燕、李文婷;李瑜娟、宋春红分别兼任“两城”创建复评联络员。
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领导联系项目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督办考核机制,主动做好抓总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办公室成员、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做好信息报送、材料收集等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宣州区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宣州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和“八委四组”具体创建活动方案,涉及我局的创建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继续加大小餐饮整治力度、巩固和提升小餐饮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区小餐饮证照齐全,环境干净整洁,食品安全可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促进小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确定食品操作区域内重点区域安装探头,让学校师生能直接观察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内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督促“三防”设施落实,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继续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四个最严",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开展文明餐桌与诚信经营店评选活动。召开文明餐桌行动现场会,实现城区文明餐桌宣传全覆盖,积极倡导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位;通过评选活动,调动广大经营户文明创建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文明诚信意识,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立业和文明服务三统一。
(三)有效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健全完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皖剑”专项行动;积极争创全省无传销城市。
(四)做好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对商品质量和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经营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食品安全和农药残留检测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确保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管理符合要求。
(五)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坚持开展校园周边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做到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摊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校内及周边商铺“三无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六)开展法治创建与宣传活动。以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重点,积极争创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城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构建守信激励和实信奖惩机制,定期发布红黑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推进社会信用体建设。
(八)深化“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发挥联点共建单位作用,为联系网格解决相关问题。
(九)开展窗口行业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三优一提升”和“微笑服务”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服务环境,培育良好规范的优良秩序,打造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全面提升窗口员工的综合素质。
(十)加强商业广告监管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开展虚假、医疗广告专项整治,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公益广告宣传,确保社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30%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利用食品安全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做好其他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包保路段巡查,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机制;配合开展“六乱”专项整治;
配合开展市容管理决战行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创建指挥部交待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科室、所要充分认识到“两城创建一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其作为应尽之责,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任务。
(二)分项实施,突出重点。各科室、所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情况,按照分组分片、包干负责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小餐饮整治、农贸市场创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全面完成我局承担的指标任务。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确保工作高标准落实,区局考核将采取暗访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审核台账、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结果及时通报。
(四)按时总结,落实整改。请各所、各科室明确专人认真搜集整理创建资料,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等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为进一步提高文明程度,强化集中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益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实行)》(益创文〔2016〕1号)要求,结合集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激发社会热情,拓展覆盖领域,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
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任务
确保辖区楼群院落整体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无户外非法广告、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强化健康教育和市民文明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院落等活动。规范户外广告,实施亮化、硬化、绿化工程,全面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文明城市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使我园区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龙岭工业集中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组长:谭正祥
副组长:高志荣、王超民、雷桂和、杨应武、金辉
薛兴华、曹建明、蔡文明、刘坤
成员:邹大可、曾世祥、李建明、游容初、段学文
瞿立夏、曹震、刘洋、叶安辉、李建华
文斌
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由段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瞿立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办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基础环境整治组。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龙岭城管执法大队、拆违大队、各社区。工作任务:一是负责辖区内卫生保洁、合理布局封闭式垃圾箱。二是对城市道路两侧的农村房屋和主干道两侧房屋的墙面进行整治。三是进一步抓好违章建筑整治。四是清理整顿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等。五是清理乱搭乱建现象和“破烂王”。
2、问卷调查组。责任单位:各社区。工作任务:社区居民和店铺商家问卷调查引导工作和组织工作。
3、志愿服务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团工委。工作任务:一是建立机关、各社区志愿者组织;二是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人口总数比例10%;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模范作用。
4、法治环境宣传组。责任单位:综治办。工作任务: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5、创建活动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工会、团工委。工作任务:一是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市民素质教育;二是组织文体活动与维护文体设施,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党建、创文宣传活动,主题体现龙岭精神;三是做好文化管理;四是开展科学普及;六是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宣传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和谐创建与创建工作氛围。
(二)广泛宣传动员。在全集中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跟踪报道各社区的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及时了解创建的进度和创建成果。各社区要紧密结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开辟宣传专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强化督促检查。龙岭工业集中区创建办公室要认真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按照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凡遇紧急、重大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对影响或延误创建工作并经市民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以下发《督办函》的形式交办给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对各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与社区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主体。对在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或被市、区有关部门曝光及被下达《督办函》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社区,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按照集中区年度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严格追责;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向市、区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给予相应处罚。
(五)突出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本社区的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车站、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设置各类宣传标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上,要按照整齐、安全、美观的原则,大力度、经常性地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各社区要通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进家入户谈心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激发市民共同参与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六)增强工作实效。对群众来信(电)来访反映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强烈的重点地段,从为民、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立即着手组织人力,并积极协调城管、环卫等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下大力气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市场摊区、建筑工地及城郊结合部的建设与管理。
(七)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信息整理,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记录,及时向集中区创建办报送各阶段信息,以便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全面掌握情况,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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