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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20xx―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的通知》(岩创城办〔20xx〕5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结合全市文旅系统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性,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各项测评指标,对我局所担负的`职责高标准落实,对实地考察点全面巡查,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整改落实攻坚行动,做到目标、措施、进度、责任“四到位”,全力以赴,全面达标。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上旬)。
(一)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因机构改革,重新成立市文化和旅游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二)召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研究学习《责任表》各项指标,按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职能进行总体部署,落实分工。职能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动员大会精神,以及确定的指标任务早部署早实施。
(三)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栏等做好局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深化创建活动阶段(4月中旬―7月)。
(一)分解目标责任。根据《责任表》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将创建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化,确定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对标创建。《责任表》内容多、要求高、覆盖面广,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工作责任表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补缺补漏、做好台账;提早谋划、准备迎检。全面做好自查自纠、逐条逐项精准对标落实。力争测评少失分甚至不失分。确保迎测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检查督导。为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局创建办。局创建办将定期研究部署现阶段创建任务,适时开展全面督查。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巩固提升阶段(8月)。
(一)抓好巩固提高。局创建领导小组将根据《责任表》相关要求对标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检查考评达标。
(二)认真迎接检查。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荣誉感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迎接有关部门对创城工作的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三)实行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调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创建热情,全力做好创建工作,我局将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总负责,职能科室严格落实的制度,按照《责任表》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积极有效落实各项工作。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每一项任务都人管、事情有人办,要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对监管企业要进行深入动员,定期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鼓励企业树立大局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机关党委将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材料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对不利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的不良行为予以通报,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访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大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大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栏,门前、楼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6、在中小学校内开设节水教育课程,通过墙报、橱窗、专栏、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制作公众对水环境保护和生环境满意度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到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及窗口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城市人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8、印制“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宣传单、画报、手册等宣传品。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力争20xx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根据《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20xx年舟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舟山市教育系统《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为切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以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全面加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推动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贡献。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的相关指标,进一步推进德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文明行为规范活动,以文明校园创建为契机,夯实文明创建基础,提升师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师生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每月常规检查、省测及国测活动中全力争取“不扣分,得满分”,圆满完成教育系统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机构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刘习渊
副组长:江莲华、刘建芬
成员:张成年、虞文学、邵武兵、叶奇勇、金敏芝、廖显荣彭再生、张海兵、周星南、各教研组长、全体班主任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管理各环节、各学科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之中,引导学生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思想政治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有机整合,组织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教育,利用网络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提高教育实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贯彻实施《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引导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整合德育资源、凝聚育人合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实施舟山市《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和形式,努力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德育课程体系。根据《20xx年舟山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持续推进以《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规范未成年人基本言行,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将24字核心价值观背诵纳入文明班集体考核,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价值观入耳、入心、入行。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学习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密切与法院检察院、交警部门合作,让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加强交通、消防等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责任制。
(三)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结20xx年文明校园创建经验,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大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等创建活动,在原有班集体考核的基础上,丰富班级评价标准和方式,将过马路走斑马线等文明规范纳入班际竞赛,进一步凸显文明在班集体创建占比。贯彻落实《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中小学生守则》,进一步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重大部署,以及创建测评工作的新要求、新态势、新举措、新成效,确保广大师生创建工作知晓率100%,参与率100%。进一步规范完善文明校园创建台账资料,确保宣传橱窗内容齐全、及时更新,努力把文明校园创建打造成舟山“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的响亮品牌。
(四)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教育部最新印发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通过党员教师全员参加值日,各党支部争先创优,广大教师踊跃参加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明确教职工礼让斑马线、不违规停车等交通规则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关于严明创城工作纪律的通知》,做到令行禁止。
(五)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到创建任务无死角、创建区域无死角、创建内容无死角。一是净化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整洁有序,无乱堆放、乱停车、乱涂写等现象。加强劳动教育,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全面落实垃圾分类与校园禁烟。二是加强校园设施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管理规范,合理设置文明标识和指示牌等;定期做好学校基础设施排查,对于老旧、破损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更新,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三是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全面落实《舟山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20xx年度)》,按照“位置要醒目、点位要达标、分布要均匀、表述要正确、画面要整洁、内容要齐全、形式要多样”要求,在校园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和“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公益广告。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要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温馨提示,每块绿地设有文明提示或温馨提示标志。要利用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宣传展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让师生知晓校风校训。学校要及时更新完善公益广告和宣传栏内容,进一步提升创建宣传氛围。四是加强周边环境巡查整治。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学校每周至少两次巡查校园周边环境,并每周一次零报告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治。五是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周边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做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执勤管理,巩固前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成果,上放学期间校门口安排值日教师、值日领导、值周班级与家长志愿者参与交通管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放秩序,大力宣传“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放秩序,确保校园周边道路通行有序。
(六)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精心打造学校文明实践特色活动和品牌项目。提升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啄木鸟”行动、认领爱心斑马线等文明活动;定期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师生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就近就便主动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确保教育系统每位教职工志愿汇志愿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25小时。
(七)大力营造“舟山有你越来越好”同创共建氛围。一是进一步营造“创城”氛围。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横幅,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常年保持规整整洁。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广播站、橱窗、教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创建口号、创建目标、创建动态等情况。学校校园网开设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宣传专栏。二是广泛宣传“创城”工作。利用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家长宣传创建工作,争取广大师生及家庭的大力支持,使我市创建工作深入民心,保证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知晓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进一步抓好骑行电瓶车不违规带人、不驶入机动车道;乘坐公交车以及公共场合不吃零食;不带外卖进校园,不带不健康零食进教室等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效果。
(八)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迎检迎评机制。巩固发扬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良好做法,落实市局《上放学秩序长效管理机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交通秩序管理方案》等长效管理机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将创城工作全面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创城工作常态化、有效做法制度化。广泛动员,让全校师生特别是相关负责部门知晓每月两次的常规检查,将创城工作落实到每天的工作中,确保创城成果长效化。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文明创建工作合力。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推进创城工作。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创城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建立未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机制、文明校园创建机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联动机制、创城工作指导考评机制等一系列的机制,让创城工作成为教育教学的一部分,成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教育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提高教育创城的参与率、贡献率。
(三)加大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我校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先进典型等。通过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工作人人皆知,在全校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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