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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保障制度

2024-01-08 2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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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医院后勤工作总结

今年是新医院启用、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工作年,也是创先争优、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作开展年,在院部的领导下,后勤工作人员树立一切为了临床,一切为了医院的服务思想,紧紧围绕临床的需要,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的需要,求真务实,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完成了院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领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认真组织全体科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提倡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领悟,落实岗位职责制

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法律、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是我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我们工作的合格尺度。我们在加强思想工作的同时,也加强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的领悟,不断提高遵纪守法、按规章制度办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发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的.领悟

医院后勤工作纷繁复杂,不一样工种有不一样的专业之术,有不一样的岗位职责,要完成不一样的工作任务,就需要一个有各种专业技术组合的队伍,就需要一个团结协作的队伍,才能更好地为临床一线服务,才能使医院这个大团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后勤全体员工在加强思想政治领悟制度化的同时,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领悟,加强各岗位的专业技术领悟,单岗位工种还要双技术知识领悟甚至多技术知识领悟。全面提高后勤服务的工作水平,满足临床一线的需求,多、快、好地为医院做好后勤工作。

四、千沟万壑点滴汇,历尽艰辛到海洋

新医院项目建设于x月x日举办搬迁庆典,并启用试运营。之后,全体项目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继续完善项目建设的收尾工作,落实专项验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收集整理项目技术文件资料,管理文件资料、信息文件资料等,积极配合区、市、县督察的各项迎检工作、整改工作、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工作。

五、完成了日常的后勤保障供给任务

在搬迁任务中,在保证被服、消毒用品供应中出车xx台次,工人数千人日次;物资办公用品供应xxx万元;中心供氧xx立方米。物资供应做到下收下送,确保临床以及各科室的需要。加强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的建设,确保职工,实习生以及就医病人等膳食需要以及完成各种会议、来宾接待等工作任务。

六、加强院容院貌建设,美化绿化环境

1、落实医院保洁制度以及分区保洁职责制,持续医院清洁以及环境的卫生清洁。

2、绿化美化医院,确保医院东院的绿化面积之外,新区医院新增绿化面积xxx平方米。

3、积极参加城乡卫生清洁工程,完成县委、政府交给的城乡清洁工程任务。

七、存在问题

后勤虽然做了超多的工作,但医院在发展,要求在提高,需要我们不断的发现自我的问题,解决问题,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1、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技术素质、管理水平偏低,需要加强领悟,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2、有些管理项目不到位,不完善,如固定资产管理。

3、未做到量化管理、社会化管理。

八、明年的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思想政治领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制的学习,职业道德知识领悟以及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领悟,不断提高后勤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后勤服务水平。

2、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制,确保后勤服务工作跟上临床的需要,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3、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

4、推进医院迁建项目第二期工程的建设,确保急救中心项目x月底前建成投成。开发医院东院投入运营,规划老年人医疗保健护理医院项目的可研申报工作。

5、做好职工之家住房房改工作。

6、逐步把后勤工作推向社会化,经营管理化。

第二篇:乡镇卫生院后勤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收入与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

第二十条按照规定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制定标准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库存现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向个人收购用于实验的动物、农副产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等。

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是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人(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占用,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条存货是卫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和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等,必须建立采购、入库、出库以及保管制度。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不得以领代销,以存定销。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按零售价计价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分为5类: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格计价;上级部门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转入价格计价。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见附件),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比率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性资产价值200元以内(含200元),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2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财务部门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对于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自行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医疗设备,要科学论证,经院委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净资产是指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条事业基金是指发展卫生事业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的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购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

其他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财务清算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因故撤销合并时,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卫生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乡镇卫生院财产。

第三十九条在宣布乡镇卫生院终止前六个月,下列行为无效: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应属于乡镇卫生院的债权。

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清偿的顺序: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费用。

4、剩余资产经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5、乡镇卫生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七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按月、季、年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收支与财务状况分析、结余分配与资金增减变动分析、劳动生产率和效益分析、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条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应按本办法及时处理。

第八章财务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形成规范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篇:医院后勤工作总结

医院的后勤工作既要满足医院经济效益,更要对病人和全社会负责。医院的后勤管理与医院的发展以及全社会的进步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要在加强后勤管理建设过程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一)提高后勤人员的业务技能

一个合格的后勤管理工作者仅仅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热情的工作态度是远远不够的,除应掌握后勤保障的基本技能和相关知识外,还应掌握基本医学知识和行政管理知识。只有在正确的理论思想指导之下,并将其灵活运用于医疗管理工作实践当中,才能成为医院后勤社会化大环境下所需要的人才,才能保证后勤工作顺利进行,从而为医院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同时医院的后勤部门具有特殊性,对于服务标准有着更加高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医疗水平的提升,许多先进的医疗设备应用于疾病治疗当中,这就需要配备大量的专业化工程技术人员,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因此,后勤管理工作者应着眼于未来,着重改善后勤职工的学习环境,把职工培训放在首要位置。并切实联系医院的发展实际,结合国家的政策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培养一批具有熟练技术和高水平服务的后勤职工队伍。

(二)强化职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医院整体的发展要求以及医院后勤工作的宗旨,把提高后勤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同医院后勤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并且要与医院整体水平的发展目标相一致。既要提高后勤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又要让他们真正认识到后勤工作在医院整体工作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明确后勤工作也是一项要求高素质的岗位。思想教育工作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文化支持,因此可以尝试开设后勤职工图书馆和活动中心,满足职工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也有力地加强了职工思想教育;同时要激发后勤人员爱岗敬业精神,针对后勤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明确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时刻强调以医疗为中心,明确职业道德的规范和要求,定期进行评比考核,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使后勤人员立足岗位,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上强化自身,积极主动为基层科室排忧解难,自觉地为临床第一线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快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

后勤社会化是减少成本的有效方法,将后勤服务工作推向社会,改变服务模式。医院后勤实行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又是卫生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和完善的重要任务。首先要让职工树立一种全心全意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提高为患者服务、为医院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同时要将后勤员工融入市场经济中去,对"水、电、气、暖、维修"等服务部门实行经济目标责任制,进行量化管理,服务效果与报酬直接挂钩,并成为对职工进行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其次,对于保洁、绿化、电梯、保安、餐饮等服务项目要积极采取由物业公司进行外包模式,医院要加大对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样既能获得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又能节约后勤部门的运营成本。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体系

健全而完善的制度是一个部门最根本的保障。医院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机构,因此医院的后勤部门也就具有着与其他单位所不同的特殊之处。医院的后勤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复杂而烦琐、工作人员较多、职工文化素质偏低、服务项目多种多样。后勤工作的主体是人,因此要想做好后勤管理工作,必须注重以人为本,构建科学、规范的部门管理制度。同时要增强职工的团队合作意识,激发职工工作的能动性和创新性。将个人利益与医院的整体利益高度统一起来,制定安全操作规范,用科学的规章制度来约束职工的行为。通过制度安排,督促职工进行自我管理。同时要细分和完善各班组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技术标准、操作规章等,将各类标准、岗位规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

第四篇:乡镇卫生院后勤保障规章制度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二、审批程序

单位的各项支出要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制订合理的支出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并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经过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卫生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物资、药品等材料采购,根据药品、材料采购发票、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根据发票、采购审批单、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已审签发票和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部门凭已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价机构出具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终对借款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

第五篇:乡镇卫生院后勤保障规章制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纳雍县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二级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县卫生局会同县财政局核定。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乡镇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货币资金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二)乡镇卫生院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确保现金的安全。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三)乡镇卫生院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公款私存。

(四)严禁乡镇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或担保,如有违反,按挪用公款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内部管理科室要分类建好明细台账及消耗帐,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和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定期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账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三)毒、麻、精神及计生药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落实专人、专柜、专锁。

六、固定资产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内部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责任。固定资产必须凭原始发票、附件、政府采购手续(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入账,上级配备的医疗设备和器械也要及时入账。

(二)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建立总账、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卡片。

(三)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转让、报废处置,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报批程序。

(四)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七、债权债务管理

(一)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三)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各种应收款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及时催收,经常核对余额。

八、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管理

(一)鉴于业务工作需要,乡镇卫生院保留原有会计核算机构和人员,配合核算中心做好内部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工资等业务核算,同时做好往来手续办理、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卫生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财务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九、会计档案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损毁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销毁清册,列明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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