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22-12-10 00:36:1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第一篇: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

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

县级公安机关及基层科所队(以下称为基层)位于公安工作的前沿,由于地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及直接面向实战的特点,使其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推进这一层面的公安信息化建设,对于提升整个公安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需要对基层公安信息化加以特别关注。

一、充分发挥基层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公安信息化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公安信息化要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从建设层面讲,需要有清晰的需求、强劲的投入和广泛、深入的应用。我们讲在信息化建设中应用是“灵魂”,不仅仅因为“应用”是目的性的,而且,应用的成效刺激了新的需求,带动了新的投入。基层正是公安信息化的应用主体。他们最贴近实战,对各类信息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他们是公安业务的具体承办者,对信息化业务需求有较清醒的了解;他们是各类信息系统的直接使用者,对信息系统的效能拥有权威的发言权。因此,公安信息化持续发展的动力既来自上层,也来自基层。如何发挥基层,特别是一线民警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信息化规划和建设中需要重点考虑的。

信息化建设不同于其他科技建设。当信息系统从数据采集系统向工作系统发展时,它事实上已成为工作理念、工作模式的载体,信息化应用效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者所处地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及使用者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作模式。因此,在公安信息化的整体框架中为基层留下施展空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不少基层单位之所以能在信息化中获益,与他们能够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自主地决定信息应用模式不无关系。由于信息化是工作理念、工作模式的技术实现,而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将因地因时而变,因此,信息化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去消化。基层处在实战一线,对于信息化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他们具有比上级公安机关更强的适应和消化能力。所以,我们一方面要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解决以信息化促进业务规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大地域范围的信息化作战机制等关键性问题,同时,也要解决大一统建设带来的系统在特定的地域范围或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水土不服、适应性差、灵活应用的空间小等问题。

现在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趋势是数据库越建越高(指行政层次),系统越建越大。在这样的格局下,如何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效益,成为各级公安机关极为关注的问题。目前自上而下部署和推进的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存在一些影响信息化效益发挥的问题,包括:信息系统主要考虑核心业务的统一,满足不了基层处理业务细节的需求;基层难以把握信息系统主要的技术要素,维护困难,而上级有关部门由于地域宽、工作忙等因素响应比较滞后;信息系统承载的管理理念总是要滞后于基层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适用性存在一定的问题;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需求变动的响应较慢,影响基层工作模式的调整;基层根据本地特点先期投入建设的信息系统,容易被上级推广的信息系统所取代,交学费的情况比较普遍,影响了信息化应用走在前面的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等。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因素。首先,业务规范不统一,各地工作理念、工作模式百花齐放,单一信息系统难以适应。而在业务规范难以完全统一的现实下,信息系统的建设没有实现足够的开放性,业务难以在已有平台上重组,各地无法结合实际进行本地化改造。其次,各级公安机关对业务信息化的需求差距较大。上级公安机关的需求较粗,而下级公安机关的需求较细;上级偏重于通过信息化获取宏观信息,下级更偏重于信息化服务实战。需求不同,对信息系统的要求也不一样。第三,上级希望通过统一的信息化建设,贯彻统一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下级却不愿意放弃他们认为行之有效的本地工作模式。第四,上级开发的系统在需求征集时深度和广度不够,系统开发时各级公安业务专家和基层民警参与不够。第五,系统推广时宣传、培训不到位,运行维护工作机制建设没有跟上。上述问题归结起来,是如何解决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统”与“分”的问题。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如何做到“统”而不死,“分”而不乱,既注重信息化的规模效益,又释放基层的创造性,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总体来看,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尊重下级公安机关的信息化需求和探索,在统一于必须统一的标准、核心应用的同时,给基层留下实实在在的可扩展、可发展的空间。要特别鼓励基层,尤其是县级公安机关,在上级建设的公安信息化框架下,建设资金投入少、开发周期短、实用性强的项目,满足一线实战需要。

除了项目建设外,上级推广的信息系统如何做到可用、够用、好用,也是非常重要的。评价一个信息系统是否“可用、够用、好用”,一要看是否有助于解决公安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基础性问题,二要看是否有助于提高基层的工作效率,三要看是否能产生明显的工作成效。归结起来,就是要看是否能让基层从信息化中获益。这既是信息系统建设中需要考虑的,也是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后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建设中需要考虑的。信息系统做到“可用、够用、好用”,让基层真正从公安信息化中获益,可以大大提高基层应用的积极性,也刺激基层进一步发展信息化的欲望,形成良性循环。这应是公安信息化建设中追求的重要目标。

二、将信息化融入公安工作是基层公安信息化得以发展的突破口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我们面对一个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公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要妥善应对问题,实现与时俱进,公安工作需要有新的突破,而公安信息化是实现公安工作新的突破的重要方向,两者紧密结合,甚至互为因果。公安工作为信息化提供了需求,提供了推动力,而信息化成为推进公安工作的强大引擎。

公安信息化发展历史经历了一个“万马奔腾”、“百花齐放”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建设的主角是地市以下公安机关,在不少地方,主角甚至是县级公安机关,基层的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可以说,没有这样一个阶段,公安信息化发展不到今天的地步。然而,公安信息化建设向上集中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这不仅仅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公安工作对信息共享的需求,对作战一体化的需求,对业务工作规范化的需求所要求的。总的来看,随着网络覆盖面、带宽等的提高,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存储成本的大幅下降,信息化需求的深化,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趋势是愈来愈向上集中,由上级公安机关主导。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中,我们发现基层在一定程度上处于被动状态。然而,造成基层被动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信息化建设由上级主导。在不少基层单位,信息系统主要被看成工具或手段。这在一定意义上是正确的,“工具”是公安信息化的物质化表现;“手段”则体现了公安工作借助于信息化在方式、方法上的进步。但是,信息系统作为公安工作理念、方法、机制的载体,却没有被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造成被动的主要原因。

信息化建设涉及业务需求的整理与分析、应用系统的开发、业务应用的组织、应用系

统的运行保障、信息应用的质量与成效管理、信息共享的组织与实施等,明显地不同于其他科技建设。大多数业务信息系统都在向管理系统或实战系统发展,信息化愈来愈多地承载了管理理念、工作机制等,或者说,信息化一定程度上是理念、方法、机制的技术实现。因此,对基层来讲,信息化并不仅仅是简单应用上级下发的信息系统,存在一个如何将上级主导的信息化建设与本级公安工作融合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基层信息化建设就得到了突破。

信息化要解决公安工作的什么问题?至少有这么几方面的问题要解决:一是解决信息的数字化。以往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被形象地称为“口袋信息”、“纸袋信息”和“脑袋信息”,事实上,从信息论的角度讲,我们以往掌握的大多数“信息”只能称为“消息”,“信息”是需要通过对“消息”的加工来获取的。传统的信息承载方式使得“信息”不准确,难以加工,难以共享。信息的数字化才使我们有可能流畅地、精确地、整体地组织公安工作。二是解决公安工作的精确、高效化。无论是打防控工作,还是服务人民群众,都需要精确、高效,而这必须在信息化的前提下才能做到。三是解决公安工作的一体化。当我们掌握的信息是准确的、可共享的、可深加工的,公安工作一体化才真正成为可能。站在更高的层面看公安工作一体化,是公安体制与机制的问题。但信息化无疑是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载体。当然,公安信息化要解决的问题不只上述三点。但可以肯定的是,公安信息化需要承载公安工作的理念。因此,公安信息化发展的前提在于公安工作本身的进步。基层公安机关需要从研究公安工作本身着手,去解决公安信息化的应用对象、服务目标的定位问题。公安信息化要实现突破,公安工作本身首先需要突破。当然,站在公安工作的全局看信息化,这不仅是基层要注意的,也是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注意的。只有树立起正确的信息化应用理念,找准了切入点,才能走活信息化应用的整盘棋,提高打击的精确性、防范的强度和服务的效率。

三、强化应用意识是提高基层公安信息化成效的关键

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必须将通过应用出成效作为首要目标,由于基层是主要的用户,这一点尤为重要。在公安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的地方,应用理念、工作机制与强烈的应用意识相辅相成,为信息化效益的产出提供保证,是一条重要经验。什么叫应用意识?就是要围绕公安工作,主动找应用手段、找信息。应用意识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应用意识的目的性,即要清楚为什么要用信息化。应用目的可大可小,大到局长关心的全局工作,小到具体的一项业务。二是应用意识的可实现性。想用信息化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可行,有没有现成的系统,如果没有,是否有能力建设?

应用意识的形成需要遵循科学技术自身的规律,遵循信息化的规律。要强化应用意识,一是需要对应用群体的引导和培训。需要告知应用群体,如何结合工作收集信息?网上有什么信息可用?怎么用?能产生什么效益?二是需要工作机制的约束。信息化不是简单的工具应用,管理理念、工作模式等以信息化为载体发挥作用,配套的工作机制是保证这种作用正常发挥必不可少的。三是需要实效来促进。要让应用产生成效,很关键的一点是让应用者获得实效,无论是采集、查询还是事务处理,必须让应用者确实感觉到信息化提高了他的工作效率,提升了他的工作成就感,只有这样,才能使应用者有应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应用意识的树立不是简单地想用信息化,而是要清楚地知道怎么用信息化。纵观那些在信息化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基层单位,很重要的经验在于选准切口,灵活应用。好的理念并不能解决信息化应用的具体问题,如何针对基层贴近实战的特点,选择适合自身的信息化应用模式是充分发挥信息化效益的关键。在一些公安信息化做得比较好的基层,普遍选择

了以自动比对为应用核心,以信息研判为应用手段,以信息化为工作先导,以广泛收集与比对社会信息为应用切口的应用模式,将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用足、用好。从信息化角度看,他们选择的切口虽然不大,然而却真正抓住了基层信息化应用的灵魂,发挥了信息“牵引”的效能。

四、为实战服务是基层公安信息化应用的生命所在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信息共享需求、业务规范化、应用体系等因素使上级公安机关愈来愈关注信息化具体建设,在“金盾工程”中,公安部对全国公安信息化建设有极为具体的部署,而省、市两级也愈来愈重视具体建设,愈向下,自主建设的空间就愈小。公安业务随着信息系统的推广被规范起来,基层在信息化建设上能做的事似乎很少。但事实并非如此。上级推广的信息系统满足了大的业务需求,固化了稳定的、全局性的业务应用模式,但满足不了带有地方特色的、经常变动的、细小的业务需求,而这些需求往往是基层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因此,基层在信息化建设中仍然有主动的空间。

与上级公安机关不同,基层信息化的实战性很强,总体上以“应用”为主,既要解决一般公安业务问题,又要解决本地的特殊问题,而上级主导的信息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普遍的、规律性的问题,这种差异使得基层普遍感觉到上级部署的系统不能完全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问题。对基层来讲,如何用好、用活上级部署的信息系统,如何根据本地情况,探索并建立可定制的、灵活的应用模式来弥补上级系统的不足,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总之,基层需要下功夫解决“应用”的组织问题。对于上级而言,当基层的本地化应用模式具有普遍意义时,应及时吸纳它,并进一步提炼、规范,上升为普遍的应用模式,在信息系统中加以固化。

第二篇: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

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

信息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加强“三基”工程建设特别是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既是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业务单位,担负各业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它的信息化建设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占有主导地位,是推动公安基础工作向前发展的依托和保障。

基层民警对信息技术的掌握情况。根据当前公安基础工作的要求,基层民警已基本达到会打字、会上网、会收发电子邮件,能在公安网上进行信息录入、查询等工作。而且目前的派出所已基本全部接通了公安网,有的派出所还建立了所内局域网;民警微机配置率正逐年提高,有的所队甚至达到100%。很多民警认为,现在所有日常工作,包括追逃、查人、破抢包案件等都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做到上班必开机、工作必上网,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其次是应用水平较高。民警在工作中采集的各类信息,如案件及违法人员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应用系统,使采集的各类信息及时转化为网上信息数据,发挥信息查询及共享的作用。特别是在今年石家庄市的人口普查工作中,通过“居民区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居民区的人员居住及房屋情况全部登记录入;通过“石家庄市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的流动人口情况全部登记录入。这些信息的录入大大方便了今后的执法办案和治安管理。第三是应用范围较广。民警不仅能利用网络进行信息查询,而且日常公务也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缩短了办公行文等事务性时间,将民警从简单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人力和财力,降低了行政成本。

但是现在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存在很多的问题

1.缺乏系统培训,基层民警应用计算机的技能有待提高。虽然计算机已经较为普及,但民警平时工作任务繁重,没有时间学习计算机知识,又缺少系统培训,计算机操作水平较低。

2.基层派出所计算机等硬件设备总量不足、配置较低。计算机、网络等硬件建设是公安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的保障,受经费的制约,基层派出所的计算机配置与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差距较大,难以满足公安警务网络化管理普及、推广和逐步升级的需要。

3.应用网络信息服务工作少。目前民警上网主要是查询人口信息,依靠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作战的能力不强,信息预警、信息促控、信息导侦的工作成效不明显。

4.缺少专业化人才。由于缺少系统性培训,造成基层派出所信息化专业性人才紧缺,致使一些硬件故障不能及时排除而影响正常工作,在网络及设备维护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

5.对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缺乏整体规划。由于对信息采集项目、录入要求不明确,导致该采集的信息没有采集,该录入的信息没有录入,或者采集、录入的信息项目不全,存在偷工减料、描述不准、用词随意等问题;由于信息研判、传递、反馈工作不顺畅,导致信息关联度、共享度低,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

要对基层公安信息化进行建设就要组织开展各种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培训班,提高民警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网络应用能力。如可以聘请高校计算机教师对民警进行培训,还可以在市局或分局的主页上设立学习专栏,为基层民警提供计算机应用、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等内容的学习资料,丰富学习渠道。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设备、资金的投入。因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战略性的系统工程,事关公安工作发展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出发,把公安信息化建设列入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加强信息的实战化应用,切实提高实战效能,调动民警的使用积极性。应该在网上建立信息研判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信息的自动比对、关联查询、动态分析,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地为公安实战服务。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科技专业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人才,挑选民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信息化知识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最后还要加强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网络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关联和共享。要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规范标准,全面整合现有的各类信息系统,打破各种障碍和壁垒,努力实现基础信息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之间互联互通、高度共享。

要使基层公安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就要切实加强和不断完善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公安工作的信息化是发展的趋势,未来公安工作的发展水平取决于信息化发展的水平。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实现公安信息化作为公安工作发展的目标,做到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抓信息化建设。

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公安信息化建设模式是按照公安部关于“金盾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由于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公安工作发展水平差异的限制,各地“金盾工程”建设目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且“金盾工程”建设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分别建成纵向贯通但横向封闭,相对独立的信息采集和应用系统,客观上造成了警种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壁垒,影响了公安信息资源的合理共享。而公安大部分业务工作都依赖于对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占有,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该具有所有信息资源纵向贯通和横向融合的特点。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应依据自身公安工作需要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信息的采集和应用为一体的、打破警种部门间的条条限制的综合信息系统。在完成全部警务工作数据电子化、警务工作流程电子化、决策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础上,大胆突破传统思想和警务工作机制模式限制,逐步建立能够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适应公安工作发展需求的电子警务信息系统,最终实现电子警务的目标。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其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决定了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建立一整套自上而下、符合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为此,合理的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应该是各级公安机关确立一名既懂公安业务又懂信息化的技术主管进入同级公安机关党委,主抓本级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自上而下正式建立一支公安信息化建设专业队伍,专门负责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到系统日常管理维护。

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厚积而薄发,其对工作的巨大推动是依靠信息的不断积累、信息资源的逐步增加,最终引起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因此,在进行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在硬件设备的投入、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本地、本部门和公安工作的实际,确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的建设方针,立足实战,边建设、边应用、边改进,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发展的可持续性。信息化需要人建设,也需要人运用。各级公安机关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信息技术人才引进和民警应用技能培训工作,以此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各级公安机关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引进和培养公安信息化建设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人才,挑选民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信息化知识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并从制度设置,奖励激励等方面对专业人才加大倾斜;另一方面要注重对全体民警信息化技术的教育培训,加大对全体民警计算机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确保信息化建设能成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当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内涵、外延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主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围绕信息警务,把着力点放到获取和利用信息上来,努力建立以信息化为先导,以科技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基础,以社区警务为依托的现代化警务模式。

第三篇:公安信息化建设论文

公安信息化建设论文 默认分类 2010-11-06 12:58:52 阅读980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公安信息化建设论文

公安信息化建设论文发表专业网站--好期刊论文网(),多年公安信息化建设论文发表经验,保证所发期刊均为有CN刊号的国家正规期刊,刊号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所有推荐期刊均在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并有部分省教育厅主管刊物及核心期刊。

公安信息化建设论文表咨询统一客服:

qq:129401197

4邮箱: cctiantian1988@126.com

联系电话:1361622864

1公安信息化建设开展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依托两大平台功能,牢固树立“情报主导警务”的战略理念,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应用,将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保障和有效载体,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强化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确保公安信息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大情报系统格局形成沈北新区分局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为理念,以指导精确打击、有效防控犯罪为目标,强势推进“大情报”系统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网上作战水平,充分发挥公安信息资源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的作用,沈北新区分局紧紧围绕“人员、物品、案件”三大类信息有效开展工作,总结、推广网上作战技战法,有力地提高了对违法犯罪的精确打击能力。今年以来,全分局通过网上作战破案587起,占破案总数的56.1%%;通过网上作战抓获在逃人员92名,占抓逃总数的59.8%%,充分尝到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甜头。

精心谋划,强力推进情报研判平台推广使用。一是迅速组建情报信息机构。沈北新区分局于今年年初及时组建了情报信息科,并以“精通业务,熟悉微机,擅长研判”为标准,抽调全局精英骨干充实到情报信息部门,为“大情报”体系建设打好基础。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分局举办了多期情报研判平台应用技能培训班,对全局情报信息员进行培训,使其业务水平得到质的提高。三是实时关注网上信息。情报信息科指派专人每日登录情报研判平台,根据上级情报机构发布的警情指令、情报预警等信息,结合分局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抓好情报管理、全文检索、在线缉控等功能模块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打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广泛收集,强力推进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工作。一是不断强化信息收集工作。分局向相关科、队、所下达了情报信息报送任务,量化了具体指标,今年以来,全局各单位共上报有效信息3162条,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研判预警,不断扩大情报导侦工作成果。分局及时对各单位上报的情报信息进行归纳、梳理,分门别类地展开综合研判,分析预测敌、社情动态和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及发展趋势,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及时对各派出所辖区内可防性、多发性违法犯罪案件和突出治安警情开展预测和评估,把握社会治安突出动向,增强公安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共下发《沈北公安情报》36期、《情报预警信息》51期,累计向上级公安机关报送各类情报608条,为实现辅助决策、精确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重要依据。

强化应用,强力推进网上作战实效。一是案件网上办。自今年开始,沈北新区分局治安行政、刑事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共办理刑事案件2358起、治安案件2994起,网上办结等工作也得到了有效加强。他们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局范围内强制推行网上办案“单轨制”。二是预警网上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沈北新区分局制定出台了《社会治安四色分级预警暂行办法》,规定了红、橙、黄、绿四级预警的启动标准、工作开展情况及监督考核办法等内容。分局情报信息科每周、每月根据各派出所辖区110报警进行科学测算、确定预警周期,定期制作各类预警任务,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相关单位根据网上预警级别制定工作方案、开展

专项行动,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确保了打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执法网上查。依托“警务综合系统”平台,实行从报警登记、案件受理到立案、审批等环节的网上执法监督。同时,分局法制部门进一步落实案件审核考核双重把关制度,及时发现和堵塞执法漏洞,有效防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强化研判,强力推进辅助决策效能发挥。沈北新区分局制定出台了《情报信息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情报信息联席会,并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情报信息研判专门会议,落实日常情报信息研判工作,由各警种指派专人对日常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建立应用、跟踪、落实、反馈“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紧急警情和经过研判生成的战略性、内幕性情报,立即上报给相关领导,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对苗头性、预警性警情和经过研判生成的战术性情报,及时传递给各派出所和业务警种,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年初以来,全局共上报重大警情和战略性情报52期,下传预警性、战术性情报68期,为实现辅助决策、精确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重要参考。

第四篇:公安信息化建设讲话稿

公安信息化建设讲话稿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公安机关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几年,公安机关紧紧抓住“三项建设”全面推进的大好时机,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深切感受到了信息化应用给公安工作带来的变化。但是在应用过程中,我也逐渐体会到信息化的威力还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究其原因,基层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滞后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基层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刻不容缓。

一、基层民警对信息化应用的认识不足

公安信息化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传统的思维意识在我们民警的思想中还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大部分基层民警对公安信息化还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掌握,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认识到信息化在公安整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只知道学习和应用是一个难题。再加上个人本身存在一定的惰性,在工作过程中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模式,没有开拓的精神,不愿意拿出时间学习提高,甚至有些爱犯经验主义错误的民警普遍认为公安信息化再好,也不如自己的经验好,依然墨守成规,一味凭经验、资历办案,摆脱不了传统的纸上办公,对获取的信息写在本子上、装在口袋中、记在脑子里,既不及时、全面,也不能 实现信息共享和利用。一些人还以目前公安工作繁重复杂,没有时间学习为由,对网上信息不屑一顾,更不用说亲自搞信息采集了。他们不懂也不愿去利用公安信息化开展实际工作,办公室配备的电脑沦为高级摆设或者打印法律文书的“打字机”。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老民警,进取心不强,认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二十年,青春时期已过,只要工作能应付过去就行了,学不学科技、应用不应用信息都无所谓。

二、基层民警信息化应用普及面不广

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在信息化应用上思路不清晰,眉毛胡子一把抓,他们希望全体民警都能依靠自己的刻苦学习,积极主动地自我提升信息化工作能力,而不是从机制上激励民警、拉动民警。许多基层单位民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和水平普遍存在着这么一种倾向,即老民警不如年轻的民警,正式民警不如文职和辅警。正因为这样,一些基层单位就存在谁会用、谁用得好,谁就多干的现象,造成信息化办公办案个别民警的“专职性”和其他大部分民警的“依赖性”,仿佛整个公安信息化建设就是这几个年轻的非正式的信息化应用技能高的“专职”民警的事,一旦这几个民警不在,所有信息化平台就成了无人会操控的摆设。如此不仅严重挫伤了民警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整体提高。

三、基层民警信息化素质参差不齐

公安信息化建设虽然发展迅速,各地每年也举办了多种 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民警。但总体来说,基层单位从事信息化工作的技术人才数量不足,许多民警对公安信息化一知半解,不少基层民警计算机操作水平相对较低,不能正常办公,有的民警平时甚至很少摸电脑,对计算机操作基本不过关,因此一些基层民警很少使用甚至不会使用业务信息系统。

如何提高基层民警信息化水平?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四抓,四提高”:

一、转变观念,提高信息化应用意识

一是更新观念。基层民警必须彻底抛弃老思想、老观念、老框框,积极主动地加强信息应用知识的学习,更新理念,创新思维,突破传统的工作模式,树立无纸化、信息化的办公、办案理念,营造全警学电脑、操控信息平台的浓厚氛围,力争把公安信息化建设根植于每个民警的大脑,养成信息化主导全部公安工作的良好习惯。二是努力营造信息应用的氛围。要通过学习专栏、网站、媒体等方式,介绍与公安工作有关的信息技术,大力宣传民警中信息应用的典型案例,形成互帮互学,你追我赶的良性氛围。同时市局要调整好基层单位信息应用方面的特长人才,在搞好基层单位小范围技能培训的同时,搞好传、帮、带,从而调动基层民警投入信息化应用的积极性。三是要从实际出发,扎实有效地抓好基层信息化建设。在硬件方面,基层单位都能满足工作需要,但 平时要加强维护和管理。在软件方面,应积极学习信息应用的先进经验,根据自身现有实际条件,逐步解决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因难,力争取得实效。

二、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信息互联互通,集中是基础,整合是关键,共享是目的。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信息数据关联度、共享性不强,应用系统研发迟缓、实战实用性不够等制约信息资源整体利用的“瓶颈”。因此,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就必须集中力量,相对聚集人财物,走技术集成和系统综合的发展之路。一是要整合信息资源。信息化警务平台大大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共享,但也存在部门多、操作难的问题,基层在调整有关信息和查询时滞后性普遍存在。因此要整合分散的信息资源,加强对全市信息化应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使效益最大化。二是要着力开发实战业务应用系统。将社会相关信息资源统一纳入,拓展“单点登录,完整查询”的功能,提高广大民警对信息警务的认可性和参与性。同时,要在较大范围内整合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应对现实斗争需要。三是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网络应用创造可靠的运行环境。技术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安信息网“一机两用”监控、网站监控和网络病毒监控系统,保障网络的平稳运行。

三、抓好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

无论是采集、录入,还是分析、运用,基层民警都是执 行者或操作人,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高低主要也是由民警的信息应用意识和信息应用水平决定的。要切实提升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必须全面加强信息化应用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市局业务部门要帮助基层培训一批信息应用的业务尖能人。基层也要注意运用好这些业务能人,让他们充当本单位、本部门的“小教员”,使其在队伍中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增强基层民警的信息应用意识和操作能力。

四、确立机制,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的自觉性

一是想方设法激励民警的信息化应用积极性。要加强对民警信息应用意识的引导,使信息应用的重要性、必要性植深于广大民警的头脑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使“要我用”逐步转变为“我要用”。应该出台信息应用的奖励措施,营造应用的氛围,定期开展各类信息应用的竞赛,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努力培养出一批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信息应用方面的专业人才,从而带动整体水平提高。二是建立信息化应用制度,规范信息应用,如信息浏览制度、签收制度、采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将基础工作各环节中涉及信息应用的内容予以明确,确保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完成信息应用的“规定动作”。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考核机制,加大信息化工作考核力度,严格实施奖惩制度,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进公安信息化工作现代化进程。

第五篇:公安信息化建设

公安信息化建设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引领和管理公安工作的手段和过程!公安工作就是信息第一,谁先掌握各类数字、信息,谁就先取得工作的主动权,工作才能与时俱进、才能实现筠连的跨跃式发展、才能保一方社会和谐平安,长治才能久安

构建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利用,以“解决基层基础信息来源、归类、应用”为目的,搭建了由信息采集、整合、应用三层结构组成的基础工作综合信息平台。丰富信息来源基础,夯实信息化建设支撑公安信息研判。在信息建设中,信息来源应该采取自采和调采两种方式采集,可以大大拓展信息来源,有效缓解了基层的采集任务丰富了信息平台的内容,而且确保了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更新法制观念、力推信息化应用,形成全警参与的整体合力。使基层民警具备五会能力(即会打字、会查询、会比对、会信息录入、会下载资料)信息化建设专业性强,建立民警的信息技术人才刻不容缓。一是增加人才;二是加强对现有民警的专业技术培训,让他们有一定的技术基础,且熟悉公安业务,但应该为他们提供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其技术水平。三是要集中全局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技术队伍。利用这支技术队伍,逐步渗透项目开发的各个领域,系统规划、功能设计及推广培训等应以公安自身的技术力量为主导,以利技术人员掌握核心技术,为进行自主开发或者自行修改创造条件。

信息化建设需要一定的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等方面实行制度化,确保信息化建设不出任何差错,即要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不管硬件、软件都需要进行维护管理,要从制度上明确人员职责等,对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有功人员予以物质奖励,对违反规定给单位和个人造成社会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进一步增加了管理力度。

公安信息化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和服务。公安信息化表面上是服务于公安机关,实质上是为整个社会提供服务。公安信息化作为政府信息化的一部分,是以服务社会为根本宗旨的。衡量公安信息化的成败,要看其的社会效益如何,要从社会整体上来衡量其利弊得失。因此,成功的公安信息化,必须要能够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要有利于增强公安机关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能力,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脱离了这一根本性的衡量标准,就不会有成功的公安信息化。

公安接入网是公安网中覆盖面最大、最贴近基层民警和群众生活的网络,也是公安信息最原始的采集点,是保证公安信息及时准确上网的关键所在,更是公安信息网服务社会的一个主要渠道。当前我省公安接入网建设还很落后,许多派出所采集到的数据不能及时上网,不能及时获得公安信息网上的信息,不能为社会民众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公安信息化的发展。要实现公安信息化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的目的,必须加快接入网建设,早日将公安信息网延伸到公安机关的每个角落,延伸到人民群众的身边。

公安信息化必须实行社会化,但是公安机关作为一个特殊的政府部门,与其他政府机关有着较大的区别,这就是公安工作具有保密性质,因此公安信息化要依托社会化,但绝不能依赖社会化。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和涉密业务,公安机关要保持自主开发、管理和维护能力,以确保信息安全,确保公安机关具有坚强的战斗力。

公安信息化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走社会化道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设公安信息化,坚持公安信息化为社会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信息化健康快速的发展。

第六篇: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信息通信部门根据上级机关的具体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基层基础工作放在优先位臵来抓,从网络建设、信息应用、规范化治理、机制建设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公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公安信息通信专网基本上覆盖了所有基层单位,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信息高速网络,开展公安信息应用提供了高效、可靠的传输平台。二是“金盾工程”各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积极搭建了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和公安网安全保障体系,完成了“一机两用”监测系统、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系统建设,初步建成了安全、高效的包括信息系统、通信系统、电子地图系统、监控系统以及把接、报、处警集于一体的统一指挥调度在内的、完整的公安现代化作战体系 ,为各警种、各部门实现网络化应用和网上信息共享提供了可靠保证。但是,结合我们的实际工作,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上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公安信息化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一,部分民警对信息化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上不足,个别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到位。

公安部把“全面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作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十项重点工作之一,由此可见,全面加强公安信息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公安信息化基层基础应用水平是上级机关对基层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基层公安机关适应新时期基层公安工作的根本需要,是实实在在的要求和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民警在对开展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上存在误区,特别是对公安信息化的基础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只是一句空话,走走过场而已。有的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思想观念没有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存在抓突击任务多,抓基础性工作少的现象,这些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第二,信息总体应用水平不够高,基础信息为现实斗争服务的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高度动态化、信息化的社会环境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警务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对公安工作的内在要求,而大量完整、准确、高度共享的基础信息是实现警务信息化的基础。尽管各地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公安信息总体应用水平还不够高,离警务信息化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①信息掌控不够及时、基础基层源头信息采集不全面、不准确,例如有的地方为了完成人口信息照片录入的任务,竟用同一张照片多次录入不同的人,形成照片重复,资料虚假,不能为实战发挥实际的作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采集根本不重视,有的地方虽然制订了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采集的考核办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按考核办法的要求办事,以致违法犯罪人员的信息资料没有及时、全面采集,有的地方虽然采集了,也没有及时录入,采集的信息不能得到利用。②警种部门配合不协调、情报信息分散零碎,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各地各警种之间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信息归口管理体系,采集的信息不能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利用。③全国各地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应用的效能不强。各地公安机关的信息没有统一归口,有时在网上能够看到外地公安机关有某一方面的信息资源库,但是因为不知道对方的用户名和口令,无法进入,不能共享利用。④信息研判能力弱,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研判制度,没有培养能够综合利用有关信息对本地的警情进行研判的专业人员。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信息为现实斗争服务功能的发挥,制约了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成为信息化建设的“瓶颈”。

第三,向基层的经费投入力度不够大,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现实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从事信息通信保障与服务的人员队伍是地市公安信通部门的基本细胞和基本单元,也是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化的最基本的战斗实体,为这些基层单位解决正常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是保证公安信息网的正常运行的根本。但目前,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的基层信息通信专业专职民警非常短缺,人员也不固定,且为兼职,工作负担重,难以应付正常信息通信工作;一些基层单位的信息化技术装备落后,由于经费投入力度不够大,装备不能得到及时更新,与现实信息通信工作的实际需求有较大的距离。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会放慢信息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建设步伐,影响公安业务信息化的进程。

第四、公安局域网没有固定的部门提供和建立公安局域网能独自动升级杀毒系统,没有固定的部门及时提供杀毒软件的升级包。目前公安局域网没有自己的杀毒、防毒系统,各地公安机关局域网使用的杀毒软件大多是下载的瑞星、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在公安局域网内不能自动升级,一般在网上不能及时提供最新的系统级包,没有固定的部门提供升级包。有些地方的网页和计算机感染了病毒,通过局域网传播病毒的不能及时得到清除,对公安信息产生不良的影响,有的甚至导致计算机系统瘫痪,产生严重后果。

三、加快和改进公安信息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几点建议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基层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各地公安机关应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这一主题要求,充分熟悉到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在“三基”建设的最后一年里,把信息化基层基础建设臵于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位臵,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措施上高度重视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真正做到人、财、物向基层单位倾斜,为信息化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经费保障。

㈡配齐配强基层技术警力,提高信通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

要实现公安信息化全面、可持续发展应该在配齐配强基层技术警力,提高信通队伍素质上下功夫。一方面采取内部调配、强化培训等

办法,解决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问题,真正将年富力强、懂技术的人才充实到信息化建设的第一线,确保基层技术警力与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量相适应。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基层民警利用信息网上作战的基本功练习,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组织基层民警立足本职岗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苦练基本功,信通部门民警要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练习,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民警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本职、人人胜任职责,成为本部门、本岗位的“行家里手”。

㈢实施警务信息化战略,大力构建基础工作信息平台,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实现“信息化建设要有新突破”的工作目标,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新途径,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大力实施警务信息化战略,不断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一要构建情报信息综合平台,实现信息的大整合、高共享、流程化。二要抓好情报信息采集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切忌应付式、完成任务式的假、大、空。把基层基础工作与情报信息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完善的基层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机制,通过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扩大情报信息的来源,畅通信息渠道。要严把信息质量关,避免信息量少、质差、不规范等问题。三要强化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实战功能,通过各类信息的实时关联比对,为一线侦查破案提供线索,把情报信息转化为战斗力。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㈣建立公安局域网能自动升级的杀毒、防毒系统,设立固定的部门及时提供公安局域网杀毒升级包。目前公安部 强制规定不能“一机两用”,杀毒软件不能能过互联网及时升级,有些管理员不懂得怎样使杀毒软件及时升级,计算机感染病毒后束手无策,所以,我们建议上级公安机关迅速建立公安局域网能自动升级的杀毒防毒系统,或者有部门及时在局域网提供升级包,有效提高公安局域网的防毒、杀毒功能,提高局域网的安全性。

推荐专题: 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