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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档案数字化问题及对策建议(推荐6篇)

2022-11-22 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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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院档案数字化问题及对策建议

法院档案数字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中文关键字】档案数字化;公开与保密; 【全文】

近年来,江苏大部分法院都开展了库存卷宗、现存诉讼卷宗数字化扫描和处理工作,扫描图片和全省法院系统档案软件进行了挂接,档案数字化率大大提高。卷宗调阅也不仅停留在实体利用阶段,部分法院已经能够将扫描的诉讼档案和档案软件进行挂接并投入使用。但是档案数字化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卷宗扫描图片质量清晰度不高,实体卷宗调阅仍然占多数,数字化档案软件智能化程度不够等等。因此,后一段时期内,诉讼档案全面数字化甚至实现从案件受理开始全程同步数字化需要全面规范、不断完善的。

档案数字化面临的问题

(一)数字档案公开与保密问题

随着司法公开的不断深入,档案数字化的不断完善,数字化档案如何向法院内部人员、行政机关、当事人提供调阅、如何公开必须经过反复论证、由最高法院统一规定。诉讼档案涉及到许多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如何对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已经数字化的涉密档案如何保存,经过怎样的授权才能访问等等涉及到许多统一规定的地方。在全面的规定出台后,还要有过硬的技术设备和措施来保障数字档案公开,不影响保密问题。因为一旦保密信息泄露或未经授权访问,将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将给司法威信带来严重挑战。

(二)数字档案安全与真实性问题

江苏省法院数字化档案基于法院内网,完全与因特网隔离,总体是安全的。但是随着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网上调档等司法公开的不断要求,法院内网和外网的交互极具增加,如何保护法院内网安全,保护数字档案网络不受攻击,保护数字化档案信息不受篡改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亟需解决的问题。随着黑客攻击、窃取的手段不断提高,网络的不安全性也随之增加。在目前网络安全技术和保密措施无法杜绝黑客攻击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诉讼档案在网络中的安全,已成为制约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的一大障碍。数字档案将长期保存在软件系统内,一旦被黑客或未经授权的人篡改、伪造将造成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三)数字档案效果与利用问题

江苏省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规范》已经对各级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过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保证了三级法院数字化加工的档案规范、统一,符合省档案局“五星”级测评与验收要求,基本满足了当前需求。但是,随着法院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数字化档案的效果,如能否有更高的清晰度,能否与实体档案同步形成,能否让数字化的档案调阅、管理更加智能化,这些都是新时期需要及时解决的新问题。

档案数字化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诉讼档案电子化建设作为法院“一把手”工程。应出台更详细的诉讼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具体规定,让各级法院管理好现有的数字化档案,防止泄密问题。为确保电子诉讼档案的安全管理,法院档案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在使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时,应做到:不将装有诉讼档案管理系统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软件,尤其是安装从互联网下载的软件;计算机系统出现问题需维修时,应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现场有专门人员监督;不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

(二)加大投入,积极推进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大投入、长积累、晚见效的工作,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范围,并为档案室购置与其信息化建设相配套的计算机、高速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基础设备将档案整理、扫描、录入等基础性工作外包给服务公司进行处理,减轻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院信息化基础网络平台建设,提高网络系统支撑能力,优化网络性能,提高网络质量。加快网络安全保密建设,提高抵御安全风险的水平。全面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程,重点建设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满足法院档案信息化需要的安全保密平台。

(三)加强规范,完善使用

要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措施,规范和指导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由最高院牵头,通过统一组织,统一规划,利用技术手段,采用统一标准,最终实现全国四级法院诉讼档案数据库联网,使全国法院系统内部人员在自身权限范围内,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网络调阅。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各级法院的对外门户网站,按身份、权限查阅案件相关内容。与公安、法院部门的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在设定查询权限的前提下,实现公、检、法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工作衔接,提高办案效率。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要加强档案信息化业务培训,将电子文件归档、档案数字化加工等技术纳入培训内容,要积极引进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懂信息技术,熟悉档案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提高运用现代化技术管理档案的技能水平,按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更新观念。为适应新时期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需要,提高档案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应多创造外出学习的机会,多取经,开阔视野。

第二篇: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数字化工作中最常遇见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如何保证数字化档案的能够忠实地还原原件? 2.如何保证数字化档案的长期保存?

3.如何减少数字档案加工、存储和利用的成本? 4.如何对数字化档案进行管理? 5.如何有效地利用数字化档案?

问题的解答和对策 1.对于问题1的解答和对策

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有两重目的。其目的之一是长期保管,这里存在两种不同情形:第一,“替代性保管”——使用数字化复本替代原件长期保存和使用;第二,“复本保管”——为重要档案原件制作异地保管的数字化复本。其目的之二则是利用。以利用为目的的档案数字化同样区分为两种情况:网络利用和非网络利用。非网络利用范围相对有限,主要集中在文献资料的出版和发行;而网络利用是数字化档案利用的主要形式。

从目前来看,数字化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以利用为主,保管为辅。无论是利用还是保管,我们认为所选的图像格式必须具有良好的还原性、安全性,即识读、显示出来的数字文件在内容上应与原件完全一致,能够通过数字签名等技术固化数字文件的内容,防止保管、利用过程中的信息篡改。此外,所选格式必须预期较低的迁移频率和迁移损耗,否则,数字档案会随信息迁移而失去原真性,甚至成为无法利用的“数字垃圾”。目前很多地方的数字化图像以黑白和灰度图像为主,彩色图像多用于照片档案,且分辨率很低。各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加工时,基本上遵照“纸质档案扫描方式主要采用黑白(二值)方式扫描。当黑白方式扫描清晰度较差时,采用灰度方式扫描,灰度方式一般采用256灰阶。„„照片档案扫描方式可选择彩色或者灰度两种方式扫描”的原则进行,采用的图像格式以TIFF/G4、TIFF/LZW、JPG和PDF为主。对于普通纸质档案,其扫描分辨率一般定为150dpi左右,部分档案馆标准更低,只有50~100dpi。照片档案扫描分辨率一般定为300dpi左右。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采取的做法是在国家档案局《数字化加工规范》之上,制定了杭州市《加工规范》,要求制止档案扫描采用24bit真彩,300dpi以上的分辨率,照片档案要求采用600dpi以上的分辨率,归档格式采用JPG格式,全部采用光盘保存,利用格式采用Djvu格式,全部存放在存储设备上。由于Djvu自身采用了分层显示、高压缩比、格式及算法开放等诸多优点,很快得到了推广和采。

对于问题2的解答和对策

对于数字化文件的长期保存,主要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是管理系统的层面,二是文件格式的层面。

首先,我们要建立起一个能够承担长期数字档案长期维护的一个可信数字仓储TDR系统,传统的档案管理系统显然已经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而OAIS参考模型是数字仓储和数字保存领域重要的国际标准,为数字资源保存提供了全面一致的框架。TDR遵循这一模型,有利于在一个统一的概念、术语和模型框架下,进行TDR的规划建设,易于开展分布式TDR之间数字资源的共享,以及规范化的管理和发展。在TDR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对AIP的维护、更新、技术仿真以及迁移。要做到这点,必须从标准规范和技术手段同时入手。技术标准的是一个不管地自我进化的一个实体,我们在建设TDR时需要考虑到对原有标准的继承和过度,我们应当关注虚拟化技术。虚拟化技术不仅仅能够为我们节省运维成本,在TDR系统中,更为重要的功用是能够对原有的系统环境进行模拟和测试,使得我们面对突然的技术升级时有充分的适应期和缓冲期。目前,我们已经全面对服务器进行了虚拟化,未来将对存储系统进行虚拟化,通过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的统一虚拟化,通过内容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为构建TDR系统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文件格式层面,我们必须坚定地采用开放的格式标准,这是必须遵守的底线和原则。标准规范方面我们认为国家档案局颁布的《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版式文件技术规范》是一个非常好的起点,它从标准的角度明确了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格式,为未来我们统一归档格式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不足之处在于仅规范了原生型电子文件的格式规范,而未对其他类型的电子文件的格式规范做出要求,所以尽快针对数字化加工的格式标准和规范进行重新修订和增补非常重要。同时在标准的制定上,应积极地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否则技术再先进市场也不认可,TD-SCDMA移动通信标准和UOF文档格式就是最好的例子。

对于问题3的解答和对策

在我们档案局、档案馆合二为一,且属于党委或者政府序列的机关单位的特殊情况下,自行对馆藏档案进行加工显然是不合适的。我们的做法是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大力培育中介机构来完成此项工作,目前杭州市已有档案服务中介机构30多家,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说,这以及是一个完全竞争性的市场。在一个完全竞争性的市场状态下,商品的价格会自发地限定在一个价格范围之内,而且价格是比较低廉的。目前杭州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成本约每页0.25元(包括了前处理、加工、质检等环节)。通过市场的完全竞争使得我们在数字化加工上的成本降到了一个相对合理的位置。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在于,众多的中介服务机构出于对市场的争夺以及自身业务素质等因素,会出现恶性压价以及加工质量较低等问题,而行政许可法的设立使得档案局无法限制这类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我们目前的做法是对中介服务机构采取登记备案制度,但收效甚微。同时也在考虑今后将定期发布对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分析评定报告,以期各家服务机构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由于我们全面采用了Djvu各式,极大地节省了存储资源,目前已完成约XX个全宗约800万页档案的扫描,而仅占据了大约600GB的磁盘空间,所以我们的存储系统容量从全国范围来说都不算大,同时由于采用了虚拟服务器,能够非常灵活地分配存储资源,所以我们的存储系统资源利用率非常高。由于Djvu文件小,便于在网络快捷利用,完全能够满足在1Mbps带宽的ADSL线路上的浏览和传输(当然Djvu这个优势会随着宽带的带宽逐渐提高而减小)。4.问题4的解答和对策

如何有效地管理数字化档案是一个非常重要但是很少被关注的问题,原因在于大家都认为自己的数字化档案已经很好地被管理了。从电子文件的定义去分析,纸质档案数字化文件也可被视之为一种电子文件。既然是属于电子文件,那么纸质档案数字化文件也应当要遵循电子文件的管理模式,也同样要遵循电子文件管理的原则,也同样要前端控制、全程控制、全过程元数据记录和行为跟踪记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前绝大部分的数字化文件的管理是不到位的,其安全性的保障也是令人担忧的。

在ICA发布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及功能需求》中,明确地提出了ERMS系统要能够进行混合式档案管理。所谓混合式档案管理,就是指能够对原生型电子文件、间接型电子文件以及实体档案进行统一的管理。而目前由于档案数字化加工采用外包形式,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加工系统过于简单,无法对数字化过程产生的元数据进行完整地、全过程的记录,导致了数字化文件的元数据大量缺失。而且在各个机关,文书人员在收发纸质文件时,很少会及时就将纸质文件数字化而是统一交到档案室由档案室工作人员来完成或者由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来完成,同样造成了数字化文件的元数据大量缺失。所以我们认为现阶段数字化文件不具有凭证作用,不能仅仅因为它是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图像,容易遭到篡改,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我们没有制定一个规范性的数字化加工的流程规范。所以我们在建设电子文件中心时,要求各单位文书人员在做发文或者收文登记时,就完成纸质文件的数字化工作,同时后台对元数据进行记录。同时在建设ERMS系统时,我们要考虑各类安全措施的应用,如访问控制、数字签名、防扩散的使用。通过构建一个安全的系统环境来保证其产生和管理的电子文件,无论是原生型的,还是间接型的,在未来都能够保证其凭证作用。

在硬件系统建设特别是存储系统建设中,我们注意到档案馆的存储建设不应当要求磁盘高响应时间和短磁盘寻道时间,也就是说高性能不应当成为我们主要考虑的因素。我们更加应当关注存储系统的法规遵循能力(尽管目前我们国家还未出台类似于塞班斯法案SOX或者美国联邦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HIPAA),不但要构建一个安全的软件系统环境,如何构建一个安全的、遵循法规的硬件系统环境同样值得关注。

问题5的解答和对策

不得不承认,相对于数字图书馆的图书数字化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档案数字化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依旧处于非常低的水平,经济效益更是无从谈起,投入与产出及不成比例,这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非常尴尬的境遇。我们注意到,常春档案局采用了按需扫描的模式用以控制和节省数字化加工过程产生的成本,着对于经费相对不足的地区具有很大的示范效应,也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档案数字化投入产生比严重失衡的局面。同时也引出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暨档案数字化的目的究竟是以利用为主还是以保管为主,还是为了电子文件管理的需要?我们认为对于这个问题,各地区有各地区不同的答案,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遇到的第二个尴尬境遇是,数字化档案的开放利用与保密法之间的矛盾。由于很多地区的档案局(馆)普遍存在人手不足的情况,对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非常缓慢,(以我们杭州为例,自行添加,此处省略)使得大量本因解密开放的档案仍处于不开放状态,但其内容的公开以不会对社会或者个人造成任何影响,而保密法的定密过于宽泛又导致这些数字化成果无法在互联网得到有效利用,仅限于政务网或者馆内局域网的利用进一步限制了利用人群的数量。

在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今天,如何丰富馆藏,提升档案数字化成果的利用率,解决与保密法之间的矛盾非常紧迫,否则档案馆在信息化的浪潮下有被图书馆和互联网边缘化的可能,档案的数字化工作有可能会变得毫无意义。

第三篇: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法院队伍是法院的主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者。队伍建设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基石。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切实尊重并深刻把握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本文拟从此角度出发,结合笔者所在法院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谈谈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自我应对之策。

一、队伍建设概况(以XX年10月初到XX法院任职时的情况为例)

(一)现有人员状况。

中央政法编制X人,缺编X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全县公务员总体超编,不予招录。实有干警X人中,X名干警执行地方政策提前退居二线,X名干警因故被上级法院借调,X名干警辞职,X名干警申请调动,实际在岗的只有X人;具备审判职称的X人,但在一线办案的仅有X人,办案力量严重不足。

(二)人员文化结构。

由于历史原因,法官队伍成分构成复杂,学历参差不齐,多数未接受正规系统的高层次法律院校专业教育,当然,一部分非科班出身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成长为优秀人才,但大部分人员缺乏系统学习和院校式的人文环境,难以形成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这一现状导致队伍结构中缺少高层次、复合型法官。以XX法院为例,大专学历以下X人,占干警总人数的X%;大专学历X人,占干警总人数的X%;本科学历X人,占干警总人数的X%;本科学历以上人数X人,占干警总人数的X%,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X人中,法律专业只有X人。

(三)人员年龄结构。

人员年龄总体上呈中老年化趋势。由于后续力量补充渠道不畅,随着法官年龄的增长,法官队伍的老化、断层、缺员日益加剧,直接影响到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以XX法院为例,X名干警中:35岁以下的X人,具有法官资格的X人;35-45岁的X人,具有法官资格的X人;45-50岁的X人,具有法官资格的X人;50岁以上的X人,具有法官资格的X人。

二、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干部管理迟滞被动。班子成员缺X个人,具体负责队伍建设工作的政工科长缺位,两名班子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只参加审委会,其他工作不参与(年龄原因和多年惯例);中层正副职干部5年多没有调整过,多名中层缺位待补;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庭长和同志均在基层工作6年以上,自XX年底以来历年任命的X名助理审判员一直没有提请任命为审判员,严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三年来,XX法院受案量呈逐年增长趋势,XX年收案X余件,XX年收案X余件,XX年收案“井喷式”增长达X余件,然而,近三年来法官退休、离职达X人,“案多人少”的矛盾骤然凸显。XX年法官年人均结案X件,列全市法院第一,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法官在案件审理上不能精雕细琢,案件质量不能得到保障;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大延长,审判效率难以提高。

三、对法院工作造成的影响

(一)工作压力极大。

用一“极”字来形容当前基层法官的工作状态,绝非危言耸听。随着法官任职“门槛”的提高和机构改革的推进,法官的数量不断减少,审判力量的减少与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各项目标、绩效考核、外部压力等等,法官在办案中因担心出现差错而时时如履薄冰,常常处于一种“案未结、心难安、情难稳”的压抑状态,时间长了就有一种疲劳感和厌倦感。虽然从上到下,一致要求为审判服务,但法官除了上述工作之外,现实中还要下乡走访、法律宣传、审判“五进”、平安创建、听报告讲座、写论文案例、参加政治学习、工作安排和总结的会议等等。开庭一般在数个星期前已安排,而前述各类活动,大多比较突出,需要占用较多的工作时间,势必与开庭相冲突,于是忙着请假或者开庭匆匆,甚至开庭延期,法官的工作量不断增大。同时,基于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法官不但要在实体上化解矛盾,还要为满足审判管理和司法公开的需要,在案件信息录入、电子卷宗、裁判文书上网等方面花费大量精力,结案后的后续工作也让法官无法解脱。

(二)职级待遇较低。

长期以来,尽管院党组积极争取解决,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干警的职级待遇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相对于政府同级别单位的待遇,法院则明显偏低,特别是在规范公务员工资后的职级落实难度更大。工作近20年的干警仍是科员,甚至有些法官临到退休只能享受副科待遇,极大地挫伤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我国《法官法》虽然对法官工资作了特殊性的规定,但实践中法官工资标准一直是参照我国公务员工资体系执行,与其他行业收入相比,法官收入亦处于中下水平。

(三)经费保障薄弱。

法院经费名义上来源多渠道,实际上到位无保障,基层法院经费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当地财政拨款,而机关经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尽管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法院经费保障的投入力度,中央财政也以办案专款、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等形式对基层法院进行补助,使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大大缓解了经费紧张问题。然而,目前,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机制标准不一,又缺乏长效机制,现行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适应当前司法发展的需要,从“分级负担”到“收支两条线”,由财政力所能及的保障到法院收取适当诉讼费用、到贫困县法院有中央补助,法院经费保障体制不顺,极大地阻碍了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法官素质的提高。

(四)“陪审”体制不健全。

虽然人民陪审员选任了不少,但在实际运行中,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依然存在。陪审员的参审意识、法律意识不强,陪审费用较低且得不到落实,人民陪审员这一职位便显得没有吸引力。现实中陪审时不熟悉案情、只是纯粹的附和凑数;个别法官也认为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少,庭审中不给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的机会,从而导致陪审工作流于形式。

四、法院队伍建设建设应把重点放在以下几方面

面对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关键在于抓好“人”的工作。任何工作开展的好坏,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抓住“人”这个根本,围绕人做文章,改变囧态。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身应对之策。

(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解决人员短缺问题。

面对中央政法编制短缺X人的现状,积极向党委、上级法院反映,多次跑组织部、编办,陈明利害关系,取得各个领导与各职能部门对现状的一致认可和支持。XX年年初,一次性上报省委组织部统一招录大学生X人,于XX年10月全部到岗,并全部持有司考A证;还根据实际空编状况,争取县委主要领导支持,亲自安排从外省调入本县户籍符合法官任命条件的政法干警2名,大大缓解了人员短缺,无人可用的囧态。XX年年初又一次性上报省委组织部招录人员6人,现招录已基本结束,这些人员的到位,将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贮备人才,为法院工作后期发力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建议适当放宽基层法院进人关,随着信息化等工作的迅速推进,法院不是只需要法律人才,在其他单位选调部分文秘、计算机等类优秀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充实到后勤、审判辅助等部门,充分整合法院人才资源。

(二)取得党委人大认同,激活队伍干事激情。

针对班子不齐、中层缺位,同志多年不调整问题,取得党委认可,争取人大、组织部全力支持,于XX年6月提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3个同志进入班子,充实班子力量;班子配齐后随即在9月,对在一个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X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轮岗过程中提拨X名副职到中层正职岗位,X名基层法庭庭长全部回机关委以重任,打破多年基层干部“一潭死水”的局面。12月,针对调整干部后出现的空缺,结合实际,采取竞争上岗为主、院党组决策为辅的原则,一次向人大提请任命副庭长X人,因多年未调整干部,这X个人全部是任职多年的助理审判员,人大同意全部人员副庭长、审判员一次任命,切实解决了无审判员可任用的状态,让真心干事的业务骨干受到重用,也弥补了干部在成长过程中前期的欠账。干部的提拨任用全程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营建了只要干事必受重用的氛围,调动了全体法官干警的干事创业激情。

(三)真心关爱干警,营造拴心留人氛围。

基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许多法官经常放弃节假日,晚上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紧张疲劳,影响了健康状况。为此更要注重关心和爱护法官干警,除了提高他们的职级待遇,更应注重人文关怀,通过和申请辞职调动人员谈心,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想法,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低,支出费用大(在外租房、吃饭),工资所剩无几,加之基层生活条件差。针对实际情况,党组研究决定从小事抓起,真心为干警解决实际问题,以留得住人为先导,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法官干警工作积极性。一是XX年4月改建了机关食堂,这也是县直机关各部门为数不多的机关食堂,解决干部一日三餐问题;二是压缩办公室,在办公楼顶层腾出8间房作为单身宿舍,解决外地单身X位同志的住宿问题;三是对申请辞职调离的同志,一改过去抓住不放、顶住不办的方式,对他们真心挽留,确实要走的给予方便,甚至提供外地招考复习考试时间、帮助办理相关离职事宜,本着法院的事再大也要给个人的事让路的胸怀,换来所有有想走意愿的同志转而安心工作局面;四是大胆放手,给年轻人适当的机会,对年轻人委以重任。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对进院时间不长,但愿扎根基层、表现突出、办案质效高的2名30岁以下助理审判员,大胆提拨任命为副庭长,通过对他们的任用,真正让优秀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五是尊重法官干警的健康权和休息权,将他们视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不竭源泉,坚持一年体检一次,关爱干警身体健康,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六是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法院文化,给予处在职业压力中的法官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建设机关健身中心和开放图书室,积极为法官提供调节、放松、交流、沟通的平台,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使法官工作时受到的压力得到有效释放。

(四)积极协调配足人员,弥补人员短缺问题。

案多人少压力非常突出,要想增加人员编制几无可能,要解决这一问题,按最高院政治部徐家新主任讲的坚持顶层设计,基层创新开展工作的原则,不断探索、大胆创新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一是合理利用陪审资源,弥补了审判人员的不足,促进审判工作的提高。XX年8月,在已有X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广泛选任热衷于陪审工作,社会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X名人民陪审员提请人大任命,及时参与到案件庭审中,使法官与陪审员比例达到1:1.3,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状态;二是多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目前,法官干警审判执行任务繁重,但书记员严重不足,XX年年初,积极协调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一次性招聘公益岗位人员X名,并且财政部门全额承担工资,不但缓解了司法辅助人员不足,还解决了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宗旨意识。

思想政治建设是根本,要摆在第一位,占领制高点,实行全覆盖。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做到位,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司法良知和司法职业操守教育,进一步坚定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而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加大在职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如选派一些思想素质高、业务较好但基础相对薄弱的法官到法律院校或专门培训机构进行较长时间的系统脱产培训,或是有计划、分批次的安排人员到上级或先进地区法院进修,学习别人先进的审判与实践经验,以逐步提高整体素质。对新进青年干警开展常态化培训。对XX年招录的X名大学生安排到基层法庭进行体验锻炼,深入业务一线,快速积累案件审理等实战经验;为每名新录用大学生选派一名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法官传帮带;积极组织庭审观摩、案例讨论、发改案件讲评会等活动,开阔法官视野,增强实际办案能力,使新录用人员顺利完成了从学生向法官的转变,将学历转化为能力,将文凭转化为水平,践行了“人才兴院”的宗旨。按照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各类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每半年对书记员进行一次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技能培训,培训后还要进行考核淘汰;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庭审观摩,了解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参与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增强陪审员的实践感知,使其更好地在庭审中发挥作用。

以上是XX法院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我们的解决办法,听起来都是些末节琐事,但无论司法改革前还是改革后,这些小事都是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抓手,法官职业保障、员额制、工资待遇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并坚实有序地推进,对于当前队伍建设中的现实性、具体性问题,我们更多的是要以认真务实的态度、科学针对的方法、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做细做实、做好当下的作风,真正让干警真心愿意干事、踏实舒心干事、争先创新干事,切实提升队伍建设的水平。

第四篇:档案数字化问题及对策范文

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伴随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和迅猛发展,作为信息储存的档案也正经受着由此带来的数字冲击。面对浩瀚的法院库藏纸质诉讼档案是否需要“一个不能少”的全部进行数字化处理,摆在了法院档案管理人员面前。但是数字化了的大量档案信息不但占有非常大的服务器储存空间,且大多档案数字信息都是“躺在库里”睡大觉,长年不被检索利用,成为信息化建设中的一种样子工程。如果将如此庞大的库藏纸质档案都进行数字化加工,势必费时、费力、耗费大量资金,效益也不突显。笔者以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的范围为视角,提出完善建议,以突出数字化诉讼档案利用率、减少成本、提高效益。

一、诉讼档案数字化的含义

(一)诉讼档案数字化的基本含义广义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扫描技术、OCR技术、数字摄影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存储技术等高新技术把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源转化为数字化的档案信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网络化的形式互相联结,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形成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以及时提供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数字化主要是指通过数字化电子扫描技术将诉讼当事人和法院审判活动中形成的纸质案卷材料加工成图像形式储存起来,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实现网上资源共享、提供便捷利用服务。

(二)诉讼档案数字化的范围。由于法院诉讼档案生成的特殊性,目前,法院系统对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建设主要是针对两个阶段形成的纸质档案而言的:一是法院在全面开展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之后新产生的纸质诉讼档案;二是数字化开展之前的原有库藏纸质诉讼档案。

二、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现状

就笔者所在法院来说,在信息时代的大背景下,全国各地法院都加快了信息化建设进程,许多法院纷纷与高校、软件开发商等合作,开发出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为代表的信息管理系统,使法院能够进行档案管理、案件管理、流程管理、后勤管理、信访管理、立案分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执行管理等方面的计划与控制,并进行分析处理,成为各地法院办案及内部管理的方法和工具,为规范审判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综系统”的使用,优化了诉讼档案立卷、归档、检索、统计等工作环节,所有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均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控制管理,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由于没有统一设计开发,各地法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各不相同,档案电子化管理这种“各自为政”的状态,不利于实现跨地区的诉讼档案信息共享。另外,各地档案数字化工作进程差异较大,很多法院尤其是笔者所在法院还未实现诉讼档案的全面数字化处理,卷宗调阅仍基本停留在实体利用阶段。由于诉讼档案的利用率很高,办案人员查阅卷宗时,不得不频繁到档案室调取卷宗,既占用了时间,又不利于档案实体的保护。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内,诉讼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是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

三、法院诉讼档案实行数字化的必要性

诉讼档案是相对纸质诉讼档案而言的,从法院工作实际来看,虽然诉讼档案数字化制作是必要的,但如果不加选择地将诉讼档案全部进行数字化,势必造成资源的浪费和大量人力、物力不必要投入。主要存在以下值得商榷的问题:

首先是利用率低。档案保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档案的利用价值,因此,对库藏档案进行数字化也要考虑实际利用率。从笔者多年从事档案工作的实际以及结合全省法院档案工作利用情况来看,对于库藏的大量诉讼档案,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当事人、外单位,实际借阅较多的是近两三年的,并且多是上诉案件、申诉、复查及信访案件。库藏中大量的调解、撤诉等案卷更是长年不被检索利用,还有很大一部分案卷超过了应销毁的期限,如果将这些诉讼档案也不加选择地全部进行数字化加工,被数字化了的这部分档案就只是在库房里堆放,利用的机率微乎其微。

其次是占用大量服务器空间。目前对纸质档案数字化主要采用的是图像扫描方式,即将文字、图表等资料通过扫描仪输入计算机,并采用高比率图像压缩技术将这些数据信息存储在服务器上。这种技术的优点是数字化加工速度快,能基本保持实物原貌,但缺点是占用服务器存储空间大。各地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处理基本上都是以此种图像形式存储,这种存储方式在服务器中所占空间远远大于电子文档所占空间。如果对库藏诉讼档案全部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势必占用极大的服务器储量,且大大增加今后数据库检索的压力,减缓计算机运行速度。

再者是投资大、耗时长。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工作专业性较强,需要专业的人才,要添置专门的硬件设备,资金投入量较大。在不采用外包加工的情况下,仅在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本投入上,每个法院资金投放量少则几十万,多者上百万,扫描工作周期较长。就当前经济条件下,如果要拿出这么大一笔经费,投入如此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对大多法院来说都不是件易事,是件需要认真考量的大事情。

四是超出制定行业规范的精神。因此,人民法院在进行库藏诉讼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些规定和要求,不盲目对库藏档案全部进行数字化。五是不被业内广泛认同。从国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态势和要求来看,并没有把馆藏、库藏档案全部数字化作为一种必须进行落实的内容予以倡导。即使是国内的专业档案馆,也没有将所有馆藏档案都进行数字化加工的。

四、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数字诉讼档案管理标准不能满足需求。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的基础是标准化,由于诉讼档案的专业性,一些普通的电子文件标准并不能完全满足未来诉讼档案信息化的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需求。

(二)网络安全存在问题。诉讼档案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及其安全性、可靠性没有充分保障,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监控技术等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随着黑客攻击、窃取的手段不断提高,网络的不安全性也随之增加。在目前网络安全技术和保密措施无法杜绝黑客攻击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诉讼档案在网络中的安全,已成为制约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的一大障碍。诉讼档案涉及到许多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一旦保密信息泄露,将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

(三)数字档案公开与保密存在问题。随着司法公开的不断深入,档案数字化的不断完善,数字化档案如何向法院内部人员、行政机关、当事人提供调阅、如何公开必须经过反复论证、由最高法院统一规定。诉讼档案涉及到许多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如何对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已经数字化的涉密档案如何保存,经过怎样的授权才能访问等等涉及到许多统一规定的地方。在全面的规定出台后,还要有过硬的技术设备和措施来保障数字档案公开,不影响保密问题。因为一旦保密信息泄露或未经授权访问,将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将给司法威信带来严重挑战。

(四)数字档案安全与真实性存在问题。随着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网上调档等司法公开的不断要求,法院内网和外网的交互极具增加,如何保护法院内网安全,保护数字档案网络不受攻击,保护数字化档案信息不受篡改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亟需解决的问题。随着黑客攻击、窃取的手段不断提高,网络的不安全性也随之增加。在目前网络安全技术和保密措施无法杜绝黑客攻击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诉讼档案在网络中的安全,已成为制约诉讼档案电子化管理的一大障碍。数字档案将长期保存在软件系统内,一旦被黑客或未经授权的人篡改、伪造将造成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五)数字档案效果与利用存在问题。随着法院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数字化档案的效果,如能否有更高的清晰度,能否与实体档案同步形成,能否让数字化的档案调阅、管理更加智能化,这些都是新时期需要及时解决的新问题。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理念落后。尽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认识,现在还存在一些单位对档案工作不重视。档案工作仅仅满足于档案有人管,查档有人拿,归档有人收的状态。部分干警认为,信息化工作是干不了审判执行的或没有审判执行资格的人干的,是可有可无的后勤保障工作;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感到工作不少辛苦,但工作成绩不如审判执行明显,个人进步出路窄,干时间长了,荒废了审判执行业务划不来,干好了别人顶替不了,自己走不了,干差了挨领导批评面子不好看,工作得过且过,不求进取,一有机会就想法调离档案工作岗位。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诉讼案件的种类和数量呈几何数字的增长,这样的观念已经严重不能适应时代对法院档案工作的要求。这就造成了在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非积极投入及非规范行为, 最终会造成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延缓, 造成档案信息交流的障碍, 影响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再加上归档档案不规范,档案管理混乱。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归档卷宗项目填写不齐全,排列次序混乱、目录和卷宗封面项目填写不全,甚至部分案件质量评查表未于卷宗装订入册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法院档案管理人员责任不清,许多法院的档案管理人员都是兼职档案员,大部分的档案员是由综合办的内勤人员担任,在年终考核时,档案工作不被列为必要的考核项目。此外档案管理员频频换岗、交接手续不完备,一部分档案借出后没有按期归还,有些卷宗材料放置较长时间得不到及时整理归档,造成了档案的残缺和遗失,这些都造成了档案管理的混乱。势必影响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七)硬件建设不能满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基层法院较重视审判办公大楼、法庭建设以及购置必要的车辆装备等,由此背负了一定债务。虽然中央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对保障人民法院办公办案经费作了规定,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法院自身保障能力有限,致使在硬件投入上相对不足。基层法院在工作站建设、网线布置、电脑购置都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仅满足日常功能,视频、音频、图像处理设备较少,不能满足档案信息化的需求。

(八)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档案信息化建设对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档案人员不仅要具备档案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法律知识、文史知识,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缩微、电子检索等信息技术。是专业复合型的人才。实践中档案管理人员由于对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收集、保存、维护与利用接触太少, 档案管理人员能熟练使用微机的为数不多, 能承担程序设计和数据维护的更是少之又少, 这是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又一瓶颈。

五、诉讼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完善建议

(一)通过利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手段,有步骤地开展包括纸质、照片、庭审录像等各类传统载体诉讼档案的全面数字化工作,建立本单位或本辖区的纸质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由最高院牵头,通过统一组织,统一规划,利用技术手段,采用统一标准,最终实现全国四级法院诉讼档案数据库联网,使全国法院系统内部人员在自身权限范围内,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网络调阅。同时与公安、法院部门的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在设定查询权限的前提下,实现公、检、法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工作衔接,提高办案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院信息化基础网络平台建设,提高网络系统支撑能力。加快完善法院专线网和局域网建设,实现各级法院网络的互联互通和全面覆盖,优化网络性能,提高网络质量。加快网络安全保密建设,提高抵御安全风险的水平。全面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程,重点建设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满足法院档案信息化需要的安全保密平台。

(三)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单位的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大力推进档案电子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档案电子化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室的各项功能和作用。加快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提高档案检索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法院档案室要分阶段完成案卷级目录录入和档案文件级目录录入,尽快实现全部档案目录计算机检索。与此同时规范档案移交程序。法院各科室在向院档案室移交档案时,必须严重按照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第三人不得随便进出档案室和接触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做到严格保密。积极推进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法院档案室要从重要科室档案入手,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对照片、录音录像档案进行数字化转化工作,建立相关的全文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全文信息查询,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根据新形势下档案管理要求,档案室要根据电子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的技术方法,加强对全院电子文件收集、鉴定、著录、归档等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按照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并存的原则,实行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归档双轨制。今后,法院各科室在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时,必须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步移交,缺一不可。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技术处理。

(五)充分利用和发挥互联网网站的作用,使档案网站成为宣传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向法院提供网上查询和使用服务,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服务作用。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以政务网站为主体,利用法院统一的网络出口与其他地区档案网站链接,形成方便快捷、四通八达的档案工作信息网。

(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加强档案信息化业务培训,将电子文件归档、档案数字化加工等技术纳入培训内容,要积极引进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懂信息技术,熟悉档案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提高运用现代化技术管理档案的技能水平,按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更新观念。为适应新时期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需要,提高档案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应多创造外出学习的机会,多取经,开阔视野。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现代化管理技能的专职档案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法院机关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有计划的做好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电子文件归档等工作;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贯彻执行《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措施,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七)转变传统观念,树立正确的档案管理意识。观念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在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中, 每个干警都面临着传统观念的转变,法院档案信息化是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各级领导必须占领制高点,拓宽大视野,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识档案资源信息化对档案事业创新与发展的重要性, 切实把档案资源信息化提到战略高度来思考, 这是档案事业生存与发展的问题, 也是创新与改革的方向。各位档案管理人员也要树立现代档案管理、利用意识, 逐步使档案工作从传统的馆藏模式向档案信息中心过渡。认清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加强工作责任感, 树立现代化管理思想,不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去管理档案, 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结语

当今时代,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和选择。然而,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还存在诸多瓶颈,要实现档案信息化任重而道远,这就需要档案法院系统以及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不懈努力,克服困难,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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