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关于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11-07 12:23:31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关于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第一篇: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

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了规范和完善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党委)对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加强行业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经北京注协党委研究,决定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1.基层党组织担负着联系、宣传、组织、团结执业机构全体党员,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在保证党对行业和执业机构建设发展的坚强领导、培养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行业、促进行业和执业机构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中不适应行业党建发展的思想观念、组织形态、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增强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增强团结带领全体从业人员构建和谐行业、和谐执业机构的凝聚力,增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创造力。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牢固 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行业中心工作,结合执业机构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活力,为行业和执业机构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3.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风过硬、民主充分、监督到位、团结和谐,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努力把行业党员培养成为“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品质作风正、组织自律好”、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时代先锋。

三、组织设置与班子配备

4.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在北京注协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带领所属党员,做好本执业机构党的组织工作。

5.执业机构党员100人以上的,经北京注协党委批准,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可以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足3人的由北京注协党委编入党的联合支部委员会。

6.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根据具体情况,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可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等委员。基层党委下设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报所在执业机构党委批准,并报北京注协党委备案。党支部在本执业机构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7.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每届任期两年至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党总支一般由5—7人组成,设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书记1人,可设组织、宣传、统战、青年等委员。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设组织、宣传等委员,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10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报所在执业机构党总支批准,并报北京注协党委备案。党支部在本执业机构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

8.党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每届任期两年至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党员7人以上的支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书记1人,可设组织、宣传等委员,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报北京注协党委审批。党支部在北京注协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9.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委员在任期内空缺超过三分之一的,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应报北京注协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10.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建立和换届选举应报北京注协党委审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人选报北京注协党委批准。在届内需调整书记、副书记或委员的,需报北京注协党委批准任免。

四、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1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基层党组织对本执业机构党的工作实行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行业和执业机构发展建设。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益不受侵犯。(4)对党员实施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执业机构和谐文化建设;了解、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7)领导本执业机构工会、共青团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落实北京注协党委党建计划及其他工作任务。

12.基层党组织对本级党的建设负有主要责任,书记、副书记、委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按分工抓好工作落实。(1)书记主持基层党组织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①负责主持召开党委会或支委会,研究安排党的工作。②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③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组织党的建设规划。④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党委、党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⑤抓好基层组织班子的自身建设。⑥协调各有关方面为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副书记、委员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①讨论和研究党的工作。②组织实施党建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③及时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④及时将行业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党委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对本执业机构重要决策、工作部署、政策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反映。⑤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党建工作制度。⑥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指导所属党支部的组建、换届、选举工作。⑦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⑧具体指导本执业机构工会、共青团工作。

13.基层党组织主要工作制度有:

(1)党委会和支委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委会和支委会的主要议题是: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并结合实际作出贯彻落实的意见。②讨论通过报送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③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讨论工作总结,研究开展有关重要的党建活动事项。④党委、党总支负责审批所属基层党支部的建立、换届和负责人的任免。⑤讨论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⑥讨论、决定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励。

(2)党建例会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党建工作例会,由党委会或支委 会主持,所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主要议题是:①传达一个时期党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和工作布置,提出工作要求。②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③听取委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了解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意见,指导工作。

(3)请示汇报制度。每年至少向北京注协党委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

(4)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每位委员都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5)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年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协调关系,指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党员的教育管理

14.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基层党组织中的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每年要参加北京注协党委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基层党委和党总支应加强对委员、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15.有计划地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开展党建工作学习、研讨和交流,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探索党建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视野,培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6.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集中教育、专题辅导、读书角、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坚持扎实刻苦的学风,在学习中引导广大党员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运用所学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17.严格党员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加强对长期在外执业的党员的管理工作,保证党的活动不留死角;坚持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大力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8.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北京注协党委每年举办一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引导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力争早日把自己锻炼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19.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尤其是要重视在优秀中青年合伙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发展新党员工作以独立建制支部为主体,要严格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1)支部党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后,要及时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联系人(正式党员),组织委员需到北京注协党委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照相关内容认真填写。

(2)及时推荐发展对象参加行业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3)持行业党委或基层党委政审关系介绍信,对发展对象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4)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时间),支部认为条件成熟的,应将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和政审材料一并提交行业党委进行初审。

(5)组织委员到北京注协党委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

(6)将拟发展的预备党员基本情况在本执业机构内和协会网站上公示一周。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票决方式形成支部决议。

(8)将发展对象全部资料整理上报行业党委,经党委委员谈话后由党委会审批。

20.认真贯彻落实党员会议票决制度和预备党员公示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新党员时,要严格执行党员会议票决制度和预备党员公示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执业机构人员流动性大、出差时间长的特点,在对发展对象表决时不能完全采取举手表决的形式,要采取票决制。各级党组织要提前征求在外出差党员意见,并组织党员进行投票,根据票决结果形成支部决议。坚持对预备党员进行执业机构内部公示和行业网上公示制度。将预备党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等内容在执业机构内部和协会网站上公布,供全行业监督,确保发展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21.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在北京注协党委的领导下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按照要求每年一月份报送全年发展计划。认真把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确定发展对象关、接受预备党员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转正关,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基层党委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负责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及时上报北京注协党委备案。行业基层 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要在北京注协党委的指导下有效进行。

22.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基层党委可以独立接转组织关系在北京的党员关系,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党员转入北京或组织关系在京的党员转入外省市时均需要到北京注协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才可办理。要求基层党委每季度到北京注协党委领取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登记表,并于每月末将本月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汇总上报。严肃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数字准确,不漏填、不误报。

(2)党总支和党支部不能独立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无论党员组织关系在北京还是在外省市,均需到北京注协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才可办理。

六、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23.严格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北京注协党委《关于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京会协党发[2008]17号)文件精神。

(1)基层党委所属党支部要按时、按党员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收缴党费,每月应及时上交本执业机构党委。基层党委党费必须单独设立账户,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基层党委每年按全年党费收缴总数规定比例的30%按时上交北京注协党委,其余70%党费收入由本执业机构党委留用。基层党委每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向全体党员公布,并向北京注协党委汇报。

(2)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按时、按党员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收缴党费,每半年向北京注协党委缴纳一次党费。北京注协党委将各基层党组织上交党费收入的50%返还执业机构党总支或党支部使用。党总支和党支部党费必须设立 账户,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24.严格把握党费使用的范围。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党费使用的范围是:

(1)培训党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2)订购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第二篇:关于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班组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保证安全生产、提高企业效益、激发职工活力的细胞。加强班组建设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增强基层组织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企业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班组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加强班组建设管理机制,坚持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核心,以高效安全完成各项经营(工作)指标(任务)为目标,以不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素质为重点,增强班组团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基础管理,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和谐发展、共同进步,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牢坚实的基础,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适应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在班组建设和班组长队伍建设中,做到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系统化,奠定企业扎实的管理基础。把班组长培养成为政治强、业务精、懂技术、会管理

和具有现代意识的企业基层管理者;提升班组成员的综合素质,把班组员工培育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敬业、勤奋、创新、踏实,热爱本职岗位的劳动者。把班组建设成为“安全文明高效、培养凝聚人才、开拓进取创新、团结学习和谐”的企业基层组织。

三、主要内容

(一)班组基础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精干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班组。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信息记录、标准规范及职工行为养成等基础工作。加强班组基本设施建设,加大资源保障力度,适时推进班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班组现代科学管理水平。

(二)班组组织建设。完善以班组长为核心的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岗位协作等职能,理顺运行机制,整合、优化班组各项资源,实现班组目标。

(三)班组创新建设。要把组织员工学习创造作为班组持续创新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攻关团队、创新小组、专业技术协会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创新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完善班组创新成果奖励机制,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班组劳动竞赛和降本增效等活动,提高班组自主创新能力,班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持续进步,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班组技能建设。要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适应

性强的员工队伍为目标,通过读书自学、岗位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增强学习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充实和更新员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全面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服务水平、协作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五)班组思想建设。要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职工头脑,加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企业精神教育,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要紧紧围绕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提高经济效益等中心工作,结合班组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六)班组民主建设。要尊重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坚持和完善班务公开、班组民主生活会、对话会、座谈会等民主管理形式,保障员工享有对班组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平等享有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等权利。

(七)班组文化建设。要根据本单位文化特点努力塑造独具特色、凝聚员工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的班组理念。要通过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培育个人愿景,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和提升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班组文化建设,制订和完善员工行为规范,推行与传播班组文化,塑造班组良好整体形象。

(八)班组团队建设。要以企业愿景为平台,把员工的个人愿景融入团队的使命中,培育员工共同价值理念和团队意识,建立班组良好的沟通氛围与沟通平台,构建和睦的人际关系,形成班组团队精神,加强班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把班组建设成为一支精干高效的团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企业经营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班组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把班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思想政治领导;要把班组建设纳入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指定职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会要积极协助推进班组建设;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班组建设。

(二)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订加强班组建设的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主要措施,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机制和班组建设管理机制,明确班组建设的工作考核标准,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

(三)抓好载体,创建品牌。各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班组创建活动。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树立宣传典型,推动创建活动持续开展。要在总结班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分析与解决班组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加强与改进班组建设的新方式与途径,使班组建设更加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努力建设制度健全、创新力强、能打硬仗、业绩突

出的一流班组,推动班组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公司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篇: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区队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区队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9年11月22日)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全面提升集团基层区队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现就加强和改进区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区队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集团实际,以“五好”党组织创建为统领,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工作机制为着力点,抓基层、打基础、重建设、强队伍,全面提升区队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快实现千亿跨越,奋力挺进世界500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能源化工集团提供有力保证。

二、区队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1.融入原则。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区队建设融入到创建“五好”党组织工作,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使区队建设和创建“五好”党组织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日常管理有机衔接起来。

2.创新原则。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单位工作实际,不断赋予新的内容,适时改进和完善,保持区队建设工作的生机和活力。3.实效原则。各基层单位在区队建设工作中,要结合单位实际,重心下移,着重发挥班组建设在区队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突出实效上下功夫,用实际效果检验区队建设工作。

三、先进区队的考核内容及要求

班子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深入创建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加强执行力建设,建立完善督查机制和问责制度,强化执行意识,规范执行行为,有一个党性强、懂经营、善管理、团结协调、廉洁奉公、职工信赖的领导集体。

队伍建设。引导职工全面提升素质,实现自我价值。切实抓好班组建设,促进团队和谐,突出人性化管理,使团队充满蓬勃向上的活力,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学文化、学技术风气浓厚;职工中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无违法违纪者,区队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集体上访;对班组、职工管理科学规范,与经济分配挂钩,考核牌版、台账齐全,措施得力,职工队伍作风过硬、战斗力强。

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形成以党总支、支部为龙头,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党团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和职工生活的全过程,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充分发挥安全“八条线”的作用,筑牢“党员安全岗”这条防线;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严格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井下区队无死亡、重伤或一级非伤亡事故;地面区队无重伤或一次受伤3人(含3人)以上事故,无二级(含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经济效益。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效益不断增长,职工收入保持较好水平,各项工作处于领先水平。

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文化,用愿景激励人、用理念引导人、用学习提高人、用制度规范人、用环境改变人,实行层次化管理,明确管理目标,细化管理责任,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着力构建人岗和谐的特色安全文化。加强阵地建设,注重硬件投入,会议室、阅览室和活动室齐全,区队环境整洁、优美。

民主管理。不断巩固、规范、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管理和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项,做到源头参与,全程公开;开展星级职代会创建工作,各民管小组作用发挥明显;按照集团、矿(处、公司)民主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本区队实际,建立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考核及奖惩办法

1.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先进区队的考核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标准,达到定量科学,操作性强,便于考核的要求。

2.各单位对区队的考核,按月考核、季度评比进行。为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各单位可根据区队的工作性质,采用分战线或分若干赛区的办法进行考核。区队建设日常考核要及时上牌版、入台账,实行公开,接受监督。

3.集团每年对集团级先进区队、红旗区队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先进区队、红旗区队按井下一线区队、井下辅助和地面生产区队、后勤服务区队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先进区队分别奖励5000元、4500元、4000元、红旗区队分别奖励15000元、13000元、10000元。红旗区队在先进区队中产生。

4.各单位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3%—0.5%设立奖励资金,用于本单位先进区队、先进班组、先进职工的奖励。区队奖励资金用于区队集体文化、福利设施建设,要建立账目,加强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同时,对区队建设工作中长期不达标区队的主要干部,要实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5.各单位由党委牵头,党政工团齐抓共建,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推荐专题: 关于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