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银行贷款自查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银行贷款自查报告》。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银行贷款的调查报告模板,欢迎大家的阅读。
为认真落实《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根据州银监局的有关工作精神,我们近日对银行信贷支持个体工商户情况进行了调研,现调研结束,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十分重视个体工商户信贷工作,严格落实《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截止2012年6月末,个体工商户贷款户数xxx户,占个人贷款户数的xx%,贷款金额xxx万元,占个人贷款总额的xx%。在个体工商户贷款户数中,农村承包经营户贷款户数xxx户,占个人贷款户数的xx%,贷款金额xxx万元,占个人贷款总额的xx%。个体工商户贷款中,不良贷款xxx万元,占个人贷款总额的xx%,占银行贷款总额的xx%。我行所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在城镇主要用于建办小企业和用于经营小商业,农村承包经营户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种植、养殖方面。我行建立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对做出个体工商户信贷成绩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作为、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二、做法和成效
为做好个体工商户信贷工作,我行把个体工商户信贷工作纳入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目前,我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员工xx人,经过专门培训,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较高,懂得发展个体工商户信贷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搞好个体工商户信贷工作,促进个体工商户稳健发展。在个体工商户信贷管理上,我行2012年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单列信贷投放计划,新增额度xxx万元,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单独统计和调控,为做好个体工商户信贷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我行采用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单列的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绿*通道,在全行资金较为紧张的宏观背景下,依然保*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充足,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个体工商户优先放贷。我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和担保抵押方式,进一步满足个体工商户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进一步优化信贷审批流程,积极推广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努力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评审的标准化、流程化、批量化作业,提高审批效率。在营销方式上,我行根据个体工商户特点,制定个*化产品,推广适合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等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的信贷需求。
我行专门配备x名客户经理负责个体工商户贷款营销工作,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化差别服务,密切双方合作关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对有需求的个体工商户给予财务顾问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分析财务存在的问题,从*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规范财务管理,减少财务风险,帮助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目前,我行个体工商户一笔贷款业务审批最短时间为x天,最长时间为x天,有效方便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我行完善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差别定价,增加个体工商户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发展经营,提高赢利水平。
三、问题和建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以来,我行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问题,主要是《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宣传力度不够,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对此了解不多,需要客户经理去营销贷款;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网点在乡镇一级还存在空白,使得在乡镇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存在一定困难。为此,全面落实《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广告、宣传单和客户经理宣传等方式,使广大个体工商户能够熟知《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按《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融资贷款。要增加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网点,使在乡镇的个体工商户能够在当地办理贷款业务,无需跑远路到县城办理。同时,正确处理好个体工商户贷款业务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促进个体工商户贷款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维修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规范
为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根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主体
(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全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管理工作。
(二)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
一、二类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均按《办法》规定的《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执行。
(二)三类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企业(含一类和二类)的质量信誉考核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类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试行)》执行。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在每年的3月底前,向所在地县级或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考核,并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本企业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总结及与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相对应的相关材料。
(二) 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掌握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管理档案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材料进行核实。发现不一致的,应当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说明或者组织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初步结果进行打分,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并将初步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机动车维修企业。
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邀请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员协助考核工作。组织现场调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参与调查的人员应不少于2人。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本机构考核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初评结果汇总上报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的各项工作应在每年的4月底前完成。
(三)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每年的5月15日前,将辖区内(含所辖县及县级市)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初评结果,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本机构网站或本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并受理相关的申诉和举报。
公示结束后,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诉和举报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并在每年的6月20日前将考核评定结果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四) 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于每年的6月30日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本机构网站或本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上一年度辖区内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同时在“广西道路运输信息网”上向社会发布获得质量信誉等级AAA级的
一、二类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管理
(一) 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办法》的规定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管理档案。
(二)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标注在企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副本)的备注栏内。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标注。
(三) 对连续两年考核为AAA级的维修企业,自下一年起,如考核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质量信誉问题的,在初评公示前可不用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直接以AAA级作为初评结果进行公示。
(四) 对连续两年考核为B级的维修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进行整改,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并予以通报。
五、其他
(一)在2008年6月30日前,持有我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相关资格证件(质量检验员证、上岗证、维修技术资格证等)的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视为已取得《办法》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在考核中予以认可。
(二)本规范中未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按《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一 :
证券公司实施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问题解答
(一)
1、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中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是否意味着允许投资者网上签署风险揭示书?
答:《操作指南》规定证券公司可通过网上接受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是指客户提交申请、客户信息收集及风险测评等工作可在网上进行。为缓解营业部现场工作压力,我们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开展上述工作,以提高业务操作效率,但是客户风险揭示书的签署工作,必须在营业部现场进行。
2、问:《操作指南》中规定“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可以受理在本公司异地营业部开户的客户的开通申请和进行风险揭示书的签署”,证券公司所属各服务部是否也可以受理该业务?
答:可以。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开展方面,服务部等同于营业部。
3、问:对于机构客户申请,证券公司应做哪些准备?QFII客户是否可以申请?
答:《操作指南》规定,证券公司可以直接为机构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不需要做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等工作。对于直接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机构客户,本所将统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QFII客户等同于机构客户,可以直接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4、问: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如何开通?
答:等同于机构客户业务,可以直接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5、问:《操作指南》中规定,交易经验的核查标准有一条为“IPO与增发中的新股认购,但不包括新股申购”,如何理解新股认购与申购的区别?
答:新股申购是指投资者在新股发行期间申请购买的行为,新股认购是指投资者在新股申购中签后缴款购买股票的行为。如果一个投资者参与了新股申购但没有中签,则其申购行为将不能作为交易经验的计算。
6、问:证券公司对客户进行风险评测有无统一的评测标准和要求?
答:此次未对证券公司进行客户风险测评提供统一的标准。证券公司可根据收集到的客户信息,从客户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出发,对客户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进行评测,并将测评结果告知客户,作为客户判断自己是否适合参与创业板市场的参考,这充分体现了证券公司对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也是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内涵所在。
7、问:如果风险测评结果显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低,可能不适合参与创业板,证券公司该作何处理?
答:如果风险测评显示客户可能不适合参与创业板市场,证券公司应当将这一判断结果明确告知客户。如果客户仍坚持参与创业板,证券公司也可以按照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要求其签署风险揭示书并抄录特别声明后,可为其办理相应开通手续。风险评测结果以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副本必须交投资者留存。
8、问:客户签署的风险揭示书是否需要一式两份?
答:风险揭示书全文和签署页应当有两份,经客户填写后,一份由证券公司保管,一份交由客户保管。证券公司也可以将风险揭示书印刷成两联的形式,经客户填写后,正本由证券公司保管,副本交由客户保存。
9、问:对于交易经验不足两年且风险承受能力极低的、经公司劝说仍坚持要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客户,证券公司是否应该要求此类客户在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时,额外增加一段风险提示类的说明性文字?
答:从向客户充分提示风险的需要出发,证券公司可以视情况自行决定增加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和程序。协会制订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属于必备条款。证券公司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增补相关内容,更好的履行适当性服务的责任。
10、问:《操作指南》中规定“证券公司应以电子或书面方式,妥善保存客户信息及评测结果、交易经验核查结果及已签署的风险揭示书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客户风险评测需不需要保存调查表格,是否可以只保存客户最后的评测结果?交易经验的核查结果是保存数据还是保存查询动作记录?
答:对于证券公司通过网上等方式收集客户信息并进行风险评测的,可以将客户信息及评测结果以电子方式保存在系统里;对于证券公司以书面方式收集客户信息和评测的,应当保留书面记录,也可以通过电子扫描方式进行保存。交易经验核查工作只需要保存最后结果。
11、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风险揭示书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及五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交易日如何理解?如客户在周末签署风险揭示书,那么开通时间如何把握?
答: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客户,如果在T日签署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可在T+2日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客户,如果在T日签署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可在T+5日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其中,“T日”表示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自然日,“T+2”、“T+5”分别表示该自然日之后的第2个和第5个交易日。
如果客户在周
五、周
六、周日签署风险揭示书,按照两个交易日和五个交易日的要求,应当分别于次周的周二和周五开始创业板交易。
12、问:对于客户转移证券公司营业部的情况,如果已在原营业部签署了风险揭示书,在新的营业部办理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时,是否仍需要重新签署风险揭示书并满足T+2和T+5的规定?
答:客户转移营业部后,如果能向新的营业部出示已签署过的风险揭示书,营业部在确认已满足T+2和T+5要求后即可直接办理交易开通手续。新的营业部也可根据客户管理需要,要求客户提供个人信息并作风险测评。
如果客户不能出具已签署过的风险揭示书,营业部自9月2日起,可以通过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实时开户系统,查询客户首次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的日期。查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8:30至17:00。
13、问:一客户若在多家证券公司同时开有交易账户,且希望均开通创业板交易,则该客户是否需要向每一家开户证券公司提出开通申请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答:同一客户如果在不同的证券公司交易,则需要向每一家开户证券公司都申请办理开通交易。如果在同一家证券公司的不同营业部交易,则只需在其中一家营业部根据要求申报个人资料,完成风险测评并签署风险揭示书。其他营业部可根据客户出示的已签署的风险揭示书副本同时查验确认满足T+2或T+5要求后直接办理开通手续。
14、问:是否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客户不需要抄录声明,直接签字即可?
答:交易经验满两年的客户,仍需要抄录由证券业协会提供的相关声明。
15、问:创业板市场交易开通是否包括新股申购开通?
答:包括,如果客户没有依照适当性管理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开通创业板交易,则不能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16、问:证券公司为客户报送创业板交易开通信息时,如果其他证券公司已经报送过该客户的开通信息,结算公司的反馈数据有无不同之处?是否会报错?
答:不同证券公司对同一证券账户重复报送签署日期数据的,结算公司在回报数据(ZHGFHB.dbf)中不会报错,而是提示“数据报送成功”(HBCLJG字段为‘00’),但在统计日期字段(HBTJRQ)会反馈该账户首次成功报送的签署风险揭示书日期。该证券账户的风险揭示书签署日期以最早报送的证券公司的数据为准。
17、问:证券公司为客户报送创业板交易开通信息时,对签署日期信息的报送有何要求?
答:签署日期应以报送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自然日为准。该日期将作为重要的监控信息使用,证券公司务必准确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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