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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单位自查报告(大全)

2022-07-10 08: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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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政府单位辞职报告

政府单位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范文(1)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进**已经有些时日了,由于我个人的原因。经过深思熟虑地考虑,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政府单位所担任的职位。

感谢您愿意挽留我,如果您这样想的话。我会把您的挽留当作对我最大的鼓励,坚定的走下去;我的机会,在我年轻的时候,在我有机会选择的时候,在我就算失败也可以承受的时候,给自己全新的机会去尝试。来政府单位不久,学到许多东西,技术加强了不少,做事速度也提升了许多,这都得感谢政府单位领导对我的信任,有太多事情,我们一起经历过,每一个片段对于我们来说都有太多的回忆;有太多感谢要说,没有你们我不敢第一个飞过断桥,没有你们我没有那么多的激情去释放,也不会成长那么多。

再这里感谢领导对我在这段时间的帮助和照顾,希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辞职报告

20xx.12.02

辞职报告范文(2) 尊敬的领导:

一年以来,我求真务实,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使社区的两个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现将我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具体汇报: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一年来,我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围绕“推动天河科学发展,争当xx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排头兵”的主题认真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广东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和《中共xx市委、xx市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用《决定》中“八个必须”和“八个解放出来”指导社区工作,做好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结合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创建“首善社区”,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把社区工作中的苦累转变成“苦中有乐”,并且“乐在其中”,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牢固的群众观,为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尽职尽责。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计划生育、城管、劳动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1.强化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通过学习达到“三克服、三坚持”,即克服自满思想,增强人口忧患意识;克服“就计生抓计生”的狭隘视野,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念;克服“见物不见人”的做法,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清醒认识广东省生育高峰产生的严峻态势和一系列新的挑战,做好应对挑战的思想工作准备。我和同事们走家串户宣传计划生育知识,我们挤时间在辖区内开展上门登记,挨家挨户登记住户信息,掌握了辖区住户资料,整理了育龄妇女信息,孕妇资料。我们站在计生就是民生的高度,维护计生家庭的切身利益,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到社会发展的实惠。

2.完成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和第二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三推一评一选”和“双直选”程序,进行党内选举,经过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

一年以来,我求真务实,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使社区的两个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现将我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具体汇报: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一年来,我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围绕“推动天河科学发展,争当xx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排头兵”的主题认真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广东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和《中共xx市委、xx市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用《决定》中“八个必须”和“八个解放出来”指导社区工作,做好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结合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创建“首善社区”,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把社区工作中的苦累转变成“苦中有乐”,并且“乐在其中”,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牢固的群众观,为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尽职尽责。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计划生育、城管、劳动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1.强化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通过学习达到“三克服、三坚持”,即克服自满思想,增强人口忧患意识;克服“就计生抓计生”的狭隘视野,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念;克服“见物不见人”的做法,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清醒认识广东省生育高峰产生的严峻态势和一系列新的挑战,做好应对挑战的思想工作准备。我和同事们走家串户宣传计划生育知识,我们挤时间在辖区内开展上门登记,挨家挨户登记住户信息,掌握了辖区住户资料,整理了育龄妇女信息,孕妇资料。我们站在计生就是民生的高度,维护计生家庭的切身利益,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到社会发展的实惠。

2.完成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和第二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三推一评一选”和“双直选”程序,进行党内选举,经过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

此致 敬礼

政府自查报告

政府自检自查报告

乡政府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政府网站自查报告

第二篇:机关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保密工作的要求,我部结合工作实际,于4月19日---26日,对照检查目录,逐条开展自查。

一、加强保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部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保密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多次强调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组织部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市、县保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等。对各科室档案管理员、文书收发员、专职保密员等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同时,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机关保密工作,我部成立了以副部长陈剑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人员构成制定了保密工作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金湖县委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要求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严格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严格涉密计算机、优盘的使用和管理,并严格做到不该自己知道的不打听,不该外传的事坚决不外传。二是制定了《文书管理制度》,对文件的处理、传阅、撰写、发文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尤其是密级文件的管理以及文印保密,计算机保密作了严格规定。办公室定期对执法各项保密制度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三、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机密安全

为切实落实保密制度,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中心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严格计算机管理。目前我部办公室和领导办公室都配备有计算机,每台电脑上都安装了网络防火墙,对每台电脑的软件进行清理,删除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和软件,尤其是网络游戏等联网软件,防止信息流失或遭受外界恶意攻击。

(二)严格文件资料管理。办公室是文件资料的加工、储存场所,为确保文件不随意外流。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纸品文书的管理和电子文档的管理,具体做好文件资料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只准在机关办公室阅,未经批准,不得带出机关;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确保电子文档安全。同时加强对办公室的日常管理,防止机密外泄。

(三)严格会议管理。对于中心党总支、行政各类会议,尤其是对涉及人事、财务商议等涉密的会议,严格落实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各类会议,一般指定有关人员参加,并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会议讨论的内容,未作出决定待定的、需要保密或一段时间内保密的,不得随意扩散传播。

(四)严格公章管理。指定部办公室负责对公章的保管,办公室主任为部机关公章的保管责任人。所有需加盖部公章的文书材料,一律需经得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加盖,并对加盖公章的材料作详细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加盖公章。

(五)严格工作程序。工作人员不在日常工作手册上记录秘密,不随意摘录、引用秘密文件、或擅自将秘密文件给他人传看,凡是自己在工作中掌握的秘密事项,没有传达义务的绝不告诉知密范围以外的人。不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将秘密文件和手册置于办公桌上,甚至带回家,非本机关人员不能单独留于办公室内,室内无人要锁门。

(六)严格档案资料管理。为切实保障档案资料的机密,我中心要求各科室严格管理各类档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任何人领取或查阅个人资料档案,都必须经得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取或查阅手续。

(七)依据国家保密局《关于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规定》,确定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人才科等为本部的保密要害部门,认真落实,强化管理。

本部的日常工作及涉密内容,基本上都能按《保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妥善的处理,保证了涉密文件、记录、信息等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从未出现过失、泄密问题。然而,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做好保密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强化对涉密内容的管理,力争保密工作取得新成绩,确保部机关的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篇:办公室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专项审查的通知》(怀国保[20xx]8号)要求,我单位立即安排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们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了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县编办下文批准设立,为正科级机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人,并高配一名副科级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

(二)完善审查机制。制定了《怀宁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怀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怀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怀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怀宁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程序,落实责任。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制发的文件,具体审查程序为:按“三原则”(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四是否”(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是否涉及商业秘密、是否涉及个人隐私、是否涉及敏感信息)以及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等由文秘科进行初审,法制办、公开办、分管主任、主任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在保密审查过程中,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的事项,应报有权限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要与有关部门会商,涉及业务工作的,听取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和拟公开信息,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审核把关。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务公开办对各乡镇、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增强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

二、政府信息公开网保密自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县政府办公室严格把关,做到该公开的一律公开,该保密的必须保密。首先保证县政府和政府办制发的涉密文件的保密性。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并组织人员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上网信息的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第四篇:行政调解工作流程

行政调解工作流程

行政调解按照申请、调解、履行、回访、结案归档五个步骤进行。

一、申请

(一)当事人申请

1、申请。行政机关处理矛盾纠纷时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调解的权利;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调解应当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前告知行政相对人。当事人申请行政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受理。行政机关接到当事人申请后,要认真进行审查,凡符合下列受理条件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调解对象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该矛盾纠纷与该机关行政职权有关。

(3)该矛盾纠纷具有可调解性。

(4)各方当事人同意行政调解。

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收到行政调解申请的,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办理;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先收到行政调解申请的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机关对管辖权产生争议的,报上级行政调解指导中心指定管辖。

(二)行政机关启动调解。

行政调解也可以由行政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启动。

二、调解

(一)行政调解事项告知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调解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调解起止时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遵循的程序、注意的事项等,使当事人明确行政调解的有关要求,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行政调解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终结,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经调解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二)调查

行政机关要根据双方的争议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采用调查证人、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等方法了解争议的事实及矛盾纠纷的焦点,以利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

(三)实施调解

1、调解方法。要根据当事人的诉辩主张,积极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利害关系,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和冲突。注意调解的艺术和方法,要坚持情、理、法并用,多做思想疏导工作,使双方互谅互让,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使调解体现人性化的要求。

2、调解参加人员

(1)调解主持人。对重大复杂的争议案件,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行政调解;其它争议案件,由当事人选择调解工作人员或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调解工作人员进行行政调解。

(2)当事人。行政调解事项的当事人应参加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第三人。争议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

(4)其他受邀人员。行政机关调解纠纷,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当事人所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有关单位、专业人士等参加。

3、调解程序

(1)行政调解开始时,调解工作人员应当宣布行政调解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宣布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宣布行政调解人、记录人的身份,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

(2)行政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出证明事实的证据,并对所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负责。

(3)调解工作人员依据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本行政机关在行政调解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找准纠纷的焦点和各方利益的连结点,引导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行政调解协议。行政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

(4)在调解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笔录,全面、客观记载调解的过程、内容。调解笔录应当由参与调解的人员签名。

(四)调解终结

1、达成行政调解协议。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由行政机关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

(1)调解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争议的案由及主要情况;当事人协议的内容和调解结果;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当事人签名、调解工作人员签名,加盖调解机构印章。调解协议不得对各方当事人增设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调解协议的效力:行政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对调解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2、未达成行政调解协议。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生效之前一方反悔的,或者行政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的利益而第三人不同意调解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终止行政调解,制作《行政调解终止通知书》,根据案件性质,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或者仲裁的权利。

三、履行

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行政机关要督促各方当事人积极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救济途径。一方当事人为促成

达成调解协议而在调解过程中或调解协议中作出的不利于本方的陈述,不能作为通过其他形式处理该纠纷的事实依据。

四、回访

行政机关对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应当及时组织对各方履行调解协议结果进行回访,巩固调解成果,注意发现问题,督促调解协议的实现。

五、结案归档

行政调解案件形成的档案材料应按年度归档,案件要按年、月、日编号,案件终结时由办案人员按调解工作程序和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卷内系统整理,做到一案一卷。

第五篇:障纠纷行政调解机构建立行政调解工作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机构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规则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6]123号)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冀字[2006]5号)和省政法委、省综治委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现场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重的部门,要适应任务需要,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纠纷调解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劳社办

[2006]52号),我厅成立了劳动保障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闫新生任组长,副厅长张瑞书、纪检组长霍观宇任副组长,厅内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劳动争议仲裁处加挂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办公室牌子,由劳动仲裁处长张秀敏任主任,法规处长刘宾志任副主任。劳动仲裁处明确一人专职负责调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相关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明确一人兼任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员,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

二、工作职责

按照冀字[2006]5号文件“行政调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权过程中,对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对其自身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民事纠纷,积极依法进行调解和疏导,尽最大努力把行政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规定,确立工作职责。

(一)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指导行政调解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劳动保障纠纷调处工作,审定分流、包案调处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工作。

2.定期听取劳动保障纠纷调解的工作汇报;

3.负责涉及多部门劳动保障纠纷调解的协调工作;

4.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队伍建设和省本级的考评、考核监督。

(二)调解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负责当事人申请接待,案件登记;

2.协调行政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时间、地点,及时开展工作;

3.负责通知相关业务单位行政调解员参加案件调解;

4.负责调解文书的制作、送达和归档、管理。

三、调解工作原则

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

(二)事实清楚原则;

(三)公平公正原则;

(四)注重说服教育原则;

(五)调解协议合法原则。

四、管辖

省厅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办公室负责跨省企业、在省民政厅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和信访事项,以及由省厅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劳动保障行政纠纷调解工作。

五、调解范围

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办公室负责调解以下劳动保障纠纷:

1、劳动者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间因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

2、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发生的行政纠纷。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行政调解的劳动保障纠纷。

六、调解程序

(一)发生纠纷的信访人或申请劳动仲裁、行政复议的当事人,由行政调解办公室接待登记,填写《劳动保障纠纷调解表》和纠纷基本情况。

(二)调解办公室接待人员作好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调解办公室在 2日内将调解的时间、地点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办调解。

(三)简单争议案件由调解办公室按简易程序进行调解,对专业性强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纠纷案件由调解办公室将《劳动保障纠纷转处行政调解通知单》,转交相关业务处室的调解员或组成调解小组包案处理。自接案之日起5日内调解结案,填写《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结案审批表》本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行政调解办公室主任审批。情况复杂的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可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日。

当事人一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调解的,视为其不同意调解,按自行撤消调解处理。

(四)行政调解员或调解小组接案后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纠纷调解案卷,对纠纷实施调解工作中制作调解笔录,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在调查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五)调解成功的信访事项或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调解办公室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双方同意由行政调解办公室制作劳动仲裁调解书,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超过15日,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对调解不成的劳动保障纠纷,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交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办理;信访事项交由信访办公室按信访程序处理,符合行政复议申诉条件的,提请行政复议。

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终结后,调解办公室应将调解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照案卷管理规范化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附件: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行政调解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第六篇: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HS县2012年度乡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我乡认真开展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依法行政工作历来受到我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理,有效保证了依法行政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设立了乡法制工作室,确定了主管领导负责,明确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我乡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办理了执法证件,并坚持执证上岗。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计生、安全生产、水利、林业、司法、乡建、土管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做到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合理;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规范、完整;没有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三、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在全乡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人员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机构网络,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自查报告 www.dawendou.com)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四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办理涉法信访案件。五是认真搞好全国法制传日等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并及时向上级报送法制信息。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责任考核

一是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发文件的过程中,坚持凡内容涉及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报备案,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稳定性、严肃性。

二是切实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方面注重以群众监督为重点的舆论监督,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以人大监督为主体的法律监督。

三是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五、抓好执法培训,提升依法理念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我乡建立了执法部门学习制度,特别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每年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年来,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基础工作还待完善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工作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一切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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