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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查报告(大全)

2022-07-10 08: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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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总结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总结

XX县交通运政管理所:

一年来,我厂严格执行二类企业开业条件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加维修设备,完善质量管理,积极参加运管部门组织和各项培训工作,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对增强意识有了新的认识,经营上也有了新的改观,现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经营管理方面

建立了一套责任明确,奖惩合理的管理制度,将涉及公司发展的承揽业务量、创造效益额、维修质量、工作进度、服务态度等每一个坏节纳入管理之中,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责任,制定相应的奖罚标准,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真正拉开收入档次,激励每一位职工以更大的热情、更大的干劲、更大的技术投入工作。

二、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严格执行二类企业开业标准,对照开业标准要求设置关键岗位和人员,使公司的人员设置与资质级别匹配,做到工作人员持征上岗。

建立了人员台账和独立的人员技术档案, 2015年办公室将厂在职员工的信息进行了全面采集,将员工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培训考核情况一并归入档案。 加强职工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支业务精干的技术队伍。2015年公司积极落实制订的培训计划,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由于培训计划切合公司实际情况,比较的针对性,所以培训工作达到了一定效果,员工的精神面貌和技术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

同时,2015年,公司加大业务精干人员的招聘工作,引入竞争机制。在现有职工中开展比学赶帮活动,让技术熟练的带动技术一般的,让管理经验丰富的带动管理生疏的,进而使公司的各个环节走向高效、规范,富有竞争力。让每一位职工在公司里、业务技术得到提高,同样富有竞争力。

三、加强自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测

公司自有设备的维护工作一律责任到个人,公司每月都对自有设备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检查,并将检查刻录和维修保养存档。

对于维修专用的一些仪器,我公司积极与相关检测部门进行联系,按要求进行年检工作,以保证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四、加强安全监控工作

公司为加强厂区内安全监管工作,在厂区内各个角落,安置了监控摄像头,二十四小时实时布控,既保证了厂区内设备、设施的安全,也保证了客户利益、车辆物件在公司的放心停放。

五、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车辆各级维护工艺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绩效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岗位工作标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落实,实现安全管理。

明确安全责任,把安全责任覆盖到每位员工,落实到每个经营管理环节,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安全措施与执行到位,安全宣传与制度到位,安全责任与奖惩到位,尽可能消除安全管理和制度存在盲点现象。

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严格控制特种操作人员岗位,所有维修人员都必须符合公司资质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严格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服务保障职能,认真落实车辆大修,维护保养制度,严格执行车辆各级维护工艺,加大了厂部安全生产考核力度。

六、建立车辆维修档案,提高服务质量

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做到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制度,车辆维修合同制度等进行责任落实,确保质量,完善企业质量管理重点把关。要求建立齐全的二级维护档案,一车一档,及时上报维修登记台帐,完善车辆送检制度.完善公司车辆维护档案,公司各部门对车辆维修过程严格把关,车辆从进厂修理开始到修竣工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流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车辆维修记录,接车记录、进厂检验记录、结算清单,各种记录随着车辆修竣工结算一并进入车辆维修档案,公司有专人进行存档并将客户相关信息录入电脑,以便以对客户进行回访和提醒。

七、加强配件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采购登记制度,材料及零件配件进库由专人验收,材料进库后由库管员立卡、入帐,并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月底要上交公司,当月进、存、核算表,以便公司统计生产进度。

配件进行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卡片上详细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品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及合格证等,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标识清晰、明码标价。

对于维修更换下的旧配件,一律还给车主,车主不要的,进行明确登记。

同时,库房非常重视防火、防盗工作,非库房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库房内部,车间领取配件时由库管员进入库房内部拿取。

库房内部放置易燃物品的货架,在明显的部位设置了消防器材,以便发生事故发生初期立即反应,进行扑灭工作。

八、提高员工服务水平 公司规定所属员工统一着装工作,工作服保持整洁并配戴胸卡或工牌,工作人员热情,主动的为客户提供服务,并为客户让座、递上茶水,咨询客户来访意图,对客户来访进行登记。

为保证客户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公司有专门人员对休息室进行打扫。

公司制订完备的业务接待制度,有业务专用电话进行4小时服务,并开展提醒跟踪服务,耐心答复客户咨询。

以上是我厂2015年质量信誉情况的总结,不妥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XXX汽修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第二篇:银行贷款自查报告

五大行面临新资本协议经历了20xx年的天量信贷之后,20xx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五大商业银行将要面临新的资本协议,银监会也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要求,并且要求商业银行健全和完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五大行面临新资本协议

经历了20xx年的天量信贷之后,20xx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五大商业银行将要面临新的资本协议,银监会也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要求,并且要求商业银行健全和完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资本补充长效机制。

银监会也已经把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从11%提至了11.5%,并且实行动态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并有可能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可能*。

从已经公布的五大商业银行20xx年的年报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降至11.14%,为上市的大型商业银行末位,并未达到监管层的监管要求,而中行也最先公布了其再融资方案。

一位知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监管部门要求大型银行要尽快制定符合资本约束要求的科学发展战略,加强资本管理。并要求五大商业银行结合各自银行的经营特点,制定符合自身的20xx年和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20xx年6月末前上报给监管部门,并公开披露。

银行自查不良

20xx年新增贷款的急剧膨胀,再加上20xx年宽松的新增贷款总额,使得市场人士都在关注商业银行在发放大量贷款后是否会造成大量的坏账,导致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上升。

银监会2月末公布的数据显示,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都实现了双降。截至20xx年1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830亿元,比年初减少143亿元。不良贷款率1.48%,比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61.3%,比上年末上升6.3个百分点。

在不良贷款出现双降的情况下,监管机构还是要求大型银行加大贷款质量的风险管控,特别是针对20xx年以来新增贷款的风险管理,通过加大自查力度,采取监管措施,切实防止不良贷款的反*。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监管机构要求大型银行在20xx年上半年对贷款五级分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且自查报告于5月底前上报监管部门。

20xx年12月,国外评级机构惠誉对*商业银行的贷款的五级分类产生质疑,认为其中的“关注类”和“不良类”都不能够及时反映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变化。

西南*券银行首席分析师付立春指出,目前国内的商业银行的资产五级分类做得比较好,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商业银行的资产变化,并且五级分类的迁徙率也是特别受关注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由于资产五级分类只能够在年报和半年报中看到,并且是期末数据而不是期中数据,希望能够增加披露数据的完整*和规范*。

从工商银行公布的贷款五级分类来看,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都有所降低,而损失类贷款上升了20.65亿元。建设银行公布的年报中显示,可疑类贷款相比2008年末增加了28.07亿元,而其它贷款分类则出现下降。

第三篇:银行个金业务内控风险自查报告

银行个金业务内控风险自查报告

按照总行浦发银[今年]第70号文件的要求,在分行统一安排布置下,个金部组织专人,于今年3月21日至今年3月25日对所辖支行的8个网点及分行卡中心、个贷中心进行了全面自查。

本次自查主要采取逐一对照总行下发的检查提纲,开展询问调查及业务档案抽查的方式。自查结果,我行个金业务总体上能够落实总行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业务*作基本规范,基本符合内控要求,但个别业务*作在手续方面不够完善,业务档案中也存在一些细小的差错。

现将本次自查情况逐条对照总行检查提纲报告如下: 一、东方卡业务内控风险检查情况

(一)业务真实*检查

1、东方卡*真实*管理

(1)以个人名义申领东方卡的均能做到申请表资料真实、完整并与业务系统内的个人*一致。

但有部分支行个别客户的预留资料不够完整,主要表现在只预留了客户的*件号码、姓名,并且有一部分客户签名遗漏的现象;申请表上摘录的发卡号不完整,经办人员未签章。

(2)以单位名义批量申请个人东方卡的,均能做到批量申请名册要素填写齐全,与业务系统内持卡人资料一致、真实、完整。

但是有部分支行没有预留申请名册。

(3)以个人名义担保的有透支额度的*,是否做到业务系统内客户信息与申请表中担保人资料要素一致、真实、完整,担保人影印*件齐全。

(4)以单位名义担保的有透支额度的*,是否做到业务系统内客户信息与申请表中担保单位资料要素一致、真实、完整,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码*书影印件齐全。

此部分的(3)、(4)项,由于昆明分行没有开办*业务所以没有检查。

2、*授信抵、质押资产的真实*管理。

我行目前仅开办了借记卡业务,还未开办*业务。 (二)业务风险防范检查

1、空白重要凭*的管理

(1)空白东方卡均做到专人保管,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分设。 (2)各类东方卡均纳入表外管理,会计主管人员均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检查账实情况,确保账实一致,并做好检查记录。 (3)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之间的日常卡片领用与交回均做好交接纪录。

(4)空白卡、未领用卡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调动均做到顶班交接记录完整、各类卡片交接记录完整。

(5)在未领用东方卡和密码封是否做到分人保管,营业日终未领用东方卡应入库保管,密码封应入钢箱保管方面,我行有部分支行没有做到东方卡和密码封分人保管。

对于此违规行为,我部已经当场要求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6)拾遗卡、损坏卡、销户卡、均做到当日列表外控制管理,并及时对芯片、*做损毁处理。但是对于吞没卡吞没卡各支行均没有在电脑内建立表外控制管理,只建立了登记簿登记备案。

对于此违规行为,我部已经当场要求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2、东方卡密钥的管理

(1)分行均根据总行密钥管理办法建立有相应的实施细则。 (2)本行密钥中心对密钥的管理均能做到落实专人管理。 (3)密钥的使用均按规定做到双人会同的原则,并做好密钥使用登记。

(4)对出于制卡需要,*于密钥中心之外保管的用户卡制卡密钥均做到密钥保管人员与制卡人员的分离,密钥日常领用交接记录完整,日终密钥入密码保险箱保管。

(5)密钥经管人没有由技术人员担任的情况。

(6)对由密钥中心统一保管的密钥,均建立完备的密钥领用交接手续,并做成记录。

(三)用卡(准贷记卡)透支风险的控制

我行尚未开办*业务。

(四)收单商户风险管理

1、收单行均遵照商户管理规定执行对收单商户准入的审核。

2、收单商户在我行业务系统内设置的行业属*等相关参数均真实、准确。

3、对收单商户的收单业务规则,包括*辨识、收单结算、pos 机具使用管理的培训均落实专人负责。

(五)业务规范检查

1、代收付业务的管理:代收付业务没有按规定执行相应的盘片交接制度;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装订代收付业务盘片交接清单和代收付业务清单;负责实时代收付业务的*作员均按业务管理要求使用*作员号和密码;均遵照反洗钱管理规定监督代发业务的开展,规避相应的系统风险。

对于该项业务中没有建立盘片交接制度方面,我部已经现场进行了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2、制卡业务系统的管理:制卡室均*封闭,制卡工作均在*环境下完成;密码封打印完毕后,均对密码封第一联及时销毁。 3、汇款业务风险管理:均遵照反洗钱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对汇款业务的监督管理,规避相关的系统风险。

二、财富管理业务风险检查情况

(一)规范各项业务制度流程防范政策法规风险

1、现有储蓄业务常规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储蓄均能按照开户实名制的规范执行。

(2)代办开户手续均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单位申请开户均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客户提前支取定期储蓄存款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5)受理储户的挂失止付业务均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6)受理储户的挂失结清或挂失换发新存单(折)业务均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7)受理有关部门要求没收存款、冻结储蓄存款账户、撤销冻结均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8)办理原期起息的定期储蓄业务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备注:我行没有原期起息的定期存款业务。

(9)受理储户存单、折的密码查询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10)客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版功能或银*转账、银*通及开放式基金等功能均按照相关制度及执行。

(11)出具定期储蓄均按照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 (12)储蓄柜员办理账户查询均按照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 2、新业务的开办、新产品的引入等特*业务的管理制度建设。

对*和储蓄业务,我行目前尚未有过新产品的引入及开办情况。

3、防止洗钱、欺诈等外部案件发生等的制度建设。

(1)均建立大额可疑支付报告制度。

(2)均定期向外部监管部门报送数据。

4、规范理财产品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我行的经办人员在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时均对客户披露了相应的风险信息。

5、柜面受理质押贷款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执行方面,在检查中发现*西路支行有1笔贷款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贷款的质押率达到93,;对于该笔贷款,检查人员发现后已经现场进行了整改,要求立即联系客户办理相关还款事宜。其他支行在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良好。

6、各支行均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二)各项重要资料或凭*等的保管规范*

1、密码的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2、授权卡的保管是否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昆明分行没有使用授权卡授权,而是直接使用密码授权。 3、有价凭*或重要空白凭*的入库,登记和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4、图章的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5、重要空白凭*的领用、签收均建立相应的交接制度。 (1)有价凭*或空白重要凭*的印制、入库、领用、调拨、保管、交接、核查、收缴、销毁等制度的执行,均符合会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业务公章的刻制、颁发、保管、交接、核查、收缴、销毁等制度的执行,均能配合会计部门执行。

(3)重要资料,如个人存款账户的资料、有关业务的客户申请书、大额存取款记录资料的使用、保管均符合相关规定。 6、相关的统计报表均能及时准确上报。

(1)银*通资金清算均通过管理机每天预清算、打印,以及与券商核对。

(2)发现客户账户情况异常或发生清算异常情况,均能按照规定流程,分析原因,联系技术部门进行故障排查,并对客户资金进行控制或调整。

(三)明确人员分工职责

1、业务分工均制定明确的岗位分工职责。

2、重要业务或事项均设立了授权规则。

3、特殊业务权限业务均建立了相应的控制管理。

4、外汇宝,银*通管理机均设定专人管理,密码控制。 (四)与其他部门的衔接

1、重大产品的推出已经建立了相关部门的会签制度。 2、合同文本必须经由法律事务所审核并确认方面,我行所使用的合同文本均为总行提供。

3、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初期请风险管理部参与风险评估方面,我行至今没有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

三、电子渠道风险检查

(一)网上银行

对客户查询密码、东方卡交易密码、移动*书解锁等业务*作流程中的风险点没有提出改进措施,规避*作风险。

(二)电话银行

客户查询密码、部门东方卡交易密码为明码问题是否提出防范风险的整改意见方面,我行现在使用的东方卡均已经使用了密码封,不存在明码现象。

(三)自助银行

1、是否制定存款机假*风险责任分担制度及相关防范措施方面,我行现在没有存款机业务。

2、密码、钥匙的均做到了双人保管。

3、*设备的有效*、可用*,如焦距、位置、角度,设备的完好等方面,我行的*设备均有效、可用。

4、atm加*均做到了双人*作。

5、加*人员不能是前台柜员方面。

在此方面有部分支行atm机的加*工作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加*人员有前台柜员代替的现象,我部已经要求有此现象的营业部立即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2、3、4 项各分行由会计清算部门负责管理)

(四)支付网关

均已经提高技防能力。

(五)atm 的日常管理

1、atm 的装卸*箱及清点*券均严格遵守双人会同的原则,且装*人即卸*人。

2、atm 的*箱清点均做到在*下清点,且存款*箱和取款*箱均做到了分别清点,不得交叉清点。(备注:昆明分行没有存款机。)

3、atm 的顶班均执行定向顶班的原则,对涉及*箱密码掌管人员变更的,均及时变更*箱密码。

4、atm 封包存款的清点最迟不得超过存款日的次日方面。我行没有atm封包现象。

5、实行24 小时工作的atm 机的*箱清点最长不得超过7天方面。 有部分支行atm机的*箱清点工作未按照规定执行,没有留下清点记录,没有执行atm机的*箱清点最长不得超过7天的规定;对于有此现象的营业部,我部已经立即要求其整改,并催收下发了整改通知。

6、atm 机的日常吞没卡应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外核算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用户领用手续。

我行所有支行的吞没卡均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外核算,只是建立相应的登记工作。对于有此现象的营业部,我部已经立即要求其整改,并催收下发了整改通知。

四、个贷业务风险检查情况

一、个人信贷风险控制检查

(一)个贷业务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情况

1、市场营销与贷款审批部门是否分立。

我行个贷营销与审批目前集中在分行个人贷款中心,但岗位是*分开的。

2、放款监督与贷款审批岗位是否分立。

是分立设置。

3、审查审批岗位是否专职。

个贷中心设有专职审查岗位,审查程序为专职审查岗位、个贷中心副主任、主任、个金部总经理。

4、抵押登记岗位是否专职。

抵押岗位是专职设立的。

5、贷后管理和催收保全岗位是否设置。

贷后管理和催收保全岗位是专职设立的。

6、具有审批权的支行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业务要求。 我行个贷管理模式为分行集中统一授信审批,支行的审批权已全部上收分行,支行无审批权。

7、审查审批人员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岗位设置要求(风险管 理部专职审贷人员资格考试)。

个贷中心的审查审批人员目前均未通过风险管理部专职审贷人员资格考试。

8、个贷人员配备情况及考核管理办法建设情况。

目前我行个贷人员配备8名,其中客户经理4名,专职审查1名,档案管理1名,催收1名,抵押登记1名。

(二)个贷产品授权和转授权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分行受理的业务品种是否经总行授权。

各项业务品种均经过总行授权。

2、分行审批的业务权限是否经总行授权。

均经过总行授权。

3、分行实施转授权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风险管理部授 权和转授权实施细则)。

分行实施转授权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4、分行是否制定相应的转授权管理办法和定期评价制度。 已经制定相应的转授权管理办法,但定期评价制度未建立。 5、分行是否建立个人贷款贷审会制度。

我行已建立了个人贷款贷审会制度。

6、分支行是否执行贷款分级审批制度。

目前我行各支行无贷款审批权限。

7、分支行是否归档保留转授权书面文件。

目前我行个贷集中管理,不对各分支行的个贷审批的转授权。 (三)个贷业务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1、分行所有个贷产品的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规 程等规范*文件是否按照总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规范*作。 我行所有个贷产品的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规程等规范*文件是严格按照总行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分行实际情况制定和进行规范*作。

2、分支行自拟文件是否在总、分行文件规定框架内未有突破。 是在总、分行文件规定框架内未有突破。

3、分行新开办个贷业务品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总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

是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总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

4、分行新的业务模式或业务流程改变是否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门或总行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复。

分行新的业务模式或业务流程改变是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复。

5、分行对合作的担保公司、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招投标制度和评价筛选制度。

只建立了评价筛选制度。

6、分行对贷款审批流程中密码、*管理是否提出明确要求,保管不善造成风险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分行对贷款审批流程中密码、*管理实行的是个人负责制。 7、分行是否制定客户经理相关代办业务的*作规范。如不得代办保管现金、代办保管*、*件、存折,代办提前还款等。 已制定了后台专人办理制度,客户经理不得相关代办业务。 (四)贷款审批流程中岗位设置和执行情况

1、审查审批岗对借款人收入的审查,是否按照总行要求,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做出贷款决策。

基本能够按照总行要求,并结合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较为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做出贷款决策。

2、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因关系贷款放松对贷款的审查,造成信贷风险的情况。

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3、审查审批岗是否重视贷款申请资料真实*的核查,有无骗贷、欺诈等隐*风险。

比较重视贷款申请资料真实*的核查,无骗贷情况。

4、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放松对开发商、汽车经销商、评估公司等合作商户的资质与实力、楼盘项目状况及定价合理度审查,以至出现虚假按揭、暗箱*作等问题,给我行资产带来风险。

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5、审查审批岗对抵押物的真实*、合法*、权属完整*是否进行严格审查并坚持上门核查制度。

我行对抵押物进行严格审查,但未要求逐笔上门核查,只针对个别把握不准的贷款进行上门。

6、审查审批岗对贷款用途的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挪用贷款资金,特别是将消费用途的贷款挪作生产经营之用的情况。

对贷款用途的审查按照客户经理上报的资料,能够严格审查贷款用途,但由于贷款发放后对客户的实际资金用途难以*,不排除一些客户改变贷款实际用途的可能。

7、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突破授权权限审批贷款的情况,对开发商授信额度的审批是否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

不存在化整为零的情况,对开发商授信额度的审批是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的。

8、审查审批岗是否执行总行阶段*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如2004 年11 月份开始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一人多套等高风险品种是否已经集中分行审批。

审查审批岗是严格执行总行阶段*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的。我行已于2003年11月份起对所有个人贷款品种均集中于分行个贷中心审批。 9、抵押*岗对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是否及时,确保抵押登记真实有效,有无违反规定由借款客户代办相关手续等现象。

我行个贷中心抵押*专岗人员对抵押登记手续办理能够做到及时,确保了抵押登记的真实有效,无客户代办相关手续等现象。 10、放款监督岗对借款合同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是否齐全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因营销与竞争因素,降低对贷款担保合规合法*的要求。 借款合同及相关文本基本填写规范,要素齐全,但个别有遗漏差错问题。不存在降低对贷款担保合规合法*要求的情况。

11、放款监督岗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放款前与借款人核查制度。 均做落实。

12、放款监督岗对贷款审批意见是否严格逐条落实后发放贷款。 是。

13、放款监督岗是否对房产权属状况、抵押登记结果进行核实。 进行抵押登记核实或预登记、阶段*担保落实后放款。 14、放款监督岗是否对贷款档案及时归集整理。

放款监督岗自贷款发放后5天内对贷款档案及时归集整理。 (五)贷后管理岗位设置及执行情况

1、贷后管理岗是否对贷款发放账户进行管理与核查。 一般由后台人员在上报贷款业绩时进行管理与核查。

2、贷后管理岗是否及时准确统计相关信息,定期提交检查分析报告。 我行由中心的贷后催收管理岗位每日、每月、每季进行全行个人贷款的五级分类工作并准确统计相关信息,按月提交检查分析报告。 3、贷后管理岗是否及时准确统计核查个人贷款五级分类数据;是否监督支行个贷[五级分类"标准的执行情况。

已做到及时准确统计核查个人贷款五级分类数据,并按分行信贷管理部的标准,统领全分行的个贷[五级分类"工作。

4、贷后管理岗是否对不良贷款定期提交分析报告,分析不良贷款成因及应对措施。

每月提交分析报告一次并进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5、贷后管理岗是否建立归档、出借、调阅相关制度;贷款档案管理的规范*文件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资料缺失、外借未还等情况。 已建立归档、出借、调阅相关制度,贷款档案管理的规范*文件由专人负责。

6、催收保全岗与分行资产保全的部门的职能界定是否清晰。 双方部门的职责基本能够清晰界定。

7、催收保全岗是否履行催收职责,是否保留相关催收记录。 已履行催收职责并已保留相关催收记录。

8、催收保全岗是否及时履行法律诉讼程序。

是。

9、催收保全岗是否及时上报贷款核销资料。

催收保全岗根据分行个人信贷评审委讨论,形成意见后将贷款核销资料上报分行信贷管理部和资金财务部。

(六)个人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银行、总行利率政策。

是。

2、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上下浮动(根据*银行规定,对于抑制炒房行为而进行利率上浮的情况除外);其他个人贷款利率下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0%。

在人行今年3月17日新的房贷利率政策之前,我行住房贷款利率只对人行界定的可上浮的对象进行上浮(即按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其他无贷款利率下浮的情况。

3、利率浮动是否经过有权人审批。

是。

(七)个人贷款抵押物状况

1、抵押物所在区域是否为我行限定范围。

我行抵押物所在区域基本界定为昆明市。

2、抵押物房龄、面积是否符合我行业务定位,抵押物权属状况是否经过查*,抵押物价值是否经过合理评估。

抵押物房龄、面积是基本合我行业务定位,抵押物权属状况是经过查*的(若是一手房的做预登记查*),抵押物价值若是以房抵押的且购房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必须经评估认定,若是一手房的以购房合同中的价格认定。

3、抵押物是否购置保险,期限是否与贷款期限匹配。

我行根据昆明地区同业业务惯例,对抵押物不强制要求购置保险。 (八)个人贷款担保状况

1、贷款担保是否足额、有效。

我行根据不同的贷款品种设定不同贷款担保底限,一手房不得超过80%,二手房和其他贷款不得超过70%。做到了足额、有效。 2、抵、质押物价值是否定期重估。

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做到定期的重估。

3、是否继续办理保*、信用贷款。

没有办理。

4、是否制定此类存量贷款的清收措施或清收计划。

已成立了分行个贷清收小组对新增和存量贷款进行清收并相应制定了清收措施和工作目标计划,按照目标考核管理。

(九)个贷主要产品风险要点

1、一手房风险点:期房开发商是否按期交付,开发商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是否发生突变或不利影响。

到目前为止与我行合作的期房开发商运作较为正常和平稳,项目能够按期完工,没有出现开发商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发生突变或不利影响的情况,也未出现期房烂尾情况,。

2、二手房风险点:评估价格是否虚高,房产是否为我行受理范围,房产产权是否清晰,抵押登记有效。

我行对二手房业务开展较为谨慎,对二手房业务有一定的选择*,房产符合我行受理范围,房产产权清晰,房价合理,抵押登记有效。 3、经营*贷款: 贷款用途是否与申请一致、是否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

是一致的,采用抵质押方式。

4、汽车按揭贷款:是否停止营运及工程车辆按揭、是否停止受理由经销商引荐的贷款申请。

我行已于2004年3月停止对外办理各类汽车贷款,包括营运及工程车辆按揭。

5、存单、国债质押贷款:是否履行相关冻结手续和存单(质押品)入库保管制度。

是。

(十)个贷检查范围

1、个贷系统中的所有资料。

个人系统中的所有资料与贷款档案的书面资料核对一直,基本吻合。 2、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书面资料。

岗位设置已根据我行管理实际和业务处理模式制定并形成书面资料上报总行备案,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有书面资料。

3、个贷产品规章制度(包括总行下发与分行细化)。 严格按照总行下发的个贷产品规章制度执行,及时转发并结合昆明分行实际制定相应的施行细则。

4、原始业务档案资料(包括[个案资料"与[合作企业资料",如房产商、汽车经销商、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完整齐备并及时归档保管。

5、贷款调查报告、申请审批表、贷审会决议、超授权业务上报总行的报告及批复件。

完整齐备并及时归档保管。

6、各类业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

基本做到了完整齐备,准确并及时归档保管。

五、集中反映出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行个金业务总体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业务发展是健康的。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较为普遍和集中的问题如下:

(一)储蓄及卡业务方面

1、 分支行在以个人名义申领东方卡时,个别客户的预留资

料不够完整,主要表现在只预留了客户的*件号码、姓

名,并且有一部分客户签名遗漏的现象;申请表上摘录

的发卡号不完整,经办人员未签章;

2、 以单位名义批量申请个人东方卡时,部分支行没有预留

申请名册;

3、 部分支行柜员的未领用东方卡和密码封没有做到分人保

管;

4、 全部支行对于atm吞没卡均未做到列表外控制管理,但

都建立了登记薄;

5、 全部支行在代收付业务管理方面,均未做到相应的盘片

交接制度,没有交接清单,部分支行没有保留代发清单; 6、 在自助银行的管理方面,部分支行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

关*作,加*人员为前台柜员;

7、 在柜面受理质押贷款方面,*西路支行有1笔贷款没

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贷款的质押率达到

93,;对于该笔贷款,检查人员发现后已经现场进行了

整改,要求立即联系客户办理相关还款事宜; 8、 有部分支行atm机的*箱清点工作未按照规定执行,没

有留下清点记录,没有执行atm机的*箱清点最长不得

超过7天的规定;

(二)个贷业务方面

1、2003及2004年期间发放的汽车贷款出现不良较多,*作

也不够规范,客户资信调查薄弱,后期管理也未跟上,

已形成难以催收消化的包袱。

2、2003年前后发放的一批信用担保贷款,虽然总数不多,

但大部分形成不良。

3、部分消费贷款实际用途是经营*贷款。

4、部分贷款档案要素不全,并有差错。

5、对逾期三个月以内的贷款催收不够及时,催收力量单薄。

6、信雅达系统*信息维护不够。

六、整改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将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措施尽

快整改:

(一)储蓄及卡业务

1、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可以当时解决的问题,我行已要求现

场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了检查。

2、 对各检查网点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

落实,并进行后检查。

3、 要求各网点组织一次全面的业务学习,加深对规章制度的

理解和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 个贷业务方面

1、 加强不良贷款的催收。个金部本周内作出个金不良贷款的

专题分析报告,对不良贷款逐户分析,制定催收方案,并

将催收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个金部内调整充实催收人员

力量,增派三名后台人员主办逾期1个月贷款催收,安排

所有客户经理负责逾期2-3个月贷款催收,指定催收小组

负责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催收,形成三道防线,按月下达

催收任务并与当月奖金挂钩。加大与律师事物所、保险公

司、司法部门的合作,借助外部力量多头并举抓催收。 2、 制定个人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个贷

档案全面清理,查缺补漏,完善要素。

3、 目前已基本停办了汽车类贷款和个人信用担保消费贷款。

加强对消费类贷款的审查,原则上对消费类贷款不再实行

到期一次*还本方式,改为按月还款方式。 4、 加强个人贷款贷前、贷中、贷后三个层面的风险控制,完

善个贷中心的岗位职能。

第四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1999年在国内率先开展探索实践以来,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的关心和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委提出要着力构建“诚信上海”。2012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各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成效逐步显现。

一、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完善推进机制,注重顶层设计

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建设工作需要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2001年,本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成立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并将其设在原市信息委,联席会议更名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2005年,市政府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2008年机构改革时,明确市征信办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2013年6月,市政府再次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并恢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原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目前,两位副市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两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市高院、市检察院、中央驻沪机构、区县政府等,共68家。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本市一贯注重顶层设计。2003年至今,本市先后印发了两部“意见”、一部“五年规划”和三部“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每年印发工作要点。2012年,根据市委要求,市政府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上海社会信用体系新一轮发展调研,形成了总体运行框架总报告和29个子报告。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印发了《三年行动计划》,在五个方面提出了47项具体举措,共涉及40个委办局、17个区县,并聚焦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民政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诚信与公务员诚信等12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强化奖惩,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需求。《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确立了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一轮发展运行框架。2012年8月29日,本市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推动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信用监管法规体系,牵头设计信用制度框架、标准以及政策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营造和维护有序竞争的信用市场环境,以联动奖惩来约束社会各主体,进一步加大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本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一贯重视制度建设,《意见》及2003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均提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批与信用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并持续推动制度完善和配套,规范和促进了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使用、保护以及信用服务业发展。

在地方性法规层面,2007年以来,本市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中嵌入了社会信用制度安排;2013、2014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被列为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正在加紧开展研究起草工作。在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层面,2003年以来,本市制定实施了《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出台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2013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和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共享、使用信用信息都作出了规定。在标准、目录、指南等技术层面,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使用等,本市于2007年前后发布实施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试行版)》、《商业征信准则》、《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准则》;近年来,围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和使用,编制发布了《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4年版)》等,并正在研究促进企业、园区、平台等加强信用管理的标准规范。此外,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围绕本部门、本区域的管理和发展需求,在政务、金融、公用事业、商业等领域,围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资源分配、行政审批、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120余项制度性安排,初步形成涉及面广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机制,信用奖惩不断强化。

(三)梳理数据基础,建设运行平台

数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信用奖励和约束机制的实现,依赖于信用信息的记录与传播。政府部门掌握大量信用数据,也最具数据开发利用的条件。《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运行框架,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设作为本市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2013年,市政府将市信用平台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加以推动。该平台主要归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负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生成或掌握的与法人、自然人信用相关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违约类、判决类、执行类等信息,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依法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比对等服务,为全社会的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征信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记录,梳理数据家底,于去年4月、7月和12月开展三轮数据确认工作,同步梳理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需求,提高数据归集的针对性。今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4年版)》正式发布,全市6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数据,平台归集信息1249项,涉及法人138万个、自然人2400余万人,可提供查询的数据近3亿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积极推进市信用平台建设,市信用平台于2013年6月3日按计划面向政府部门开通试运行,12月31日面向信息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开通查询服务,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同步开通,2014年4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面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43个政府部门在市信用平台开通了323个部门用户查询账户,形成18项应用合作意向;法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1.5万次,自然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250万次。此外,同步促进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保障和促进了社会对公共部门、金融行业和市场信用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应用推广

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关键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推动应用上下功夫。当前的重点就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以及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再开发的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按照《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以政府应用为示范,以市场应用为重点,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大市信用平台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信用产品使用。

服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目录梳理,设立市信用平台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和子平台。对3200多家进出口企业、17000多名试验区企业法人代表等实施信用核查。市经济信息化委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金融管理部门等共同研究应用信用信息加强相对人管理,推动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制度,防范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使用信用手段优化管理和服务,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质量技监、海关等部门和长宁、宝山、金山等区县都推出信用分类管理和配套奖惩举措,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市统计局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一些部门和区县开展行政审批中使用相对人信用记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以及浦东、杨浦、徐汇等区县,应用信用信息优化公共资源分配,将查询相对人信用信息或使用信用产品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前置环节,将公共资源向信用良好的主体倾斜。市公务员局开展诚信核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率先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并拟在公务员考录环节使用信用报告。

服务城市运行和民生发展。各有关责任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试点,完善信用制度安排,在建设市场招投标、交通港航企业和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加强特定人群信用管理,市司法局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等五类法律服务人员的信用管理;上海银监局加强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并促进金融行业内信息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居住证积分管理中,探索将失信行为列为减分项;长宁区探索对“四医联动”帮困人员、群租人员等加强信用核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利用市信用平台对互联网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诚信建设示范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示范试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共享。支持市信用平台以专业机构为依托,面向人才市场、会展行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信用服务。

(五)培育信用行业,促进行业自律

发展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目前,上海是国内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度最高的地区,全市有备案信用服务机构86家,业务覆盖企业征信、个人征信、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等领域。2013年,行业总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近7%,整体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业内机构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约46.6万份,涉及应收账款管理金额45.62亿元,涉及主体评级对象贷款余额6.46万亿元。

在行业发展方面,市信用平台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通道。各有关政府部门通过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研发产品、推广服务。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信用服务机构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征信机构学习研讨《征信业管理条例》,定期编辑出版《上海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报告》、《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

(六)营造诚信氛围,拓展区域合作

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每年举办“诚信活动周”,每五年举办一次“诚信活动月”。2013年“诚信活动月”期间,组织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了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成果展等120多项活动,逾5万名市民参与。

设立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项目约20个,2014年专项资金额度将达到1000万元。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从业人员信用能力提升等培训,编写出版《上海市公务员诚信建设知识读本》,并纳入市公务员培训课程。

稳步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合作机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联合公示了长三角地区186家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三省一市”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发布了《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倡议书》。

总体来看,本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局良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有望如期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和保障了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要求,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在国内保持了领先地位,得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的肯定。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制度层面,对公共部门掌握的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公开或面向社会提供的程度较难把握,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广度、深度和归集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尚处于探索阶段。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受到条线规范制约、现有工作机制较难支撑、各方面认识差异较大等。今年5月刚发布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已有初步安排,但随着市信用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可能会有预料不到的问题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此外,信用惩戒措施的刚性有待增强。目前,在行政性惩戒方面,缺乏有力的依据,调整行政业务流程和管理方法需要较大投入;在社会联动惩戒方面,因各类信用信息获取难度较大、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相对较弱,尚未形成风气。《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和使用办法》虽然为行政性惩戒提供了一定的原则、依据,但其法律位阶不高,要将其作为工作依据,还存在一定难度。

在技术层面,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并不要求记录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市信用平台、市法人库、市实有人口库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与协作,以满足社会对市信用平台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此外,市信用平台在查询的便捷性以及用户体验方面,也存在改进空间。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今、明两年是全面落实本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继续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和创新导向,着力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延伸工作链条,创新思路方法,突破应用瓶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健全制度规范

力争在地方立法、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指南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积极跟踪国家信用立法进程,推进落实《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争取《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研究起草取得成果。各有关部门、区县将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健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联动奖惩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健全政府部门公开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安排。

(二)完善市信用平台

将市信用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市信用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模式,推动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的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围绕特定人群、重点领域管理等应用需求和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拓展市信用平台的数据归集范围,增强归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指向性,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全面总结12个重点领域13个试点专项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围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发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需求,探索建立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政府示范应用,着力探索信用信息和产品在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特定人群管理以及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刚性要求。强化市场应用,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应用信用手段防范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和经济规模;鼓励社会组织应用信用记录加强自律规范,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落实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与金融等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协同发展,创新研发信用服务产品,支撑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等加快发展。总结深化信用管理示范达标试点等工作成果,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培育诚实守信环境

积极传播信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总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公务员信用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和市民珍惜自身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拓展区域合作,组织落实区域合作重点任务,争取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重点应用领域信用联动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

(六)完善规划计划和组织推进机制

积极对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尽早谋划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多需求,带来了更多挑战。市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通力合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进建立广覆盖的信用奖惩机制,努力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诚信上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五篇: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企业名单

2010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评结果

(二)

质量信誉不合格(B级)的企业名单

原东城区

北京坚城奔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世辉汽车服务公司

北京力群汽车维修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东城航星汽车修理部 北京沃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北京好运维汽配有限公司

北京和平基业经贸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服务部 北京中保五金建材联合经营部 北京市东城区永安轮胎综合修理部 北京永安立业汽车服务中心 北京神舟亚达汽车俱乐部 原崇文区

北京市声远兴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鑫红光汽车修理中心 北京市万宝伟业汽车修理中心 北京市永丰盛汽车修理服务部 原宣武区

北京亚细亚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陆回汽车维修站 北京铁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北京新大陆汽车修理部 北京市佳泰汽车修理部 北京华腾创业汽车维修中心 北京美车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陆昊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宝家行汽车维修服务部 朝阳区

北京市朝阳京联汽车修理厂 联合汽车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厂 北京相龙立新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宏伟恒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祥瑞鑫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诚信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市路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汽车修理厂 京福马(北京)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二类汽车维修 二类汽车维修 二类汽车维修 二类汽车维修 二类汽车维修 三类汽车维修 三类汽车维修 三类汽车维修 三类汽车维修 三类汽车维修 三类汽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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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标龙工贸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分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福利汽车修理厂

北京环宇腾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北京天鹏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会友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越驰通利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快捷汽车修理厂 北京楷铭基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色恒业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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