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合集)》。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区社会民生第12条(完成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考核目标要求,我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我区没有国家省下达的大型交通建设项目,仅仅有农村道路建设任务,分别是乡、风景区3条通组公路,要求修建宽3.5米,厚0.18米,总长3公里的村道。总投资90万,其中中央投资30万元,地方自筹60万元。3月18日,区农林水局(交通局)工作人员利用GPS采集系统完成了道路的计划采集工作。到12月底为止,风景区2公里村道全部完成,乡村(区园林局为业主)1公里路基已经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由区农林水(交通)局、区发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交通局)局。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决策及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工作。
(二)严格计划管理
农村道路项目由乡和开发区编报,区农林水(交通)局具体负责核实汇总,并报区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计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凡未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内的项目不予以安排相关补助资金。今年,省下达我区通村公路计划共3公里。
(三)强化项目管理
施工过程中,乡和村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严格遵守项目申报和基本建设程序,没有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
(四)严格资金管理
区级和乡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好了项目建设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依规使用资金,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资金检查,确实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质量管理
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原则实施。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管。乡镇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今年完工的农村道路,均达到了路基大于3.5米,厚度达到18公分,强度达到30兆帕的标准。
为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问题,根据县联社转发《关于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管理的风险提示》(银监办发[20xx]16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社于日前对印章的审批、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印章使用管理的自查情况
(1)**信用社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印章制发由联社统一刻制,停用及时上交联社有关部室,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现象,
资料共享平台《印章管理自查报告范文》(https://www.unjs.com)。(2)印章使用情况:信用社印章由信用社指定专人保管,对印章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用章制度;各类业务用章、个人名章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使用责任。业务用章和日常办理业务的个人名章只能在营业场所使用,并用于规定的业务种类,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随用随盖,没有预盖印章和借与他人使用的情况。
(3)严格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印章管理登记簿,保证印章在刻制、更换、保管、使用和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严格登记。要求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印章保管使用上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主办会计有每月对各类会计印章进行检查。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各网点行政印章未入库保管。
三、整改措施:
今后进一步加强行政印章的管理,坚持“双人入库保管、事先审批登记、双人监督用印”原则,确保双人双锁、密码钥匙分管,做到人离章收,入库上锁。
一、 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 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XX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05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XX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XX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XX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XX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 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09]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XX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XX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 2009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XX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XX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