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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自检自查报告(范文三篇)

2022-06-14 00: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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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物业消防自检自查报告

近期,发生在各个地方的多起火灾给每一个人敲响了警钟。施工现场本身就是火灾的多发地点,个性是北方的气候环境所影响。所以我们更就应提高警惕,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本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活动是按照洮南市消防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同时也为了杜绝和减少火灾发生及尽量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物资的损失,认真自上而下地开展工作,现将工作状况自检自评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职责人:XXX消防安全管理人:XXX

2、落实了安全职责制。制定了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小组成员的分工,并作出消防演习的计划。

3、制定了工人生活区和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制度,消灭了一些在生活用电过程中存在的隐患。

二、认真做好现场各项检查

根据县消防部门的精神,我项目部开展了消防安全工作每日一小查、每周大查、每月一总结的方法,针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同时,我们对检查的结果进行了分析,并要求同查人员一齐认真开会总结。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消灭死角,杜绝各项隐患。具体检查资料有以下几大项:

1、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的设置是否贴合规定;

2、消火栓、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贴合规定;

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是否贴合规定;

4、施工现场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贴合进场规定;

5、施工现场的工人作业状况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我项目部将消防安全纳入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必讲资料,每月都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透过安全教育来加强工人的的消防安全知识。

2、我项目部还在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了登记,并设立明显标识,随时提醒工人注意消防安全。

3、开展了“消防演练”活动,在活动中让施工人员明白如果发生火灾的时候就应如何进行自救。

经过这一个月的努力,我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初见成效,经过消防部门的几次检查,我们也发现几处隐患,我项目部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消防部门的认可。

当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努力,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工人消防意识;定期、不定期认真开展好防火值班安全检查,让施工现场永久杜绝火灾的发生。

第二篇:物业消防自检自查报告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规范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应明确公共部分具体设施设备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程序等,建立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切实解决火灾隐患、经费等问题,对于需要动用房管部门的专项修理基金,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应帮助物业单位协调各业主,或者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业主,以便尽快地启动维修基金,以保证火灾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牵系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清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才能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县人社局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县人社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的基本方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维护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加大排查安全隐患力度,确保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形势。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逐项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二是利用每一次例会,部署、分析、研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制度。三是坚持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送,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安排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

二、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工作

以劳动监察专项检查为契机,指导、协助辖区内企业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案说法,让企业深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毫无松懈地抓好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二是结合“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是建立了以“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用工合同不规范、工伤认定标等社会矛盾纠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77.32%。

三、狠抓预防,确保局内安全

我局坚持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齐抓并进,做到了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在隐患排查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注重车辆管理,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做到节假日公车入库,禁止单位驾驶员酒后驾车,禁止领导干部酒后驾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要求全局职工严格遵守交通规章,禁止横穿马路,禁止乘坐无客运资格的车辆外出;三是注重全局内部防火工作,各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人走电关,避免电脑、电热水器等因漏电引发火灾事故;四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意识,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五是积极协助相关单位,作好安全生产事故工伤认定、仲裁等工作,共定工伤***件,处理劳动仲裁案件***件。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未出现人员、财产、交通安全事故。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指导精神,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狠抓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人才引进、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力争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法制建设、提升科技保障、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确保用水、用电、用火、出行等方面的安全正常运行,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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