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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报告

2022-04-05 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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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报告

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防控及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结合电力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在我公司热电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并将自查活动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汇总整改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现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反事故演练等形式,督促员工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学习,并将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积累、备案,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5、关于应急救援预案送贵局备案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将救援预案送交贵局备案,并在预案进行变更、改动时及时通报贵局更新。

6、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书问题。我们将于近期建立安全生产联责制度,在生产组织体系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每名员工都担负起维护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完善、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

第二篇:电力企业自检自查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我委根据文件精神,从12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状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状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工作自查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思考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状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状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到达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职责,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职责,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透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状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透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透过自查,我委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到达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篇: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工地的安全生产状况,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我公司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布置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现将我公司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制度得到落实,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更新,公司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公司领导与各班组队长及生产一线全体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班组队长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成立了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的安全检查组,不定期到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查漏补缺,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上下杆路演练,使公司职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公司每周召开两次专题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

公司为全体职工购置配备了绝缘梯、绝缘鞋及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每周两次检查吊椅、安全带、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做到各种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有毒有害场所设置事故柜存放的防护急救用品齐全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

安全检查组按照要求,除不定期检查外,还于每月初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作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发现问题立即停工、不解决不开工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通过自查,促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又有了新的起点、新的要求。在自查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公司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真正做到安全到个人、安全到现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从思想上不断深化“安全第一”的认识,从经济上不折不扣的满足“安全第一”方针落实的要求,确保全年生产无事故。

第四篇:乌鲁木齐市安监局安全生产

乌鲁木齐市安监局2009年安全生产 综合协调、应急管理及事故调查工作要点

2009年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应急管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抓基层、强基础、除隐患、保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安全生产年”和“基层建设年”为主线,加强对市属相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深化目标管理考核、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支持各区(县)安监部门开展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实现乌鲁木齐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协调、监督工作。一是按照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各区(县)、有关部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二是充分运用自治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统计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三是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加强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及时整改销号。

二、深化目标管理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修订《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当

—1— 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分解意见》,改进完善考核细则,发挥控制考核指标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继续坚持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对各区(县)、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预警机制,做到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四是强化对重点工作的考核,如安全生产示范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通过对重点工作的考核来促进和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综合监管。通过工作通报、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综合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市属有关部门及行业领域实施有效指导、支持、配合和协调力度,督促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综合监管。支持、配合市属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以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治理,推进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辆、校车的整治,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运输、非法载客行为,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强力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区间以上客运车辆GPS安装工作,鼓励旅游客运车辆和出租车安 —2— 装GPS。二是深化消防安全整治综合监管。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整治活动,以大型商场、市场、宾馆、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设施等为重点,对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疏散通道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综合监管。支持、配合建设部门继续排查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隐患,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是支持、配合、协调煤炭、农机、水利、旅游、民爆、城市燃气、电力、教育、特种设备、体育、气象等管理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四、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安监局安排部署,协调开展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部署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督促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五、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支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煤矿、消防、建设、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指导、协调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督促3个冶金企业、13个机械制造企业年内完成标准化评级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六、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加强冶金、有色、

—3— 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力、城市燃气等行业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管工作,指导做好相关安全评价、评审、备案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重点指导相关区(县)做好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监管工作。

七、参与相关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关于授权市安监局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的批复》(乌政办„2007‟173号)要求,组织开展对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支持各区(县)安监部门开展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是完善事故查处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坚决打击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瞒报事故案件受理和核查机制,对举报事故案件及时安排进行核实调查。三是认真做好较大事故备案工作,督促区(县)安监部门做好一般事故备案工作。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各区(县)、各部门、相关企业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二是做好我市的应急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的现状,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网络,为应急救援提供良好的支撑。三是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 —4— 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会同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做好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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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调查报告与安监局廉政督查工作报告

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把安全生产纳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严格的安全执法既是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目的和要求的保障。因此必须在严格安全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及其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惩处力度上下更大力气,真正落实“铁腕治安”、“猛药除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目前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监管队伍不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成立时间短,人员基本没有企业从业、从职经历,安全业务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乡镇虽大多数都成立了安监办,但安监办没有专项编制,人员大多来自其他单位,且兼职较多,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少数安监人员仅仅干点文件收发传递工作,根本无法承担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加之安监人员压力大、责任大,导致安监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安监队伍的整体合力。

二是联合执法力度不够。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单打独斗”状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还不健全,相关部门与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没有形成监管合力,致使一些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一些老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从协调机制这个层面来看,安全生产执法需要在交通、建筑、国土、农机、劳动、环保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执法程序不完善。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

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甚至出现执法行为个人化,以言代法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只是采用口头形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有的执法程序过于简单化,不依法发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四是少数执法人员不适应执法需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涉及法律法规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行政执法人员较少,业务量大,致使执法人员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较少,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监管中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行政执法应当为实现政府的管理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现实中却呈现出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多次执法、政出多门、借法争权、借法争利等执法不协调和执法冲突时有发生,相关部门间各自为政,缺少配合与联系,造成管理上的错位和缺位。表现不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规性、严肃性、权威性。

二、强化安全生产严格执法的有效途径

“安全 同时”要求的,准予立项、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不符合要求,坚决不予放行。同时,还要加强对获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单位的追踪管理,对在生产过程中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标准,或者因出现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整改和纠正;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变更或撤销安全许可,责其退出相关生产经营领域。

(二)严格规章制度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从本质上讲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法定义务,要求企业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实践充分证明,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安全事故就可控、可防。作为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要始终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督监察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的重点,既要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也要看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还要看企业是否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管理,对“三违”现象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罚。凡在检查中发现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的问题,都要责其纠正,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确保制度健全和责任落实。

(三)严格安全生产标准监管,促使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大类。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维护。凡是纳入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都是要求企业必须做到的。凡是违背安全生产标准的现象,都应定性为安全隐患,都必须整改纠正。可以说,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严格安全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它既是隐患辨识、确认的依据,也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要把安全生产标准监管作为安全执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令其停产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 关闭。

(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事故从本质上讲是风险控制失效的结果。因此,除了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次生事故外,任何事故都属于责任事故。搞好事故调查处理,除了要查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更主要的目的是找到薄弱环节,优化健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事故预防。因此,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深查细究,把原因查清楚,把责任分清楚,把教训讲清楚,把整改措施理清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切实起到查处一个事故,震慑一批企业,教育一方群众,推动一次工作的作用。

(五)严格行政制裁,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震慑力度。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理、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制裁等措施。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却普遍存在重行政强制、轻行政制裁的问题。对于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必须采取诸如责令整改、责令停产停工整顿乃至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措施等行政强制手段,坚决制止和纠正正在遂行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但是,仅此还不够,在行政强制的同时,还必须辅之以必要和严厉的行政制裁措施,要通过罚款、扣押等制裁手段,警示教育企业,促其深刻汲取教训,杜绝同类行为再度发生。鉴于当前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比较普遍的状况,应该切实加大行政制裁力度,增强震慑效果。对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各类行政处罚措施,要统一采取上限处罚。对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由于涉及多个执法部门,应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综合制裁措施,予以更严厉的打击。情节严重的,应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严厉制裁,力争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着力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安监局廉政督查工作报告

处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党组、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全处监察人员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监察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局纪检组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了国家安监总局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今年以来我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落实责任,促进了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后,我处组织全体人员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按照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我处与局党组签订的20**年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把全处的责任进行分解,把廉政建设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每个监察人员身上,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促进了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安全许可、监察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中,做到了把各项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九条纪律”、“五项规定”和“十不准”,规范了工作程序。为认真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我们坚持把各项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遵守处务会议制度,凡涉及重大或较大问题,在汇报局领导的基础上,都在处务会议上经过充分的酝酿后再做决定,从而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在开展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或到煤矿检查验收及事故调查前,都先召开会议,强调和安排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九条纪律”、“五项规定”和“十不准”,在安全许可证受理和发证,“三同时”审批工作中,严格遵守政务大厅的办事流程,不越级或越权受理,不违反工作程序,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 执法。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双汇报”制度,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人和具体工作中。每个监察人员既对所分管的具体业务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不论是处室负责人还是一般监察人员,下煤矿监察执法和检查验收,都强调“一岗双责”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都要求检查前向煤矿递交“廉政监督卡”,出差回来后还都要进行两个方面的情况汇报,认真填写《监察日志》,从而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增强了每个党员干部和监察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接受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我处监察人员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学习,大家都认识到,只有时时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时时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点点滴滴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从思想深处构筑反腐倡廉和道德意识的防线,真正做好廉政建设工作。

五、认真开展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筑了拒腐防变的防线。结合我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安全监察执法,“三同时”建设审批,参加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情况,对照我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局党组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及分工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了“九条纪律”、“五项规定”、“六条禁令”、“十不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全处人员做到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效的构筑了拒腐防变的防线。

六、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保证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在审查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了严格审查资料,由监察一处、人事处、技术装备处和纪检监察室分头把关,共同会审,并经两个分局组织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颁发证件。发证工作严格遵守政 务大厅工作流程,做到了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事例和行为。

我们要继续以党的 和 届五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2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局党组和纪检组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按照《20**年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要求,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十不准”,把廉政建设贯穿到安全监察、安全许可、“三同时”审批的各项工作中,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保持我处廉洁、高效、公正的良好工作作风。同时,认真完成局党组和纪检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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