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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云人社通67xx6810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xx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xx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院按照《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唐人社办【20xx】21号文件“两定点”单位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我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对于我院就诊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挂牌住院、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我院成立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参保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不定期对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提昌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发生。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发生。
4、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5、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均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操作技能熟练,医保政策学习积极。
3、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未发现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住院或故意拖延出院、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发生。
3、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
经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进一步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使我院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加强了责任心,严防了医保资金不良流失,在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大邑县董场镇公立卫生院 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大邑县卫生局:
我院根据大卫计„2011‟12号《大邑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立即成立了自查小组对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自查: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1、经医院院务会讨论通过成立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 组长: 揭正富(院长) 副组长:何金坤 潘俊岚
成员: 钟昌启 牟秀珍 李院书 杨海波
2、领导及成员职责:
揭正富 负责监督全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钟昌启 负责医疗价格核对,负责辅助检查费用核对、病员结算,单据初审;
何金坤 ;负责医疗价格核对、监督,负责辅助检查费用核对、病员结算,单据初审,统计;结算终审、汇总上报;
李院书 负责统筹资金划拨、登记;
潘俊岚 负责把握出入院指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病案控制;负责病历、处方等病案管理;
牟秀珍 负责管理医生医嘱执行,医疗费用核对; 杨海波 负责药品医保对码、药品价格、药品费用核对;
二、加强管理,具体落实
1.严格按照我院与社保局签定的《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
2.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强调我院基本医疗工件:严禁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住入院或者将符合出院指征的应予出院的参保人员继续滞留住院;按规定查验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险卡导致他人冒名顶替、挂床住院;严禁记费科室虚记费用、串换药品或者诊疗项目、伪造证明或者凭据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基金;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支付,严禁将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妇女生育费用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3.制定和优化住院服务管理:
1)、制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内控制度,设置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严格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确认; 4)、及时结算住院费用;
5)、严格执行药品、物价监督部门相关政策法规; 6)、分类规范存放住院病人病历、处方,做到有据可查;
三、政策宣传、制度保障
1、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公示:
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
公示四川省基本药物中标目录,
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立导医咨询台、对外设置宣传栏,加强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开展公示制度、补偿情况等相关工作,公开监督电话:88221000接受社会监督;
2、惩罚措施:
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制度的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年度考核和绩效分配挂钩;
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谋取个人私利,如给医院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责任后果自负。
四、存在问题及处理:
针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如下:
1、部分住院病人在输完液后,虽经医务人员劝说及签离院责任告之书后,病员坚持回家休息。我们将加强医保政策宣传;
2、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未分清门诊和住院限制用药,疾病诊断不规范;
有时因系统故障、工作繁忙或自身疏忽,造成费用发生时间和实际不相符合,对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未及时要求病人或家属签字;
3、部分病人无床头卡,部分病人的医疗没有下医嘱,参保与非参保病人病历、处方没有分开管理。我院将加强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对病历、处方实行专人管理,规范分类存放,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这些问题说明我院对医保工作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不强、专业水平不强。我们将加强对医疗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这些问题改正。
由于基本医疗工作是一项是党和政府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我们医保基金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并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经常沟通,使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大邑县董场镇公立卫生院
201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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