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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三套利”、“四不当”等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要点,各地银监局对辖内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已渐次铺开。银行各类“脱实向虚”的资金空转行为、各种规避监管的套利行为和违规关联交易成为检查重点,化解金融风险成为现场检查的题中之义。
监管检查有序进场
目前,一些银行已有银监局进场,另一些银行在等待监管部门现场检查。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银监局已经进场。这次检查力度很大,覆盖面也十分广。同业业务、投资业务、理财业务的合规检查首当其冲。”
某城商行资管部王总对记者表示,全行正等待着银监局进场检查。银监局已经召开多次会议,针对一些银行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提示。“监管部门多次强调注意同业业务、投资业务、理财业务,关注点在于是否存在杠杆高、嵌套多、链条长、套利多等问题。”
据悉,针对银行的细化问题,地方银监局会提出针对性的监管意见,一行一策。此外,各地银监局在检查过程中会收集二至三个典型案例,对分支机构因总行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而发生的问题,将会进行检查报告。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及时专题报送银监会。
同时,专项治理的时间表也已明确。各银监局将于6月底前向银监会报送现场检查意见书,并于7月底前向银监会报送最终处理处罚结果。
重点在于化解金融风险
综合银行和监管部门人士的体会来看,这次检查针对性强,监管部门把解决“脱实向虚”的问题、化解金融风险放在了重要位置。
首当其冲的是,造成“脱实向虚”的同业空转、理财空转等现象要切实整改。例如,银行是否有大量运用同业资金来对接投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放大杠杆、赚取利差的`现象;是否有通过同业绕道,虚增资产负债规模、少计资本、掩盖风险等现象,是否有理财资金为各类监管套利提供支持的情况。
另一个重拳则打向监管套利。这包括规避监管指标的套利,如通过各类资管计划违规转让等方式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人为调节监管指标;如规避自营贷款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风险管理要求,通过非标准化债权同业投资业务和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提供授信融资。
“资产出表、非标投资等业务在银行业较为普遍。中小银行受制于资本压力及信贷额度,往往会通过各类业务实现资产出表,检查关键就在于穿透看风险管理和底层资产,是否有规避监管指标的不合规之举。这并非对资产出表或非标投资等业务一网打尽,而是针对业务操作重申合规和安全性。”业内人士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银行业务的模糊地带也被纳入监管视野。“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监管部门发现某些银行存在利用私募ABS实现资本套利。”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发行和投资私募ABS这一行为并不违规,但可能存在混淆概念而进行监管套利。目前一些银行通过私募ABS实现资产出表,对于风险权重及资本计提并不规范。
据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拟对银行发起和投资私募ABS的规模和情况进行监测。这一资产出表通道或将收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人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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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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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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