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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自查报告
【篇1:2013年金融统计自查报告】
xx农商行2013年金融统计
自 查 报 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2013】40号)、《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发【2013】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3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12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12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12年7月,我行按照贵
行x银检意字(2012)第02-6号,关于2011年至2012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
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
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截止2013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 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 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
通过对2012年和2013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xx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2012年度代理财险发生额64.9万元;与新华、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12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167.8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2013年1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62792万元,其中国债5000万元;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22084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708万元;2013
年2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65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3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82万元;2013年3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34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54万元。自查核对无误。二是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兴业银行应急账户2万元(除3月份季度结息外无其他发生额)。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69220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15200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截止2013年3月末,我行房地产贷款余额65404万元,无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110493万元、142257万元、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354575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篇2:金融许可证自查报告】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关于金融许可证的自查报告
根据烟台银监分局《烟台银监分局办公室转发山东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年下半年金融许可证检查情况的通报》银监烟办发
[2012]12号文件的要求,及《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行金融许可证的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的公示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金融许可证应当在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经自查,我行金融许可证出于安全性的考虑,现悬挂于柜台内的墙壁上,因我行现金区面积不大,墙壁距离窗口约4.5米,客户在窗口外能够清楚地看到金融许可证。
二、业务范围和主要负责人的公示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将业务范围逐一列出,并按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公示主要负责人。经自查,我行在联动门门的墙壁上已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此处为开放区域,客户能够靠近查看。
三、发生变更事项后及时换领金融许可证
我行在2011年4月28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期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等均未更改,所以不需换领。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自查,我行严格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金融许可证进行了管理,未发生违规现象。
通过学习银监烟办发[2012]12号文件,了解到金融许可证作为重要的凭证,应对其加以重视,因此在开展自查的同时,我行专门针对金融许可证管理方面进行了整顿及学习。
一、加强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实行管理,提高相关人员对金融许可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把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当成重要的工作来做。注重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保证银行的稳健发展。 二、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金融许可证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指定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保证许可证的保存完好、存放安全、变更及时。
【篇3:关于对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情况报
告.doc】
广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对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
情 况 报 告
根据省联社(倘信联办[2012]147 号)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中
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2]21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联社财务部组织32个
网点会计先后历时20天,于2012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我县
辖内32个网点自年初以来至8月15日此阶段办理的存款业务等
内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采取调阅尾箱、登记簿及凭证资
料,通过电子监控查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等方式,现就自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自查慨况
我县联社是全县农村信用社独立唯一的法人机构,全辖有非
独立的核算网点32个。截止到2012年8月底,我县农村信用社
各项存款余额为273369万元,较年初增加29278万元,完成市
办下达的存款任务35000万元的84%;各项贷款余额为152806
万元,较年初净投放19183万元,控制在人民银行核定的信贷规
模内。本次自查内容包括以下12个方面:账户管理、对帐情况、
现金库房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印证分管制度、大额款项支
付管理、特殊业务处理、会计核算、存款利率执行情况、违规吸 收存款情况、操作风险防控、收费管理等。2008年以来,领导
高度重视案件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
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
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
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类
汇总,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剖析根源,
制定方案及时整改。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
(一)账户管理情况 各类存款账户都严格执行了开销户制度;存款账户的开立.
变更和撤销程序都是合规有效的,存款开立都实现了实名制并进
行3801交易码核查,对所有有效证件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公
的账户开户资料及证明文件都完整有效,对不动户都还莫有进行
久悬处理,余额为零的进行了销户,有效账户机构信用代码证发
放率100%,新农保批量开户资金都进行了严格管理。但还存在
一些问题,主要有:对长期不动户未及时催促客户规劝客户清户; 2007年以前开立单位活期账户开户资料不齐。
(二)对帐情况
2012年6月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北
县农村信用社对账工作实施细则》(新信联字【2012】55号)。
落实对账工作职责,充分提高对账工作质量和对账频率。吸取教
训,认真剖析历年案件形成的原因及特征,进一步挖掘目前对账
工作存在的案件隐患,做到内外员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账
工作严禁图形式、走过场,要切实自查整改信用社对账工作中存 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杜绝一切经济案件的发生,力求达到我县制定的对账工作目标:即1、以公存款对账回单为准,公存款月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2、以存放款和社内往来对账回单为准,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3、以会计主管(含授权主管)登记在“工作日志登记簿”--“其他工作情况栏”记录为准,账折见面每天至少核对2户活期储蓄,日对账率应达到95%以上;4、以催收通知单函证为准,对6万(含6万)以上的表内科目贷款双人对账,年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表外已核销及置换贷款其借款人死亡但有继承人的贷款双人对账,年对账率应达到80%以上;
5、以股金函证单为准,股金年对账率应达到100%;6、以“三碰库”尾箱清单对账为准,单个柜员现金三碰库日对账率应达到100%,主管汇总碰库日对账率应达到100%;7、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现金库存、重要凭(单)证、物品检查登记簿”汇总登记为准。会计查库、主任查库对账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各类存款账户按规定执行对账制度;定期开展结算账户对账工作,关注重点账户、大额资金频繁交易账户及其他异常账户等的对账情况;对账人员和记账严格分开程序合理;但是对账单收回率只有61%,主要原因是村委会开立的账户对账单不及时交信用社网点。
(三)现金库房管理情况 现金、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账账、账表、账实、账簿相符,金库出入库合规,现金调拨交接手续合规;现金按照规定及时入库,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但是个别网点存在以下问题:1、金库设施不齐全,防潮、防霉工
作不到位等;2、库房卫生很差,库房内外蜘蛛网、灰尘很多、很厚、长期未进行彻底的清扫。3、未严格按执行库存限额制度,有8个网点还有库存超额现象,未及时上调头寸。
(四)重要空白凭证管重理情况
各网点都是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经全面覆盖各个环节,建立了分类登记簿和分户账,重要空白凭证都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表内外核对无误,重要空白凭证都严格执行了入库.登记.领用.销号.作废等手续,会计主管按每周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盘底查库。.
(五)印、证分管制度执行情况
各网点业务专用章及个人名章能够妥善保管,人员变动基本上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的现象;印章名称印模登记合规。柜员制的网点印、证使用属于是同一个人保管,上级监管部门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进行案件控制,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六)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情况
对大额存款支付执行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按规定对大额款项收付进行有效证件、付款依据的审查、登记和报备,存款信息真实完整。存在的普遍的问题是各网点上报领导签字不及时或补签字 ;部分网点存在大额交易登记簿登记汇出不全,缺换人复核的现象。
(七)特殊业务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受理查询、冻结和扣划等业务按规定办理挂失、解挂业务,对挂失当事人通过公安部门身份证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办理,没有存在违
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是,手工挂失登记簿登记欠完整,“受理处理记录一栏”大多只是登记“按规定受理挂失”字样,没有详细记载挂失内容;部分信用社有口头挂失未按时登记的情况。
(八)会计核算
存款业务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没有存在乱用会计科目的情况;不存在账外吸储、账外运营的情况;严格执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合规。
(九)存款业务事后监督制度 我县联社已经于2012年4月成立了事后监督中心挂靠财务部,及时全面的对存取款业务执行事后监督检查,稽核部门也每季度对各网点进行业务检查审计,对发现问题做到整改问责。
(十)利率执行情况
我县32个网点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执行,存款的结息、付息都是按照国家利率管理制度执行并由省联社在核心系统输入控制的,应付利息都是按季及时计提,存款利息都进行了准确无误的计付,不存在多付或少付利息现象。
(十一)违规吸收存款情况
1.全辖32个网点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情况。全辖32个网点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包旅游、赠送实物(卡)等名目和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等情况。 2.全辖32个网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守《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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