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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风险自查报告(合集)

2022-03-03 0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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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税收风险自查工作报告

为及时掌握全市国税系统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顺利完成省局下发的税收风险评估任务,8月10日,市局召开税收风险评估应对工作汇报会。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明同志出席会议,市局其他领导、各风险团队组长、副组长及部分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国税局副局长邵文政同志主持。会上,首先,各税收风险评估团队副组长及参会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方法措施、取得成效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做专题汇报;其次,市局相关领导分别就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发表意见和看法。据统计,截止xx月10日,我市6个风险评估团队接受评估任务74户,已评估53户(含正在稽查户数,下同),占总户数的72%;发现问题户45户,占已评估户数的85%;评估税款2309万元,已入库457万元,加收滞纳金25万元;核减进项税留抵税额42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123万元。县(市、区)局接受评估任务60户,已评估42户,占总户数的70%;发现问题户23户,占已评估户数的54%;评估税款61万元,已入库56万元,加收滞纳金5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22万元。

最后,吴俊明局长充分肯定税收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培训了人才,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税收风险评估团队要加大力度,集中力量,确保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税收风险评估任务,对已得到确认的评估补税,要及时组织入库;二是对已完成评估的纳税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录入工作流系统,征管科负责督查提醒;三是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税收政策处理,对需要移交稽查的问题,应及时移交稽查处理,降低执法风险;四是要认真总结评估中的经验做法、方法措施等,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借鉴;五是要编写评估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认真研究分析,供评估人员交流学习;六是针对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纳税评估培训,既要培训评估方法、流程,也要注重政策业务和系统应用培训,切实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七是要鼓励评估人员积极自学,要选择好的纳税评估教材书籍,发放给评估人员,为评估人员自学创造条件;八是此次税收风险评估工作结束后,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已评估纳税人(特别是经评估无问题的纳税人)开展交叉复查,检验评估的质量;九是要进一步配优税收风险评估团队人员,提高评估团队人员整体素质。市局抽调各单位人员时,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

第二篇:税务自查报告

为配合分行个人金融部开展201X年尽职监督检查,本着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减少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第一,个人贷款业务方面

截至自查之日,我行个人贷款余额为49xx万元,其中“随薪贷”余额2000万元,其他个人贷款余额20xx万元(包括不良贷款余额10万元)。为强化对不良贷款存量的管理和控制,我行严格按照《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XX银行XX分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不良贷款的增长,并积极组织业务人员通过上门催收、电话催收等方式减少现有不良贷款,截至自查之日共收回不良贷款利息XX万元。

“随薪贷”业务从受理、审查到发放全过程严格按照《X银X办发(2011562号)》等相关规则制度执行,不存在资金发放方式、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

第二,客户管理系统方面

根据PCRM、CFE相关文件要求,我行及时更新新用户和清理冗余用户,到目前为止我行在客户管理系统中共有4名操作人员。根据我行实际,我行针对性的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集体讨论、

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全体系统操作人员都能较为熟练的运用相关的功能模块。

第三,客户关系维护方面

由于我行人员不足,尚不存在专门的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和客户维护人员。对此,我行根据《客户关系营销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指派专门兼职人员负责,维护重要客户和贵宾客户。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以保障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四,基金代销业务合规方面

我行根据上级产品发行文件和产品销售文件,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并根据《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等通知积极组织宣传销售,但由于基金行情等原因,从XX年到目前为止尚未销售成功,故不存在操作风险。由于我行目前暂无人员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现正组织人员学习和培训,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个人理财及贵金属方面

在自查过程中我行发现以前销售个人理财产品中有个别客户存在尚未填写《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资料,保管也尚不完善。对此,以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贵重金属业务尚未开办。

通过自查,发现我行在个人金融相关业务方面还存在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受理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对此,我行将及时根据制度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杜

绝类似不合规、不完善、有漏洞、有风险的情况发生。

第三篇: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06年实现营业收入2006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年度-20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09年度-2011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年度-20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第四篇:开展纳税人涉税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开展纳税人涉税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建立良好的税收环境,实现纳税人自我修正涉税问题,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特开展纳税人涉税风险自查工作,请见到此通知的纳税人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关于本次在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排查的属期为2011年1月-2014年9月。

2.开展自查的时间:2014年10月1日-2014年11月17日。 3.自查结果于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7日期间通过神州浩天申报接收系统随申报上传。(纯所得税户,2015年1月征期上传)

4.上传内容及操作说明: (1)随告知提示下载相应文件

(2)进入申报界面,打开《自查结果统计表》,如果下载的文件中包含dat文件或zap文件,点【导入】,选择已下载的dat文件或zap文件,确定导入;如果下载的文件中不包含dat文件或zap文件,直接填写《自查结果统计表》

(3)填完《自查结果统计表》后,点击【导出】

(4)点上传文件,选择需要上传的《自查报告》和其他附件 (5)选择导出路径,完成导出,生成结果回收文件

(6)2014年11月申报时,申报系统会有回收提示,上传之前生成的回收文件即可,上传其他格式的文件一律无效 5.自查报告采取问答式,无问题的项目须填写“无问题”,有问题的项目须具体填写涉及的金额、税额及问题描述。

6.通过梳理涉税风险提示要点,发现当期问题的随申报进行相应调整;发现以前属期问题的,在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期间,前往所属税源管理部门开具《纳税评估、税务核查、税务稽查调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传递单》后,在申报大厅办理补充申报、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等业务。

7.请收到《自查提纲》的纳税人对本企业涉税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提高本企业税法的遵从度。税务机关回收自查结果后,将逐户对自查结果深入整合分析,对仍然存在涉税风险的企业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同时自查结果作为企业档案留存,用于企业信誉等级管理。

第五篇:税务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1)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2)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1)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2)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3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2)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3)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第六篇:费用报销的涉税风险

会计日常工作中费用报销事务几乎占了工作的一大半,但因为其操作难度相对较小,导致许多会计人在重复的费用报销工作中麻痹大意,最终影响其工作质量。可以说,费用报销工作如同一面镜子,可以照见公司管理的方方面面。签字流程与权签额度体现了公司的内控水平;发票审核与费用归属可折射税控风险意识;有无公款私用、贪污浪费等现象可以甄别高管的廉政程度;费用动向则能透视公司运作效能。下面为大家解读费用报销的一些技巧。

一、重点关注费用报销的涉税风险

费用报销时应重点关注发票合规性、费用归集、签字手续、预算等事项。其中,潜在的税务风险点包括:①发票审核不严,导致假票、废票入账,少交所得税;②将薪酬类支出当作费用处理,如出差补贴,少交个税;③将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其他科目,如将旅游费计入差旅费,少交所得税;④将赠送行为当做费用报销,如购礼品用于客户维护,少交增值税、个税、所得税。

为了降低涉税风险,费用报销需做到四统一,即会计分录、凭证摘要、审批单据、发票应保持一致。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让会计做账规范,另一方面是为了规避税务风险。许多企业的费用报销瑕疵多多,有替票现象,也有套现现象,还有替薪现象,这给财务留下诸多隐患。不管怎样,会计人员应秉持一点:费用报销,以发票记录为准,只认发票上的列示。

二、审批签字如何规范

员工报销费用时,都需要哪些人签字呢?中等规模的企业签字流程一般为部门经理、财务部、财务总监、主管副总。如果公司没有下发费用预算,一般还需总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签字作用是证明业务属实,财务部签字目的是审核发票与金额、核定预算,财务总监签字是为了知晓资金流向,副总或总经理签字是审批同意资金支出。

各级领导进行费用报销权签时,等于是为公司资金的支出把关。如何杜绝一些领导不作为、乱作为呢?不妨借鉴一下华为的做法。华为高管余某因在费用报销审核中未认真履责,华为决定停止其费用报销权签权力三年,本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年内如需恢复权签,须由个人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其停止权签权力之前三年的权签行为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金额及审计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后,方可恢复费用报销财务权签权力。

三、发票的学问有很多

千万不要相信市面上兜售的保真发票。小广告以只要税点绝对保真为噱头,极易骗得企业上当。上当的内因当然是购票者的私念,或想规避个税,或想套取公司资金。外因则是“发票商”抛出了可验收后收费的诱饵。这时要多个心眼了,查验发票还真可能是真的。伎俩在后面,当你付清税点后,开票方会申请将这张发票作废。

实际上,假发票很少是善意取得的。一部分是企业以费用报销方式发放工资、奖金,一部分是公司给客户的回扣、返点,假发票是找来冲账的。如果个税起征点仍这么低,第一部分假发票将持久存在。如果中国的商业环境还这么差,“好处费”就不会绝迹,第二部分假发票市场也不会淡出。假发票的背后透着无奈!

另外,审核发票时要特别留意发票的盖章,注意有没有以下常见的错误:

①以盖财务专用章代替盖发票专用章;

②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③发票抬头错了,修改抬头后,在修改处盖发票专用章;

④盖的发票专用章看不清晰;

⑤发现发票专用章后不清晰,重新盖一次;

⑥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或同时盖新版、旧版发票专用章。有这些问题的发票都是废票。

企业的确会有许多费用支出不能取得发票,没有发票能否报销?这个问题涉及两个层面:第一,费用发生了且能提供证据证明的,可以报销,但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先别骂这是废话,再看第二种情况。不能提供费用真实发生的证明时,除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是内部员工报销,报销款并入薪酬计个税,如果给外部人士报销,视同赠送计个税。

会计人员切勿为公司找发票平账。很多公司因种种原因会计账面留有大量的“其他应收款”,这些名义上的资产实质是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如果会计人员想把公司的账做实,应要求借款人尽快拿票报销;借款人离职且无接替人的,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即可,没有必要且不应该越俎代庖自己去搞发票平账。

四、怎么管好高管的费用报销

要想管好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建议重点监控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等科目,这些科目是所谓的职务消费的重灾区。最好做到公示高管费用报销,全员监督。注意厘清高管假借下属名义报销的费用。高管在分子公司有兼职的,还需把审计延伸到分子公司,这里的“故事”很可能比总部还精彩。

在费用审批时,高管报销费用一般只需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只要不太出格,碍于面子,财务总监和总经理都会签字。这么一来,高管的职务消费等于没了监控。

怎么改进?公司可在监督方法上多想办法。譬如,华为的内审可以监督任正非的费用报销。任总一次去日本出差,报销差旅费时,把住酒店时的洗衣费也计算在内了。华为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中是不允许员工报销此类费用的,当内审发现这笔不当报销后,将之写到了审计意见中。任总为此做了自我批评。做法或许偏执,意义发人深省。

高管费用全员公示也是可行的办法。有个公司做法很独到,财务把每位高管的费用罗列出来,按高低排序,全员公示。想想啊,哪位高管愿意自己每月都“荣登”榜首呢,于是能不报销就不报销了。

五、财务应把工作做在前面

每当业务人员拿着一摞发票到财务部,总会被会计人员摘出不合规的报销内容,这时业务人员就会抱怨了。要打破这种隔阂,除了制度先行,财务人员还应主动走出去,用培训的方式把自己的要求告诉业务人员。

国税涉税风险自查报告(共3篇)

国税风险自查报告

税务风险点 自查报告

国税税收风险评估自查报告

企业税收风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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