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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通过与课题组成员和老师充分讨论,参考了许多文献,确定了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的课题。本课题初步确定的电路原理图合理,设计思路基本明确,通过设计和研究可以提高开发电子产品的能力。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步骤基本合理,难度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的设计。
同意该课题开题。
论文选题与专业结合较紧密,选题的范围比较适中。该选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论文的结构完整,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论文的内容安排合理,逻辑关系清晰,紧扣论文主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整个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行性较大。在下一阶段写作中,要注意研究方法的正确应用,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切合实际的、有较强针对性的具体建议。该开题报告符合要求,同意该同学开题,并进入下一阶段的论文写作。
1、赵迦颐同学在读期间,刻苦认真,阅读广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理论分析能力。
本论文以较少受人关注的新月派女诗人林徽因的诗歌创作研究对象,重点分析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对林诗的影响,具有理论与实践的意义。
论文从生命体验、审美系统、艺术系统三个方面,深入探究这种影响的发生与表现。
观点明确,论述有力。
论文解读细致,文字细腻而亲切,温婉可读。
不足之处在于对于林徽因在时代冲击下的心境转变与创作之间的关系尚可进一步展开。
总的说来,我以为这是一篇符合要求的硕士毕业论文,同意推荐该同学申请论文答辩。
2、新的修改意见包括:摘要的首句,关键词的更换,对影响Jack London的一生,并在其作品The Call of the Wild中有所体现的“Superman”还应有进一步的说明。
时态用法上的部分混乱情况还需纠正。
引用部分过多,自己的评述太少,有的参考书目在文内根本未提及是一个不太好解决的问题。
建议从London是所谓超人,Buck也是超狗的角度说明两者之间的联系以及作者生平对其作品的影响。
3、作者在一稿的基础上作了比较认真的修改。
论文从内容到形式上都有很大的改进。
从网上下载的两个与文章内容关系不大的流程图已被删除。
前言中的部分内容已按要求移到了正文部分。
添加了结论部分,尽管内容还有待充实。
参考文献部分已重排但仍有不规范的地方。
4、不少错误,特别是论文的后半部分。
参考文献部分尚缺出版社地点。
5、在一稿的基础上有较大改进。
主要的问题多已解决。
特别是一稿中分层太细、缺少中国文化例证等缺点。
语言上的错误纠正了许多,但仍有上次指出的错误没有更正,如course,cause不分等。
参考文献的排列也还存在一些小问题。
引言部分还是没有标明出处。
6、从论文的内容可以看出,作者占有资料丰富,讨论了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及其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然后,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较为可行的解决方案,xxx有一定的新意。
7、论文表明,该同学阅读了较多的参考文献,对该研究领域较熟悉,具备了一定的文献综述能力xxx。
论文语言流畅,结构严谨、合理,观点正确,相关分析论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xxx。
论文表明,该同学对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较好,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xxx,论文达到了学士学位应有的水平,同意论文答辩。
8、论文涉及的内容对跨国公司内文化冲突的解决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论述比较充分,条理比较清晰。
在东西方文化的对比中,作者举了很多有趣的例子,但对近在眼前的中国的例子却很少。
东方文化的例子多取自日本文化,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文章层次分得过细是另一个缺点,几乎一个自然段一层,如不仔细看反而更令人糊涂。
9、论文题与论文的内容基本相符,结构基本完整,语言也比较通顺,没有大的语法错误。
问题是,全文引用的部分太多,自己的分析太少,有些“分析”有抄袭的痕迹。
应当说,完成这篇论文所需的材料已经具备,作者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材料进行分析归纳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10、论文题与论文的内容基本相符,结构完整,语言比较流畅。
即或在初稿中除了分段过细外,也没有发现多少严重的语法或拼写错误。
作者试图从Jack London的生平中寻找作家与其小说中某个人物的关联。
从内容看,作者对原著比较了解,也收集到了相关的资料,但仅限于资料的罗列,如何通过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是论文写作应达到的目的,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作者所下的功夫还不够。
11、在一稿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合并了某些不必要的段落,重拟了论文中某些章节的标题,修改了某些病句,参考文献中的错误也得到了纠正。
12、作者的工作具有较好的实际应用价值,论文写作认真结构严谨,文字通顺,反映出作者具有了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意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13、毕业论文设计总结的结构完整,各部分基本符合英语论文的写作规范。
作者试图从东西方文化对比的角度分析跨国公司内的文化冲突并寻找解决的途径。
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作者显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论述比较充分,条理也很清晰。
遗憾的是,由于作者本人没有跨国公司的工作经历,也没有去跨国公司作相应的考察,因此,她的论述只能基于阅读中获得的二手资料,而所谓东方文化又多以日本的资料为代表,要解决人们更为关心的在华跨国公司内的文化冲突问题,读者更需要的则是中西文化的对比,这方面作者虽然在以后各稿中补充了一些,仍显不足。
14、论文的选题很好,有创意。
据了解,作者是在商务英语的学习中接触到Maslow的心理学理论的。
而初次读到Jack London的The Call of the Wild则是在大学二年级的英语阅读课上。
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作者作了一定研究,特别是Jack London的原著。
从作者对原著的引用情况不难看出,她对原著的内容是相当熟悉的。
作者的写作态度比较认真,能按照学校的要求与自己在开题报告中拟定的写作进度分阶段地完成论文的研究与写作计划。
对于初稿中从形式到内容等方方面面的错误,一经指出,作者都能认真对待,反复修改。
尽管语言仍略显稚嫩,但论文条理清晰、说理充分,观点具有独创性,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失为一篇好文章。
15、论文的选题很好,有创意。
作者对Maslow的心理学理论及Jack London的原著都有所研究。
问题主要表面在:1:对英语论文的格式很不了解,Introduction部分又是图表又是分节。
毕业论文结论不够好,参考文献的排列也不规范;2:观点方面的错误在于竟然认为人类心理学的理论也适用于动物。
其实杰克伦敦作品中的那条狗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拟人化了的,是体现所谓权力意志的超人,或super dog。
此外语法上也有一些错误。
16、本文的写作过程,反映了作者写作态度和写作技巧的转变和提高。
作者能认真倾听指导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其写作规划,并努力不断加以完善。
作者的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积极主动搜集整理相关学术资源和司法判例,研读细致认真,能运用既判案例来印证和支持作者的观点。
论文结构具有逻辑性,论点清晰鲜明,论文写作旁征博引,论据也有说服力。
本文能折射出作者谋篇布局独立思考的努力,但也正因此,作者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遣词造句的重要性,没能达到“雅言通达”的写作要求。
不少语句尚欠提炼,信口由缰,顿失严谨。
文中论证部分有些地方较随意,例如绪论部分关于商标蕴含价值与侵权行为的逻辑因果描述,显得随意,不够周延。
又如第四章关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评论(第17页),缺乏依据,当属不严肃而又轻慢的主观臆断。
等等,不一而足。
当然瑕不掩瑜,从本科生习练原创角度而言,本文的质量,比之同类作文,整体上仍可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