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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设定“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至
(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许可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投资立项批准文件
2、《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4、施工许可证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5、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7、销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8、商品房预售方案
9、物业管理方案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6-28
商品房预售许可: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所需要材料: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海口市商品房预售申请书(收纸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土地使用权有无限制转移情况的证明,即国土局复函),土地已设抵押权的,附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材料及预售人告知买受人土地已设定抵押权的承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5)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续建、再建须凭经规划部门重新核定或换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6)市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续建、再建须凭建设管理部门重新确认或换发的施工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7)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包括停缓建工程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8)工程施工合同(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9)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凭证材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0)具有房产测绘资格单位出具,且经备案管理的预测报告纸质原件,面积审核单纸质原件及电子件;
(11)商品房预售方案(收纸质原件及电子件,经市场处备案);
(12)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选聘登记证明(盖物业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备案章)(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3)海口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备案登记表(收纸质原件及电子件);
(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5)白蚁预防合同备案证明(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6)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告示牌相片(收相片及电子件);
(17)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书面承诺(收原件及电子件)。
注: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材料目录。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办流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2、土地使用证、建房工程规划证可证、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开发资质;
3、施工进度计划表;
4、商品房预售方案;
5、完成主体工程量1/3的证明;
6、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备案表;
7、规划红线图;
8、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
9、与银行签定的资金监管协议;
10、安全局房屋审查备案表; 办理流程
1、受理阶段:综合窗口统一受理;
2、房产局窗口初审;
3、现场勘查;
4、网上审批;
5、制证发证;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左右 其他事项办理程序:
1、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备案 1)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2)前期物业招标申请; 3)红线图;
4)物业用房承诺书(达到总建筑面积的3‰-5‰); 5)营业执照; 6)资质证书; 7)土地证; 8)立项批复文件; 9)建设用土规划许可证;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施工许可证; 办理流程:
1)房地局七楼物业协会提交招标申请;
2)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招标人少于3个的,需要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每次公示10天); 3)接招标单位报名;
4)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5)合同备案;
招标费用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左右;
2、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 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证可证; 2)土地证; 办理流程:
1)房地局二楼窗口报件; 2)送图纸进行测绘; 3)出测绘报告;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左右;
3、安全局房屋审查备案表 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太原市出售(出租)房屋审查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履历表; 3)产权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5)土地证、用地规划证、建设规划、建设施工许可证; 办理流程:
1)综合窗口统一受理; 2)国安局窗口初审; 3)预约现场勘察;
4)根椐材料和现场勘察提出意见; 5)审批; 6)打印文件;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左右
目 录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1-4页)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页)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6-7页)
4、国有土地使用证(8页)
5、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9-10页)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12页)
7、完成预售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额30%以上的凭证(13页)
8、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说明(14页)
9、商品房预售方案(15-18页)
10、房屋面积预测报告(19-38页)
1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39页)
12、授权委托书(40页)
13、总平面图(41页)
14、分层平面图(42-50页)
15、楼盘销控表(51-55页)
16、无回迁证明(56页)
17、监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开发企业聘用监理公司的证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57-81页)
18、具结保证书(82页)
19、发改委批文(83页)
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4-119页)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出让(转让)合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销售价格批准文件和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原件);
7.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和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
8.属于绿化隔离带地区的项目,提交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
9.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原件);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3)项目预售计划
(4)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
(5)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
(6)项目开盘应急预案
(7)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8)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
(9)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10)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1)其他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等内容);临时管理规约;项目建设方案及备案登记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商品房装饰装修标准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等材料。
二、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提交材料
1.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原件);
(6)预售许可证(原件)。
2.预售项目转让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复印件);
(8)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文件(原件);
(9)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项目转让的承诺(原件);
(10)预售许可证(原件)。
3.预售项目规划许可内容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预售许可证(原件)。
因规划许可内容变更涉及相关证件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者已交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原件)或者已备案的预测面积测绘报告及面积变更汇交表(原件)等。
4.预售项目名称变更的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规划管理部门关于建筑物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预售许可证(原件)。
三、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www.xiexiebang.com),在线填写预售许可延期申请信息后,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交:
(1)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2)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2、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备案且未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
(1)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超过竣工日期,还应提交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延期协议书和现场照片(原件)。
3、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备案,但已超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
(1)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超过竣工日期,还应提交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延期协议书和现场照片;
(3)延期交房违约赔偿和房屋交付方案(原件)。
说 明
1、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使用A4纸复印后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2、办理时限从受理次日起计算;
3、办理时限: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受理、初审5个工作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复审、决定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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