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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社保缴纳证明

2022-09-29 23:14:23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杭州社保缴纳证明》,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杭州社保缴纳证明》。

第一篇:社保缴费证明格式

社保缴费证明格式

社保缴费证明格式

社保缴费证明格式

为打压房价,限制外地人在杭州购房,今年3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要在杭州买房子,必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政策一出台,用来钻空子的“对策”也跟着来了。有些人力资源公司,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后,就算买房人根本没在本市工作生活过,也能帮你办出社保缴纳证明。秘密是由他负责“搞定”一家企业,跟你补签一份假的劳动合同,再拿着合同去补缴一年社保。

记者暗访

人力资源企业:承诺补缴没问题

记者在百度上打入“杭州、买房、社保、补缴”等关键词,网页上立刻跳出一些公司的网页,都声称可以办理社保代缴业务。

其中有一家名为杭州莱贝尔人力资源公司,打广告说,只要支付50元每月的服务费,就能办理社保补缴。如果本月12日之前办理,26日就能拿到证明。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拨打了该公司电话咨询,表示想马上买房,需要1年的社保证明,很着急。

一位自称姓吴的女工作人员说:“如果5月底要买房,需补缴去年7个月、今年5个月的社保。”她还帮记者算了笔账:201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1533元,加上每月服务费50元,5个月总共是3511.17元。2010年杭州社保缴费基数为2555元,补齐7个月一共要11274.1元。不过,她补充说,如果这12个月中间有社保缴纳记录,就比较难操作。

没有杭州单位的劳动合同怎么办?“可以挂靠在本公司,作为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双方只需签署一份社保代缴协议,但会注明没有事实劳动关系。”

这样补缴,银行会认可吗?“只要单子上不出现补缴字样,就没有问题。”为了说服记者,她还解释:“银行一般也不会去查买房人是不是真的在本市工作过。说实话,房产贷款对银行来讲是很有利的。”

社保局会不会过来查呢?“那边肯定没有问题。政策出来后我们每个月都有这类补缴业务,从未被查处过。”

不过,当记者追问相关细节时,她马上表示具体操作流程不方便透露。

房屋中介:也有部分提供代办

那么,房屋中介是否提供类似的“代办服务”呢?

在杭州仟家信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三华园店,听说记者要办理社保补缴,柜台工作人员请出了门店经理。

“有两种办法。一是自己去找挂靠公司,帮你补缴;另外贵一些,我们可以帮你代办,今年三四月还办过。”这位经理说。

但他还留了个“尾巴”,说现在调控政策严,是否代办还要咨询一下总部再给答复。

屏风街上的杭州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可以通过社保补缴进行购房贷款,但他们不提供代办服务。

中大置业同样不提供代办业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补缴的社保证明清单银行不认可,还是贷不到款。

各方回应

房管局:无权验证获取途径是否合理

而记者从杭州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在杭州办理房产证,需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和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出具的《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两张表格。非杭州市户籍的居民则还要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购房者获取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途径是否合理,他们无权验证,只要材料齐全,就会给予办理。只有当劳动监察部门发现问题,并将相关问题反映给房管局后,房管局才会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劳动部门:对此的监管以举报为主

难道补缴一年的社保这么容易?记者拨打了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

工作人员介绍,外地户口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办理社保补缴的。2010年整年都没缴的,跨年补缴的,在杭州应该有工作单位,没有到退休年纪,且单位应缴未缴的。办补缴手续时单位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财务发放工资的凭证。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以个人名义补缴2010年的社保,不管是外地户口还是杭州本地户口,养老保险都补缴不了,而医疗保险则只有杭州户口的可以申请跨年补缴。

也就是说,只要确实有杭州的用人单位愿意提供劳动合同,那么,劳动保障部门也只能“放行”。

而劳动保障部门直属的劳动监察部门说,上述骗取社保证明的行为是非法的,但是,非常难以取证。所以,对此的监管仍旧以举报为主。“人力资源公司或中介的这种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惩。比如对提供劳动合同的挂靠单位,一个是责令单位退还这个待遇或者停止这方面的侵权,第二是对于这些单位做1-3倍的罚款。”

社保局:很难根据缴费时间鉴别真假

那么,补缴一年社保后,在社保缴费清单上,会不会显示“补缴”字样呢?杭州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目前,获取社保证明有两种方式,一是到社保大厅通过柜台打印,拿到的缴费清单会显示缴纳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补缴,能通过缴纳时间判断。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自助服务查询机器打印,因为程序上的简化,拿到的证明无法判断是否是补缴。

其实,就算缴纳时间显示是后来补缴的,社保部门也无法认定你是欺骗行为还是真实行为,因为确实有些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银行:审核还是比较严格的

那么,这样通过事实上不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获取的`社保补缴证明,能否在最后一关通过银行审核,顺利办理按揭?

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一口回绝,说补缴社保,不能办理按揭。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银行界人士私下透露,一般负责任的银行审查还是很严格的。不光要看社保证明,还有一系列的资料,包括工作单位、收入证明、人民银行征信记录等,据此作一个综合评判。

记者还了解到有些银行专门设置了岗位突击审查申请贷款人,审查时会问对方住在哪里?工作情况如何?社保是在哪里办理的?

最近曾有一家银行查实了一位申请人是通过房屋中介补缴社保来申请贷款,结果通过这个公司的所有贷款业务都被退回。

【律师说法】

被挂靠单位风险很大

这种代办社保的行为是否违法?浙联律师事务所舒军律师说,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目前代办社保补缴的现象在全国都比较普遍,这是“公开的秘密”,打的是法律的擦边球。钻的空子,是社保部门无法鉴别提交上来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材料是真是假。

另外,从法律上看,不管是中介自己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帮忙找到用人单位挂靠,制造出一份劳动合同来办社保,其实是合法的。也正因为此,一旦购房者不诚信,找你来要你支付双倍劳动工资、双倍经济补偿金等,也都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风险是很大的。

第二篇:未缴纳社保证明

未缴纳社保证明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若不成,你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继续追问:谢谢!如果我提出此要求,肯定无法在此单位继续工作。如果我离职,还能否要求补偿?补充回答:可以的。另外,未买社保,你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继续追问: 我是入职第一年未缴纳社保,现在在继续缴纳,这样也有补偿吗补充回答:你在离职一年内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的。继续追问:首先感谢您不厌其烦的回答也就是说,单位目前虽然在帮我缴纳社保,但是我还是有权利要求他补偿第一年未交纳的部分补充回答: 对的。首先要确认这份"社保缴纳证明"的要求 (前提: 你在上海缴纳过社保).1.一般社保证明可以直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下载.登陆点击左上角"便民查询", 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输入你的身份证及密码(如无密码需去社保中心设置)即可.2.如要求是社保中心开局的证明, 则直接凭身份证去就近的社保中心办理即可.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龋相关证件如下:(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 地税登记证;(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第三篇:未缴纳社保证明

未缴纳社保证明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若不成,你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继续追问:

谢谢!

如果我提出此要求,肯定无法在此单位继续工作。

如果我离职,还能否要求补偿?

补充回答:

可以的。另外,未买社保,你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继续追问:我是入职第一年未缴纳社保,现在在继续缴纳,这样也有补偿吗

补充回答:

你在离职一年内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的。

继续追问:

首先感谢您不厌其烦的回答

也就是说,单位目前虽然在帮我缴纳社保,但是我还是有权利要求他补偿第一年未交纳的部分

补充回答:对的。

首先要确认这份"社保缴纳证明"的要求(前提:你在上海缴纳过社保).1.一般社保证明可以直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下载.登陆

点击左上角"便民查询",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输入你的身份证及密码(如无密码需去社保中心设置)即可.

2.如要求是社保中心开局的证明,则直接凭身份证去就近的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龋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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