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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填报说明

2022-07-20 1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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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填报指南

一、 年限计算

1、中专、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三年的人员可填报员级职称,如技术员、三级教师等,填《初聘专业技术呈报表》2份,附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2、中专毕业生取得员级职称满三年、大专毕业生取得员级职称满两年或本科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可申报助理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二级教师等,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附员级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交表时间

教育系统11月1日至11月30日内,将填好的职称材料交到县教育局,其他系列人员在以上时间内将填好的职称材料交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三、填表要求

1、不得改变表册的格式,要求粘贴照片的表册,要按要求粘贴照片。

2、单位名称要按照单位公章上的全称,如实填写,不得随意缩写单位名称。涉及负责人签字内容,必须由负责人本人签字。

3、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要以文本格式填写,如:2014.01。

4、职称申报材料要规范装袋。

5、各单位要认真核对申报人员信息,规范填报《2014年申报(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花名册》,盖章签字后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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