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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与浙江省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理解和认识

2022-07-20 10: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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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对参与浙江省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理解和认识

对参与浙江省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理解和认识

2010-07-28 12:59: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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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璐

2009 年初,我们所和杭州中诚造价师事务所联合竞标,取得了浙江省高速

公路部分重点交通路段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这个业务对我们来说,

是一个全新的项目。所谓“新”,新在“全过程”,新在“跟踪”,跟我们以前的建设项目审计一般是在建设完工以后才实施的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们对本次即将要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了审前的学习、统一思想,统一思路、统一方法。下面我代表我们所谈谈我们的理解和认识及其审计工作思路。

一、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

1. 开展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合乎建设项目控制造价,节约投资,化解风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良哇的快速纠错和预警机制的内在要求。开展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旨在借助于有相应资质和高速公路审计经验的社会专业力量,将事后审计环节提前并始终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使建设单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风险,强化管理,保障建设资金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有利于加强建设单位与审计机构、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采纳合理化审计建议和咨询意见,节约投资,体现审计成果,促进工程结算支付和竣工决算编报、审批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使得建设单位在向社会交出一条好路的同时,也能经得起内、外部的审计、稽查。

2. 开展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省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创新审计工作思路的有效举措。也是“创业创新”集中体现。当前全省交通系统正在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全力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随着我省交通建设向纵深推进,政府审计和交通行业审计监督任务日益繁重,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相对突出。而传统的事后审计模式,因审计介人滞后,存在审计难度大,发现的问题和损失浪费等难以再行整改等问已不能满足“高速网络工程”全面监管的迫切需要。因此,必须创新审计观努力整合各种有效的审计资源,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审计方式。

3. 开展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也是我省交通系统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浙江省交通系统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要以资金为主线,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原则,认真查处挤占挪用贪污浪费行为,规范交通建设资金管理,逐步推行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浙江省交通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2012 年工作意见》也明确要求,继续推行和规范、完善高速公路跟踪审计制度,围绕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以招投标、设计变更和资金监管为重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4. 实行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突出监管重点、服务发展大局的需要,是交通行业审计工作按照深人学习实践交通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整合审计资源,加强审计重点监管,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执行到位,全力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

设的重大举措,也是项目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健全良哇的快速纠错和预警机制的内在要求。实行高速公路等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省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认真贯彻省政府《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必审制和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拓展高速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创新之举;有利于纠正传统的事后审计工作滞后、审计整改难度大等问题,实行建设期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组织有机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审计方式,“关口前移”, “防患于未然”。

二、跟踪审计的具体操作

(一)规程、依据及审计方法

根据省级以上(含省级)审计机关下达或授权的跟踪审计项目,有统一操作规程的,按其规程执行;没有统一操作规程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以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法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度、章程、决议及相关的合同、协议等,不违反现行法规的,可以作为审计参考依据。针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特点,有关业务规范和经济技术标准、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评价标准(或指标)、公允的市场价格等也可以作为审计依据。

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一般分为阶段节点审计、驻场审计等形式。将建设全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抓住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采取定期审计和日常随机抽审、定期审计和定点审计相结合方式所进行的跟踪审计,为阶段节点审计。驻场审计是指审计组常驻项目建设现场对工程进行全程审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采用。为减少审计成本我们应采用阶段节点审计。

(二)具体程序和要求

根据以往的财务决算审计经验以及以上的了解,我们制定了本次跟踪审计的思路:

1. 跟踪审计的程序。根据国家跟踪审计项目编制《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明确跟踪审计项目所采用的审计形式。上年度已列人计划,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作为“续审”项目,列人当年跟踪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组组长、主审,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作为实施跟踪审计的作业依据。

(1)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进行审前调查,详细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调查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审计形式和工作重点。审前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立项批准情况;项目概算或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际到位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财务核算、工程材料与设备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其它情况。

(2)编制跟踪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依据健设单位和被审计项目的名称、基本情况健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及基本情况;审计范围、内容、形式、方法、重点、目标、实施步骤、预定时间;审计组成员名单、具体分工和相应职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日期;实施阶段节点跟踪审计的项目,应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跟踪审计的重点环节、审计内容及其审计方法;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流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所长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审计组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部分内容不适应实际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的程序与制定方案的程序相同。

(3)跟踪审计应获取的资料.跟踪审计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向审计组提供以下资料:项目批文: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

(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审批文件等;招投标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有关会议纪要等健设项目相关单位的资质证明、取费证书、预结算编制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等;项目前期征地拆迁资料;经济合同:包括总承包、分包、设计、折迁、评估、施工、监理、咨询、材料(含设备)采购等合同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议、纪要、各类签证等;验工月报(计量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如:施工日志、质量评定单等)图纸;竣工图:包括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含工程变更)等;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工程量计算资料、单价测算资料、工料分析单(含钢筋翻样单)及汇总计算资料等;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财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等;项目财务收支账册、凭证、报表及交付使用财产、项目结余物资清单、未完工程项目资料等。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管人员就已经或将要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承诺要求。

(4)跟踪审计证明材料。跟踪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负责收集审计证明材料。审计证明材料种类有: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种资料;审计人员通过观察、调查、审核、计算等方法收集形成的、能够证实审计事项真相的证明材料;审计证明材料应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的要求。审计证明材料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取得相关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对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原因和日期。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

(5)审计底稿及其他。审计组应建立《 跟踪审计工作台账》 (表式见附件), 由审计人员负责记载,组长或主审检查。及时记载审计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审计内容、项目现状、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账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要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审计组组长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项目的名称及实施时间;审计过程记录;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判断意见;编制者的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意见、复核者的姓名及复核日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做到真实客观、内容完整、事实清楚、重点突出。跟踪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应按照“跟踪审计、分期报告、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出具《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文书格式见本规程附件,以下简称意见单)。鉴于意见、建议主要供被审计单位改进工作之用,为简化操作程序,可以审计组名义制发。对于重大事项,应经跟踪组会议讨论,必要时由审计机关作移送处理或出具专题报告。审计组应重视审计建议或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提高审计建议或意见的质量。意见单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查证情况(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执行、落实情况。意见单由审计组主审填制,审计组组长、主审应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落实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好相关记录。一般需每月提交书面报告。对于跨年度的跟踪审计项目,每年末审计组向审计机关出具踪审计工作报告(此报告可以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对于跟踪审计终结的项目,应按照现行的审计操作程序,由主审负责起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法定文书。

2. 关于跟踪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国家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文件是否齐全;检查建设规划、用地批准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许可、项目设计等文件是否齐全;检查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范围是否完整,编制依据及采用规范、标准是否正确,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检查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确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及其结果的合法性;检查与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法、公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国家审计条款在合

同中有无体现;检查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情况,如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是否专户存储,能否满足项目建设投资进度需要,后续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对使用国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规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并作为建设资金审计的重点;检查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免、缓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善;检查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有无弄虚作假、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或者降低补偿标准,损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重点关注拆迁补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特别是高出评估价格的补偿金额的确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无书面记录。

(2)国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合同的订立、转让、履行、终止等情况,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合同各方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情况,如抽样检查项目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合同、协议履行了职责;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如有无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建设规模、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如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并按规定执行。如:工程招投标制度;奖惩制度;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并监督其执行,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检查分期工程结算资料是否及时报送,监理及建设单位是否认真把关,重点检查施工合同中工程变更及额外工程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包括程序是否规范、价款是否合理等;检查主要隐蔽工程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按设计规范、设计要求完成;检查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的要求和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及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付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符合工程进度要求,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或者外借使用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超付工程款现象;检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检查主要材料与设备的采购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合规,是否进行招投标或比价采购;检查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如检查各级政府给予该项目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是否贯彻执行;建设单位是否将优惠政策全部用于建设项目上,有无将优惠政策以各种形式移作他用,从而增加建设项目投资;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重点检查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

(3)国家建设项目竣工交付阶段一般由决算审计组负责,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资料,核对甲乙双方材料决算表,超、欠供材料计算是否正确、结算凭证是否合法;检查工程库存物资的财务处理是否合规;检查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建设配套设施费支出、贷款利息和资金占用费是否真实,其分摊是否合理,有无挤占工程投资支出,如审查各种非正常损失费用的真实性,核销有无经过有权部门审核批准。已摊销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理,投资决算报表中相关数据是否配比;检查建安工程投资真实性、合法性,如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查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检查工程量的真实性,以及工程单价与取费的准确性。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以及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等奖惩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检查建设项目基建收人、结余资金,重点检查建设期间收人的形成和工程投资结余资金分配比例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主要检查“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核实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了验收手续等;检查尾工工程,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预留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审计,依据有关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等评价标准(或指标),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有效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评价,分析影响投资效益的各种因素。

(4)审计终结(审计报告阶段),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审计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工作起止时间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立项;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情况;项目实施完成以及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评价: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项目计划管理、项目投资控制及项目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情况;对项目工程管理与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总体评价等;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包括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审计处理意见,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审计建议。审计组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在分析、核实已有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台账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签证等审计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报有关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复核。复核后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有关市局法规处审理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核实后作出书面说明,拟写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文书的代拟稿,按规定程序报审计机关复核。

三、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原则、重点与难点

(一)审计原则

1. 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审计的“生命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应坚持客观、公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不受被审计对象干扰,严把监督关。同时,要注意妥善把握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要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的沟通、协调,及时提出隐蔽工程、设计变工程索赔、材料价差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合理化书面建议和咨询意见,促进高速公路项目节约投资,加强管理,杜绝和减少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2. 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审价)相结合原则。在全跟踪审计过程中,我们必须与工程审计(审价)相结合,才能完整反映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反映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周转的真实状况。要紧紧抓住资金流程这个主线,突出资金支付这一重点,全方位开展建设项目工程、财务审计监督,充分体现跟踪审计成果,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

3. 强化审计监督应与加强建设管理相互促进的原则。我们在参与高速公路跟踪审计,监督建设单位合理控制造价,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但不应随意干涉建设单位的管理自主权。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充分尊重并积极听取审计机构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自我诊断”、“自我疗伤”系统功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通过全过程委托跟踪审计,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审计重点

通过对高速公路等省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的审计,核实建设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资金使用、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合法性,查证工程造价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促进建设各方加强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合法、真实、正确地编制工程预、结算,更好的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提高建设项目投资社会和经济效益是我们审计工工作的重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 通过工程结算的全面审计,保证工程结算的合法、真实、准确。

2. 通过工程招投标的审计,发现招投标方面存在的缺陷,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3. 通过工程建设程序、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项目效益,规范建筑市场。

(三)审计的难点

1. 事务所中对国家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的建设程序等了解的人员较少、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给我们的审计工作质量会带来不利的一面。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加强学习之外,还要借助造价

师事务所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其技术力量。学习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及工程所在地相关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严格的审计操作规范,认真履行审计程序;遵循独立审计原则、执行三级复核制度;

2. 索赔与反索赔。索赔、反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与计划进度管理的关系、与成本控制管理的关系、与文档管理的关系都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应用系统分析的理论和方法来处理这些繁杂的关系,对索赔与反索赔工作会带来利好效通过层层分析如合同分析、进度跟踪、成本监控、文档纪实等,发现索赔机进人事件调查,评价索赔因由,分析干扰事件影响,计量索赔价值,起草反应会索赔报告等。这是一个新内容。对我们来说,这是个新的挑战。我们认为提高索赔及反索赔管理水平及操作水平至少要做到:一旦有干扰事件发生甚至出现苗头,应即采取主动,积极操作索赔管理机制,不宜拖延,更不宜久拖,决不要不知所措;当涉及工程变更事项或承包方单项索赔时,要掌握要领,抓住要害、突破难点,及早动手力争快速独立处理和解决;审计单位和业主方的谈判技艺、索赔策略和索赔管理水平是至关重要的,要提高整体索赔理论水平,多作内部及同对方沟通、交流、和谐,不断进行实践一总结一提高,不遗余力,才能使索赔工作上新的台阶;索赔及反索赔本身就是一项风险性大、系统性强的工作,大中型项目索赔项目较长,索赔或反索赔期望值亦不宜过高。其一,制约因素的多样化;其二,承包方的反索赔往往会导致业主方的被动地位;其三,索赔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它的利弊得失权衡还要花一定的精力分析。

3.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要兼顾审计全过程工作的效益性评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要注意真实性、合理性,同时兼顾审计全过程的效益性评审工作。关于效益性,我们是这样理解的:通过核实建设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兼顾效益性,一是要揭示存在的问题(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方面);二是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三是纠错促效,根据自身问题加强管理,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四是规范现场管理。我们说三者内容相互关联,方法上有一定层次性:首先要搞清其造价的真实情况;其次看真实的内容中合法的情况;最后看损失浪费和促进管理等问题。对于其中的审查重点,我们认为可以确定以下一些:有无更合理的替代方案或改良方案,也就是工程造价价值工程中所说的五种模式情景:节约型改进型、投资型、双向型、牺牲型。这五种情景是否存在,如存在就要提出方案供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讨论;建设项目程序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无改进的办法;工程超概算,超标准的原因及对策;有关更先进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出现等;加强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与工程投资管理性分析。

4. 收费标准即审计投入和收费的问题。根据国家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量不小,时间较长,一般的工程需3-5 年的建设期。也就是说我们所投人的时间和精力也会很大很多,但目前对审计收费的标准有:浙江省注协2006 年制定的《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计时收费标准(试行)》 以及浙江省物价局2005 、2009 年制定的浙价服[2009 ] 84 号、浙价服[2005 ] 345 号。这3 个文件中除财务决算有标准外,全程财务跟踪审计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因此我们希望注协能帮助解决收费标准的问题。

第二篇: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签订时间:乙方: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连同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条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24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72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72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第四条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大写:元。

2、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发票凭证资料以及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乙方,支付金额为合同价的%,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2)在货物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票据资料文件凭

证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乙方,支付85 %,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3)委托的联合体成交(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凭证资料以作结算凭据。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日历天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签署《货物数量清点单据》。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

2、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

3、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的条款约定为准。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须付款额的天的违约金。

3、交齐货物之日止,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

4、乙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的10天内免费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未按时交货,按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处理。

如经两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计算,另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处理。

第十条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

(二)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价款,否则无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第三篇: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型号为---------,套数为----------。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 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3、 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 、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分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2.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氢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1.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应注意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第四篇:设备购销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钟祥.胡集签订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技术协议。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货到后18个月或调试合格后12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交货时配专用工具一套、设备技术资料、合格证、安标证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卖方送货到买方矿上。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由卖方负责运输费用。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国家标准。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预付总货款的30%,发货时付至60%,货到调试合格后付至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卖方到买方现场指导基础浇筑、设备安装调试。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设备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 产品 名称及牌号或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单价 金额(元)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设备购销合同范本的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50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上海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年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1年。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后 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30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合同总金额的10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款乙方货款(全款)。如果没有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押款到直到乙方开具增值税票入甲方财务账为止。

八、设备购销合同范本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设备购销合同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上海市嘉定区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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